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果
(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研究》杂志社,成都610071;2.中国社会科学院 政治学研究所,北京100028)
美好生活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愿景和向往,也是人类世代相续的梦想与追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1版。在新的历史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什么是美好生活,如何过上美好生活?这是当下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实现人类的自由与解放,让人类过上美好生活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始终的理论主题和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是一座思想宝库,更是指引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行动指南。因此,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审视美好生活的逻辑起点、内涵意蕴与实践向度,将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构建和实现人民美好生活。
生活世界的偶然性、不确定性决定了人类生活或存在于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之中,生活的威胁和生活的迷惘始终存在,难以消除。但是,人类是一种自觉的、理性的、能动的存在者,自始至终一直寻求着生活意义的确定性,“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页。。人类就是在自己的活动中不断创造历史,人的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马克思从世界历史发展规律审视人类美好生活,认为历史的最终目的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即是美好生活成为现实。可见,“现实的人是生活的构成起点,正是现实的人的生命活动构成生活的全部内容,现实的人对自我生活的创造和完善过程则构成了人类的历史”(3)陈曙光、周梅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生活”概念》,《湖湘论坛》2017年第4期,第20页。。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实的人构成了人类美好生活的逻辑起点。
从马克思的角度看,现实的人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有意识的、可以被经验观察到的具体存在,始终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在已有的社会生活条件下不断进行着实践活动,是现实生活的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确立的“美好生活”理想,首要前提便是“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2页。,即实现现实的人个性丰富和才能全面发展。由此,现实的人并非抽象意义的人,是内含多重规定性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存在,既是“自然”的人,也是“发展”的人,更是“实践”的人,抑或“社会”的人。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属性、特征和活动都依赖于人自身的生命存在,没有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的人,一切理论或现实问题都将销声匿迹。可见,现实的人首先是“自然”的人。首先,现实的人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自然孕育了人的生命,人通过对象性实践活动实现了自身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一方面,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类母体孕育新生命的过程在本质上是大自然孕育人类生命的缩影。另一方面,人的生产生活依赖于自然。自然界为人提供了直接的或间接的生产生活资料,如果没有作为对象的自然界,人就失去了生产自身生命的材料,也失去了表现和确证自身的对象。其次,现实的人能够认识利用自然及其规律。人是一种具有激情的社会存在物,人的需求是其追求自身对象的本质力量,也据此通过实践活动不断认识和利用自然及其规律。正如恩格斯所强调的,人类能够支配自然界,根源在于人类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人的一切对象都属于自然界,无论是石器时代的简单工具,还是古典古代的青铜器和铁器,抑或现代社会的机器体系或智能机器人,其材料都取自自然界。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探索自然界的广度也在不断拓展,从大河流域走向沙漠,从陆地走向海洋,从地球走向月球,进而探索宇宙。这表明,人能够认识和利用自然界及其规律,不断扩大与自然界互动的深度和广度,迫使“自然限制”出现退却。最后,现实的人的生存发展受制于自然及其规律。历史证明,无论自然限制怎样退却,自然的统治这个因素必定始终是决定性因素。因为,自然界作为人的实践对象,是不依赖于人而独立存在的。由此,尊重自然规律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人的一切实践活动都必须以自然界的规律为准则,唯此才能不断地创造使用价值,进而发展生产力并推动社会发展。与之相反,如果人类违背自然界的限制性规律,人类必然遭受自然界的惩罚。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9-560页。
自由而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在马克思看来,人和动物的区别首先并不在于他们的意识、思想,而是人开始进行生活资料的生产。马克思所论述的“现实的人”之所以能超越黑格尔“抽象的精神的人”和费尔巴哈“抽象的自然的人”,就是因为马克思的“现实的人”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人之所以能够在与自然界交互作用的基础上创造人类历史,主要根源于人所具备的进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能力。从根本上讲,现实的人就是进行实践活动的人,实践是所有行为的出发点,而劳动是实践的基本方式。首先,实践是现实的人的所有行为的出发点。人的生命活动具有“自由的”特性,这一特性所揭示的意义是人能够摆脱外在的先验尺度或限度而表现出的自为性、能动性。一方面,借助于实践活动,人可以相对地、有限度地冲破、摆脱他物的束缚,从而主动地主宰自身,实现主体意义上的“自我规定”。另一方面,人可以通过实践活动创造自身生活,不断地超越和自我否定,进而实现“自我确证”。通过实践活动,人不仅可以积极扬弃“自发性”因素并提升实践能力以把握“有意义的”生活,而且能够有意识地克服对社会和他人的依赖,在提升个体独立价值的基础上,把握“我”的社会生产方式。总之,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及其所有行为的出发点,是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其次,劳动是现实的人的基本实践活动方式。人是一种特殊的类存在,不仅能够借助劳动创造自身并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而且可以让整个世界因为人或为了人而发生变化。劳动是“使人从动物上升到人类并构成其它活动的物质基础的历史活动”(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422页。。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人们不仅创造了赖以生存的物质财富,还使人们的社会交往更加普遍化,精神生活变得愈加丰富多彩,个人能力也获得了更为全面的提升。可以说,劳动不仅促进了人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也充分肯定和展现出了人的存在价值,是现实的人的基本实践活动方式。况且,人类对美好价值的追求也始终寄托在人们的劳动中随着生产关系的不断合理化改进,生产力水平会不断提高,而这将为一切美好价值的实现奠定根基,创造前提。也就是说,“劳动”中蕴涵着一切美好东西的萌芽,能为一切美好的东西奠基。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一切社会关系中,生产关系是人最根本的社会关系,任何其他的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基础上产生的,这些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便作为一种客观异己的现实的力量影响着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可见,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社会性是其根本属性。首先,从人类起源看,现实的人具有社会性。恩格斯早就指出:“我们的猿类祖先是一种群居的动物,人,一切动物中最爱群居的动物,显然不可能来源于某种非群居的最近的祖先。”(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553页。这一论断已被科学证实,在任何情况下,猿类都是结群生活的,猿群内部通常有着良好的组织结构和明确的分工协作。况且,意识和语言作为人类有别于动物的主要特征,也是在人类集体生活中得以产生的。在马克思看来,许多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流而有语言发展,这令人匪夷所思。其次,从人的实践看,现实的人具有社会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强调:人是天生的社会动物,不可能在孤立状态下单独从事生产活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产劳动必须以与他人结伴的方式才能进行。因为,人是一种合群的动物,更是一种只能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存在,脱离社会单独从事生产生活是难以实现的。马克思认为,越往前追溯历史,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往往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1页。最后,从人的发展看,现实的人同样具有社会性。一方面,人的本质力量只能通过人群或者集体活动才能给予充分展示;另一方面,这种本质力量是一种由人类社会本性所激发出来的力量。马克思就曾指出,“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的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9页。,这是因为,人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
从人自身发展来看,人类无论是个体还是整体,总是处于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之中。自真正的人诞生伊始,人类就手持着制造的工具,不断创造着属于人类自身的文明。历史证明,人的实践活动从根本上反映了更高追求的发展本质,发展是人的一种内在的、特殊的要求,是人生的动力和目标。首先,现实的人要求发展内容的丰富性。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物质生产活动固然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价值,但并不构成现实的人的生活的全部内容。对现实的人而言,完整的生产生活不仅包括物质生产活动,而且包括精神生产活动。人的发展过程,本质上就是人的需要得以不断丰富以及对象化力量得以不断增强的过程,这一方面表明人的生活世界既是一个无限广阔、无限丰富的生活世界,另一方面也表明与这样的世界所对应的是一种富有的、完整的、全面的人的发展。其次,现实的人强调发展方式的自由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实践活动本质上是在一定价值目标的引导下不受任何外在力量控制的真正的自觉活动。显然,这种活动完全出于个人兴趣或爱好,既不是为了谋生需要,也不是对某种权力意志的屈从,更多的是因为人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需要。一方面,如若个人的发展能被个人所驾驭,就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由地从事多方面的活动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若能获得可以自由支配的大量时间,个人就能够更好地追求自由全面的发展。最后,现实的人追求发展程度的全面性。现实的人的全面发展,既不是指个人的所有方面都无一遗漏地得到发展,也不是指人们都均衡地发展到同一个水平,而是指个人所希望且能够发展的那些方面都得到了充分发展。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9页。。
如前所述,现实的人内含多重规定性,既是自然的、实践的人,也是社会的、发展的人,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在实践活动中所形成关系的广泛性、和谐性影响着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从现实的人所内含的多重规定性看,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意味着现实的人所内含的多重规定性是相互统一的,同时现实的人所处的一切社会关系始终处于协调统一状态。显然,美好生活所要实现的人的发展,既是自由的,也是全面的,更是和谐的,是一切社会关系处于协调统一状态下的自由、全面与和谐的发展。事实上,现实的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协调统一,或者说人的多重本质和属性的协调统一,也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上“美好生活”的内涵意蕴。因此,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必须要协调人与自身、他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唯有确保这些关系处于统一状态,才能真正创造美好生活,最终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人与自身关系的协调统一,既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美好生活的内涵意蕴与内在要求。人与自身关系的协调统一,主要指人追求合理需求基础之上所形成的内在和谐稳定的精神秩序,能够正确认识自我需要并防止过度物质化与精神对立化,是一种具有奋发向上的和谐、通达的内在精神状态。人类美好生活是追求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合理需要,不应曲解为物化、感性以及无限度的需要。因此,这就要求人与自身关系协调统一,处理好自身不同需要的关系。
需要是人本质力量的表征,是人的生存发展与社会发展状态的体现,具有客观物质性、社会历史性、主观能动性。马克思曾对人的需要结构和需求层次进行了分类,认为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构成了人的需要结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享受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则构成了人的需求层次。可见,人的需要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呈阶梯式发展。此外,从价值角度看,人的需要又有合理需要与不合理需要之分,只有合理需要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马克思看来,随着物质世界的变化,人的需要会不断扩展。例如:“一座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茅舍模样了。”(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729页。因为,当人与自身关系未达至协调统一时,接踵而来的可能是对人理性认知的突破,合理需要的限度可能被突破,人在不断追逐无限度的需求中可能沦为单向度的人。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劳动时就曾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需要出现了“工具化”“物欲化”等异化现象,使得需要本身从目的变为手段,人们过度地关注财富的增长。显然,这通常会造成人的需要出现异化,物质的、技术的、功利的需要在人的需要中占据了压倒一切的统治地位,进而使得人自为性的、全面性的需要被漠视。可见,需要出现异化往往会瓦解人的需要的丰富性和全面性,最终对人的全面发展形成阻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美好生活的基本要义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以遵循合理需要为前提的,体现了需求的丰富性和全面性,并不是异化需要。因此,人与自身关系达至协调统一,以稳定精神秩序的建构来妥善处理各种需求,才是美好生活的内涵意蕴体现。
人与他人关系的协调统一,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美好生活的意蕴表达与真实关切。所谓人与他人关系的协调统一,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应以相互平等、彼此依赖、相互促进和共同受益的方式进行社会交往,而不是以牺牲他人利益来获取自身利益而达至的“协同”关系。显然,人是一种社会性存在,每一个人都无法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和发展,只要存在于社会之中,就必然会与他人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同样依赖于社会,依赖于与他人的交往过程。因为,作为现实的人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能力发展,这表明,人与他人的交往是社会交往的基本类型,通过与他人之间的交往,人才能在不断实践中持续改造自己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才能不断改造自己的性格,进而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
客观上看,社会分工会造成个体职业和才能的差异性与差别性,而每一个体的生活和需要又是多方面的,这就必然要求各个体彼此进行交往,以获得自身需要,相互受益。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是一个复杂的、分层的关系群。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86页。这表明,人对于某种利益的需要激发了人与他人进行社会交往的热情。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的异化生产关系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发展为代价的,或部分人的幸福是以另一部分人的不幸为代价,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健康和正常发展。显然,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非正常化,通常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增多,随着社会交往中人与人相互补益的局面减少甚至消失,人与人之间的严重利益失衡将引发社会发生大的变革。
上述分析表明,人与人之间关系异化,除了破坏相互受益的交往格局,还往往会打破社会发展的平衡性,从而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形成阻碍。人类追求和创造美好生活,就是要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显然,个体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以及创造性的展示,都有赖于相互平等、彼此依赖、共同受益的社会交往过程。因此,人与他人关系达至协调统一,是美好生活的意蕴表达和真实关切。
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统一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另一重要条件,也是美好生活的内涵意蕴体现。人与社会关系协调统一是指个人与社会二者互为前提,共存共生,双向互塑,通过相互促进形成的一种稳定、协和而又融洽的结构关系。社会的构建与发展离不开人的推动,人的发展也需要社会为其提供相应条件。或者说,个人的发展能够不断地完善社会这一有机体,而在完善的社会有机体中,个人能够获得更加自由、全面的发展。事实上,尽管二者相互依存,但相互之间也会存在冲突。如前所述,不论是从人的起源,还是从人的发展看,现实的人都具有社会性。创造人类美好生活,就需要以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统一为条件基础。
个人与社会彼此之间都不是自足的。从本质上讲,个人与社会二者之间是相互创造、相互生成的关系。个人的生存发展必须建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得以实现,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人才能获得自身发展的能力和自由。同样,社会的发展是由人的自由自觉活动来推动和实现的,现实的人就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指出:“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8页。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一个人与社会关系异化的现象,就是物的世界的增值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只是作为资产阶级成员从属于资产阶级社会,是处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无偿地占有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而作为从事劳动实践的个体,工人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直处于悲惨的境况之中。事实上,这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社会关系的畸形发展,因为工人的个人发展并没有在社会发展中得以实现。可见,人与社会关系的不协调往往制约着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进而对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阻滞。因此,基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同源关系,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发展进步,建基于协调统一的人与社会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协调统一状态是美好生活的意蕴彰显。
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统一是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的社会关系,是人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是马克思美好生活的内涵表达。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统一主要是人在改造自然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而获得物质、人格和个性的充分发展与完善,所构建起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共存共生关系。因为,人与自然存在着相互依赖且又影响的辩证统一关系,自然界为人类生存提供外在物质条件,反过来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实践活动又作用于自然界。只有人与自然之间进行足够的物质、能量交换时,人类美好生活的普遍景观才会出现。因此,这不仅需要形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统一,而且需要以此遏制以攫取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来满足人类伪善的幸福。在马克思看来,“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10页。。自然界为人的存在提供空间、场域以及不可或缺的养料,同时以客观规律以及资源的有限性影响着人的生存发展。一方面,人类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是整个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无法离开自然界单独存在,人类的繁荣与发展也与自然界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人类在依靠自然界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在改造着自然界。所以,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实践活动要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否则人类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破坏生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展开了强烈批判,他认为资本主义“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1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579页。。而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接踵而来的自然环境和资源的广泛性消耗、衰退与破坏,人与自然之间新陈代谢的失衡,生态环境的恶化,都深刻揭示了资本逻辑下人类虚假的幸福生活。这种虚假幸福生活严重阻滞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人格以及个性的变换,并在人与自然之间制造了一种无法弥补的断裂。事实上,人与自然关系异化最终所生成的是自然对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持续性约束和限制。然而,美好生活是人与自然的理性和解下建立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种关系进而呈现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928-929页。。
马克思主义以丰富的论述阐明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基本前提是人类“个性自由”及“人的全面发展”,这为我们认知美好生活内涵提供了方向。然而,人作为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往往处于复杂多样的现实关系之中,其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会受到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等多种关系影响。事实上,这些紧张的人与自身、他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所导致的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禁锢与各种社会问题的爆发。因此,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谱写人类美好生活,就需要以人与自身和谐关系确立价值基础,以人与他人和谐关系奠定交往基础,以人与社会和谐关系建构社会基础,以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夯实美好生活的自然基础。
受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以及人自身的一些原因,人经常会陷入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中,进而使自身处于矛盾、不和谐的状态。因此,个人只有在身心、精神、才能和个性等方面得以和谐发展时,才能较为理性地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事实上,人与自身出现的这种不和谐本质上是人主观世界的问题,与自身价值观念直接相关。为了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需要以人与自身和谐关系为美好生活确立价值基础。首先,要实现人的劳动和谐。在马克思看来,“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3页。。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但异化劳动往往导致劳动出现不和谐。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将自己在生产劳动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其他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为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全面发展和展示自身能力的机会。这样,一切劳动实践都将从一种负担变为快乐。其次,要实现人的身心和谐。身心和谐是指人的身心处于健康积极的状态,保持着昂扬乐观、积极向上、富于进取的心态。因为,异化劳动往往使人的身心发展处于畸形状态。从生理角度看,尽管人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却可能处于贫穷状态,甚至于基本的生理需要都无法得到满足。因为,异化劳动通常会束缚人的身心,只有摆脱异化劳动,让人的创造性、全面性得到最充分的发挥,人的身心才能够和谐发展。
社会交往是人的社会关系的活化形式和动态表现。通过人与他人的社会交往,个人能够扩大活动范围,拓展视野,使智力、体质等得到充分锻炼,从而获得更为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5页。。事实上,普遍的社会交往甚至可以将现实的个人连接成一个共同体,人们的活动不再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的限制。因此,为了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需要以人与他人和谐关系奠定美好生活的交往基础。首先,提高合理化社会交往的思想认识。在促进人与他人的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不仅要梳理正确的交往理念,而且要倡导理性的交往思维,更要增强开放的交往意识。事实证明,只有善于开放和勇于包容、积极交往的人,才能引领时代进步、走在历史前列,固步自封和保守禁锢的交往方式只能导致一个人的停滞与落后。其次,创造合理化社会交往的物质条件。在马克思看来,在社会发展的各种因素中,生产力是最根本的因素。只有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人们各种需要的满足,才能彻底清除交往的负效应,实现理想化的交往。这就需要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并发展现代化的交往工具。信息通信技术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它革命性地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与生活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着人们交往的成效。最后,强化合理化社会交往的规则约束。合理化的社会交往通常有赖于相应的行为规则为人与他人之间的交往提供规则约束,这不仅需要塑造相应的公共伦理道德,而且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规则体系以及法治体系。
如前所述,创造人类美好生活的目的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人类实践活动往往受现实中人与社会关系的影响。这就要求以人与社会和谐关系来建构美好生活的社会基础,从而更好地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首先,理性认知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理性认识和处理人与社会关系,是建构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前提基础。从个人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与辨证发展看,个人与社会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两者都是历史生成和发展的。人的发展不能离开社会,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二者现实地形成一种互生共存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同一个历史的过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同一过程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不管偏废哪一方面,都是不完整的。因此,需要理性认知和处理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其次,要在人与社会和谐关系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如果割裂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联系,就不能全面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更不能科学把握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进步。显然,建构人与社会和谐社会关系必须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价值目标,只有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构建人与社会和谐关系才符合人类发展的本性,才能为美好生活建构社会基础。
人与自然关系构成了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关系,人类美好生活的实现是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为前提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达到融洽、协调平衡的一种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稳定有序的状态。因此,为了创造和实现人类美好生活,我们需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夯实美好生活的自然基础。首先,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念超越了人与自然的“主奴关系”结构,能够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平等正义秩序。在人与自然的交互过程中,一方面要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道德态度,另一方面要尊重自然规律,减少对自然的干预,尽可能使自然能够获取更多的自在自然属性,以增强自然的治愈能力。其次,建立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是对传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自然扩展,将人类共同体中的个体关系向自然进行扩展,形成了人与自然间的利益关系体、道德关系体和文化关系体。这种命运共同体,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紧密互利、不可分割的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最后,以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所取得的最新成果,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直接体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既要形成生态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用法律制度规则来规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