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叙事疗法提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构想

2020-02-27 04:47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矫正团体

王 燕

·犯罪学研究·

运用叙事疗法提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构想

王 燕

叙事疗法是基于社会建构理论发展起来并应用于团体情境的工作模式。叙事疗法能够从多角度帮助来访者重构自身叙事,发掘自身经历中的积极意义,因而非常契合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心理修复需要,有利于社会支持系统构建。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集体教育活动中运用叙事疗法,应注重发挥服刑人员的主体性,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互动方式引导他们面对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他们的正向自我调节能力,使他们勇于面对社区矫正的社会现实环境。

叙事疗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构建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心理矫治越来越被广泛应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成为社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方法。社区矫正工作一般分为三个环节:入矫期、矫治期、解矫期。在入矫期,由于大部分矫正服刑人员都曾在看守所里生活过,有过失去自由、压抑、无助等感受,因此在进入开放社区服刑后,他们没有了原先的人身自由限制与约束,可以重新体验到自由的感受,也会获得家人、朋友等社会支持系统的经济、情感等方面的帮助,因而他们的人际关系敏感性和敌对情绪也会相对比较低。叙事疗法是基于社会建构理论发展起来的一种心理治疗和社会工作实践模式。它的核心在于注重“去中心化”和“多元化”,以解决问题为焦点,把来访者本人与实际问题分离开,采用解构式倾听、外化问题、寻找特殊意义事件等叙事治疗方式,使来访者以第三方角度重新看待受困扰的问题,重构其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因此,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采用叙事疗法进行矫治,可以有效改变他们的认知理念,矫正其行为偏差,真正做到悔过自新,主动选择不再犯罪,并形成良好的心理调适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一)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与社会支持

当前,在政府有效领导下,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执行刑罚;在社区矫正过程中,认真规范接收宣告、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和解除终止等环节,增强了管控的针对性。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非监禁刑罚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法律效果。与此同时,“在全国司法所平均2.5人(四川省0.8人)的编制现状下,司法所落实社区服刑人员‘8小时学习、8小时公益劳动’的日常管理规定,往往不堪重负”[1]。事实上,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非监禁刑罚执行过程中,“夸大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威胁程度,力图单纯通过强化政府管控,效果是有限的”。[2]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目标是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因此,需要实现心理矫治团体活动的专业化,通过司法所组织的“8小时学习、8小时公益劳动”进行专业化叙事团体小组建设,通过社区学习和公益劳动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觉察自身认知和行为上的偏差,同时为他们回归社会提供必要的经济、精神情感等社会支持资源,从而真正消除犯罪的深层原因,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

社区矫正是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后果不严重的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类罪犯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社区矫正过程中,社区矫正组织执行刑罚并进行监管,促使罪犯接受思想教育,完成再社会化,最终顺利回归社会,成为适应社会的人。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运用心理学方法,对矫治对象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促进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人格完善,从而带来行为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能力的理念和工作行为模式。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开展的心理矫治,包括心理测量、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它们可以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调节情绪,消除其不良心理及其心理障碍,矫正其偏差的认知方式,完善人格,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3]

在有关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研究中,林顺利等人指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受其犯罪行为的影响,常常处于被主流社会排斥的不利地位,面临各种生活适应问题,成为社会上新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是与弱势群体的存在相伴随的一种社会行为,直接关系着这一群体的生存和发展。”[4]库恩等人将社会支持区分为归属性支持、满足自尊的支持、物质性支持和赞成性支持四种。[5]郑杭生认为“在笼统的含义上,我们可以把社会支持表述为各种社会形态对社会脆弱群体即社会生活有困难者所提供的无偿救助与服务”。[6]虽然学术界对社会支持的概念见仁见智,但对于社会支持的具体表现则有广泛共识。我们可以把社会支持的表现分为两类:一类指物质的社会支持,即给予看得见的经济或物质的帮助;另一类指精神的社会支持,即给予精神上的主观体验的社会支持,如家人的情感交流,朋友给予尊重的感受等。有研究表明,社会支持的缺乏与弱势群体犯罪生成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社会支持缺乏是引发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7]由此可以看出,社会支持给予弱势群体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实质上可以支持和完善社会资源的不足。换句话说,弱势人群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或决定着他们生活适应能力的水平。为了实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根本目标,防止他们重新犯罪,需要相关人员充分了解他们的社会支持需求,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矫治的专业化工作。

(二)服刑人员心理修复的需求

有研究显示,95%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他们被判处刑罚进入社区后,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常见的如消极和回避,怀疑和不信任,侥幸、害怕、恐惧和抵抗,自我责备、后悔莫及等等。叙事疗法从以人为本的视角出发,真正根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心理修复需要,以社会适应性的提升为目标来实现社区矫正预设教育目的。由于找到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真实需要,引发了他们接受他人帮助和指导的动机,所以叙事疗法对服刑人员的心理修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假如没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关于自身经历、以往人生故事的叙述,那么我们就无从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针对他们的团体心理辅导自然也就会无所适从。因此,叙事疗法注重促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看清困扰自己的问题的同时,更看到自身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价值,通过集体学习和集体参加公益劳动,在其他人的见证下用语言建构自己,发现有价值的自我。正如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学者皮亚杰指出:“人们是在与周围人互动过程中建构起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并发展了自我”。

(三)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不足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要求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以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心理矫治模式应兼顾三个方面:一是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二是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水平进行普查、评估和分类;三是提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深化其自我意识,加强自我认同,建构起社会支持系统,增加其融入社会的能力。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过程中,常以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居多,强调非监禁刑罚的落实,主要体现在法律集中教育学习比较多,关注服刑人员内在想法和感受的较少。尽管在各地制定的有关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相关规定中,通常都有具体条例款明确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如开展思想品德教育、专业培训、公益活动、心理辅导等等,但由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尚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以行政管理形式居多,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自身的内在需要关注不足,导致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等同为一种行政管理活动,即每个月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签到、参加集中学习等。社区矫正工作在有效构建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提高其融入社会能力方面做得显然还不够。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应努力将工作重点放在深入了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根源,帮助其发展自身社会支持系统上面来,促使其能应对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压力及挫折,保持与社会支持系统的良好互动联系,从而达到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管理,防止重新犯罪的目标。

二、叙事疗法及其在提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会支持中的意义

叙事疗法的核心理念在于问题外化,即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将问题与人分开,还原问题,重现人的内在价值。叙事疗法的理论基础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该理论认为现实是社会建构出来的,是经由语言建构出来的精神产物,是诉诸于叙事组成并得以维持的;绝对的真理是不存在的。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把问题与人分开,专注问题探索。《故事、知识、权力——叙事治疗的力量》一书系统阐述了有关叙事疗法的观点和方法。建构主义学者认为,个人的经验从根本上来说是模糊的,也就是说它的意义不是天生或显在的,而是要通过多重的解释才能够显现出来。因此,他们认为问题是被保存在语言中的,所以也可以通过叙事在谈话中溶解。

叙事疗法通过倾听来访者的故事,运用适当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找出遗漏片段,使问题得以外化,由此帮助当事人重新建构故事的意义,唤起当事人内在的改变力量。叙事疗法关注“人类行为故事性”观点或立场,探索人类行为是如何通过故事组织起来并被赋予意义的。叙事疗法可以帮助当事人从问题中找出他不曾觉察的一部分经历,进而让其顿悟到自己解决问题的内在力量。叙事疗法最重要的一个提问便是:“你是怎么办到的?”,从而将访谈重点放在当事人曾经努力过的事情,或他内在的知识和力量方面,以此来走出困境。由此,叙事疗法是一种富有后现代主义精神且真正“以人为本”的后现代心理疗法,它是帮助当事人唤醒其生命活力的治疗方式,让当事人相信是自己就是自身问题的专家,而叙事治疗师则带着好奇的目光,陪伴当事人找到自身的力量和生命的宝藏。

叙事疗法的原则在于重构故事,增强洞察力,改写生命故事,即通过帮助当事人用积极向上的视角重写自己的生命故事,从而让当事人自己找到面对人生困境的理念、技能及方法。叙事疗法强调“每个人都是面对自己生命挑战的专家”“自己才是自己生命的作者”。同时,叙事治疗师也在与当事人个案生命故事无限贴近的过程中,促进了自己的成长,丰富了自己的生命。

叙事疗法的特点在于形成积极有力的自我观念,促进当事人回归社会。在运用中,该疗法有利于改变和恢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自我接纳、自信心和人际交往。叙事疗法源于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和叙事心理学发展。它的哲学思想来自于福柯关于“语言即是权利”的观点。在早期,该疗法多应用于个人或家庭治疗实践,20世纪90年代后开始尝试用于团体情境。当时,治疗师通过问题外化,用独特的思维和重构问题的技术完成了一个男性精神分裂症团体的改变过程。[8]叙事疗法在团体中的应用是通过倾听来访者在团体中讲述自己的生命故事,帮助来访者澄清自己是如何使用故事组织经验,赋予意义的。通过启发来访者发现故事中遗漏的部分,帮助他重构具有正向意义的生命故事,唤醒其成长的内在力量,让团体其他成员见证他的成长,让来访者重新获得对自我的接纳和认同。1994年,Laube等人把叙事治疗的团体模式扩展到抑郁症群体。治疗师发现,当组员在团体环境中倾听和讲述故事时,团体成员自身变成了一个独特的个体从而开始创造新的故事,而且新故事会经由团体其他成员的反应获得确认。在团体环境中,存在着让每个个体都被其他成员倾听和肯定的空间。因此长期受抑郁控制的孤立感也得到缓解。[9]叙事疗法在团体中的干预应用,使个体更有自主性和改变动力,症状更容易得到缓解。1998年,Vassallo把治疗对象从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扩展到其他心理问题患者,发现在团体情境中运用叙事疗法,团体成员在自我接纳、自信心、人际交往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10]在国内,叙事治疗在团体工作中的应用才刚刚起步,且大部分都以在校学生作为应用主体。因此,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心理矫治中运用叙事疗法是有着广阔的现实意义和价值的。

三、运用叙事疗法提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

(一)重写生命故事,关注内在动力,促进自主转变

对社区矫正人员而言,叙事疗法关注的不是封闭的结论而是内在动力的发展。从叙事疗法的视角看,如果一个人生活在一个故事里,而这个故事并不是他所喜欢的,不能够完全表达他自己的意愿,那么他就会被“问题故事”所困扰,生活充满痛苦。寻求治疗的人总是深受“问题故事”的困扰,而实际上这些“问题”都是他自身主观建构的,且这种建构深受“主流话语”和“正统标准”的影响。正是这些充满问题的故事,构成、甚至塑造了当事人的问题生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会更多突出其违法犯罪层面的故事叙述,与此主题相关的故事得到表达,与此主题不符合的其他经历就被遗忘了。也就是说,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生活经历库存里,有很多内容并没有以故事的形式讲述出来。也就是说,违法犯罪经历并不是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过去生活的全部。但是,就是这些不全面的故事却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有着决定性意义。它形塑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生活和社会关系。对此,叙事疗法从关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述故事中没有反映出的生活经历入手,找出那些曾经被遗忘的经验,重新写成新的、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喜欢的故事,为他们带来新的期望,从而重获生命的动力。这也是叙事疗法的核心所在,这种疗法就是通过团体情境,解构团体成员的问题故事困境,重新构建当事人的生命故事,为其眼前的生活带来希望。

问题外化、重新组织生命故事是叙事团体心理矫治模式的一项重要方法,其目标是协助团体成员把困扰自身的问题客观化或人格化,在团体合作的背景下,经由故事外化实现个体与问题的分离;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发现生命历程中独特的美好故事,以行动指向“你是怎么做到的”和意图指向“头脑中形成的这么做的画面”来形成当事人对自身生命历程的重新叙事,整合成一个与过去、现在联系在一起的关于自我的新叙事对话互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往往背负很重的心理负担,被社会贴上了特殊标签。叙事疗法采用的问题外化、重写生命故事的方式,可以使他们从背负的社会压力中抽离出来,缓解当事人被问题困扰的感受。一旦以比较放松的方式去看待和处理自身的问题困境,当事人就比较容易重新找回自主控制行为的能力,从而不再被问题故事所困扰。

(二)应用“鹰架”对话,强化自我观念,形成社会支持

叙事疗法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中的应用主要是通过“鹰架”对话的方式来进行的。“鹰架”对话来自于维果茨基的观点,他认为“学习是社会性过程,在社会合作中,有经验的个体会为其他成员提供成熟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其他成员成长”。维果茨基提出,个体发展不是一个自我独立发展的过程,而是在与环境、周围人的互动过程中,不断创造自己“最近发展区”的过程。在叙事疗法中,为了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从不良心理中摆脱出来,团体成员之间的互动就是一个搭建“鹰架”对话的过程,由此在成员的相互见证下,拉开与问题困境的距离,寻找新的解决问题的方向,迈向新的可能。所以,叙事疗法就是通过搭建“鹰架”对话而敏锐觉察当事人的需要,强化当事人努力的一种支持方法。

叙事疗法促进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团体活动中的“自我认同”体验或感受,并通过团体其他成员的见证得以强化,该疗法已成为社会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中,他们具有一些共性的心理问题——因为在服刑,受到社会消极评价,比较自卑,不愿意在个案访谈中暴露自己,更不愿意向他人敞开内心的观点、想法。长期的心理压抑会对他们的社区矫正效果产生严重影响,而叙事疗法能够促使其通过教育活动,向团体其他成员分享感受和体验,解构式倾听其他成员的支持性认同表述,从而帮助他们寻找具有特殊意义的事件;同时通过问题外化的方式使当事人能够以第三方的视角看待困境中的问题,重构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在叙事团体辅导中,团体成员之间通过彼此的讨论、见证、分享,逐步掌握处理问题的方法,学会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由此,叙事疗法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建立了加强彼此互动、理解的通道,促进了不良认知向良好认知的转化,从人格内部完善和发展了自我改变的动力。

人的自我身份是由他所身处的、经历的以及参与的社会处境共同构建、发展形成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寻求改变当下充满问题困扰的自我身份认同,就必须回到真实的社会群体中。叙事疗法构建了一个具有相似经历和困扰的团体情境,团体成员会发现不只他一个人具有这样的感受,因而更容易在团体活动中得到启发和示范,更容易进行问题外化,找到自身独特的生命经历、发现新的生命故事。在团体情境中,当事人新的生命故事得到团体成员的见证和确认,由此可以发展出一个相互支持和协作的团体,从而促进他们的自我接纳和自信心的发展,缓解社会压力和紧张,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因此,叙事疗法非常契合当前条件下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心理修复的内在需要和社会需要,它作为一个独特的治疗视角,促进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之间相互理解自身的困惑、孤独以及人生历程中的痛苦,构建了一个团体倾听和理解的情境,缓解了彼此的孤独;并在团体情境中找到同伴和同路人,真正卸下心理重负,重新获得开始生命新历程的勇气和力量。

叙事疗法中应用“例外”事例对话技巧,强化服刑人员个体的自我正向经历“例外”价值,形成教育矫治的人格基础。例外事例对话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违法犯罪事件之外的其他生活领域中一些表现良好的例外情形如孝顺父母关心长辈等利他事件的情节和体验,目的在于引导服刑当事人寻找过去生活经历中没有症状问题发生的例外体验和情节,找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例外闪光事件带来的“例外”价值,启发当事人通过不同角度的生活经历中“例外”事件的体验和情形发生,重新审视原有的叙事和经验对自身身份的认知的局限性,它的原有的叙事认知是怎样建构的?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帮助当事服刑人员找到有效适应生活的良好的例外经验和情节,确信自身具备成功应对生活的能力。认识到过去的叙事和经验的非必然性,自身具有转变的积极的因素基础。这样的“鹰架”对话探索例外的技巧帮助当事服刑人员找回人格正向价值的能力感和价值感,破除了原有的犯罪人叙事的强化叙事,找到矫正教育的核心基础,进行人格层面的叙事重建。因此,叙事疗法是从认知探索入手,解构当事服刑人员的单一犯罪叙事路径,通过与当事服刑人员的问题外化、例外对话、鹰架对话等叙事方式重释,重新建构当事服刑人员人格基础的能力感和价值感的过程。从根源上进行教育矫治社区服刑人员具有现实价值和专业价值。

Reflections of Narrative Therap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Support System for community correction prisoners

WANG Yan

Narrative therapy is a working mode based on social construction theory and applied to group situations. Narrative therapy can help visitors reconstruct their own narratives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and explore the positive significance of their own experiences. Therefore, it is very suitable for the psychological rehabilitation needs of prisoners in community correction and conduciv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support system. The application of narrative therapy in the collective education activities of prisoners in community correction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subjectivity of prisoners, guide them to face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by combining theory with practice, constantly improve their ability of positive self-adjustment, and make them face the social reality environment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bravely.

narrative therapy; community correction prisoners; social support system construction

[1]鲁兰、王雪玲:《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专题调研报告》,《中国司法》2017年第6期。

[2]敖翔:《加强矫正小组建设构建社会动员体系》,https://www.sohu.com/a/316591015_660595,访问日期:2020年9月26日。

[3]金碧华、潘菲:《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4]林顺利、孟亚男:《国内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述评》,《社会工作理论探索》2009年第11期。

[5]金小红、应辰:《“互构”型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与城市外来青少年犯罪》,《兰州学刊》2010年第8期。

[6]郑杭生:《从传统向现代快速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9页。

[7]汪明亮:《以一种积极的刑事政策预防弱势群体犯罪——基于西方社会支持理论的分析》,《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8]M. O’Neill, G. Stockell, “Worthy of Discussion: Collaborative Group Therapy”,, Vol.12, No.4, 1991, pp201-206.

[9]J. Laube, J.Trefz, S.Group, “Therapy Using a Narrative Therapy Framework: Application to Treatment of Depression”,, No.2, 1994, pp.29-37.

[10]T. Vassallo, “Narrative Therapy with Seriously Mentally Ill: a Case Study”,, Vol.19, 1998, pp. 15-26.

D917.6

A

1672-1020(2020)06-0050-06

2017年江苏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会支持功能实证研究”(2017SJB0474);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PZY2015C203);2015年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

2020-09-22

王燕(1969-),女,山西晋城人,汉族,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系副教授,南京,210031。

[责任编辑:木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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