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毕业那年,我就许下誓言:“我将勇敢地面对挫折,自信地迎接挑战,志存高远,锐意创新,勤勉做事,谦虚为人;永远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勤政廉洁,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奋斗,用我的一生见证和传扬法律精神。”
踏进检察院的大门,这几年的工作经历,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检察人应担负的责任与使命,也让我思索人生的理想与意义。
马克思曾经说过,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应该看他为社会贡献了什么,而不是应当看他取得了什么。保尔·柯察金则说过,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忙碌而紧张的工作之余,我不止一次地扪心自问:我人生的意义在哪里?
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我常常在想,什么是“尚德崇法”,什么是“公平正义”,什么是“执法为民”。这些词,每一个念起来都是那么简单,但是要做得好,却很不容易。我热爱这份职业,我迫切地想找到一个起点、一个支撑力,让我满怀信心、满腔热情地书写这一段篇章。
我信仰法律,信仰正义,信仰一切充满了光芒的力量,信仰未来会是一片光明。我慢慢地领悟到了,要做到尚德崇法、要做到公平正义、要做到执法为民,就是要不断学习。我向身边的同事们学习,他们经验丰富,他们踏实办事,他们全心为民;我向书中的理论学习,那里知识如海,那里深邃精辟,那里教诲如林;我向好人、榜样与先进学习,他们奉献爱心,他们尊法崇德,他们代表正义。
有一句话说,我们办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通过法条,通过程序,通过卷宗,我路过别人的人生。在案件办理时,必须注意细节,带着理性和人性去实现公平正义。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参与办理的第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的名字。那个犯罪嫌疑人很年轻,刚刚18岁,坐在讯问室的椅子上,埋头大哭,说自己非常后悔,就是一时冲动,才动了歪心思,去入室盗窃。
办理过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结婚为诱饵,不断索要财物,骗了受害男子很多钱。受害人真诚捧着一颗心过去,却被她无情地踩成了满地碎玻璃渣。讯问中,嫌疑人满口跑火车,供述里漏洞百出。最后,我们找出了她话里的破绽,她这才低头认罪。
案子里有众生百态。有人一时冲动,有人屡教不改;有人显著轻微,有人穷凶极恶;有人为情所困,有人翻脸无情。
我信仰法律,崇尚正义,相信这一场际遇,就是让我为法治尽心尽力。我感恩生命,因为生命的美丽在于过程的绚丽,我感恩工作,因为工作的美丽在于忙碌的意义,回荡着梦想的回音。
岁月如歌,唱起希望的声音;岁月如书,翻开梦想的警句。我,作为青年检察官,要担负起检察人的使命,让青春在检察事业里闪光,绚丽成歌;让青春在检察舞台上放彩,华美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