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敏
(江南大学 江苏 无锡 214062)
老年人的生存权是指老年人在整个社会中舒适且有尊严地生活。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组织了学习和讨论活动,习总书记在学习中强调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完善,以及重视社会中的老年服务业。而本文中的老年人群体概念应该重新进行界定,其不只是指退休后的老年人,而是特定指50岁之后的群体;数字化生存是指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生存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农村老年人数字化生存是指农村老年人应转变思维方式,乐于和善于使用数字技术用于日常交往、娱乐和自我发展等方面,以实现独立自尊的积极的生命状态。之所以这样界定是因为在数字技术日益多样化的时代,我国有一亿以上的老年人患有“高科技恐惧症”,这无疑会使得老年人与其他社会群体,甚至老年人群体内部产生巨大的“数字鸿沟”,而且这也成为了除身体素质和经济能力之外导致老年危机和社会不公平的重要原因,所以老年人应该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乐于利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用于日常的交往、娱乐、自我发展等方面,在乐于接受的基础上要熟练掌握数字技术,以达到老年人获得独立自尊的晚年生活、积极的生活心态的目标。
公平正义对于人的重要性,最根本的就在于它强调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享有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等广泛的自由权利和劳动权利、受教育权利等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核心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力,使每一个人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机会。这些基本权利的平等,不但是法律所要保护的,而且也确实是人身的根本需要和首要价值追求。“平等是正义的表现,是完善的政治制度或社会制度的原则”;‘“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单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农村老年人中大多数人处于弱势群体。例如:我国实行离退休制度后,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属于编外人员,不能晋薪晋级;申报科研立项很难获得批准;担任学会领导有时也要受年龄限制;到国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即使是担任专题会议主席,在经费上也不给予支持。这正是违背了公平正义。新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与媒介数字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新媒体的介入和使用差距所导致的知识、文化乃至价值观差异,导致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在生活数字化应用的差距。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行业报告,都很少聚焦于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以致我们对这个数字弱势群体在新媒体浪潮中的所思所为知之甚少。[1]我国已进入“十三五”时期,这一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年事业发展和促进老年公平的重要机遇期。因此,处理好老年公平问题,既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课题,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之一。我国目前正处于快速老龄化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通过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促进和落实资源优化配置,让所有老年人和社会成员都有更公平的机会追求应有的生活质量,真正建成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2]这正符合了公平正义的内涵。
1.解决家庭养老压力和政府养老压力
农村老年人利用数字技术,例如:手机、电脑等各种媒介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可以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各种新开发的养老软件,上门服务软件都可以帮助老年人解决一些日常生活问题,这无疑有利于增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可能性,也大大的减轻了儿女的负担。老年人使用微信等数字技术也可以增加家庭的互动,在家庭矛盾调节方面也有突出作用,有更多的老年人会选择利用网络而足不出户的发挥余热,第二次参与社会,从而减轻家庭压力和政府养老压力。老年人通过数字技术第二次参与社会所带来的社会地位的上升会改变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间接地重构了老年人家庭生活原本的模式。
2.减少社会经济运行压力
农村老年人数字化生存可以解决劳动力短缺,可以进一步发展老年产业。老年人利用数字技术可以改变产业结构,也可以进行产业创新寻找新的经济引擎。国家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这为智能老龄产业加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动力。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8月,国家相继在养老、健康、旅游、保险、体育、文化、信息消费、民间投资、政府购买服务、中医药、用地保障、人才培养、税收优惠等领域出台了配套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188件,都强调了信息技术及“互联网+”行动在推进老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旨在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老龄事业和产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产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老龄产业发展新形态。
3.有利于农村农村老年人继续社会化
继续社会化是指人在退出社会之后因为融入社会和适应社会的需要而重新了解社会文化,适应社会规范和学习新知识、技能,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3]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伴随着新技术的革新可以让我国老龄事业有新的契机。根据我国互联网统计中心出具的每年互联网使用情况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出两点:一,我国使用互联网的人数激增;二,我国老年人互联网使用人数数增长速度快于其他年龄段。同时,我国社会养老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老年人在脱离社会之后所产生的不适应性使得老年人的继续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了偏差,从而有越轨行为的出现,国外学者也发现即使是社会学家也同样在人们退出社会角色方面的调剂行为给予的关注很少。互联网作为一个本世纪多元模式的信息传播载体,在老年人网络使用者数量,互联网作为一个本世纪多元模式的信息传播载体,在老年人网络使用者数量上升的总趋势下如何考量互联网对老年人社会化的影响是我国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世界范围内老年网民的研究已经进入一个白热化的阶段,国外研究者研究主要集中在老龄化阶段用网的休闲和社会接触,再者便是互联网医疗的应用。
数字鸿沟是指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人、家庭、企业及地区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可及性以及互联网使用方面存在的差异。它可能导致农村老年人不能平等享受信息社会在信息传递、社会交往乃至医疗健康等方面的便利服务,甚至被信息社会排除在外,成为“数字鸿沟”下的弱势群体。这一点在农村老年人的互联网使用率上就能得到体现。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对扩大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起到促进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年人因年龄增长而产生的社会隔离等问题。然而,新技术在不同群体和地域间的扩散也存在着不平等。[4]在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国农村老年群体利用互联网的水平却较低,与年轻人相比存在比较严重的数字鸿沟。2019年互联网用户 10-19 岁占比 22.8%,20-29 岁占比31.5%,30-39 岁占比 23.8%,40-49 岁占比 12.3%,50-59 岁占比 5.5%,60 岁以上用户仅占 2.4%;移动互联网用户的年龄结构与互联网用户大体相同,50-59 岁占比为 4%,60 岁以上用户仅占 1.4%这表明,50-59 岁年龄组以及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无论是通过台式电脑、笔记本、数字电视等普通终端还是通过移动电话利用互联网的水平都比较低,老年数字鸿沟十分明显。[5]数字鸿沟将大多数老年人排斥在互联网之外,导致他们利用互联网资源从事各种活动的水平显著降低。中国老年人口的数字鸿沟要比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严重得多,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受互联网普及率、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数字鸿沟尤为严重。[6]个别偏远落后地区农村老年人从来没有接触过互联网,甚至都不知道互联网为何物,这些地区移动电话的使用率也非常低。信息和通信以及互联网价格、速度、内容以及服务质量也对老年数字鸿沟产生一定影响。其次是知识和技术因素。创新传播速度及知识和技术的年龄差距是产生老年数字鸿沟的重要原因。有研究表明,城市老年人数字鸿沟的产生主要是老年人退休后动机不足、不愿意学习和使用互联网日新月异的新技术、社会网络不发达导致学习机会下降等因素造成的。最后是社会经济地位因素。中国老年人在退休后主要靠领取养老金或者子女养老来维持日常生活,这就客观上决定了老年群体的社会经济地位与工作期相比明显下降。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由于收入和养老金不足,只能依靠子女养老或者社会救助,社会和经济地位更低。因此,这就导致老年群体没有资金、时间和精力利用互联网,从而造成了老年数字鸿沟。此外,心理和文化因素对老年数字鸿沟也存在一定影响。现阶段,一些老年群体受传统观念与文化的束缚,导致对互联网的认知存在一定差距,也影响了他们对互联网的有效使用。
网络媒体产品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阻碍了老年人获取网络服务,并降低了互联网对老年人的吸引力,从而降低其使用的主动性。在互联网背景下,一-些电台改版以扩大受众范围,为迎合年轻听众与观众的偏好而减少老年人节目,使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愈发狭窄。网络媒体也存在对老年媒体认识的误区,没有长远考虑到老年媒体的发展潜力。现实生活中,老年人论坛、网站等专业老年人网络媒体匮乏,而为数不多的专业老年人网络媒体存在着信息密度大、网站浏览率低、广告较多等问题。[7]网络媒体在老年人形象传播方面也存在偏见,老年群体较多被呈现为负面媒体形象。网络媒介群体对老年群体参与媒介文化行为的忧虑和歧视,折射了不同群体媒介选择的分化和矛盾,更反映了不同群体媒介文化之间的价值冲突,即青年媒介文化对于老年媒介文化的一.种代际“文化霸权”。网络新闻中“老年人”相关事件容易成为舆论焦点,老年人在网络传播中的负面形象引发了老人群体的污名化。
保障农村老年人数字化生存权利的最根本、最经济、最持久的途径是农村老年人自身培养数字化生存能力。老人不是被动的、被保护的,而是主动建立保障自己权力的方式,进行能力建设。能力建设是指个体或者团体提升自身能力的建设工作,能力建设一直是地方政府建设的核心问题。本文的能力建设是指农村老年人要主动适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农村老年人有上网需求,可以丰富的生活。老年人可以在网上享受一些娱乐,例如,看视频、听戏曲、学习一些技艺等。这些都能够帮助中老年人缓解内心的寂寞感,有益于中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通过法律政策干预,提高政府、企业和民众对老年人信息技术的重视。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颁布的《通信法案》,提出了电信企业要提供“普遍服务”,主要让农村人口和老年人群体一样享受到先进的电信服务[8]。欧盟实行电子融合计划,其中“老年快乐计划”尤为重要,强调信息技术要为老年人社会排斥提供解决方案。国内对老年人社会融合则提高到了国家规划层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指出,增加老年文化产品数量、提升老年媒体节目质量、拓宽优秀老年文化作品的传播渠道等优待项目,并发挥各类新兴社交媒体的作用,拓展服务于老年人的数字资源项目,并进一步提出智慧养老体系的构建。为老年人提供上网设施,政府可引入市场与社会力量,完善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的覆盖面,并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老年用户可享受电信价格优惠或减免,促进互联网在老年人群体中的使用率。[9]政府应倡导农村老年人融入社区,整合多元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上网设施和使用指导,并推动公共机构(如图书馆)承接“老年人信息化项目”,更好地发挥传播文化和提升信息公平的职能。
1.代际反哺
推进代际项目提升农村老年人数字化技能。针对“文化霸权”现象,基于信息技术的文化反哺,对于农村老年人社会生活的融合具有积极意义。周晓虹的系列研究表明,文化反哺是解决代际鸿沟和数字鸿沟的有效方式。[10]对于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较低的家庭,文化反哺虽然有助于弥补老年人数字鸿沟,但是缺乏有效措施。针对数字鸿沟的文化反哺则可以从家庭和社会两个层面开展。基于家庭结构特征,在子代和亲代之间建立有效的新媒介沟通渠道,子女能够在老年人使用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社会层面,重视农村老年教育规划,创新农村老年教育形式,提升农村老年人数字认识和能力,促进农村老年人适应如“智慧养老”等社会发展趋势,形成数字时代的居家养老新模式。
2.改善网络媒体产品内容和表现方式
互联网背景下新媒体应发挥推动农村老年人数字化生存的作用,注重网络媒体内容和呈现形式的适老化。网络媒体可以丰富在线信息资源,开发适合农村老年人需要的信息内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新观念、咨询服务、健康指导等个性化定制服务,拓宽农村老年人与外界社会的联系。目前,各地兴起建立各种为老服务网站,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信息获取、沟通交流、商业和娱乐类服务。针对内容参差不齐等问题,政府与社会力量应共同关注老年人网络媒体建设,形成协同力量,发挥专业优势:第一,由各地老龄委、老年基金会主办网站,如全国老龄委主办的全国中老年网,应提供与农村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及时更新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老年人社会保障政策、办理事务所需材料和流程等,为农村老年人了解公共服务提供便利;第二,由媒体主办网站,如隶属于杂志社的金色年代网等,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文学、戏曲、书画等板块,并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展示平台,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自身价值。[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