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引《孔子家语》考*①

2020-02-25 09:40王其和
关键词:字子仲尼弟子

王其和

( 山东师范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

《孔子家语》(以下简称《家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儒家重要文献,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对《家语》的真伪问题,学术界一直存有争议,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王肃伪造说。此说始于宋代的王柏、陈振孙等,认为《家语》全系伪造,目的在于攻击郑玄之学。二是王肃“增加”说。《礼记·乐记》孔颖达疏引马昭云:“《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②此说认为传世本《家语》有王肃窜入的成分,而非全部伪造。清代的沈钦韩、钱馥等亦持此观点。三是《家语》非王肃伪造说。宋代的朱熹、黄震,元代的马端临等持此观点,尤其是清代陈士珂撰《孔子家语疏证》,意在证明《家语》渊源有自,决非王肃伪造。

晚近以来,以顾颉刚为代表的学者坚持认为《家语》乃王肃伪作,以致《家语》的研究陷入僵局,鲜有学者从事《家语》的研究。直至20世纪70年代,《家语》研究出现了新的契机。1973年河北定州八角廊40号墓西汉竹简(《儒家者言》保存有二十七章)、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汉墓木牍的发现,特别是上海博物馆馆藏战国楚竹书的面世和英国藏敦煌写本《家语》的公布,对《家语》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家语》的学术价值也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和肯定。此后,学界又陆续出现了诸多研究成果,大多倾向于今本《家语》并非伪书,其原型早在汉初就已存在。

其实,在宋代以前,学者对王肃注《家语》是持肯定态度的,如《史记》三家注(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以下简称“三家注”)③中就引用了诸多《家语》的内容。据统计,三家注共引《家语》138次,其中《集解》引《家语》10次,《正义》引《家语》15次,《索隐》引用次数最多,达113次。所涉篇目中,以《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内容最多,《五帝本纪》《乐书》诸篇也偶有涉及。三家注引用《家语》或指明《史记》内容的来源、或对《史记》进行补苴、或对《史记》进行疏证、或指出与《史记》之异,这对进一步研究今本《家语》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一、三家注引《家语》指明《史记》内容之来源

三家注通过引用《家语》来指明《史记》内容的出处或来源,有时明确指明“见《孔子家语》”,说明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借鉴参考了《家语》的相关内容或材料。如《乐书》:“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索隐》:“此诗之辞出《尸子》及《家语》。”按:《南风》诗见《家语·辩乐解第三十五》:昔者舜弹五弦之琴,造《南风》之诗,其诗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又如《留侯世家》:“今始入秦,即安其乐,此所谓‘助桀为虐’。且‘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愿沛公听樊哙言。”《索隐》:“此语见《孔子家语》。”按:“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见《家语·六本第十五》:“孔子曰:‘良药苦于口而利于病,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文字与《史记》所引稍异。再如《陈杞世家》:“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正义》:“《家语》云: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喟然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非申叔时之忠,弗能建其义;非楚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也。’”此文语出《家语·好生第十》,张守节引《家语》指明《史记》所载之文献来源。

在《仲尼弟子列传》中涉及孔门弟子的名字,大多与《家语》所述相同,《索隐》通常注作“《家语》同(也)”,如:“石作蜀,字子明。”《索隐》:“《家语》同。”“公肩定,字子中。”《索隐》:“《家语》同也。”“颜之仆,字叔。”《索隐》:“《家语》并同。”据统计,这样的例子共有14处之多。由此可见,司马迁在撰写《孔子世家》和《仲尼弟子列传》时,的确把《家语》作为重要的参考文献资料。但我们发现,三家注引《家语》认为与《史记》所载相同,而与今本《家语》内容存在差异。如《仲尼弟子列传》:“公西舆如,字子上。”《索隐》:“《家语》同。”按:“公西舆如”,覆宋本(1)覆宋本,指《四部丛刊》影印明黄曾覆宋本《孔子家语》,上海:商务印书馆,1922年。、同文本(2)同文本,指同文书局石印影宋抄本《孔子家语》,又见新世纪万有文库《孔子家语》,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家语》作“公西与”,四库本(3)四库本,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孔子家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陈本(4)陈本,指清人陈士珂《孔子家语疏证》,南京:凤凰出版社,2017年。《家语》作“公西舆”,与《史记》不同。又如《仲尼弟子列传》:“狄黑,字皙。”《索隐》:“《家语》同。”按:“字皙”,覆宋本、同文本《家语》作“字哲之”,陈本《家语》作“字皙之”,与《史记》所载亦有差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推测唐时司马贞所见《家语》的本子与《史记》所载内容应是一致的,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家语》在传抄刻印过程中出现了讹传,从而导致今本《家语》与三家注的内容出现了文字上的差异。

二、三家注引《家语》以补苴《史记》

三家注通过引用《家语》之文,有时用以补充说明《史记》的内容,使相关事件和人物更加翔实和丰富。

在《仲尼弟子列传》中,《史记》对一些孔门弟子的记载只有简单的名字,非常简略。三家注会引用《家语》内容,对其加以补充说明。如“冉雍,字仲弓”,《索隐》:“《家语》云:伯牛之宗族,少孔子二十九岁。”(5)今本《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冉雍,字仲弓,伯牛之宗族,生于不肖之父。以德行著名。”无“少孔子二十九岁”句。又如“漆彫开,字子开”,《索隐》:“郑玄云鲁人。《家语》云:‘蔡人,字子若,少孔子十一岁。’又云:‘习《尚书》,不乐仕。’孔子曰:‘可以仕矣。’对曰:‘吾斯之未能信。’”《正义》:“《家语》云:‘蔡人,字子若,少孔子十一岁。习《尚书》,不乐仕。’”司马贞和张守节通过引用《家语》对“漆彫开”的籍贯、年龄和性格特点进行了补充,有助于读者对其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再如“叔仲会,字子期”,《索隐》云:“《家语》‘鲁人。少孔子五十四岁。与孔璇年相比,二孺子俱执笔迭侍于夫子,孟武伯见而放之’是也。”按:此文语出《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叔仲会,鲁人,字子期,少孔子五十岁。与孔璇年相比,每孺子之执笔记事于夫子,二人迭侍左右。孟武伯见孔子而问曰:‘此二孺子之幼也,于学岂能识于壮哉?’孔子曰:‘然,少成则若性也,习惯若自然也。’”《索隐》在作注时进行了概括处理,虽然不是原文引用,但也对叔仲会的主要情况作了介绍。

除了孔门弟子,对孔子本人的事迹,三家注也引《家语》对相关事件进行了补充。如《孔子世家》:“丘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索隐》:“《家语》云生三岁而梁纥死。”按:《家语·本姓解三十九》:“孔子三岁而叔梁纥卒,葬于防。”《史记》没有说明叔梁纥去世的时间,《索隐》通过引《家语》指出叔梁纥是在孔子3岁时去世的。又如《孔子世家》:“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索隐》:“《家语》师襄子曰:‘吾虽以击磬为官,然能于琴’。盖师襄子鲁人,《论语》谓之‘击磬襄’是也。”按:《家语·辩乐解第三十五》:孔子学琴于师襄子。襄子曰:“吾虽以击磬为官,然能于琴,今子于琴已习,可以益矣。”

三、三家注引《家语》疏证《史记》

三家注通过引《家语》之文对《史记》进行分析和疏证,有时引《家语》以证《史记》,有时引《家语》以驳《史记》。如:

(1)颜无繇,字路。路者,颜回父。父子尝各异时事孔子。(《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云“颜由字路,回之父也。孔子始教于阙里而受学焉。少孔子六岁”,故此传云“父子异时事孔子”。

按:《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颜由,颜回父,字季路,孔子始教学于阙里而受学,少孔子六岁。”司马贞引《家语》以证《史记》颜回“父子异时事孔子”之事。

(2)商瞿年长无子,其母为取室。(《仲尼弟子列传》)

《正义》:《家语》云:“瞿年三十八无子,母欲更娶室。孔子曰:‘瞿年过四十,当有五丈夫子。’果然。”

按:此事详见《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梁鳣,齐人,字叔鱼,少孔子三十九岁。年三十未有子,欲出其妻。商瞿谓曰:‘子未也。昔吾年三十八无子,吾母为吾更取室,夫子使吾之齐,母欲请留吾,夫子曰:“无忧也,瞿过四十。当有五丈夫。”今果然,吾恐子自晚生耳,未必妻之过。’从之。二年而有子。”《正义》引《家语》对《史记》所载商瞿之事加以疏证。

(3)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孔子世家》)

《索隐》:《家语》云“梁纥娶鲁之施氏,生九女。其妾生孟皮。孟皮病足,乃求婚为颜氏,徵在从父命为婚”。其文甚明。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故《论语》云“野哉由也”,又“先进于礼乐,野人也”,皆言野者是不合礼耳。

《正义》: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故《家语》云“梁纥娶鲁施氏女,生九女,乃求婚为颜氏,颜氏有三女,小女徵在”。据此,婚过六十四矣。

按:孔子之父叔梁纥与颜徵在婚姻之事,在《家语·本姓解第三十九》中有详细叙述:

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曰虽有九女,是无子。其妾生孟皮,孟皮一字伯尼,有足病,于是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其小曰徵在。颜父问三女曰:“陬大夫虽父祖为士,然其先圣王之裔,今其人身长十尺,武力绝伦,吾甚贪之,虽年长性严,不足为疑,三子孰能为之妻?”二女莫对,徵在进曰:“从父所制,将何问焉。”父曰:“即尔能矣。”遂以妻之。

对于《史记》中的“野合”的说法,司马贞认为不合礼仪的婚配为“野合”,张守节认为结婚时超过了适当的年龄为“野合”,虽然观点不尽相同,但二者俱引《家语》为证。《家语》的地位和文献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4)孔子生鲤,字伯鱼。(《孔子世家》)

《索隐》:《家语》孔子年十九,娶于宋之并官氏之女,一岁而生伯鱼。伯鱼之生,鲁昭公使人遗之鲤鱼。夫子荣君之赐,因以名其子也。

按:此事见《家语·本姓解第三十九》。《索隐》引《家语》补充了孔子的婚姻情况,特别解释说明了孔子给儿子取名的背景和缘由。

(5)叔孙氏车子鉏商获兽,以为不祥。(《孔子世家》)

《集解》:服虔曰:“车子,微者也;鉏商,名也。”

《索隐》:《春秋传》及《家语》并云“车子鉏商”,而服虔以“子”为姓(6)服虔,疑当为“王肃”之误。,非也。今以车子为主车车士,微者之人也。人微故略其姓,则“子”非姓也。

按:此事又见《左传·哀公十四年》《公羊传·哀公十四年》《家语·辩物第十六》及《孔丛子·记问》等。《左传》《公羊传》俱作“车子鉏商”,《孔丛子》作“叔孙氏之车子曰鉏商”,《家语》作“叔孙氏之车士曰子鉏商”,因此“车子”即“车士”。王肃注:“车士,持车者。子,姓也。”司马贞认为“子”非姓,车子即是以驾车为业的人,“人微故略其姓”。上古时期平民无姓,如“庖丁”“弈秋”“匠石”之类,司马贞的意见是正确的。

(6)孔子闻之,曰:“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子羽有君子之容,而行不胜其貌”, 而上文云“灭明状貌甚恶”,则以子羽形陋也。今此孔子云:“以貌取人,则失之子羽。”与《家语》正相反。

按:子羽,即澹台灭明。《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澹台灭明,武城人,字子羽,少孔子四十九岁,有君子之姿。孔子尝以容貌望其才,其才不充孔子之望。”据此,子羽应是相貌出众,所以孔子“以容貌望其才”,但结果却是“其才不充孔子之望”,因此孔子说:“以貌取人,则失之子羽。”除《仲尼弟子列传》外,司马迁在《留侯世家》中也提及此事:“盖孔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在《仲尼弟子列传》中记述澹台灭明时,司马迁云其“状貌甚恶”,与《家语》所载子羽“有君子之姿”“有君子之容”不合。

(7)高柴字子羔,少孔子三十岁。子羔长不盈五尺,受业孔子,孔子以为愚。(《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郑玄云卫人。《家语》“齐人,高氏之别族。长不盈六尺,状貌甚恶”。此传作“五尺”,误也。

按:《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高柴,齐人,高氏之别族,字子羔,少孔子四十岁(7)四十,与《史记》所载有异,当为形误。,长不过六尺,状貌甚恶。为人笃孝而有法正,少居鲁,见知名于孔子之门,仕为武城宰。”各本《家语》皆作“不盈六尺”,司马贞据此认为《史记》所记当有误。

四、三家注引《家语》指出与《史记》之异

三家注在引《家语》过程中,会指出《家语》与《史记》文字上的差异,内容十分丰富。这些材料对于进一步深入考察《家语》的版本以及校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按其内容,又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所载语句文字有异

(1)子贡好废举,与时转货资。(《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货”作“化”。王肃云:“废举谓买贱卖贵也。转化谓随时转货以殖其资也。”

今按:覆宋本《家语》无此句。四库本、同文本、宋抄本《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子贡好贩(8)好贩,四库本、同文本《家语》作“行贩”。,与时转货,历相鲁卫而终齐。”亦作“转货”,司马贞所见《家语》当作“转化”。“化”,“货”之古字。《尚书·益稷》:“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懋迁有无化居,烝民乃粒,万邦作乂。”孙星衍疏:“化”即古文“货“字。(9)宗福邦等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63页。

(2)宓不齐,字子贱,少孔子三十岁。(《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云 “鲁人,字子贱,少孔子四十九岁”,此云“三十”,不同。

按:覆宋本《家语》作“少孔子四十九岁”,四库本、同文本《家语》均作“少孔子四十岁”。古文“三”“四”形近易混,容易致误。这种情况在三家注引《家语》中较为常见,如《仲尼弟子列传》:“有若,少孔子四十三岁。”《索隐》:“《家语》云:‘鲁人,字子有,少孔子三十三岁。’今此传云‘四十二岁’,不知传误,又所见不同也?”《正义》:“《家语》‘鲁人,字有,少孔子三十三岁’,不同。”

(3)子贡曰:“吴王为人猛暴,群臣不堪;国家敝于数战,士卒弗忍;百姓怨上,大臣内变;子胥以谏死,大宰嚭用事。”(《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王劭按:《家语》《越绝》并无此五字(10)五字是指“子胥以谏死”。。是时子胥未死。

按:覆宋本、同文本、四库本、陈本等《家语》均有“申胥以谏死”五字,当为《家语》流传过程中窜入。

(4)吾不能富贵,窃仁人之号,送子以言曰:“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孔子世家》)

《索隐》:《家语》作“无以有己为人子者,无以恶己为人臣者”。王肃云:“言听则仕,不用则去,保身全行,臣之节也。”

按:此二句文字有出入,但语义相近,当是司马迁以意重新表述,非原文照搬《家语》。

(5)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孔子世家》)

《索隐》:《家语》作“西方”。王肃云:“鲁国近东,故西方诸侯皆取法则焉。”

按:《家语·相鲁第一》:“孔子初仕,为中都宰。……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诸侯则焉。”王肃注:“鲁国在东,故西方诸侯皆法则。”《史记》改为“四方”,与《家语》之意不符。

(6)孔子遂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家。岁余,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砮,矢长尺有咫。陈湣公使使问仲尼。(《孔子世家》)

《索隐》:《家语》《国语》皆作“陈惠公”,非也。按:惠公以鲁昭元年立,定四年卒。又按《系家》,湣公六年孔子适陈,十三年亦在陈,则此湣公为是。

按:孔子在陈国时,有隼停在陈侯门庭死去,楛木做的箭矢穿透了它的身体,当时的国君不知为何物,故问于孔子。此事《家语·辨物第十六》和《国语·鲁语下》均有记载,俱作“陈惠公”,而《史记·孔子世家》作“陈湣公”。陈惠公于公元前533即位,在位28年。陈湣公是陈怀公之子,于公元前501年即位,在位24年。据《史记·陈杞世家》:“湣公六年,孔子适陈。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吴复来伐陈,陈告急楚,楚昭王来救,军于城父,吴师去。是年,楚昭王卒於城父。时孔子在陈。”这与《孔子世家》所述正相合。据此,司马贞认为《史记》作“陈湣公”是正确的,《家语》和《国语》作“陈惠公”当为误记。

除此以外,还有如《孔子世家》“起累绁之中”一句,《索隐》:“《家语》无此一句。孟子以为‘不然’之言也。”又如《孔子世家》“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一句中的“几然而长”,《索隐》:“《家语》无此四字。”再如《孔子世家》:“唯子贡庐于冢上,凡六年,然后去。”《索隐》:“《家语》无‘上’字。且《礼》云‘适墓不登陇’,岂合庐于冢上乎?盖‘上’者,亦边侧之义。”这些资料对于深入研究和校勘《家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限于篇幅,不再一一辨析。

(二)所载人物籍贯或名字有异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所载孔门弟子与《家语·七十二弟子解》中记录的大多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弟子的籍贯或名字存在不同,三家注特别加以说明和分析。如:

(1)言偃,吴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岁。(《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云鲁人。按:偃仕鲁为武城宰耳。今吴郡有言偃冢,盖吴郡人为是也。

按:《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言偃,鲁人,字子游。少孔子三十五岁,时习于礼。以文学著名。仕为武城宰。”司马贞根据言偃墓地所在认为其当是吴人,因为曾任武城宰(今属山东省德州市)之职,所以《家语》误其为鲁人。

(2)公冶长,齐人,字子长。(《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云:“鲁人,名苌,字子长。”

按:今本《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作“公冶长,鲁人,字子长。为人能忍耻,孔子以女妻之”,无“名苌”二字。

(3)南宫括,字子容。(《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作“南宫纟舀”。

按:覆宋本、同文本《家语》作“南宫韬”,四库本《家语》作“南宫纟舀”。

(4)公皙哀,字季次。(《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作“公皙克”。

按:丛刊本、同文本《家语》作“公析哀”。

(5)仲由,字子路,卞人也,少孔子九岁。(《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一字季路,亦云是卞人也。

按:四库本、同文本《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仲由,弁人,字子路,一字季路,少孔子九岁。有勇力才艺,以政事著名。”覆宋本、陈本《家语》无“一字季路,少孔子九岁”二句。

(6)伯虔,字子析,少孔子五十岁。(《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伯虔字子折。《家语》作“伯虔字子皙”,皆转写字误,未知适从。

《正义》:《家语》云“子哲”。

按:伯虔之字,各本记载不同,《史记》作“子析”,《索隐》作“子折”,引《家语》作“子皙”,同文本、四库本《家语》作“子揩”,覆宋本《家语》作“楷”,陈本作“子皙”。“折”当为“析”之形误,“楷”当为“皙”之形误。

(7)秦冄,字开。(《仲尼弟子列传》)

《正义》:《家语》无此人。王肃《家语》此等惟三十七人,其公良孺、秦商、颜亥、仲叔会四人,《家语》有事迹,而《史记》阙。公伯寮、秦冄、鄡单,《家语》不载,而别有琴牢、陈亢、县亶三人。

按:此条张守节具体分析了《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和《家语·七十二弟子》中所收录孔门弟子的区别。

(8)郑国,字子徒。(《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薛邦字徒,《史记》作“国”而《家语》称“邦”者,盖避汉祖讳而改。

《正义》曰:《家语》云薛邦字徒,《史记》作“国”者,避高祖讳。“薛”与“郑”,字误耳。

按:依据《索隐》和《正义》的观点,郑国,本作“郑邦”,《史记》因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为“国”,《家语》作“邦”,不避讳,说明《家语》在西汉之前已成书。

除以上诸条,三家注引《家语》涉及孔门弟子名字的差异还有一些,如“公西葴字子上”,《索隐》:“《家语》‘子上’作‘子尚’也。”“县成字子祺”,《索隐》:“《家语》作‘子谋’也。”“端沐赐,卫人,字子贡。”《索隐》:“《家语》作‘木’。”“罕父黑字子索。”《集解》和《家语》俱云:“《家语》曰:‘罕父黑字索。’”这些材料对进一步校勘今本《家语》和研究孔门弟子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当然,三家注引《家语》有时也存在不足之处,现举一例:

子贱为单父宰,反命于孔子,曰:“此国有贤不齐者五人,教不齐所以治者。”孔子曰:“惜哉不齐所治者小,所治者大则庶几矣。”(《仲尼弟子列传》)

《索隐》:《家语》云“不齐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一人”,不同也。

按:司马贞认为《史记》所载为“此国有贤不齐者五人”,而《家语》所载为“不齐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一人”,故云“不同也”。其实,《家语·辩政第十四》原文为:

孔子谓宓子贱曰:“子治单父,众悦,子何施而得之也?子语丘所以为之者。”对曰:“不齐之治也,父恤其子,其子恤诸孤,而哀丧纪。”孔子曰:“善,小节也,小民附矣,犹未足也。”曰:“不齐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事者十一人。”孔子曰:“父事三人,可以教孝矣;兄事五人,可以教悌矣;友事十一人,可以举善矣。中节也,中人附矣,犹未足也。”曰:“此地民有贤于不齐者五人,不齐事之而禀度焉,皆教不齐之道。”孔子叹曰:“其大者,乃于此乎,有矣。昔尧舜听天下,务求贤以自辅。夫贤者,百福之宗也,神明之主也。惜乎不齐之以所治者,小也。”

《家语》所言“此地民有贤于不齐者五人”正与《史记》“此国有贤不齐者五人”表述一致,非“不同也”。司马贞当是误解了《家语》之意。

以上仅就三家注引《家语》对《史记》的作用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此外还有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究,如三家注所引《家语》之间的异同、三家注所引《家语》与今本《家语》的异同等,这对《家语》的成书时代和版本流传等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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