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兰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义乌 322000)
市场经济不仅要有坚强的法制保障,以形成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还要有道德层面的价值支撑,即以童叟无欺的“诚信”作为调节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准则。不论在西方还是东方,“诚信”自古就是人际交往的道德准则,也是社会发展的保障,更是商品经济顺利进行的有效武器。诚信作为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关系。在市场经济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今天,随着人们经济交往活动关系的重构,诚信问题尤其重要。
尽管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国务院也出台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但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诚实守信”方面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其典型的表现为:一些基层政府寻租设租、不作为、乱作为,无形中增加了政策的实施成本,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企业偷税漏税、贩假制假,还有各种虚假广告、数据造假、合同“套路”等;资本市场不讲规则,如财务造假、业绩造假等,最典型的就是股票,经济增长过程中,股民股票收益不能与经济增长成正比例,股市涨跌不能作为经济的晴雨表反映经济发展状态。这充分说明了我国股市不讲规则,背后有黑手操盘。普通公民之间存在互信缺失,人心防人心现象。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77 万人次;到了2019年9月19日,所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为1530 万人次。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诚信问题仍是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这种总体的社会诚信问题缺失,道德滑坡现象,反过来又极大地恶化了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问题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涉入:首先是思想认识层面的研究:张君博、李波(2019)从心理特征的角度论述了诚信校园建设问题,而易善秋(2019)认为应该汲取儒家诚信思想的精髓辅之于诚信教育,以培育诚实守信的风尚;其次是从制度层面进行讨论:杨红(2019)从公务员诚信及其制度保障问题的角度分析,强调了诚信教育、诚信管理、诚信建档、信用责任体系以及信用权益保障等对于公务员诚信建设的重要性,而周静(2018)则关注网络诚信制度的构建,论述了网络诚信的法律制度、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方面问题;最后是有关诚信行为逻辑的研究:刘源(2018)基于道德决策理论,通过数据调查分析得出诚信事件的重要程度是影响诚信行为决策的重要指标。相关的事实说明了诚信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是不得不正视的紧迫性问题;而相关的学术研究,也充分揭示了诚信问题的内在人性逻辑和社会环境影响逻辑。但是,从经济学层面,从人的经济行为逻辑分析诚信问题及其治理措施的研究环节相对薄弱。更多的研究学者将社会诚信看作是一个道德领域的课题,并把如何解决诚信缺失问题作为制度管理的研究方向。事实上,如果想要重新构建社会诚信及其管理保障制度,除了道德和制度的角度之外,还应该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诚信行为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必然联系,从而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推动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地发展。
市场交易的过程是供给和需求围绕价格进行资源博弈的过程,实现交易的成本直接影响双方最后的效益。供给和需求双方应该是自愿的并为了获取利益才产生市场交易行为的。根据目前市场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分析,诚信问题会使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增加,进而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著名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恩格斯非常明确地表示,诚信的属性并不是单纯的“伦理性”,还包含“经济性”,而且“经济性”的重要程度还远远高于“伦理性”。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世界瞩目的速度发展着,越来越多的人也认可了市场经济是需要“市场规则”和“信用体系”来支撑的。从本质上分析,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信用经济的发展。鉴于此,基于交易成本理论视角,在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诚信”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交易成本”是由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率先提出来的。在其撰写的《企业的性质》这篇论文中,罗纳德·科斯总结当社会分工表现出明显的复杂化趋势后,企业组织便应运而生了,并在获得利润的同时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他把这种“风险”归结于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成本”,即“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对于日后的经济学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启蒙作用,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深入研究了交易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成本性质及类型。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在2001年发表了以“制度”为角度分析交易成本类型的相关研究。他认为,在经济交易发生前,因为明确签约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成本费用是事前交易成本;在经济交易发生之后,因为无法预测的情况、交易双方违约而处理违约、合同被发现存在错误而更正等因素产生的成本费用是事后交易成本。影响交易成本的因素有很多,如威廉姆森(2002)在科斯的基础上提出的不确定性、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三个方面。因为企业和市场的经济机制都具备了配置资源的能力,但是受到机会主义、不确定性等因素的作用其交易的费用就会增加。所以,经济交易的双方为了实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就必须在制度上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以及从制度上限制经济主体的投机空间。失信无疑是一种机会主义,因而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正本清源。以交易成本分析,充分认识诚信缺失对市场经济的危害。
如前所述,当前社会诚信缺失导致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发生,又造成人们对于市场信息缺乏,从而使本来应该发生的交易,变得由于不确定性风险而取消,这种风险其实就是交易的不确定性成本。例如,鉴于地沟油泛滥,由于对酒店的不信任,人们尽量减少外出就餐的次数。此例说明,一方面由于整个大环境的诚信问题,导致顾客不敢交易,其交易成本为酒店的营业利润下降;另一方面,从顾客方来说,本来觉得出外就餐是他更好的选择,但是他不知道哪一家酒店使用的不是地沟油,即便他想知道,这种了解和搜寻也是付出时间成本,他觉得这种搜寻成本太多,因而选择不外出就餐。但是他不交易导致的成本是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接受酒店服务。
因为诚信缺失,市场主体在获取信息、谈判、拟定和实施契约、监督管理和制度落实等过程中的成本将被迫增加。机会主义就会盛行,投机取巧、假冒伪劣行为会普遍化。另外,诚信缺失还会导致一些特权阶层利用“资产专用性”进行内部交易、特许经营或纵向一体化,破坏市场交易规则,增加其他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除此之外,在我国因为诚信问题导致的合同低履约率现象也非常严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能够达到几千亿元。诚信的缺失,意味着经济主体与经济主体之间无法建立信任,从而人心各自设立一道“墙”,人们必须翻越这道“墙”,才能进行交易,因而极大地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成本。“人无信不立”在传统意义上对经商的诚信要求依旧能够在当下找到准确的定位,而大量不法分子却难以正确定位自身的发展目标。
诚信缺失,不仅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还会破坏市场经济的规则基石,增加社会风险。例如,基于“资产专用性”而进行的交易行为必然会引发市场主体对“权力”的追逐,权力寻租带来的不公不但会破坏市场规则,也会引起政府信用的缺失。另外,诚信缺失也会直接危害民生,如毒奶粉、地沟油、造假疫苗等问题,不仅会导致交易成本的上升(如从国外购进、减少交易行为),也会影响社会治理的稳定,引发社会风险。
诚信缺失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表现形式便是信贷风险,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范畴内的信贷风险均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我国对于信贷问题的研究和发展正处于越发稳健完善的状态。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金融也不再是简单的区域发展变化,不再是一个简单个体的利益得失,而是一个整体运转机能的展现。在信贷借贷过程中,个人信贷资质的优劣不仅影响个人借贷金额以及借贷情况,更是对于借贷公司资金能否顺利回流、一个区域的经济是否能够良性循环、甚至我国整体借贷金融发展的影响。
通过创新完成社会和经济转型,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是当前中国面临的时代课题,而诚信缺失却会直接影响科技创新,影响品牌打造。如果创新的成果得不到有效保护,投机、搭便车可以获取比创新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创新的动力必然会被破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从短期来看,部分市场主体获得了超低价格的相关商品(如计算机软件),似乎节约了交易成本。但是,这种非诚信交易受伤的却是国家的创新精神,以此计入交易成本,代价将是无法估量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在进行自身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有意对一部分影响企业经营发展与社会形象的信息进行了隐瞒;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在互联网传媒开展的信息传播中获得了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的现象十分严重。
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信用机制则是公平竞争的保障条件。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市场经济本身的特性会对诚信带来冲击。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遵循价值规律情况下自发产生的追求利益的经济活动。所以,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会自发地因趋利性而忽视诚信及其他美德的真正价值。与此同时,参与经济活动的人们因个体差异无法相对准确地掌握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从而导致最终获得利益的能力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最直接的反应便是人们的收益不同,甚至存在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的产生会打破一些人的内心平衡,使之诚信价值观念和道德体系出现偏差,最终选择放弃诚信的职业道德去追求更高的利润。
在经济转型期各项制度规则还不健全。这种情况下,经济活动主体的决策依据仍来自于个人付出的成本与获得的收益之间的比较。在同一时间段内,付出同样资源的情况下,如果不诚信行为带来的收益远远超过在诚信前提下的经济活动,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很可能会选择不遵守诚信条约。鉴于经济活动的理性选择,个体诚信缺失造成的私人收益大于个人成本,所以,不诚信是一种“合理”的经济行为。同样的角度分析,政府在理性经济思维驱动下,也要以成本—收益计算为依据向社会做出公共产品的输出决策。这样的情况下,一项行为不论其是否危害社会利益,是否存在高风险,只要其能够增加私人收益、降低私人成本,那么就是可行的。以此逻辑为行为导向的话,诚信缺失便可以得到充分的支持了,也是更多的人乐于去选择的原因。
综上所述,造成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是“游戏规则”的不健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在任何已经制定并实施的规则下,所有违反其规则的行为和现象都说明这个规则的制定,或为了保障这个规则顺利有效实施而设计的新规则出现了问题。因为保障诚信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不呈现新行为带来的违约收益远远高于守约产生的利润和违约带来的损失,也促使了很多经济主体乐于付出不诚信的代价而选择违约。
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视角分析,解决诚信问题就要解决导致其诚信缺失的“成本收益”的产生。从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分析:一方面要通过完善经济主体的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加重对失信者的制裁,以增加其投机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大数据等开展失信联合调查,加强经济主体的诚信建设,从而减少交易成本。
如前所述,社会诚信缺失在于违约的成本过低、违约的收益过高,导致投机盛行,进而破坏市场经济的交易环境,使交易的社会成本增大。所以,以增大投机的交易成本为抓手是重构诚信体系的关键。
1.完善经济主体的诚信档案管理制度
要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誉档案,对企业的纳税状况、守法状况、财务管理状况等进行严格的登记。诚信档案所载信息是经济主体贷款融资、纳税标准、创业准入甚至个人就业和升迁的考察依据。政府可引进专业化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失信行为进行评价评级,信用等级低者,将寸步难行。通过建立经济主体的诚信档案,可以大大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从而有效地约束和规划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近年来,我国虽然在诚信档案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并初见成效,但在诚信档案建设对象方面,仍存在涉及面不广的问题;在制度执行的深度方面,仍然存在力度不足问题。许多人逍遥法外,对于经济上的“老赖”,仅从限制高消费层面,不会对违约者形成实质性的行动自由限制,从总体上看,投机收益大于风险。如此,社会诚信问题至今仍然成为困扰改革和发展的顽疾便不足为怪了,从这个角度看,诚信档案建设和管理要以违约成本是否大于投机成本为其原则和目标。
2.加强立法,提高对违约者制裁的力度
诚信政策制度建设作为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只是提供了指导思想、内容体系和重点领域的强化等宏观内容和具体方向,诚信政策要上升为法律层面并加以具体落实,才有可操作性。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完善健全的信用立法是构建国家失信惩戒制度的基础。可以通过法律体系,将个人或组织的诚信信息纳入到“一揽子”方案中。这一点,发达国家可以给我们以很好的借鉴。以美国为例,信用卡成为个人信用建设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其后面关联着美国人大到房和车、小到日常用品等各种类型和层次的消费,信息卡的信用内核是办卡之前必须拿到的,且一生不变的社会安全号。正是在法律体系作为后盾的基础上,信用卡成为美国生活的通行证和个人信用的标志。尽管近年来,我国加强了诚信法规建设,但大都散见于各种政策法规中,仍然缺乏一个具体方案。因此,要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相关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并落实到一个具体方案中,形成交易简化,成本低廉的诚信管理模式。
3.要加大失信执行阶段的监督力度
法律只有得到执行才有生命力。同样,对失信者进行惩戒才能彰显诚信的价值。要加大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依法惩处各种不诚信行为,使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只有拥有严格的法律作为保障,才能够有效地激励经济主体选择诚信的经济行为。在美国就有针对“诚信缺失”的经营者制定的严厉的惩罚制度,比如无法获取公共信贷的资格、破产之后也要履行债务清偿责任等措施。所以,欧美发达国家法制的完善和严格,使其违法的成本太高,其违约得不偿失。近几年来,征信报告、失信名单等信息频频刷屏,也是我国对于失信人员的惩处形式之一,失信人员不能够乘坐飞机与高铁,名下不可购买不动产等一系列措施均是展现我国对诚信社会风气的肯定和重视。
众所周知,同一经济个体可能会在各个不同的地区和领域中,由于其诚信缺失行为而对其他经济主体、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失信联合调查和惩戒机制就非常重要。目前,大数据已经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技术手段。尽管我国通过网络数据平台,可查记录在案的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名单,如“天眼网”等,极大地方便了经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对信息的了解,降低了交易的风险成本,但是,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还缺乏政府监管机构与平台之间的对接。为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实现终端消费数据平台与监管部门的对接,将个人消费行为置于管理部门的监管之下,以实现个人对自己的经济行为负责。通过信用机构数据互享,开展公众信用监督,全方位、宽领域、多视角对失信者进行监督,对失信行为进行重重打击,让失信者无处藏身。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建立了强大的结构化数据库,拥有较强的数据采集和存储能力,但是对文本、图像、语音等非结构化数据采集不够,处理能力有限。而金融领域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处理更为先进和高效。同时,大型金融领域银行往往有能力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支付平台、物流平台,从而实现了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三流合一”,信息整合速度大大增强。而传统商业银行在这一方面做的远远不够,在大数据等信息的处理方法和技巧方面,同金融领域银行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鉴于此,应当不断拓展我国金融领域建立完善的大数据平台,针对用户金融活动、信贷方面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收集,进而能够确保电子商务、互联网传媒等领域得到健全的环境保障。
实践证明,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依靠诚信环境的支撑和诚信文化的滋养。诚信既是传统美德,也是经济行为,更是所有社会成员生产和生活的行为标准。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诚信体系也是市场经济行为的有效约束力。加强经济主体的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为市场经济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提高政府的政务诚信。政府诚信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是全社会开展诚信经济活动的保障。政府应积极实施政务公开,重点加强招商引资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民间投资“安全感”;政府应加强监测政务诚信的实施情况,提高政府运作效能。其次,要健全企业的信用制度。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应从自身内部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两方面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不仅从内部强化经营行为,还要从外部建立健全信用标准体系、信用状况评价体系、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信用信息披露体系以及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再次,要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宣传。广泛利用全社会的各种渠道,以及尝试创新的媒体平台,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做人、诚信做事、遵守规则、践行诚信”这种风清气正的氛围。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发放诚信体系倡议书、失信风险教育手册、诚信APP、诚信宣传公众账号等方式,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
总之,完备的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的法律法规、多领域的信用数据,不仅对投机者形成惩罚,增大其违约的交易成本,而且可以提振市场信心,对恪诚守信者,也会形成正向激励。诚信体系是市场经济之本,加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可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