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秋 刘陇黔
弱视指的是在视觉发育关键期(0~5岁)内,异常的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即使戴上矫正眼镜,视力还是不能达到相应年龄段的视力下限,或者在看视力表时两只眼睛的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的一种视觉系统发育异常性疾病。
人从出生到长大,视力的发展是有个过程的,出生到5岁这段时间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刚出生时宝宝的视力并不好,随着年龄增长,通过各种视觉的有效刺激才会提高,直到达到正常水平。
在这个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如果受到了斜视、没有经过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问题的影响,眼睛没有得到有效的视觉刺激,就会出现视力发育障碍,引起弱视。
弱视通常只有处于视觉发育期的孩子才会得,在门诊也会遇到二三十岁的成年人因为视力问题来就诊被确诊为弱视的,但这种成年人的弱视不是因为看手机、看电脑引起的,而是他们从小就有弱视,没有经过治疗或治疗效果不佳,才叫成年弱视。
弱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视力不好,但由于很多弱视患儿年龄较小,表达能力有限,所以不细心的家长很难发现。弱视常合并有多种认知功能障碍,如对空间立体感的辨别能力会较差甚至没有立体感的,还会产生经典的“拥挤效应”———看单个字的时候看得清楚,但一排字就看不清楚了,看书的时候尤其明显。
根据弱视的患病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斜视性弱视
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
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相差150度或者柱镜相差100度,屈光度数较高的那只眼睛形成的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
两只眼睛都弱视,发生于未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者,双眼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主要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
形觉剥夺性弱视
由于屈光间质混浊,上睑下垂遮挡瞳孔、不适当地遮盖等引起的弱视。
首先,需要确定患者的眼部构造本身没有器质性病变,排除眼部器质性改变。其次,要积极寻找弱视的相关危险因素,不能仅凭视力就诊断弱视。最后,根据儿童视力发育规律,对于3~7岁的儿童,诊断弱视也不能简单地以视力低于0.9作为依据,要参考相应年龄的视力正常值下限。比如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弱视治疗的目的是使弱视眼的视力和其他高级视功能达到正常,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尽量让弱视改善到最佳水平,主要治疗方法如下:
排除病因
如果有白內障、上睑下垂这些疾病,要及时手术治疗。如果是要戴眼镜的,要戴矫正镜3~6个月,以使视力充分改善。不同类型的弱视,要进行合适的屈光矫正,如散光、近视均应完全矫正,对于有斜视且合并远视的患者,需要根据具体的斜视类型进行远视度数的调整。
遮盖疗法
也就是在戴眼镜时遮盖其中正常的那只眼睛。常用的方法是非弱视眼的完全遮盖,必须严格保证被遮盖眼无光线进入,强迫使用弱视眼。遮盖的时间与弱视的严重程度相关。
雾视法
通过药物(1%的阿托品)或光学(调整非弱视眼度数)的方法使非弱视眼视物模糊。
压抑疗法
通过粘贴一定的塑料薄膜使非弱视眼视力下降,并比弱视眼低最少两行。常用于弱视眼的视力通过完全性遮盖治疗已达到0.3以上,或两只眼睛能把看到的画面合二为一的功能较好的孩子。
除了做视力检查之外,家长还可以从下面这些日常的表现来判断:
眼睛外观看起来不正常,比如黑眼仁里面发白,眼皮耷着等。
看东西的时候喜欢眯眼睛,偏头,看东西要凑很近。
早产儿、低体重儿和有眼病家族史(比如先天性白内障、斜视等)的孩子,家长也要格外关注孩子的眼部情况,按时进行眼科检查。
最后提醒家长:不管是花重金买的按摩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还是使用针灸、磁疗或者代购的某些药品,用这些治疗弱视,全部都没有用。发现孩子有弱,视赶紧去正规医院眼科诊治,早干预早治疗才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