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誉铭,方媛媛
(东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602)
作为意大利后马克思主义思潮中最具代表性的激进哲学家,阿甘本对文学理论、欧陆哲学、政治思想、宗教研究的独特研究以及对文学和艺术的融会贯通,使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具挑战性的思想家之一,其政治思想最初建立在对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尼各马可伦理学》《论灵魂》的解读之上,同时他也关注了古代晚期和中世纪的解经传统。1966年,阿甘本编辑过本雅明的意大利文版的选集,他认为,本雅明的思想是“让其从海德格尔思想中存活下来的解毒剂”。在其非常重要的论文集《潜能》中,有三篇文章便是对本雅明的专题研究。1981年,阿甘本在法国国家图书馆的档案馆里发现了几篇本雅明散佚的重要原稿。20世纪90年代,阿甘本参加了一个对德国法学家卡尔·施密特的政治著作的讨论会,在这次座谈会的影响下,阿甘本创作了《例外状态》一书。他的近期作品则涉及到福柯的思想,他自己坦承,他从福柯那里获益良多[1]。
在阿甘本的《Homo Sacer(神圣人):主权权力与赤裸生命》一书中,阿甘本探讨到现代政治的主权权力是建造赤裸生命,重新塑造赤裸生命的途径则是通过“例外状态”。书中详细解释主权权力如何构建“例外状态”,制造赤裸生命,集中笔墨探讨“主权权力”“赤裸生命”这两个概念,但没给读者定义“例外状态”这个概念。在其后出版的《例外状态》中,他双重解释了该概念。阿甘本一直延续自己的研究,用法律语言尝试将“主权”的概念重新界定为“例外状态”的产物。阿甘本涉及的学术领域颇多,但他试图用“例外状态”打通贯穿政治、法律、生命、神学等诸多领域,开创了独特的新政治哲学范式。2004年,在美国《反思马克思主义》上刊登了法国《喧嚣》杂志记者对阿甘本的访谈,其内容是阿甘本对生命政治的理解。由于当时历史情境中的重大事件都是在“例外状态”的情境中发生,如非法移民、失业人群与艾滋病毒感染者[2]。基于此,国内外掀起了研究阿甘本思想热潮,这导致阿甘本声名鹊起。从查阅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资料可得:从2005年开始,关于阿甘本思想的相关论文大约达到600余篇,其中关于“例外状态”的研究就高达200多篇。自2015年开始,国内关于阿甘本著作的译著约有20余本;从国家图书馆查询到与阿甘本思想相关的专著就有30余本;国内外更是举办了诸多关于“例外状态”概念的研讨会。由此可见,“例外状态”概念是阿氏生命政治学说中最核心的思想,其重要性并不亚于“主权权力”“赤裸生命”“潜能”等其他概念。一时间,阿甘本的“例外状态”概念研究成为当今政治哲学与权力批判最前沿的话题。因此,亟须对阿甘本的“例外状态”概念做一个清晰的梳理。
从历史中的“例外状态”来考察,阿甘本发现在古罗马时期,“例外状态”的原初模型是“悬法”。“悬法”的意思就是停顿法,把法搁置一边[3]。当罗马共和国面临战争、暴乱、危机等时刻,罗马的元老院就会发布元老终极咨议。这个咨议是在紧急状态下颁布的,在这个咨议上,元老院会号召执政官们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国家所面临的困难,捍卫国家的安全[4]64-65。但从历史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从施密特到本雅明等论述过“例外状态”的思想家并未对其有过清晰的定义。施密特在其著作《论独裁》《政治的神学》中只是通过区分独裁的两种形式,以及通过他著名的主权决断论——主权者才是能够决定“例外状态”的人——来探讨“例外状态”;本雅明在《暴力批判》《历史哲学论纲》等书中则是通过对犹太教的弥赛亚主义论述,来对抗施密特的主权决断论。但阿甘本在《例外状态》一书中对“例外状态”做出清晰的解释:“例外状态”就是通过悬置法律,将生命纳入主权权力治理范围之中的一种行政策略。“例外状态”既不是在法律之外,也不算是在法律之内,其实就是一个门槛,一个无法区分的地带,其中,内与外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只是界限无法确定而已[5]26-27。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如何确立工作日的必要界限一样。那么,“例外状态”的概念是如何演进的?还有,阿甘本对“例外状态”做出定义的依据在哪?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就要明确各理论家的关于“例外状态”涵义的差异,之后才能进一步明确界定“例外状态”的地带。
“例外状态”概念并非阿甘本的独创,其起源于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马基雅维利,它的出现具有特殊的历史情境。马基雅维利处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阶段,当时的意大利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政治上还是古老的专制主义民族国家,由于受文艺复兴运动与人文精神的影响,他对当时的历史环境做出了与传统哲学家伦理道德体系不同的新政治哲学[6]。马基雅维利认为,国家的建立是靠权力,拥有权力的人会越来越想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规则与秩序只有在国家稳定时才能被建立。事实上,马基雅维利曾担任佛罗伦萨第二秘书厅秘书长,处理外交与军政事务。在帝国战争中,市政厅逐渐要成为主导力量,如果要继续采用司法宪政主义话语,则约束太大,更容易在主教之下。市政厅要把自己的佛罗伦萨秘书厅语言,上升为通用的政治话语,即一种政治现实主义的语言。佛罗伦萨秘书厅使用的语言,打破了司法宪政主义,而遵循现实主义、精明的算计以及对利益的最大化需求,这是一种必然的,但是,不自由的选择:受到商业激发,但最终还是取决于战争的“例外状态”。因此,在他看来,在必要的情况下或者说在紧急状态下,可以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或是牺牲一部分公民或其他国家人民的利益来捍卫国家利益[6]。
马基雅维利之后,德国的公法学家施密特在其《政治的神学》开篇就点出:“主权者就是决定例外状态者。”[7]5之所以从主权者的角度来谈论“例外状态”,是由于主权者的身份、地位才决定其就是“例外状态”。施密特通过对“例外状态”的描述来论证其主权学说,表面上是为了抵制启蒙理性主义的消极影响,实际是批判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代表的启蒙理性主义[8]。他力图通过不断完善的规范和程序来排除“例外状态”,最终确立某种彻底规范化的常规状态的绝对地位。施密特清醒地认识到启蒙理性主义的虚妄和任何规范和程序,都不可能成为绝对化的存在。它们终归只是人为的产物,超出法律之外的、私人化的决断消除。施密特对主权问题的探讨,透露出严重的决断论色彩。对施密特而言,决断主义论就是霍布斯所说的:“不是真理而是权威,制定法律。”[7]33这种“决断主义”就是生活在这个共同体内的人所做出的政治性决断,做出该决断后全体成员都必须按照这个决断去遵守,相当于绝对的宪法。施密特提出的“例外状态”是为其构建主权学说奠定基础。显然,在施密特眼里,主权者是被排除在法律之外的,是“至高的例外”。主权者是存在于已有的司法秩序之上的,能够悬置司法秩序的强大力量。在“例外状态”之中,主权者还依旧存在并能发挥作用。施密特的“例外状态”政治决断是相对于法律的规范或者是规则的优先性,他想强调的是法律规则在法律之外的地带存在,然而在施密特的著作从未有过彻底完整的批判法律现象。
在施密特创建主权学说时,与他同时代的本雅明却对法律展开了从未有过的批判。本雅明认为,从制宪权力与宪制权力辩证关系中脱离出的是纯粹的暴力,纯粹暴力能让“例外状态”从法中根本脱离,在这一点上,本雅明与施密特存在非常大的分歧。施密特试图用主权暴力来消解纯粹暴力,将“例外状态”营造在一个法被悬置的状态;而本雅明则希望能将“例外状态”从法中脱离。1926年,本雅明访问莫斯科后,对苏联模式感到失望,并逐渐远离政治。在《历史哲学论纲》中,本雅明提出著名的“弥赛亚”概念,他认为,弥赛亚才是真正的“例外状态”。本雅明持续不断地追问政治与神学、革命与传统的关系,达到了对正统马克思主义图式的反转[9]。于是,他对历史唯物主义范畴重新从犹太弥赛亚主义的角度进行思考。犹太人对弥赛亚来临不懈地期待,对他们遭受的迫害表现出足够的耐心,因为这是他们遵从来自神圣意志的命令而付出的代价。与此同时,久经考验的他们也许意识到只有上帝才知道他们的历史将在什么时候终结,然而这样的懦弱无能感使得他们产生弥赛亚主义观念。本雅明转向弥赛亚这一历史概念,有两大原因:一是拒斥马克思主义那些带有启蒙主义色彩的胜利者的历史进步论,以及带有庸俗的乐观主义色彩的社会进步论者;二是对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法律的暴力”与“例外状态常态化的暴力”的抵抗[8]。本雅明出身于德国,见证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魏玛共和国的破灭以及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在他的世界观中,法西斯的极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进步论都是空谈,是不切实际的。因此,他才寄希望于犹太教的弥赛亚主义。
阿甘本对本雅明文选的整理再加上其自身所处的历史环境,促进了他“例外状态”思想的形成与丰富。阿甘本出生于意大利,从意大利过去几十年的政治运动中,他似乎感觉到:革命理论只能有效地解决在实践斗争中提出的问题,恰巧这种理论只能通过在实践领域的创造性实验来阐明[10]12。在意大利,“例外状态”的历史与法律情境,在透过紧急行政命令的立法方面别具意义。20世纪70年代末,意大利政府掀起了一场巨大的镇压浪潮,数千名好战分子是根据特别法规被逮捕的,这些法规允许广泛的预防性拘留,没有对被捕者提出任何指控,也没有对他们进行长时间审判。大量的政治活动分子躲藏起来,然后流亡国外,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意大利革命运动的政治组织几乎被毁灭。20世纪60年代激烈的工人运动、70年代的社会与文化实验和80年代的镇压,导致意大利的激进主义革命运动在其他欧美国家中独树一帜。意大利以外的激进分子可能会钦佩革命运动的大胆和创造性,但意大利革命实践和思想的条件离他们却如此遥远,以至于无法应用和适应于其他国家的国情[10]13。
阿甘本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并梳理出马基雅维利、施密特、本雅明等学者关于“例外状态” 概念的相关论述,进一步利用本雅明的弥赛亚思想来对抗施密特的主权决断论。阿甘本在《例外状态》中将本雅明的《暴力批判》和《历史哲学论纲》两本著作中将“法律的暴力”“真正的例外状态”和“弥赛亚”这三个概念之间的思想脉络清楚地揭示出来。从本雅明与施密特关于“例外状态”性质的讨论铺开,阿甘本认为,施密特围绕其国家主义的立场,因而特别强调主权论;本雅明则探究了在暴力下的赤裸生命以及生命救赎概念。最后,阿甘本彻底地揭示出法与“例外状态”的关系,同时也阐明了主权者的权力与弥赛亚主义之间不可调节的立场冲突性与同构性。
阿甘本认为,尽管施密特的主权决断论已经作为一个著名的定义而被多数人进行研讨,但在法学界还没有一个很确切的关于“例外状态”的理论,多数人认定“例外状态”并非法学问题。因此,阿甘本不仅仅是从哲学层面来探讨,更是从法律史学角度来讨论“例外状态”[11]。阿甘本法学意义上的“例外状态”可追溯到施密特在1921年出版的《论专政》中,“例外状态”通过独裁的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当法被悬置,“例外状态”替代独裁,至此“例外状态”一直铭刻在法之中。法与“例外状态”的关系一直是阿甘本想要阐释清楚的问题。施密特终其一生要在法律的体系中建立一些间断的条例,尽管这些条例之间存在矛盾,但依旧会运转。唯一需要区别的是,这些条例是否规范以及实现这些条例本身是否规范。在阿甘本眼里,这就是法规范与法适用性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将“例外状态”定义为:当法被悬置后所设定的条例的有效力与实现这些条例所产生的对立达到一个最高值[4]49。这是一个具有法律张力的场所,当条例被悬置,却仍然有效;当主权者废弃旧的法律,在制定新的法律时,新的法律以制宪权力的形式出现,尽管法律能适用,但不正式生效。
阿氏在基于前人的研究与自身国情的影响之下,得出“例外状态”在当下俨然已经成为治理的典范。他坚信本雅明所描述的:主权者的权力将“例外状态”发展成为一种治理工具,由此,使得“例外状态”与法的界限无法明确区分,更无从辨别何为“例外状态”,何为日常状态。在正常生活中,都会有“规则与例外”“日常与特殊”,在这两种状态中,究竟哪一种具有奠基性的本体论意义?这是阿甘本深入思考的路径。在方法论上,阿甘本沿用福柯的考古学方法,旨在回到“例外状态”对立面的源头上,掌握构建“例外状态”的机制,然后再从源头上去摧毁[12]。具体来说,他试图通过右翼思想家施密特与左翼思想家本雅明的对话,从“例外状态”的原始进程,也就是通过分析古罗马的institium(悬法)概念去探寻“例外状态”与法的关系。他认为,悬法是法的中断,这个吊诡的法律制度不仅影响了司法的行政运作,同时也是法律本身,从而制造出一个法的空缺。无论是出于必要性情况下,还是将“例外状态”视为国家自卫权的行使都是有误的[4]70-79。换言之,在内战或者造反发生的年代,当权者颁布一项紧急法令,然而该紧急法令与正常的法律有出入,但是,在特殊时期,需特殊对待,只能通过悬置已有的法律形式来实施新的紧急法令。战争一旦结束,该紧急法令不再适用于当前情境,它便从中脱离出来。因此,此次采取的行动本质上俨然是逃离了一切法律性的定义。尽管“例外状态”已经宣告结束,但实际却是以另外一种形式继续存在下去,那就是作为正常的国家治理技术。现代西方国家就是通过高举保卫社会、捍卫国家主权的旗帜,来规训与控制生命。
阿甘本认为,“原初的政治关系是弃绝,例外状态是处在内与外、排斥与包含之间的无差别地带。”[13]这种无差别的地带是无法从严格意义上区分的,是一种模糊的地带,但并不是独裁者的地带。“例外状态”开始于战争,进而普及到各个领域成为一种常规化的国家治理方式,在这里立法机构逐渐将立法权让渡给行政机构[14]3。战争与“例外状态”的结合除了在空间上突破了民族、国家的疆界之外,在内容上也逐渐从军事领域蔓延到社会其他领域,同时战争的性格也从被动防卫转向主动预防,也就是安全机制的建立[15]。原先针对特殊事件的例外措施转变为预防性的一般准则,于是“例外状态”就成为一种常规。但阿甘本的“例外状态”其实是对纳粹集中营的一种反思与回应,反思纳粹集中营的产生,回应奥斯维辛之后不再写诗的悲哀。阿甘本深刻地指出:“西方的政治图景的基础不再是城市而是集中营,即不是雅典而是奥斯维辛。”[16]他将集中营看作是一种“例外状态”的空间表现形式,认为集中营产生于“例外状态”与戒严令。在集中营中,法律被完全悬置,进入这里的人失去了一切司法保护,被剥夺了一切政治地位,因此对他们的处置并不取决于法律,而是依赖于代表主权权力行动的警察的好恶。在集中营里,人的基本权利已经被剥夺,完全成为一个赤裸生命,可以随意任人宰割,主权者借由可在任何紧急状态下颁布法律,让原有的法律悬置,通过“例外状态”的方式,来建立一个合法内战。合法内战不仅仅可以适用于驱除外敌,更可以保护本土民族,全面消除进入整体的政治系统的外来民族人口。同时,让处于紧急状态之下的特殊人群变成一种赤裸生命,使得他们的权力无法得到正常的保障。阿甘本显然更倾向于本雅明,他们都是探讨在资本主义与极权主义的统治之下,人通过何种手段能得到救赎,且避免成为“牲人”。
阿甘本的“例外状态”是一个跨越了法学、政治神学、人类学等领域的概念。他在分析“例外状态”时,彻底分析了祭祀这一宗教性行为。在祭祀典礼中,用来祭拜的供奉品在祭拜结束后会被人端下来,从厨房绕一圈再端回餐桌,供人食用[5]23。将供奉品端下来,从厨房绕一圈回餐桌的这个行为就是将俗世与神世进行分割,这种分割的过程就属于“例外状态”。通过祭祀形成的例外空间,只能是通过排除的方式让少数人得以进入。特殊情况下,普通人的生命可以转变为供主权者使用。当普通人的生命随时可以被祭祀时,他们的生命存在形式就只能是以生物生命存在,因为他们的政治权利已经被剥夺。此类人的生命本质就是“赤裸生命”,是指一种不受政治和法律保护的生命形式。美国“9·11”事件中,被关押在关塔那摩湾的拘留者就如同纳粹集中营的犹太人一样,在“例外状态”空间里自身的安全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他们不受法律的保护,被排除在法律之外,他们只是一个事实上的客体。在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中,资本的重要性要远高于法律,法律可以在主权者宣布的“例外状态”中被悬置。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力,国家主权者拥有不受日常状态法律所限制的最高权力。当主权者的权威与权力都集中于一身时,显然“例外状态”就会越来越常规。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马克思讨论了大部分来自农村并处于工业就业中的居民阶层,将他们贴切地形容为“资本的轻步兵,资本按照自己的需求把他们随意安排。”[17]这些处于资本家控制之下的工人毫无自由,人身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最终沦为赤裸生命。由于资本主义国家越来越多地求助于紧急状态的治理,因此,便不再区分例外与规则(日常)。在例外与规则之间的模糊地带治理国家时,国家统治者靠的是临时法令而不是按照规范的法律来治理国家,因此必定会出问题。在英国,“例外状态”变成常规化的例子颇多,其中最为明显的即是1714年通过英国议会制定的《暴动法》,该法是近代以来最早一部在“例外状态”下制定的法律,这是一种紧急权力法律制度[18]。该法是为了制止当时法国人民对汉诺威王室的动乱活动,其规定但凡超过12人以上聚集暴动,治安人员即可以国王的名义宣布他们解散,如若超过一个小时未解散的,可以治予重罪;拒不解散的,任何公民或者官员都可杀死暴乱者,并且不追究刑事与民事责任。但在常规法律下,任何人杀死对方,都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种紧急状态所制定的紧急权力法的影响巨大,20世纪以来,许多国家,例如美国、日本、中国和拉丁美洲的国家都借鉴了这种法律,制定了本国的紧急状态法。紧急状态法在民主和法治不断深入的现代世界并没有受到排斥和蔑视,相反,在资本主义国家、权威主义国家中盛行。在整个西方甚至包括东方的文明历史进程中,“例外状态”都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在现代社会里,“例外状态”早已被扩展到各种各样的镇压自由或社会控制的经验中,包括欧洲对罗姆人、非法移民和其他人的镇压。阿甘本通过被剥削和边缘化群体的斗争重新解读民主发展的历史。此外,阿甘本在民族政治研究中主要关注了少数族群中特殊人民的问题研究。他指出边缘人群的政治才是真正的政治,因为主流人群的政治已经在国家层面上已经基本实现[19]。当“例外状态”出现之后,阶级、种族、性别的不平等及制度结构明显得到了维护。
此外,阿甘本的“例外状态”理论可以帮助广大读者去思考很多当代的紧迫问题,包括现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学习教育问题。阿甘本指出,学习这一行为本身就是痛苦的,当学习者忘记了所有的目标和目的,“学习摆脱了使其毁容的悲伤,回归到最真实的本质:不是工作,而是灵感、灵魂的自我滋养”[20]。想象一下,那些去图书馆,绕着书走到天花板的学生。她拿起一本书,指尖在书页中跳动进行快速扫描,一些段落沿着线条读得更精确,眼睛从左向右移动,越来越快,然后翻页。同时,在图书馆的空间环境中,从一种文本到另一种文本的思维方式是“失物招领”的游戏[21]。她拿起书,沿着过道走。她发现了一个研究课文的地方,她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群坐在课桌后面的学生当中。她拿出抽认卡,记下那些似乎与她的话题最相关的短语。可能在看书的时候,她停下来,看着地平线。她在图书馆里,但并不完全在那里;当她在思绪中旅行时,她的手牵着笔在纸上走着,在书边或笔记旁涂鸦一些数字。有那么一会儿,她停下来,盯着一本封闭的书的封面,盯着她收集的一堆日记,或是桌子,或是她的笔记卡,看着它们散开。图书馆的整个装置似乎浓缩并收缩成各种物质物体,带来一种奇怪的寂静感。突然间,世界又恢复了焦点,她喘了一口气,打开一本书翻了翻。她在读书过程中所处的状态是日常状态,但在过程中其实与现实世界是分离的,是一种“例外状态”。
在当今世界,由于受到全球化的影响,突发事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在紧急状态下,国家应该集中与扩张什么样的权力,既能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又能在防止或最小化权力滥用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地确保公民权利与维护法治。尽管阿甘本的“例外状态”是对西方社会出现的状况进行的批判,认为少数人的生命政治是我们整个社会的生命政治,在思考过少数人的生命政治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过程中,他放弃了重新分配资源或者反击的生命政治。但从他的著作中可以感受到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西方中心主义者,相反他是一个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哲学家。笔者认为,阿甘本对“例外状态”以及“赤裸生命”的研究是在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一种较为激进的重写,重写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异化问题。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中生存的无产阶段就是赤裸生命的典型代表,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所处的空间就是“例外状态”。为克服这种状态,阿甘本认为,是要将法律从“例外状态”中抽离出来,实现人的生命不再成为“裸命”。遗憾的是,阿甘本并未指出具体的行为方式,只是隐约提出可以通过思想形式的转变来避免,这里的思想形式可以是指经验抑或实验,它是一种思维的纯粹力量[22];也可以是其他不能被随意的生杀能力,抑或是不能将原有的生命变成赤裸生命。只有这样,“例外状态”才有可能不会一直存在,一旦被打破,正常法律的效力便可发挥作用。阿甘本在其著作中透露出他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尝试利用边缘群体去改革,来创造新的社会范式。他指出:反对权力的无政府状态,我不打算要求回归到一个坚实的存在的基础。不过,他相信对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深刻无政府状态的清晰理解是提出权力问题的唯一正确方法,同时也是真正的无政府状态。只有当我们掌握了权力的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才成为可能[23]。
“例外状态”是打破常规,破坏了日常状态下的伦理规则,抑或说“例外状态”才恰恰是常态。在现代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在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遇到年长体弱多病的老者抑或是年幼的孩童,且当你自身存在某种病状,你是否需要让位?该如何抉择?“例外状态”与失序一旦直接结合,例外措施即会消失,因为它们已经变成常规[14]69。在阿甘本这里,人要摆脱一切枷锁,成为一种真正的“无目的的手段”“生活在本己的生命之中”,也就是表明要卸除法与生命、法与主权者之间的一切关联[24]。放眼西方社会,由于战争而导致动荡的社会环境,集中营与难民问题俨然发展成为一种常规。在当代,类似于集中营的场景颇多,例如,医院将植物人或是脑死人的器官移植,抑或是打掉有问题的胎儿。医生使用违法手段通过器官移植手术来救人的生命政治逻辑,一定程度上而言,这正是在毫不手软地消除这些有问题人的赤裸生命,更别提关塔那摩军事监狱。笔者认为,只有在打破主权者独裁的情形下,人同时实现由动物形式生存的状态向追求政治与法律权利的公民转向,通过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在共同体中获得保护,才可能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不再是具有赤裸生命形式的人。对人进行不人道的实验,无论是处在集中营还是处在现代社会,本质都是一样的,因为实验者的生命已经缩减成为赤裸生命。
阿甘本深入分析了“例外状态”从古罗马时代起到当代社会的发展过程,正面回应了主权者与法的关系,揭示了本雅明与施密特关于“例外状态”的思想意涵之争的全部过程。同时阿甘本的“例外状态”也是对法哲学领域的一次新的探索与尝试,让读者能够正确地对法律保持一种批判性精神,引起大众思考法律的规范性基础到底是什么。由此,阿甘本认为,现代政治发展的困境就是由于忽视了在“例外状态”里人的自然生命被纳入政治生命中[25]。阿甘本的“例外状态”不仅仅对法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还对文艺美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例如,法学的艺术家马塞尔·杜尚将他的作品“小便池”(《泉》)放置于美术馆,把其作为艺术品展览时就打破了传统的艺术边界,并对艺术的本质提出了质疑,由此可见,他为后来的艺术创作开辟了新的道路,这都可视为艺术学领域的“例外状态”。阿甘本的“例外状态”对法哲学以及政治学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其对现代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批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激进的帝国本质,凭借着“例外状态”,从本国的治理到其他国家的治理干涉,采取逐步从道德谴责、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渗透方式最终到武力入侵,最终使之一切都合法化。
阿甘本所描述的集中营里生存的囚犯、拘留所里的被拘留者以及难民等这些形象都是赤裸生命的典型代表。他的种种迹象皆显示其是一位悲观主义色彩浓重的哲学家,其试图通过弥赛亚主义来救赎赤裸生命。笔者希望能通过对“例外状态”概念的梳理,让广大读者对“例外状态”的概念做出清晰的认识;同时本文也挖掘出阿氏“例外状态”在哲学层面和法律史上的双重含义。虽然阿甘本揭示了产生赤裸生命的空间是“例外状态”,但并没有在书中详细解释如何打破例外,从赤裸生命的本质中脱离,才能实现人整体的解放。笔者认为,生活在共同体中的人,无法选择出生,但可以利用自身的潜能通过思想形式的交流,破除政治的界限,实施真正的民主,让个人能够合理表达诉求,追求自由。当“例外状态”被打破之后,正如本雅明所描述的:世界的状态将成为进化过的法律意义上的善,这对处于现代政治困境中的赤裸生命该如何避免自身窘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