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路径探析

2020-02-25 02:51杨华强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乡风德治文明

杨华强

(西南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我国农村改革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做好“三农”工作关乎社会稳定大局和实现百年奋斗目标。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5提出了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对乡风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灵魂,是推动乡村振兴的精神力量,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背景下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乡村德治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希望得到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物质文化生活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德治作为自治法治的有力补充是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德治为基,培育良好乡风、村风、民风,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指引了方向。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同志指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重点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2以德治的教化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在坚持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我国农村建设的伟大成就逐渐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与自觉实践,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又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2]乡风文明建设必须与现实的物质利益相结合,要从农民面临的实际问题着手,着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为文明乡风建设构建和谐的乡村环境。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多途径增加农民群体收入,用现代科学技术引领农业科技发展方向,培养农业科学技术人才;用现代经营形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强农业组织的管理能力;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综合提升素质为农业发展增添活力。在理论的宣传中,要将抽象的理论通俗化,要大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严格自己的行为,传承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乡村良好习俗。扫除封建残余思想,反对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

(二)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习近平同志指出,乡风文明建设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1]22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基本建设,满足农民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农村文体活动的质量,摆脱封建糟粕思想的不良影响。“要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要推动文化下乡,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推出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民欢迎的文艺作品。要整合乡村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农民乐于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要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制定政策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科普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形成一股新的农村文化建设力量。”[1]123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普及科学实用的农业知识,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社会主义新家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乡风文明建设要注重乡村文化生活的内容和质量,从群众喜爱的形式入手引导村民认识文化活动的意义。在生活细节处改变那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旧习俗、旧风气。通过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用鲜活生动的文化活动提升农民文化生活水平。

(三)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提高农民道德品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教育,要综合运用多种教育途径将文明观念化为村民自身的行为习惯和价值准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从推动农村教育入手。我国农村学校的特点在于接近“三农”环境,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有着独特的优势。注重农村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的对象关系到未来乡村持续的文明状况。在全国农村地区推行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在基础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科学知识、文化修养、行为操守等方面以提高农村学生综合文化素质来影响家长乃至村民的文明行为。要办好农村职业教育。目前情况下乡村居民素质亟待提高,需要加大对乡村居民的教育力度,培养职业新型农民。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建设乡风文明的切入点。农村职业教育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办出特色,突出实效,使农民在收入提高的同时,培育科学精神,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体系,注重对农民的普法教育,不断提升法律素养,积极引导村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合格人才。

二、完善乡村自治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堡垒

村民自治就是村民直接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新时期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堡垒。当前,我国村民受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知识获取等条件因素制约,必须由基层组织加以激励、教育和引导。因此,必须大力加强乡村自治组织建设。

(一)乡风文明建设关键在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2014 年,习近平在新疆考察时指出:“我们的农村党组织,一定要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堡垒。”[3]基层组织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做好农村工作的基础,要着眼于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大局,突出党组织的先进性,把握乡风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观念,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和力量之源,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保障。

(二)加强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能力建设

村民委员会在乡风文明建设中担负着组织、管理、实施的任务。通过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使村委会成为可信赖可依靠的力量。村级事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在加强村委会建设中要着力推动村级事务公开。坚持民主议事,加强对村务公开事项的内容、程序、范围的审查,不断把村务公开推向合法化、经常化轨道。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长效机制,财务公开实行“记流水账”式,项目实行“分步公开”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采取“即时公开”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健全完善村务办理程序,坚持科学指导,规范管理,要坚持订立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党的农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三)人才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引领者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4]。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中的优秀管理者作用,优化乡村第一书记制度,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乡贤反哺”凝聚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力量。首先,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党员的引领作用。乡风文明建设关键在于村组织的有力领导,要把那些群众认为有奉献精神、文化素质高的人选入班子,营造各种有利条件。其次,拓宽用人渠道。通过机关干部下派、挂职、退伍军人回乡任职、“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等形式,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再次,提供高素质人才回流乡村的条件。由于家乡的落后状况使人才缺少回乡的动力。要通过政策引导,帮助回乡人才更快的融入到乡村建设中去。

(四)采取奖惩结合的激励手段

农民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乡风文明建设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权益。坚持乡风文明建设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检验标准,打破身份、学历、年龄等限制更好地增强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乡风文明建设必须开展好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榜样激励。精神激励是更高层次需要的满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要给予农民经常的有力的精神鼓舞,对弘扬中国传统美德要注重情感激励,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村民要授予一定的荣誉,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形成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农民群众普遍具有重榜样引导的心理,乡风文明建设离不开榜样的激励。建设乡风文明要结合实际培育有时代特征有群众基础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对照典型激发投身乡风文明建设的激情。

三、完善乡村法治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主环节

建设法治乡村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乡村法治建设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淡薄,乡村法规体系不完善。少数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不文明、不严格、不公正。一些农村干部群众法治信仰缺失,对我国基本法律知识掌握较少,重人治轻法治。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十分有限,权利受到侵犯时,无法运用法律途径保护个人权益。

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需要通过法律使农村的各项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构建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也必须以乡村法治作保障。要加强农村司法建设,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司法建设是乡村法治建设中最关键最基础的环节,同时也是村民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从培养农村法律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入手,逐步培养大批懂法新型农村干部。要进行法治宣传,不断扩宽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行动,带动村民信法守法习惯的养成。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为居民懂法、守法、用法提供知识保障。要大力推动农村“两委”依法依规规范管理村民自治事务,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促使村委用法治方式管理村级事务,接受村民的依法监督。

法治与德治都是农村治理工作的手段,法治与德治具有同向性,同时又不单是实现道德与法律功能上的互补。德治带动法治的高度,法治推动德治的发展。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在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都不是万能的,都需要合作互济。乡村德治和法治建设相辅相成、相互补充,有些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还没有触犯法律,只能用道德标准来感化人们提高思想觉悟。道德的谴责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当行为突破道德底线就得需要法治来发挥作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要加强道德的教化,更不能忽视法治建设的作用。

坚持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道德与法律是人类交往与合作得以共存共处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体系。坚持德法兼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导致乡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农村安全稳定是农村建设的首要大事,要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农民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增强自身法制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德治在农村建设中教化农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大局意识、集体主义、奉献精神内化于心,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以此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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