略论刑法微课的设计与应用

2020-02-28 20:34毛建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刑法案例笔者

毛建军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智能+”等信息应用的多维度拓展不仅催生了新的应用场景、新业态,也给现有的诸多行业带来了新思维、新模式。就高等教育来说,基于“互联网+”“智能+”的教育信息化正在引发教育全过程的深刻变革,改变着传统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及教育资源的配置。当下,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助力,两者融合创新的体现就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蓬勃兴起。微课作为混合式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必将激发出更多的教学活力,带来更高的教学效率。在公安院校,刑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是法学课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不仅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居于重要地位。不过,刑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常常面临知识点多、教学时间相对较少、忙于赶进度、教学模式单一等问题。在近年来的刑法课程教学实践中,笔者日益感到基于微课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将为上述难题的破解以及课程教学质效的提升提供积极可靠的帮助。

一、概念的厘清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提供了无限可能。当下,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尝试主要有慕课、微课、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其中关于“微课”的准确含义及其与慕课、翻转课堂等的关系,却多有争议,莫衷一是。作为分析研究问题的前提,我们首先需要对相关概念加以厘清。

“慕课”系英文缩写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的音译,意为“大型在线开放课程”。“翻转课堂”是指教师制作教学微视频,学生在课前观看微视频中教师对知识点的讲解,课堂上则通过师生之间或同学之间的互动将知识内化,在课后学生可利用微视频进行复习巩固。“混合式教学”则是指在“互联网+”时代,基于移动通信设备的支持,网络学习环境与课堂学习有机结合,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从相互依附、支撑、促进向着一体化方向发展。对以上概念的理解一般争议不大,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微课”的概念。

有学者将“微课”概念分为三类。其一指微视频,即“以流媒体形式展示的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①夏冬生等:《微课、慕课和翻转课堂的特性及其相互关联性的探究》 ,《黑龙江教育》2019年第4 期。其二指微型课程,即“基于学科知识点而构建、生成的新型网络课程资源。它以“微视频”为核心,包含与教学相配套的“微教案”“微练习”“微课件”“微反思”及“微点评”等支持性和扩展性资源,从而形成一个半结构化、网页化、开放性、情景化的资源动态生成与交互教学应用环境”②黎加厚:《微课的含义与发展》 ,《中小学信息技术》2013年第4 期。。其三指教学资源包,即“以短小精悍的微型流媒体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精心设计开发的一种情景化、趣味性、可视化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包。”③郑晓军、张霞:“微课的六点质疑及回应”,《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14年第2 期。笔者支持第一种理解,即微课是指以微型教学视频为载体,针对某个知识点而制作的一种情景化、支持多种学习方式的微型在线视频网络课程。理由在于:一方面,从“微课”概念的起源来看,它主要强调通过短视频方式讲授碎片化的教学知识点;另一方面,从教育主管部门的理解来看,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微课比赛”,其比赛规则中所指的“微课”就是指围绕课程知识点而设计、制作的短小、精悍的微视频。由此,笔者认为混合式教学是一个上位概念,而慕课和翻转课堂都是其实现途径或具体表现,而微课则是三者的核心要素之一。换言之,缺了微课,也就不是真正的混合式教学、慕课或翻转课堂了。微课的特点主要体现“微”和“视频”两方面:“微”体现在课程的短时长、知识碎片化、功能的辅助性;“视频”体现在课程是以视频为其载体的。

二、微课应用于刑法课程教学的合理性分析

刑法微课的合理性证成源于传统教学模式的固有不足以及刑法课程与微课的契合性。

(一)传统教学模式的固有不足

目前,高校课程教学仍面临许多问题,如课堂教学模式落后、灌输式的讲授教学仍是主流、启发式、互动式、探索式教学模式应用不足等等。概括起来,突出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是以教师为中心,采用灌输式教授教学法。教师基于自己对课程内容难易的把握和教学时间的分配,考虑到课程考核的需要,往往着眼于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大纲确定的教学任务,疲于赶进度,“满堂灌”。这样一来,最易把控的教学方式当然是讲授式教学方式。由于教学方法单一,未充分考虑学生的理解能力,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往往缺乏主动参与讨论的积极性”。④张珵、曾凡证:《微课在本科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5 期。

二是注重系统的知识传授,没有足够重视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意识的培养。由于强调服从和尊崇权威,忽视合作、交流、共享意识的培养,导致教师在教学中“授业”有余而“解惑”不足,“传道”更难顾及,与当下强调的“课程思政”要求相去甚远。

(二)刑法课程与微课的契合性

一方面,刑法课程作为法学主干课程之一,其教学内容包括总论与分论两部分,知识点多,罪名多,知识结构具有很强的逻辑性,而公安院校的刑法课程教学时间一般在70 课时左右,要在课堂教学中把教学大纲涉及的知识点讲完已属不易,遑论进行透彻地剖析。相比之下,微课具有的知识点碎片化、短时长、可以不限时空学习的特点恰好能够弥补刑法课程教学时间较少、所涉知识点多的特点,从而将刑法课程教学从线下的课堂教学延伸到线上的网络教学,有效增加了教学时长。同时,“每个微课作品一般都只讲解一个独立的知识点,其中包含案例引出、问题介绍、问题讲解、案例回评几个部分。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使学生完整地学习一个知识点,同时还能够加以反复思考练习。加之多媒体技术的运用,更容易让学生理解和吸收知识点的精髓。”①张珵、曾凡证:《微课在本科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5 期。

另一方面,刑法知识体系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且刑法分论就是对具体罪名的分析理解,特别适合通过一些典型案件来说理明法,因此刑法课历来强调案例教学,力图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来沟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不过,在课堂上,教师用文字或口头语言叙述案情往往比较“苍白无力”,缺乏吸引力。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相声演员一样,有很好的表达和表演能力。对此,微课能够弥补缺憾,可以通过视频或动画的方式,用很短的时间生动直观地揭示案情,使人有一种“现场感”,既省了教学时间,又抓住了学生的注意力。再加之法律适用的简要分析,以及一些启发性问题,更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分析案例的微课也可以应用于课外的预习和复习。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积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教育信息化潮流,运用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微课为纽带,将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应是实现刑法课程教学质效提升的合理且必然的选择。

三、刑法微课的设计与应用

微课作为一种新兴的教学辅助资源,属于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的必备要素,但其实效的发挥仍然受制于具体设计的精致性与应用的科学性。这就要求教师能深刻理解教学的重点、难点,充分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需求,重组教学内容,熟练运用各种教学工具与技巧。笔者在制作“罪过认定”“正当防卫”等微课的实践中对此深有体会。

(一)刑法微课设计的要点与实践

1.明确设计目标。依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一个人的行为要构成犯罪,既要有客观的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性),又要有主观的罪过,二者缺一不可。所以,实践中如何认定罪过往往成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所在。这是一个复杂的刑法知识点,学生往往把握不准。笔者在制作“罪过认定”微课时,首先明确所要达致的目标是帮助学生在课堂教学基础上,进一步理解罪过的法律规定及各种类型罪过的区分标准。在制作“正当防卫”微课时,则进一步将微课设计目标细化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三个方面。其中,知识目标在于通过微课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进一步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成立条件,理解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各种情况,掌握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及特殊防卫之间的区别。能力目标是通过微课中的理论分析和案例演示,帮助学生确立正当防卫认定的应有理念,提高学生对于正当防卫制度成立条件的理解,培养学生处理正当防卫案件的基本逻辑思路。素质目标是通过微课学习,着重培养学员对犯罪本质的理解能力、基于事实与规范的刑法思维素养和基于刑事政策的政治素质。

2.精心收集素材。由于微课的最大特点在于“微”,所以最佳的微课时长不宜超过十分钟,最好在四到七分钟。这就要求教学活动应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做到生动有趣。刑法教学中常用且有效的方法是“以案说法”,因此,笔者积极通过案例分析法来从总体上体现刑法教学中的知识点。这就涉及到案例的收集与选择问题。在制作“罪过认定”微课时,笔者设想以一个案例贯穿整个微课教学过程,为此通过网上搜索、查阅报刊书籍等方式收集了各种视频和纯文字案例近百个,并最终选定了近期发生的丁某高空抛砖案。正所谓“兵无定势,水无常形”,并非所有微课设计都需收集利用真实的案例,有时还可以根据需要对案例进行改编。在设计“正当防卫”微课时,笔者既收集了引起很大反响的典型案件,如昆山“反杀”案,也根据教学需要,通过改编设计出新的案例。笔者设计的情节是甲追杀乙,乙逃入一户人家院内,甲紧追不舍,也跟着闯入。乙情急之下,拿起架子上的古董花瓶砸向甲。此时,房主丙听到动静出来,正好看到乙拿起自己收藏的花瓶欲砸甲,便拿起一根木棍打向乙。这样,几乎同时出现了三个结果:甲被砸成重伤,乙被打成重伤,花瓶碎了。随后,乙忍痛欲说明缘由,但丙仍然继续击打,乙无奈反击,将丙击倒并夺下木棍,致其重伤。经过改编,这个案件的认定就变得更为复杂,更能强化学生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同时又拓展到紧急避险制度,知识容量显著增加。

3.构思片头片尾。微课属于短视频,是给人看的,好的片头设计能把学生吸引来,引起其观看兴趣;好的片尾能够启发思考,引起学生进一步的学习欲望。片头导入和片尾导出应富有艺术魅力,微课设计者务必在此环节上多下功夫。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引起观看者的兴趣至关重要,否则学生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很可能就放弃学习。微课的导入方法多种多样,具体有故事导入、歌曲导入、视频导入等,“不管哪种导入,都要有趣味性、艺术性、针对性”。①冷文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微课的教学设计与表达》 ,《北京教育(德育)》2016年第9 期。笔者设计构思“罪过认定”微课的片头导入方式时,曾设想对新闻报道中的案例视频进行剪辑后直接导入,但考虑到时长因素,最终放弃了。于是,笔者尝试通过制作动画的方式导入案例,因完全属于自己制作,所以案情描述及呈现都很简捷生动。片尾导出是指通过片尾的语句引起学生的思考,以加深理解。笔者把“丁某高空抛砖”的案例稍加变动,假设丁某在抛砖前曾向下张望,确认没人后才抛下砖头,结果不巧,正好有人从楼道中出来,还是砸死了人。然后,要求学生课后思考:此时是否还能得出间接故意的结论?这样,就使微课有一种“余音缭绕、意犹未尽”之感。在设计构思“正当防卫”微课的片头导入时,笔者则对新闻报道适当剪辑并添加评论,从而引起学生的思考:“为什么防卫行为致人死亡也无责任?”总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微课设计就成功了一半。

4.合理组织内容。有了好的素材仅是微课设计的基础,还需要合理的内容组织。在“罪过认定”微课设计中,笔者首先通过动画视频导入案例,然后提出问题:“行为人丁某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上是否有罪过?”接着,通过图表的方式简要介绍犯罪主观要件的罪过及无罪过事件的基本认定标准,再顺理成章地提出:“下面我们用所学知识来分析前面提到的案例吧!”具体分析过程是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着手,通过“试错法”逐个排除,最后分析确认丁某构成间接故意犯罪。在分析了前述案例后,笔者又对罪过的认定进行总结,指出:罪过认定的关键在于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准确把握。把握认识因素就要准确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预见,如果不应当预见,就是意外事件,行为人没有罪过;把握意志因素就要准确判定行为人是否有相对的意志自由。如果行为不是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就属于不可抗力,同样没有罪过。

在“正当防卫”微课设计时,笔者首先通过导入昆山“反杀案”,引出“正当防卫”之问:什么样的行为才是正当防卫?通过介绍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的不同规定,归纳出正当防卫成立的五个条件,即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和限度条件,接着通过案例教学法对五个条件逐个进行分析。例如,在分析起因条件时,笔者重在分析何谓“不法侵害”。面对动物侵袭,能否正当防卫?面对精神病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的侵害行为,可否防卫?在分析主观条件时,笔者则针对“偶然防卫”提出不同观点并顺势简单介绍刑法上的重要理论之争——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这样既增强了微课教学的理论深度,又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促使学生课后进一步查阅资料,以搞清楚两种理论的区别所在。在分析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后,笔者合乎逻辑地接着分析了防卫过当的认定及处理。到此,似乎给人一个感觉:正当防卫制度已经掌握了。但笔者却再次提出一个疑问:“片头提及的昆山‘反杀案’是否防卫过当?”这时也就自然地引出特殊防卫的问题。作为微课教学,总结是不可少的,笔者最后进一步强调了认定正当防卫所应秉持的理念,指出利益权衡的天平应适当向防卫人倾斜,贯彻“正不得向不正让步”理念;在具体认定是否防卫过当时,应当“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5.推敲语言运用。微课的特点在于“微”,如何在有限的时间讲好“故事”,考验着微课制作者的专业理论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微课的语言不但要简明扼要,还要尽可能具有艺术感染力,富有激情,这就要求制作者反复推敲,精益求精,力戒生硬、说教式语句。例如,在强调公安院校学生作为未来的执法者,必须正确理解并合理运用正当防卫制度、防止执法偏差时,笔者插入了昆山“反杀案”中防卫人在看守所里的痛苦画面,同时引用了一位检察官的话:“我们办的其实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从而在无形中感染学生的情绪,引起他们的共鸣。

另外还需注意,微课设计是微课制作的前提和基础,后续还有视频录制及后期制作等环节。由于微课制作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如果教师作为设计者,不具有微课制作条件或资源而委托他人制作,则必须与制作者进行深入、及时沟通,反复打磨修改,以确保自己的设计意图能够得到充分实现。

(二)刑法微课应用的路径

刑法微课的应用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学理念,有机融入混合式教学模式,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通过教学方法手段的不断创新,努力提升课程的教学效果。在教学实践中,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刑法微课的应用效果:

1.提高课前预习质量。教师精心设计制作微课视频(包括合理设计课前针对性练习),通过内网上传教学资源库,供学生预习使用。如作为开放课程,则可通过爱课程等平台发布。学生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网络上自主进行预习。在混合式教学模式下,微课并非独立的教学资源,还需结合混合式教学的其他要素(如配套的习题等),检查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教师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并做好充分准备。

2.协助课堂教学中的系统讲解,实现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考虑到微课的知识点碎片化特点,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先简要地对相关章节内容做系统性归纳讲解,然后再根据课前学生的反馈和大数据分析结果,突出解决学生在观看微课过程中提出的疑问。

3.改善课后复习效果。微课不像课堂教学,它具有可反复观看的特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可重播各知识点的微课视频组合,随时进行复习和巩固,防止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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