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文献综述

2020-02-25 23:52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7期
关键词:组织化社会化现代农业

张 闪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川 成都 610101)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能够有效推动农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而且这关系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薄弱环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2月21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上、在党的执政基础的夯实上的巨大意义。现对近年来学者们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研究进行回顾和评述,以便进一步理清相关概念,有机衔接的的思路,并探索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一、“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内涵及特征

在研究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过程中,首先要明确何为有机衔接。这可以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两个角度来分析。

从小农户的角度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指小农户要积极投入现代农业建设,搭乘其东风,高效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发展自我。

从现代农业发展角度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指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根据新时代发展理念,高效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徐旭初、吴彬(2018)认为大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才能称为“有机衔接”:第一,能够为小农提供所需服务。要立足小农户生产的特点和需要,通过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经营性和金融性服务体系,切实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二,能够有效抑制市场波动。通过建立扶持机制,引导更多惠农政策和资金资源向小农户倾斜,确保构建一个抵御市场过度冲击的小农户保护机制。第三,能够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通过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放手培育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和完善面向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小农自组织和专业化组织,实现农户的法人化、组织化转型。第四,利益联结机制要具有保障小农户利益的合意性。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的关键在于如何建立一个合意的利益联结机制,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有助于小农户增收致富,达到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第五,要让小农户有自我成长空间。除了可以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相关经营主体的引导带动,小农户有机衔接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还在于要提升小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自我服务能力。[1]

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途径

(一)组织化、规模化典型

山东省供销社系统利用其政府信用优势,通过统筹社会上相关农业服务资源和要素,在农民组织化基础上实现了服务的规模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徐旭初,吴彬(2018)认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必须通过组织化路径,提供现代农业服务。[1]而合作社正是组织化的核心载体。刘西川(2018)提出合作社是一种社会存在,这种社会存在能提供市场和企业都不愿意提供的有效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2]而高君(2018)用凤阳县黄张种植经济合作社为例,论证了合作社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3]除合作社外,“公司+农户”也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一大组织化典型。比如,何宇鹏、武舜臣(2019)提出的从“公司+农户”发展到“四位一体”整合经营模式的“正大模式”。[4]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合作典型

陈航英(2019)认为在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妇女化的情况下,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出现给小农户分享现代农业发展带来了便利。[5]所以在宁夏平罗县已经实现了稻谷种植的“统种分管”模式,该模式是由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为小农户提供资源、服务,而小农户进行施肥、管理等工作的友好型农业合作模式。2017年,宁夏平罗县宁禾谷米业公司施行的“统种分管”面积达2000亩左右。张道明(2019)认为可以借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6]李盼盼,尹爱飞(2018)也提倡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导,带动小农户发展。[7]而刘同山,孔祥智(2019)指出这需要强化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8]

三、“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一)小农户综合素养较低

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过程中,小农户作为主体,却没有话语权,其不仅知识水平有限,经营管理能力较差,还缺乏一定的现代化素养,无法熟练运用网络信息资源和现代化工具。何秋洁,万远英(2018)提出小农户闲暇时间多,可以鼓励其借机学习技术、管理、服务方面知识,并提供相应的知识、技能专业指导和教学;借助政策导向,改善基础设施转变小农户心态,促进其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通过政府惠农政策,帮扶小农户,为其贷款提供担保。[9]于越,曹利强(2019)认为要完善专业化人才教育措施,把小农户教育纳入农业乡土人才特长挖掘计划的行列中。[10]

(二)现代化程度较低

王亚华(2018)提出当前我国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往往只考虑农业大户的技术诉求,而忽略了广大小农户的实际需求,农业技术的供给和需求不符,导致小农户往往只能采取传统的技术方式进行农业生产。[11]

除此之外,当前我国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仍然较为落后。刘卫柏,徐吟川(2019)认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要优化农业物质装备发展,提升和改善农业生产装备水平,尤其要提高农业机械化利用率,缓解农村人力不足的困境。[12]李盼盼,尹爱飞(2018)认为小农户发展同时需要信息化带动。于越,曹利强(2019)提出现代农业发展要抓住信息化机遇,探索实行“互联网+农业”经营模式,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精准对接农业的产销环节,有效地提升农产品的品质、效益和竞争力。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现今,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较单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未完全或者积极参与。崔红志,刘亚辉(2018)指出尤其是在小农生产比重较大的山区和民族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13]孔祥智,穆娜娜(2018)认为可以通过政府、社会和村集体,建立健全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政府要充分发挥其推广系统的职能,尝试建立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效利用政府购买,来引导社会力量。而社会方面是指要吸引包括合作社、农民协会等在内的社会力量,促使其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此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另外,村集体是农村地区道路、水利等农资供给、农机作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能有效推动全体小农户有机整合。所以应加强对村干部和培训、指导和委任,对村集体开展的某些活动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14]

四、研究评述及未来研究方向

(一)研究评述

我国学者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衔接标准、有效衔接途径、存在的问题及衔接对策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也给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当前我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依然存在衔接效果不够好,小农户不够积极,现代农业发展不够快的情况,而且多数学者站在全国的视角进行研究,部分省市和地区的具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促进小农户发展自我,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积极进行实践探究。

(二)未来研究展望

无论是上述提到的组织化、规模化典型,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合作典型,小农户在其中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依附,很容易受到市场,政府、企业等主体等的波及和影响,阻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程。所以叶敬忠、豆书龙、张明皓(2018)指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未来发展方向,除应坚持探索衔接机制多元化机制、积极借鉴有效经验外,还应重点培育能体现小农户强自主性原则的模式,将主动权交予小农户。[15]因我国地域广阔,各省市地区情况不一,现代农业区域差距大,在据此进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未来研究展望以及具体落实过程中,应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否则将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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