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 殷飞飞
內容提要 民国时期唯物史观史学共同体内部流派纷呈,中山大学“现代史学”运动的健将陈啸江即是其中的支流之一。陈啸江倡导具有唯物史观内核的“新史学运动”,对社会形态问题研究进行学理考辨,构建着眼于劳动形态的佃佣社会说。陈啸江一方面笃信唯物史观,一方面极力反对以教条公式的态度运用唯物史观,将主义与学问分为二物,从而与以中共学者为主体的正统派呈现显著分野。陈啸江所代表的非主流趋向客观上构成对主流趋向的一种必要的补充、调节和平衡,是民国时期唯物史观史学多元谱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关键词 唯物史观史学 非主流 民国时期 陈啸江 学术化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1-0095-09
民国时期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研究历史者已构成一个庞大的学术共同体,他们共享着相同的理念、方法和议题,依托一定的刊物或机构集结成群。但这一共同体内部人数众多、构成复杂、风格各异,远非后世构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谱系那样清晰和纯粹。就政治背景而言,既有中共党员及其外围成员,又有所谓托派、国民党人及无党派人士;就思想历程看,既有从西学、旧学营垒转向马克思主义的,又有从接近马克思主义到疏离马克思主义的;就治学门径看,既有将马克思主义奉为金科玉律绝对遵从的,也有选择性、有限度取用马克思主义而兼采其他学说的。因此,民国时期的唯物史观史学是复数的,而非单数的,同时存在着多种路向、数条支流。
以往学界的目光聚焦于以中共学者为主体、1949年后执掌史坛的主流群体,而忽视了那些各色人物参与、奔腾一时的支流。但缺少了这些支流,则无以呈现唯物史观史学当年众声喧哗、多姿多彩的景象,也难以完整解释中共学者何以能够在诸流竞进中最终胜出。因而对民国时期唯物史观史学的多种支流的细致考察和客观审视是不可或缺、难以回避的。
本文所关注的陈啸江即是唯物史观史学的支流之一。陈啸江主攻中国社会经济史而自成体系,既不同于郭沫若、吕振羽等中共学者,又不同于食货派、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所等学院派,甚至与其所属的中山大学“现代史学”派其他成员也有显著差异,究其根源在于对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的独特认识和运用。下文将集中考察探析陈啸江史学的渊源、内容及特点,借以展示民国年间唯物史观史学的多重面相。
陈啸江是在中国社会史论战的熏陶下成长起来而加入唯物史观史学阵营的。1929-1932年陈啸江在厦门大学读书期间,正值社会史论战如火如荼、唯物史观史学迅速崛起之际。陈氏的同学傅衣凌回忆当年求学时的情形说:“刚好那时国内正在掀起社会史论战,我们几个同学对这次论战都十分感兴趣”,“尤其对社会发展诸形态以及亚细亚生产方式等问题,最喜谈论,并时和同学邓拓、陈啸江等人交换意见。”当时执教于厦大的中共地下党员肖炳实虽未利用大学讲坛公开传布马克思主义,但在教学活动中不免流露出左派倾向。他曾演讲倡导对革命问题做“科学的历史的研究”,涉及对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的分析。据傅衣凌回忆,肖炳实替学生购置北平出版的新书刊,向学生介绍许多新书,“像蔡和森的《社会进化史》,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使我对新史学和马克思主义有初步的认识”。尽管陈啸江本人对肖炳实只字未提,但可以推测与傅衣凌关系亲近的陈啸江也可能受到其熏陶,或是通过傅衣凌承受其间接影响。
“新史学运动”是处在学术起点上的陈啸江标举的旗帜,其内核是唯物史观。陈氏指出,中国社会形势的发展使“新史学运动”应运而生。要把握中国的前途,先要认清现在中国社会进展的阶段,由此引发出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最近已成为中国学术界讨论的主潮了”,“旧日的史学界却根本起了动摇,而有了‘新史学运动之发生”。这是从社会时势上观察。若就学术的内在理路而论,陈啸江的“新史学运动”是对胡适等发起的“整理国故”运动的挑战和反叛。陈氏批评“他们研究的结果,只是旧书里多出版一两本新书,而我们研究的结果,则能立即与现生活发生关系。”从起源上看,“新史学运动”与唯物史观史学显然处于同一脉络、同一体系之中。唯物史观派史学的开山之作——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矛头所向正是胡适的“整理国故”运动。此其一。
其二,在内容上,陈啸江口中的“新史学”不是以科学方法为标榜的考证学,而是社会史。在他看来,社会史是现代史学与前代史学的分水岭。“现在因要把握中国的社会性,大家便不能不弃从前因袭的思想而来研究中国的社会史。社会史注重的骨干,是大众活动的记载,这样一来,便不能由研究统治阶级而来研究被统治阶级了”。新史学的社会史以大众为中心。他说:“社会史学家心目中只有群众的力量,而决没有伟人的力量”,“我们的历史,是为一般的大众写的,是为一般活着的大众写的”。社会史“为全史的领域”,内容包含“以社会的经济构造为下层的建筑,内含有生产手段,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等等;又以政治的生活过程,为上层建筑第一,内含有政治的生活,法制的生活,社会的精神生活等等……又以精神的生产过程,为上层建筑第二,内含有意识的形态如艺术文学等等,及意识如心理范畴等等。”这种对“新史学”的对象和内容的规定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结构的认识,与唯物史观史学别无二致。社会史最大的长处为“从全面上,联系上,运动上,矛盾上,去把捉一切”,正体现了辩证精神。
其三,在方法上,“新史学”以唯物辩证法为首要法则。陈啸江说:“能使新史学的科学基础更为巩固的,便是好似很时髦而却十分真实的唯物论辩证法。”他称唯物辩证法为“最高的思维法则”。陈啸江认为:以往在故纸堆中做校勘比较的工作,殊难达到科学的真实性,但是有了唯物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原则做指导,“我们尚怕的什么呢”?唯物辩证法可以用来权衡一切事物,来理清其本来面目。
其四,在功能上,陈啸江特别强调“新史学”的现实性。“新史学”的意义在于鉴古知今和知今捉来。新史学是“是为人生而学问,而不是为学问而学问”。“由解剖前代社会的结果,对于现代社会,自能有更深的认识”。“新史学最大的意义即其最大的特征之一,是现代化”。这就指明了与埋首故纸堆中不问世事的考据派的区别。而这种现实品格也正是唯物史观史学的特性。
显而易见,“新史学”直接脱胎于社会史论战时期的唯物史观史学。略有差异的是,陈啸江试图对论战中的史学进行修正和完善。其中之一是借重统计方法使新史学更加科学化。他认为:“我们新史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社会;所说明的也是社会进化的大势;所用的方法,仍需借助合乎科学的推理:故统计对于我们非常有用。”这固然是受到倡导历史统计学的梁启超的影响,但社会史学者也曾有明确的提示。陶希圣即将统计法作为社会史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另外,陈啸江对唯物史观史学现实性的偏弊也有所批评,觉察到社会史论战中党派政见的渗透,“他们何尝是研究,刻薄说一句,只是利用历史或现代的事实,来证明或引伸其党义或主张而已”。尽管他承认研究者不免要有一定的立场,但难以认同为政治主张作注脚的做法。
在1932年转入中山大学参与朱谦之发起的“现代史学”运动后,陈啸江并未脱离唯物史观的学术路径。他在《西汉社会经济研究》中表示“严格恪守辩证法底唯物论的方法”。在解答中国为何走不上资本主义之路的问题时强调,“非扬弃了观念论及机械论的说法而借助论辩证法唯物论不可”。不仅主观认识如此,陈啸江在其具体的历史研究中也基本采用唯物史观话语。陈啸江将唯物史观作为治史的不二法门,即使有所批评反思也是意在扶正纠偏,而非取而代之。
身为“现代史学”运动中一员健将的陈啸江不改其学术轨道,深层原因是朱谦之发起的“现代史学”运动本身与唯物史观史学存在若干契合之处。“现代史学”提出的三大使命——“现代性的历史之把握”“采用现代治史方法”“注重现代史与社会史等研究”,与唯物史观史学的旨趣非常接近。再者,朱谦之本人也认可唯物史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20世纪30年代,朱谦之将唯物史观作为“社会的科学的历史哲学”的一部分,认为唯物辩证法“事实上却是最革命的方法”,“在史学方法论上便有重大的意义。”不过,朱谦之的最终目的是以其自创的生命史观、社会史观及文化史观代替唯物史观。
深得朱谦之赏识的陈啸江并未完全遵循乃师的指引。不难发现,陈啸江在实际研究中很少援用朱谦之的论作,却与论战学者多有学术上的对话和共鸣。“现代史学”可以在对抗传统史学、旧史学的运动中与唯物史观史学结为一时的盟友,但毕竟相似而不相同,二者之間根本的理论分歧无法消除。朱谦之认为唯物辩证法有其片面性,“只能看出人类历史之消极的方面,而不能看到积极的方面。”同时,他认为唯物史观史家的缺点决不在考证考古派之下,往往“有理论而缺乏史实”,“他们很少对于中国历史有很深的素养的;当他们拿着马克思的公式,来解决中国社会上之复杂问题,而且要‘见之行事,这自然是太危险了”。在社会史论战氛围中成长起来的陈啸江却将“现代史学”运动与他在厦门大学提出的以唯物史观为内核的“新史学运动”连通起来。这一点朱谦之未必能够认可,但也不得不接受“较年轻的青年,多倾向于以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来解释历史”这一现实,而采取默许包容的姿态。于是,陈啸江寄身于“现代史学”运动而成为唯物史观史学的一分子。
陈啸江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多以专题形式呈现,但仍立足于社会经济形态问题。陈氏关于社会经济形态问题的批判性思考,集中于马克思社会发展公式、封建社会的性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有无连续性、亚细亚生产方式等问题。也正是对这些论题的关注和参与,使陈啸江真正置身于唯物史观史学的行列之中。
陈啸江梳理了马克思的社会发展公式形成和演变的历程。根据日人福田德三的说法,马氏的公式认定源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而黑格尔以地域的划分等同于时代的划分,其合理性存在问题。根据普列汉诺夫的说法,马克思在发现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新材料后已改变旧见解。再者,马克思并未深入研究过东亚史,未曾著有一部完整的社会史。陈啸江表示,此公式即使完全适合于欧洲史,也不能完全套合于东方社会,不能“把它完全搬来强奸一切中国的史实”,而必须加以修正和补充。他批评对待社会发展公式的两种极端态度:“近来我国学人,过分重视社会史发展形式论,研究者每以公式为前提,而以事实嵌入其中,其结果则成为公式之例证史,而非真实之社会经济史,反之者又每完全否认法则,致成历史不可知论”。陈啸江的原则是借重公式而又不拘泥于公式,不以公式自限,用其长而避其短。
比一般论者高明的是,陈啸江洞察到马克思社会发展公式的真正价值所在。“马氏的分期的根本方法,乃其研究经济学所得的结晶品,寓有不可磨的真理,而当谨慎遵守的。”马克思是以生产方式作为分期标准的。陈啸江将生产方式定义为“生产过程之相互协作或支配的经营形式”,它“并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范畴,无疑地是着重后者的意义”,“它是了解社会的锁钥,而成为唯物史观的利刃”。后来陈啸江的观点略有变化,认为“劳动者在某种生产关系之下与达到某种程度的生产手段结合而进行生产之方法,故应具有生产关系与生产手段两方面的内容”。这一认识不同于将生产方式视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的看法,已接近侯外庐的见解。陈啸江主张“依生产方式的标准,去认识社会”。其“佃耕制”社会即是由生产方式分期创造出来的。陈啸江对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主要做法可谓弃其形式而取其精神。
封建社会性质问题是论战时期的一大焦点,也正是由封建社会问题将中国社会性质的辩论引向中国社会史的论争。陈啸江为扫清人们在封建社会问题认识上的迷误,对封建社会成立的条件及其本质进行了考察。他通过检视施亨利、波格达诺夫等关于封建制度的研究,他指出西洋学者的一个共同缺陷,即只限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陈啸江“乃企图打破前人以欧洲一部民族史为唯一中心,以欧洲一部民族史理论为唯一史学理论的狭隘研究法,而想利用广博的世界各民族中封建阶段的历史,作一比较的综合的研究”。他选择希腊、罗马、德国、法国、英国、俄国、日本、中国、印度、回教诸国、非洲古代国家、美洲古代国家等十几个单位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这种超越西欧中心论的广阔视野是陈啸江超迈时流之处。陈氏发现封建制度的建立决不限于农奴生产占绝对优势的区域,并由此为封建制度下一定义:“封建制度者,乃在强制劳动的基础上,发展到氏族高期的民族对于被征服的土地和人口所施行之一种统治形式也”,“封建制度亦可认作强制劳动之典型化、组织化”。
在陈啸江看来,封建制度只是一种统治形式,与特定的经济基础并无必然的关联,“只表示历史上甲民族征服乙民族时之必然的统治的形式,也并没有限定某种经济基础之上才会存在着,决不能说是社会史进化到较高形态之必经的阶段。”一般学者将欧洲中世纪农奴制的封建社会视为典型,陈啸江则认为从奴隶制到农奴制只有量的变化而无质的不同,农奴制由奴隶制逐渐演化而来,与奴隶制只是同一生产力基础之上的两种略异的体系。陈氏之见并非特例,起初郭沫若也认为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没有太大悬殊,是含有地域成分的奴隶制。
“正统的唯物史观派”严守马克思的社会发展公式,将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作为前后相承的两种形态,认为封建社会必出于奴隶社会。陈啸江则指出,在欧洲中世纪农奴制封建社会之外,古代墨西哥、秘鲁印加帝国、俄国的封建制度都不是在奴隶制度崩溃之后才出现的,不存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后相续、不可颠倒的关系。封建社会并非是比奴隶社会更高一级的形态,相反,却是历史的反复、倒退。这就打破了一般学者将其视为必然的社会发展序列。
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曾引起国内外学者的激烈争论,陈啸江对此做过专门探讨。他首先追寻亚细亚生产方式说的来源,认为马克思关于亚洲民族特殊性的说法来自黑格尔,依据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的作品分析其对亚细亚社会的认识。接着陈氏将亚细亚生产方式说的发展分为萌芽期、成立期、批判期进行考察,介绍普列汉诺夫、马克斯·韦伯、马札亚尔、魏特夫、哥德斯等人的相关见解。然后他归纳胪列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七项特征,逐一进行解说。最后,陈啸江根据其与魏特夫的谈话重点叙述了魏氏的意见。1936年冬魏特夫赴广东调查时与他有过数次晤谈。陈啸江认为魏特夫以亚细亚生产方式解释中国社会的本质,“实为亚细亚说有力的支柱”。在亚细亚生产关系问题上,陈啸江基本认同魏特夫的意见,这与中共学者接受袭取苏联史家柯瓦列夫等人观点有着明显分歧。
按照原计划,陈啸江还将评述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可惜未见下文。但根据陈啸江的一些零星议论和具体研究,仍可窥见其大体态度。陈氏总的评价是:“亚细亚社会说,虽道出一些边际,但其中瑕瑜参半”。如认为中国缺乏土地私有制,中国政权建立于灌溉事业上,中国社会长期停滯不变的观点并不正确,而认识到中国社会与欧洲社会有根本不同之处则属卓见,尤其能从农业技术上发现这种不同。此外,陈啸江在构建其佃佣社会说时强调地理因素、租佃制度,也可能多少受到亚细亚生产方式说的启示,吸收了其中的合理之处。实际上,陈啸江本人的中国社会史论接近于一种修正了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论。
在对社会形态问题进行基本学理考辨的同时,陈啸江还就中国社会形态提出独特认识。佃佣社会说即为陈氏最重要的创见。可以说陈啸江是挟佃佣社会说驰骋于中国社会史论坛的。
在社会史论战中,秦汉至清的社会阶段被冠名为“谜的时代”。陈啸江的佃佣社会说就是对这一时代的一种理论概括。他指出,佃佣社会生产方式的特征是自由地主支配佃农半佃农或雇农。地主与佃农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而非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超经济强制。佃佣社会虽不能走上工业生产的道路,却也不安于低级的农业形态,而是一种“高级农业生产”,是“集约经营”之极端的发达,有别于典型封建社会中的普通农业经济。后来陈啸江亦将其佃佣社会称为“高级农业社会”,表明它处于农业社会的最高端,接近于理想中农业社会的标准。社会史论战时期持中国社会特殊论者往往以西方为标尺低估中国社会发展程度,佃佣社会说却足以反击此论调。佃佣社会说的独创之处在于从劳动形态的演进观察社会经济史。佃佣劳动在农业自由劳动中占优势,故名之为佃佣社会。佃佣制下的劳动者与农奴不同,而接近于近代工银制,是一个较进步的制度。陈啸江已着手撰作一部《作为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心的中国劳动制度史》,可惜最终未见成书。
陈啸江自成一派的佃佣社会说并未被当时学者普遍接受,但其学术意义不可忽视。佃佣社会说提出了对中国古代租佃关系问题的新认识。吕振羽等学者对秦汉以后的租佃关系也有所注意,但判断全然不同,视“佃耕-雇役制”为一种剥削关系。在他们看来,封建的租佃关系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基础上的超经济剥削,地主与农民之间存在尖锐的阶级对立。陈啸江的理论则大大弱化了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似乎更强调新旧地主之间的斗争。陈啸江对封建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与主流派大相径庭,加之佃佣社会说又是建立在生产力和地理因素基础上,因而具有超阶级论的色彩。主流派难以认同佃佣社会说,关键即在于此。依据今日学界的认知,佃佣社会说将租佃制视为一种自由契约关系而非剥削关系确有其合理之处。一些学者指出,租佃制与封建剥削不存在必然联系,特别是唐宋以后的地主和佃农开始形成自由契约关系。可见,陈啸江所谓的佃佣社会并非无稽之谈,的确揭示出被阶级观念所遮蔽的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结构的部分真相。
不难发现,在社会经济形态问题上,陈啸江与郭沫若等中共学者存在着某种对立。论战中郭沫若等普遍信奉“社会形态共性论”,将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表述视为定则,依此梳理中国历史进程。陈啸江则反对这种公式主义做法。“我们所讨论的是社会史,我们最后的判断人,便是公正的最科学的社会史实。所谓铁则,所谓公式,都不过是前人分析许许多多史实所归纳给我们的一些条理。”而大部分人“为呆守此公式的缘故,所以只愿以公式来圈套事实,而不愿以事实来改正公式。”陈啸江认为将马克思的理论当作科学与当作宗教是两种全然不同的态度。归根到底,“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信条,我们只要不违背他的根本原则——辨证的唯物论——我们尽有回旋之余地的”。其在《西汉社会经济研究》序中申明:“本书对于马恩以下诸大师的言论,只用作指南而不奉作公式。”
针对社会史论战中“有一分之材料,便作十分之见解”的弊端,陈啸江力图恢复“论断必本于事实的精神”——这一被论战参加者抛弃了的历史学者的本色。在讨论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问题时,不少学者采用“以圣经攻圣经,公式代公式”的战术,以致互相攻击,难分胜负,而陈啸江认为正确的战术应是“最严正、最慎重的科学家的精神——尤其是历史科学家特有的精神,处处尊重证据,排斥偶像。”力避从公式出发的流行做法,坚守科学实证的立场,成为陈啸江史学的一个根本出发点。这也显示出社会经济形态研究主体由革命者扩散到学院派之后,开始走向学术化和独立化。
综上,作为朱谦之“现代史学”派嫡系的陈啸江,同时又是民国时期众多以唯物史观治史者中的一员。但不可讳言,陈啸江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与正统唯物史观学者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些差异使陈啸江长期被排斥在唯物史观派阵营之外,难以进入后世书写的唯物史观学术史。
首先,社会史论战中,学者考察社会演进、划分历史阶段多以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为依准,陈啸江则更看重生产力因素和地理因素。他认为,“生产关系之变迁,源于生产力之变迁”。他主张对社会经济的研究从“纯生产过程”(直接的生产过程)入手。陈啸江在关于西汉和三国时期社会经济的研究中,对生产力状况进行了详尽考察。他尤为推许魏特夫《中国经济与社会》一书对中国古代农业技术的研究,赞叹道:“对于中国农业及其生产关系之特点,极力描述,洋洋数十万言,与啸日前高级农业社会(即佃佣社会)之说,东西数万里,不谋而合,真令人拍案叫绝矣!”而魏特夫的这一特点被翦伯赞判定为“唯技术史观”。陈啸江与杨中一关于汉代农业生产技术的争论,使陶希圣受到启发,计划由其主持的食货学会将农业技术史作为一个专门工作开始研究。可见,与正统派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以生产关系为中心不同,陈啸江更偏重于生产力。
对地理因素的强调也是陈啸江异于一般唯物史观学者之处。陈氏指出:“辩证唯物論者,既不蔑视环境的力量,也不蔑视人类创造的能力。”他反对单纯的地理史观,但坚持自然是经济的一个要素。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地理是“究极”或端初的原因,虽无能动的作用,却有制约的作用。生产方式中劳动力、劳动手段、劳动对象三大要素中各有社会的侧面和自然的侧面,“最初在历史中发生作用的,又每是自然的侧面”。地理因素大部分要通过经济机构发生作用。陈啸江专门撰有《中国地理对于中国经济史特殊发展之影响》一文,从地理上的孤立状态加深经济机构之停滞和各种有利农业发展的环境促进高级农业社会之建立解释中国历史何以不能发生产业革命。陈氏所说的佃佣社会的产生也是以中国特定自然条件为基础的,是中国人在自然条件限制下改造自然的产物。
陈啸江留意地理因素是受到普列汉诺夫、魏特夫等人的影响。比如魏特夫借重自然因素来解释亚细亚社会的产生,其《中国经济与社会》被认为可作为一部《中国经济地理》来读。尽管陈氏自觉与地理决定论划清疆界,仍不免被指为地理决定论者。陈啸江对此进行申辩,提出“以先行代决定”“以先行代平行”之说,与一般唯物史观者只以生产关系为主导、将其他视为次要不同,地理是先行的因素而有制约的作用。
其次,在中国社会史的基本认识上,正统派多持一般论,而陈啸江倾向于特殊论。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公开宣布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性、一般性,中国社会不能例外。当时学者颇受其影响,《〈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社会形态论被当作普遍的公式,中国社会史研究成为按图索骥式地寻觅史实以印证公式。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争论而言,不论是奴隶制的变种或是东洋封建制,正统学者都是力图将特殊性溶解于一般性之中,从而取消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殊性。正如翦伯赞所说:亚细亚生产方式“决不是一种古代‘东方的法则,一种特殊历史”,“确实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种附有特殊形势的奴隶制的社会构成”。陈啸江则反其道而行之,努力在一般性之下发现特殊性,探寻中国历史的独特道路,比侯外庐将“新历史学的古代法则的中国化”的做法走得更远。相对于当时形形色色的特殊论,陈氏自信唯其佃佣社会说能够给予特殊说一种科学的基础,是特殊说的代表。时人多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即在于对人类社会规律性、必然性的把握,特殊论也就被视为一种否认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论调了。
再次,除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外,陈啸江不囿于马克思主义谱系而兼采相关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他认识到:“经济史指示人类社会及文化发展之真实的基础,故与其他社会科学关系均密切”。他自谓“对中外各家哲学之精髓,尤其方法论方面,颇曾涉猎,深知其利弊得失”。陈啸江“受历史学派经济学者影响颇深”,曾以“一个历史学派经济学者”自居。1943年冬他受聘为复旦大学银行金融学系主任,可见其在经济学方面已经成为内行。陈氏在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对外国经济学者的成果多有采择。他依据美国学者H.C.Adams对国家收入的分类考察三国时期政府直接间接两种财政收入,引述英国学者A.Marshall关于为工人提供消费品的说法分析剥削者改善劳动者生活的事实,援用日本学者高田保马的方法由生产量人手研究西汉社会的生产力。此外还吸收了涂尔干、韦伯等社会学家的相关研究。正统唯物史观学者虽然也曾借鉴社会科学,但多能自觉把握界限,基本限于马克思主义系统之内,对马克思主义之外的所谓资产阶级社会科学总体上持批判态度,运用时也十分审慎。这与陈啸江不拘一格地自由取用各种社会科学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探研大有分别。
最后,陈啸江不满于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所存在的缺陷,自行创制出一种“新配合论”。据陈氏自称,新配合论是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集古今各派唯物论、唯心论之大成而一以贯之,本体论上采取心物一元论,认识论上采取反映、创造论,方法论上创造出簇新的新配合方法论,人生观上融通矛盾与统一的说法。新配合论是“异的论理学”,是辩证法“更高的发展而充足表示了精密性”。陈啸江试图超越一元论和多元论,运用多因的原则、主导的原则、系统的原则进行历史解释。陈氏此举颇近于其师朱谦之构造历史哲学的做法,自认其“新配合论”是“对历史因素说作一新贡献”。但此论问世后几乎无人喝彩,又是一次不成功的创造。更重要的是,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在正统派心目中是最先进的科学方法,陈啸江这种在唯物史观之外另起炉灶之举有对抗、取代唯物史观之嫌,似已走到了离经叛道的临界点上。
总之,陈啸江一方面在学理上笃信唯物史观,一方面极力反对以教条公式的态度运用唯物史观。从根本上说,他是将学问与主义分为二物,只将唯物史观作为一种科学来运用,而未作为一种主义来信奉。这种态度和做法使得陈啸江与以主义指导学问的主流唯物史观派、中共学者拉开了距离、产生了隔阂。陈啸江既遭受科学考据派的排斥,又不能见容于中共学者所代表的正统唯物史观派,因而成为一名学术史上的边缘人甚至是失踪者。
本文对陈啸江的重访探寻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一项个案研究,更试图对民国时期唯物史观史学的多元谱系形成更深切的体认。唯物史观史学的主流和非主流,处于同一话语系统之内,共识大于分歧。陈啸江等中共学者之外的非主流派,尽管其研究未能被当时和后世所认可,但其价值和意义仍不可抹杀。客观而论,非主流趋向构成对主流趋向的一种必要的补充、调节和矫正。非主流学者较少受政见和公式牵制,对其他理论方法保持开放性,尊重中国历史自身的特点,体现了一种更为学术化、专业化的立场和态度。其实,所谓学术上的主流与非主流,多为时势和风气所造就,并非正确与谬误、先进与落后之别。非主流趋向的存在是学术发展的常态。诸流并进、众说纷纭正显示学术的兴盛,赋予学术演进以活力和动能。今人观察评论往昔学人浮沉、学派消长,当有一种学术史的全局眼光和博大胸襟,不可仅以成败论高下、定是非。
责任编辑:黄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