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0-02-27 07:11徐丹红
经济管理文摘 2020年22期
关键词:下岗职工资产企业

■徐丹红

(深圳市兴业有限公司)

引 言

从企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企业的重组整合能够有效地优化内部结构,激发企业活力,加快企业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国有企业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正面临着结构臃肿、人员冗余等问题,国企改革势在必行。国有企业常常通过重组整合谋求进一步的发展。企业的重组整合在国外由来已久,能为我国国企重组整合提供一定的经验和理论支持,解决国企重组整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国企重组整合的过程,在使国企结构得到深层次优化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国企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发展[1]。

1 关于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

1.1 国企重组整合现状

近代以来,我国工商业的发展尽管没有经历老牌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过程,但其发展过程也凸显出了资本集中的趋势。近代企业的重组整合在本质上属于民族资本、官僚资本及国外资本之间相互吞并的一种手段,且与我国近代的工商业几乎在同一时间出现。建国之后,企业重组整合活动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更大程度上起到为政治服务的作用,其原有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有所丧失。这种情况直到改革开放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之后,企业的重组整合才成为企业间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手段,并活跃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2]。我国首次企业重组浪潮发生在1984年,其最终结果是消弭了一批亏损企业,从而为优势企业提供了进一步发展扩张的空间,并首次出现了国企兼并集体企业的现象;第二次企业重组浪潮发生在1992年以后,其效果在于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并使其逐渐成熟,企业财产所有权从实物化转向证券化,并使产权交易的市场及广泛性得到进一步扩大,而跨国收购也在此次企业整合浪潮中出现。

1.2 企业重组整合的概念

企业重组整合的概念需要分为重组与整合两个角度进行理解。

重组是指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政策及资产等方面内容进行重新调整,使之发挥协同效应,并最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这种融合是多方面的,不仅有企业组织结构、资产等有形内容的融合,也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无形内容的融合。我国国企的重组更加重视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作用的发挥,通常是通过建立企业集团、并购、联合等形式使企业组织结构更加合理化。

整合通常发生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其主要形式是应用各类型的管理措施、管理手段及管理方法,来对企业内外部资源进行有效协调,并使之发挥集成效应。整合通常贯穿企业重组的全过程,对企业重组成功与否有至关重要的影响[3]。整合主要是为了处理产权、资产、人力资源、业务流程、组织结构、人员思想动态上的问题,通过采取相应的方式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以提升企业重组的效果。

2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1 观念滞后

观念滞后是制约国企重组整合的重要问题,造成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包括相关单位对国有资产变现意义的认识不明确、依然沿用实物管理思维等。对国企而言,资产变现包括实物资产变现及货币资产变现两方面内容。企业重组过程中必然会使资产形态产生变化,而资产存量的盘活只有在资产流动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同理资产优化配置也是一样。但就国内对国企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认识而言,还停留在对资产存量实物形态保持的层面,并未能意识到将资产变现以加速产业科技发展水平及基建建设水平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国企国有资产实物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必然产物,但如今我国经济体制已经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而适用于计划经济的实物管理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下资产流动重组、兼并的阻碍[4]。实物管理过分重视财产的绝对占有及财产量的提升,强调资产应保持静态化和有形化,认为资产的流动会导致资产流失,这无疑会严重影响资产的流通,从而导致已有资产很难被有效用于创造更多价值,也挫伤了民营、私营企业家整活国有企业的积极性。

2.2 市场完善程度不足

市场完善程度不足是国企重组整合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又一个问题。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产权市场的完善程度不足、二级市场管理缺乏完善性、相关法律制度健全程度不足三个方面。企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所有资源,而企业产权则是指企业对资源的占有、所有、支配、处置等一系列权利,是企业所有者及占有者获取收益的关键。国企重组整合的进行需要以产权为纽带,通过对生产要素及资产进行重新配置组合,以谋取最大限度的增值。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产权具有商品的属性,是可以交易的,而我国市场组织则由于交易所自身素质及功能上有所不足,同时也未形成覆盖全国的交易信息联网,严重制约了产权交易的效果;对于二级市场而言,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多由国企改造而来,股份包括国家股、法人股及公众股三部分,其中公众股的交易相对自由,但占比较小,通常只占企业股份的25%左右,占大头的国家股及法人股则无法参与到上市流通的过程中,这就使得二级市场无法有效实现兼并与控股,另一方面,由于中国股市具有很强的投机性,收购方在暴露收购意图时常面临被收购方股价暴涨的情况,如果被收购方以反收购方式进行抵抗,还将造成股价的进一步上涨,这就使得二级市场的收购成本极为高昂;最后,尽管市场经济具有较高的自由度,但本质上依然属于法治经济,其市场主体行为的运作需要得到法律的规范,但就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来看,缺乏相应的规范性及可操作性,因而使得购并活动无法获得健康有效的发展,还催生了内幕交易的出现。

3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实践问题的对策

3.1 按照市场配置原则进行资产重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发育成熟,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功能也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下至一般的消费商品及生产资料,上至资本均需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配置。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企要进行重组整合,也需要深入学习市场知识,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进行重组整合,使国企焕发出新的活力。

在进行国企重组整合的过程中,应坚持维护市场主体地位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及债权银行的合法权益。需要意识到的是,资产重组在本质上是企业的行为,因此应当由国企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参与程度及参与方式,在此过程中政府不应当进行直接干预,更要避免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规划企业的行为[5]。另外由于国企资产重组还会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因而重组活动要在征得债权人及主要债权银行的前提下开展。总而言之,企业资产重组应严格遵循市场发展规律。

3.2 处理好资产处置问题

资产处置问题主要表现在变现难、处理难,以及运作不规范对债权人、资产所有者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资产处置问题是国企重组整合实践中需要急切解决的关键问题。处理措施可采用以下做法:

首先,对交易行为及变现方式进行规范,协议变现上经营困难的国企可由政府出面寻找收购方;交易变现则可由政府或中介机构扮演中间人的角色,利用已掌握的信息资源联系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并促进两者之间的公平交易;还可采用拍卖变现或拆分变现的方式,其中后者主要针对无法整体出售的大型破产企业资产,可进行拆分变现处理。

其次,可尝试探索托管变现的方法。受经营性质复杂性影响,一部分企业破产后的资产变现较为困难,导致破产程序无法有效执行,也为政府造成了困扰。由此可成立托管机构或企业财产托管中心,暂时收购破产企业的财产并进行管理及托卖。

3.3 做好职工的分流与安置工作

国企在重组整合的过程中必然要对人员结构进行优化,这势必会造成冗余人员的裁减,因此冗余职工的分流与安置也成了国企重组整合的关键。随着国企重组整合程度的深入,会产生更多的下岗职工,如果不对下岗职工进行妥当的分流安置,会使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受到影响。因此在国企重组整合的过程中应做好这方面工作,相关领导及各部门应对这方面问题予以充分重视,动员所有力量做好员工分流安置工作。在此基础上,需专项调拨一部分资金建设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机构,对于年纪较大的下岗职工制定相应的安置制度,尽可能负责其生活开支,保障其基本生活;年纪较轻的下岗职工则可围绕再就业展开技术能力培训,并为这些职工提供就业指导。除此之外,还需尽可能开辟就业渠道,以有效完成下岗职工的分流与安置。可通过发展物业管理、社区服务、配套产业等方向来吸收下岗职工,也可尝试推动电子、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来为下岗职工提供相对理想的岗位。

4 结 语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背景下国企重组整合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具有较高的难度。同时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分析,在实践中能够为处理与解决企业重组整合,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经验,同时也能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各种资源的利用率,还能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因此,国企在进行重组整合时,应重视各种问题的处理,结合客观规律解决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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