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 甘肃 兰州 730020)
(一)保障性住房的含义。在我国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房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目前,保障性住房大致包括三大类别:第一类是基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这类住房是我国存在最久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主要包括城镇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国有林场地、国有垦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等的棚户区改造,第三类是农村危房的改造与游牧居民定居的工程。
(二)跟踪审计的含义。跟踪审计是审计事项发生后,国家审计机关依照法律对政府投资项目或者公共资金运行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的进行持续性、过程性审计。笔者认为就政府投资项目而言,跟踪审计是审计部门为了提高被审计对象的经济效益,跟随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持续监督和及时反馈的一种审计方式。
(一)审计立法规范缺失。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没有明确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审计方面的规定,我们审计活动中多是依据国务院、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国家机关的通知、暂行办法、问题说明等文件和一些关于政府审计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审计活动,如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建设工程审计相合、与社会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由于各部门的职能不同,导致在对待同一问题上的看法也有所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常有一定的摩擦。
(二)审计的信息公告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告制度建立滞后,缺乏权威、一致、连续的数据,是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评价、政策绩效统计难以开展和难以深入的重要原因。首先,全国性数据少而粗;其次,地方性数据少而杂;最后是由于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会计公告标准的不完善,导致在对城镇保障性住房进行审计评价的时候,缺少完整的信息来源、完整的评价依据,评价的时候就没有完整的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统一的标准,很难保证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政府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审计不及时、不到位,监督方式单一。目前,我们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繁多,覆盖面非常广。因此,针对保障性住房这一项目就很难做到时时监督。直接导致了审计监督的不及时,造成了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的贪污、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同时,目前政府审计监督往往采用的都是事后监督,等到开展审计监督的时候,问题已经产生,甚至有的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单一的审计监督方式直接导致了对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的不及时、不到位。
(四)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虽然在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的审计中发现了不少问题,但保障性住房这一领域仍然存在着潜在的、尚未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处理处罚的意见、改进的建议和解决的办法,但并不能较好地实现审计监督的预期效果,而这些都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关系。
(一)完善保障性住房法律体系。要做好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审计监督,就必须以法律、法规做保证。在目前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审计,揭露现行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预警性意见及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促进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规的建立。实现保障性住房资金划拨的法律化,保证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划拨能够及时到位,进一步解决保障性住房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审促制,促进其住房制度健全。
(二)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告制度。保障性住房会计信息的完全公示是我国政府审计能在保障性住房审计中起到应有的监督、审计作用的前提。因此,需要建立客观全面、层级分明、数据一致的信息公告制度。信息公告制度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规范信息制度,建立层级分明、一致的数据统计、公布平台。住建部要根据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涵盖政策制定、实施、结果全过程中全面衡量保障性住房政策绩效的数据统计制度,并在部门官网政策信息公开栏目依法公布相关统计数据。
二是建立审查监督机制。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各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要组成专门的审查监督部门或小组,建立违规公告制度,对各级政府上报的保障性住房进行细致审查,对虚报、违规上报行为依法披露,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社会公众和审计的监督管理。在当前的管理模式下,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在完成社会住房公积金的收缴和发放工作的前提下,还要实行所有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公示制度。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项基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从而激发社会成员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整个社会舆论监督的氛围。同时,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城镇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的运营情况向社会公示,要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到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以“保值增值”为原则进行投资运营的,以便及时发现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的问题,大大加强社会公众对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监督的力度。
(四)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审计技能,以便在不同的审计对象和审计环境中,能够熟练的应用各种审计方法,精确的解析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数据资料,从而发现被审计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审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与依法审计的能力,多普及一些政策法律知识,以便审计人员及时发现被审计对象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另外,审计人员必须要有严谨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经过多年的探索保障性住房制度和执行情况日趋完善,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审计中去发现并逐步解决,如保障性住房政府审计立法规范缺失、保障性住房政府审计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保障性住房政府审计的审计不及时、不到位,监督方式单一、保障性住房政府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在保证政府审计工作具有针对性、客观性、法制性、重点性、准确性、独立性、群众性这些审计的一般性原则,我们的政府审计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法律体系,二是组织和培养保障性住房政府审计人员,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披露制度,四是加强社会公众及审计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