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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汽车生产量和销售量一直呈现持续地高增长态势。到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超过2700万辆,我国早已成为全球第一汽车生产国和销售国。虽然,我国汽车生产和销售势头均良好,但实际上我国汽车制造过程中废气、废液、粉尘等污染处理技术较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了促进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加强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固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等规范文件。汽车制造业产品数量多、工艺流程复杂、产污环节繁多、污染物种类多,当前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本文对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与总结,以促进制度的落实。
汽车制造行业涉及行业较多包括: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俗汽车制造、汽车车身与挂车制造、发动机领军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同时汽车制造业包括:电镀、热力生产供应、水处理、金属铸造、塑料制品业、电子行业、仪表制造等其他子行业。
汽车制造业涉及产品上千种,工艺流程主要包括:下料、铸造、机械加工、锻造、冲压、焊接、粉末冶金、树脂纤维加工、热处理、预处理、电镀、转化膜处理、涂装、装配、检测、工业炉窑等共计20个主要生产单元。
汽车制造业中每个生产单位基本上都是产污环节,主要涉及废水、废气污染物种类繁多。其中冲压、焊接、涂装、总装为汽车制造过程中的四大核心技术,同时也是产污的主要环节。
《固定污染物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规定汽车制造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属于重点管理,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以上的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汽车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俗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简化管理,其他属于登记管理。相比于《固定污染物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本名录管理要求有一定降低,往往许多排污单位实际申请过程中对于自身行业与管理级别的确定会出现一定误差。
汽车制造行业涉及的工段较多,生产的产品及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也比较复杂,大多数企很难将这些信息填写完整。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邀请一些汽车制造行业的专家进行授课,主要讲解汽车制造行业的一些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及所用的生产设备,并且平时多组织学习汽车制造行业的一些基本知识。企业可以组织收集企业所有生产相关资料,安排专人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
汽车制造业涉及废水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气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废水与废气均有主要排放口与一般排放口。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涉及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硫酸雾等;废水污染物主要涉及一类污染物与二类污染物,一类污染物有总镍、六价铬、总铬、总镉、总银,二类污染物主要为常规废水污染物。很多排污单位对于污染物种类与排放形式观念不清晰难以准确填报。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对于各产污环节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技术进行了介绍,涉及治理技术繁多,同时企业可以通过提供监测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已达标排放,并及时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能力。
汽车制造业涂装生产单元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采用绩效法计算,对于不同汽车产品单位涂装面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绩效值不一样。
Ei=Si×Ri×10-2
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是否为总量控制指标及标准规定方法的最小值。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申请的许可排放量还应同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能否准确确定许可排放量是申请与核发技术性最难的部分。
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技术与管理难度均较大,排污单位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须熟悉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准确把握生产单元与产污环节,许可准确排放浓度与排放量,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促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更好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