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甲骨文“婦某”角色析論*

2020-02-24 00:57江俊偉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20年0期
关键词:殷商殷墟王室

江俊偉

(中山大學博雅學院博士後)

殷墟甲骨文存在一定數量的“婦”+“女名”結構的人名,可統稱爲“婦某”。學者大多認爲“婦某”即商王或王室成員們的配偶,(1)郭沫若: 《骨臼刻辭之一考察》,郭沫若著作編輯出版委員會編: 《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一卷,北京: 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頁430;唐蘭: 《殷虚文字記》,北京: 中華書局1981年版,頁27;李學勤: 《評陳夢家殷虚卜辭綜述》,《考古學報》1957年第3期,頁124;白川静: 《甲骨文の世界——古代殷王朝の構造》,東京: 平凡社1972年版,頁110—120;張政烺: 《帚好略説》,《考古》1983年第6期,頁539—541;鍾柏生: 《帚妌卜辭及其相關問題的探討》,《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第56本第1分,1985年,頁113;宋鎮豪: 《夏商社會生活史》(增訂版),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頁229—230;趙林: 《殷契釋親——論商代的親屬稱謂及親屬組織制度》,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頁180。並從個别“婦某”可參與征伐、祭祖等事務,提出商代婦女地位較高的看法。(2)張秉權: 《卜辭中所見殷商政治統一的力量及其達到的範圍》,《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第50本第1分,1979年,頁197;王宇信、楊升南: 《甲骨學一百年》,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頁450;齊航福: 《從殷墟甲骨文看商代婦女社會地位》,《中州學刊》2014年第12期,頁128—132。然而,個别例子並不能説明“婦某”的權責及地位,實際上應考察“婦某”群體的所有内容,才能確定其在殷商王室中扮演的角色。

一、“婦某”及其相關内容分類

貞: 婦妌娩?

《合集》13950

《合集》13926

《合集》13950“娩”字舊釋“冥”,即卜問婦妌分娩,《合集》13926卜問婦好有子,都是“婦”爲女性的明證。這些“婦”也被統稱爲“多婦”:

《合集》2658

丙午,貞: 多婦亡疾?

《合集》22258

若要更具體地探討“婦某”扮演的角色,僅憑單一“婦某”卜辭的内容是不够的,需加入比例因素。也就是某項事務或職責在“婦某”群體中占有的比例。换言之,比例越高者越能説明該事項爲“婦某”肩負責任的可能性越大,反之則否。(4)徐義華先生曾統計“婦某”卜辭相關事例的甲骨數量,可參徐義華: 《甲骨刻辭諸婦考》,宋鎮豪、肖先進主編: 《殷商文明暨紀念三星堆遺址發現七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頁289—329。不過考慮到甲骨存在異版同事之例,可能有重複統計的情況,因此以不同事務作爲統計標准可避免重複計算。經筆者統計後(參附表),殷墟甲骨文涉及“婦某”内容按比例可分爲“生育”、“進獻”、“疾病灾禍”、“祭祖”、“征伐”、“農事”、“其他”七大類,以下逐一説明。

(一) 生育

“生育”類卜辭比例爲最高。77位“婦某”中共有34位涉及“生育”,比例約占44%。具體内容還可以細分爲幾類。首先是卜問“婦某”是否有子:

《合集》94正

《合集》13931

《合集》13933正

戊子,貞: 婦壴又(有)子?

《合補》6822

《合集》13935

《合集》13936

《合集》21799

乙巳卜,貞: 婦如又(有)子,隹……。

《合集》21800

戊子卜,貞: 婦衍又(有)子?

《合補》6822

戊子,貞: 婦黍又(有)子?

《合補》6822

其次則是卜問“婦某”分娩:

《合集》154

《合集》1854

貞: 今日汝不其娩?

《合集》1248正+《乙》3367+《乙》2934+《合集》13642+《乙》1617(5)蔡哲茂: 《〈殷墟文字丙編〉新綴第七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http: / /www.xianqin.org /blog /archives /1766.html,2008年4月4日。

這類卜辭説明“婦某”已經懷孕,因此卜問是否分娩及具體分娩時間。不過更多的是關心是否生男:

《合集》181

《合集》14018

《合集》974正

《合集》6905

《合集》14026

《合集》14027

《懷特》485

《合集》14022正

《合集》14023

《合集》14024

《懷特》1262

部分卜辭則省略了娩字:

《合集》14068

《合集》14064

《合集》21787

《合集》22246

戊午卜,貞: 婦石力?十月。

《合集》22099

《合補》6558乙

另一方面,卜辭又有詳細紀録生育情況的内容:

《合集》14002正

《合集》14001正

《合集》14003正

《合補》4031正

《醉古》32(7)《合集》454正+《合集》1694正+《乙補》280+《乙補》342。林宏明: 《醉古集: 甲骨的綴合與研究》,臺北: 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11年版,圖版頁33—34、釋文及考釋頁75—77。

《合集》14017正

《合集》14021正

這一類卜辭先是貞人卜問“婦某”分娩,生男?與上述辭例相同。接着加上王視卜兆後的結果(占辭),最後記録實際的情況(驗辭)。《合集》14002正卜問婦好分娩,生男?王視卜兆後説: 丁日分娩,生男。庚日分娩,引吉。三十一天後的甲寅日分娩,不生男,生女。其中邏輯爲婦好於甲日分娩,所以未能出現王所判斷的生男或引吉的結果,最後産下女性。《合集》14001正占辭提到婦好在□申日分娩是吉利的,能生男。在甲寅日分娩則不吉。最後結果是生女。(8)由於《合集》14001正“”字意義尚無定論,如何理解後半内容尚有討論空間。各説參單育辰: 《釋“”》,《出土文獻》第10輯,上海: 中西書局2017年版,頁14—18。《合集》14001正、14002正不排除爲同一事件。《合集》14003正驗辭記録婦好生下了男性。可知婦好至少生下一男一女。

《合補》4031正卜問婦妌分娩,生男?王視卜兆後説: 戊日分娩,不吉。甲日也不吉。十二天後的戊寅日婦……。後面部分殘缺。《契合》82占辭顯示庚日分娩,生男。驗辭記録一旬後辛丑日婦妌分娩,確實生下男性。不過其中干支不相契合,屬特殊現象。《醉古》32、《合集》14017、14021正辭例大致相同,前二者分别記録婦奻、婡生男,後者内容則較爲殘缺。

在“婦某”生産之後,其子嗣的情況也受到關注:

《合集》21727

乙巳卜,貞: 婦妥子亡若?

《合補》6823+《合集》21788(9)蔣玉斌: 《〈甲骨文合集〉綴合拾遺(第六十一—六十五組、第二組補綴)》,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http: / /www.xianqin.org /blog /archives /2046.html,2010年9月3日。

《英藏》1770

《東京》979正

《合集》22246(10)“”字一般讀爲“延”,此處參考郭静云先生的意見讀爲“徙”。見郭静云: 《天神與天地之道: 巫覡信仰與傳統思想淵源》,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頁359。

丁卯,貞: 婦凡子不疾□?

《合集》22395

《合集》2812

《合集》17065反

《合補》6603

《合集》2784

《合集》21727、《合補》6823+《合集》21788“婦某子曰某”辭例少見,從結構來看可能爲卜問“婦某”之子的命名。“婦妥子亡若”則是卜問子嗣是否有負面的情況。《英藏》1770卜問對子廌舉行禦祭以禳除婦黹之子的灾禍,《東京》979正卜問妣己危害婦好之子,《合集》22246卜問婦姼之子疾病不延續,《合集》22395卜問婦凡之子疾病狀況。《合集》2812、17065反、《合補》6603均卜問“婦某”之子“不(殟)”,其中“”字黄天樹先生讀爲“殟”,指暴死。(11)黄天樹: 《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北京: 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頁46注。《合集》2784大致與婦之子相關,但内容不甚清楚。以上被卜問的對象雖然都是“婦某”之子,但從“婦某子”的結構及辭例顯示,這些子嗣可能爲年幼尚未取名的王室成員,因此在稱呼上依附於其母“婦某”之下。這些内容亦可歸爲“婦某”卜辭。

以上“生育”類卜辭顯示殷商王室對“婦某”生育方面的重視,從是否有子、能否生男,到生産的結果、子嗣的情況均有涉及,涵蓋“婦某”整個生育過程。關於“婦某”身份,少數例子可看出爲商王配偶。如學者研究武丁死後有“三配”配享,其中一位“妣戊”又稱“妣戊妌”(《屯南》4023),可知“妣戊”名“妌”,即武丁時期的婦妌。又現存文物有司母戊鼎(“司”或釋“后”),爲迄今發現殷墟最大、最重的青銅方鼎,可能是祖庚或祖甲爲母輩婦妌所做,亦可見其地位之高。同屬武丁時期的婦好亦如是,《花東》卜辭可見婦好與武丁關係密切,又殷墟婦好墓出土較多帶有“婦好”、“司母辛”銘文銅器,知婦好死後廟號爲“辛”,亦即武丁“三配”之一“妣辛”。甲骨文亦能看出婦好與婦妌的地位明顯高於其他“婦某”。

其餘“婦某”與商王的關係雖無從推斷,但從卜辭中對她們生育的高度關注,“婦某”應爲與商王或其宗室婚配之女子。由於其所生子屬王室成員,而子嗣關係到殷商政權的延續與維持,是以王室多有卜問,亦屬合理。

(二) 進獻

涉及“進獻”類内容共有32位“婦某”,比例約占42%。絶大部分爲記事刻辭,完整結構爲“干支”+“婦某”+“示”+“數量”+“簽收者”:

癸巳,婦井示一屯。亘。

《合集》130臼

壬申,婦喜示四屯。亘。

《合集》6040臼

《合集》9544臼

丁亥,婦妸示三屯。亘。

《合集》7081臼

《合集》17360臼

戊戌,婦妸示二屯。韋。

《合集》17532臼

戊申,婦息示二屯。永。

《合集》2354臼

《合集》10199臼

《合集》6855臼

《合集》17393臼

《合集》18348臼

《合集》2725臼

《東京》245臼

《合集》17512

《合集》6177臼

《合集》17523臼

戊戌,婦喜示一屯。岳。

《合集》390臼

壬寅,婦寶示三屯。岳。

《合集》17511臼

甲辰,婦栕示二屯。岳。

《合集》5545臼

一部分則省略了干支,但内容完全相同:

《合集》7287臼

婦利示十屯。争。

《合集》2774臼

《合集》17531

《合集》8995臼

《合集》17525

婦娘示七屯。亘。

《懷特》966臼

婦安示三屯。争。

《英藏》211臼

《輯佚》8

以上辭例的“示”字據于省吾、劉一曼、曹定雲及方稚松先生的研究爲給予、交納意。(12)于省吾: 《從甲骨文看商代社會性質》,《東北人民大學人文科學學報》1957年2、3期合刊,頁108—109;劉一曼、曹定雲: 《論殷墟花園莊東地H3的記事刻辭》,王宇信、宋鎮豪、孟憲武主編: 《2004年安陽殷商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頁53—54;方稚松: 《殷墟甲骨文五種記事刻辭研究》,北京: 綫裝書局2009年版,頁21—44。這些“婦某示某屯”的内容基本刻於牛肩胛骨之上,一般認爲這些牛肩胛骨即“婦某”所獻物,其中“屯”是指牛肩胛骨的單位,即一對。最後出現的人名都是甲骨文中的貞人,應爲牛肩胛骨的接收者,並作爲日後整個貞人集團使用的卜骨。是以在同版卜骨中接收的貞人與占卜實行者大多不一致。

“婦某”進獻牛骨還會以省略的形式表達:

丙午,婦龐示十屯。

《合集》14008臼

《合集》15935臼

婦杏〔示〕三屯。

《合集》17524

婦羊示十屯。

《合集》15314臼

乙未,婦姀示屯。争。

《合集》6552臼

壬子,婦媳示。争。

《合集》2737臼

《合集》2530反

婦井示三十。争。

《合集》116反

《合集》17544

《合集》9013反

《合集》656反

《合集》9671反

以上辭例包含個别省略了簽收的貞人、數量及單位,但都可以看出是記録“婦某”進獻牛骨。

此外,存在一部分簽收者無法確定爲貞人的例子:

《合集》430

《合集》17538臼

《合集》17508臼

《合集》17510

《合集》1121臼

婦井來女。

《合集》667反

婦好入五十。

《合集》10133反

婦羊來。

《合集》9810反

《合集》5637反

……婦龐來。

《東京》354

上面除記録婦井來獻女、婦好可能是獻龜以外,其餘均無記録具體獻物。這些進獻者的身份除婦井、婦好確認爲武丁配偶之外,其中婦龏在後期卜辭中被稱爲“妣甲”(《英藏》2271),與前述婦妌死後被稱爲“妣戊妌”結構相同。婦龏死後既受祭祀,顯然生前有一定地位,不排除爲武丁的配偶之一。

此外,《合集》17514的内容值得注意:

《屯南》675

《屯南》2470

《合集》24402

《合集》383

(三) 疾病灾禍

“婦某”涉及“疾病灾禍”類有18位,比例約爲23%。卜問内容可分爲幾類,如關心疾病狀況:

《合補》6915

《合集》22249

婦好弗疾齒?

《合集》773甲

《合集》13711

《合集》22265+《乙補》7387+《乙》8743+《乙》8833+R37046(15)蔣玉斌: 《子卜辭綴合11組》,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http: / /www.xianqin.org /blog /archives /4961.html,2015年1月26日。

《合集》22098

《合集》13716正

《合集》22099

其次則是關心“婦某”有無灾禍:

《合集》32762反乙

《合集》22259

《合集》22246

《合補》6557+ R027849(16)陳逸文: 《〈甲編〉新綴五例與〈甲編〉之誤綴》,《故宫學術季刊》第30卷第4期,2013年,頁247—248。

《合補》6714

《合集》22324

卜辭中還存在許多爲“婦某”禳灾的内容:

《合集》2616

《合集》2617

《合集》2619

《合集》2626

《合集》2725正

《合集》2773

《合集》2774正

《合集》2787

《村中南》327

《合集》2618

《合集》22099

《合集》271正

《合集》21725

《合集》19987

《合集》19988

《合集》2618專指禳除婦好的齒疾。《合集》22099省略了“婦”字及禦祭的祖先。其餘都是卜問用何種祭牲來禳灾,《合集》21725、19987則省略了“于”字。以上表明殷商王室認爲藉由祭祀祖先可驅除“婦某”身上不好的狀態,而且更傾向於求助女性祖先。此外商王祖先亦可能造成“婦某”的灾禍:

貞: 婦好夢,不唯父乙?

《合集》201正

貞: 唯父乙咎婦好?

《合集》6032正

《合集》2738

《合集》201正卜問婦好作夢是否爲父乙造成。甲骨文常見作夢與“(咎)”相關,可能作夢被視爲不祥。《合集》6032正卜問父乙造成婦好灾咎,《合集》2738卜問母丙危害婦妌,顯見“婦某”的安危一部分來自祖先的影響。整體而言,以上反映出王室對“婦某”個人健康、灾禍方面有一定的關注。

(四) 祭祖

涉及“祭祖”類卜辭的“婦某”有4位,比例僅占5%。主要卜問祭祀祖先:

《合集》712

《合集》2609

《合集》94正

《合集》2607

《天理》81+《英藏》160(17)張宇衛: 《甲骨綴合第二四—二五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http: / /www.xianqin.org /blog /archives /2546.html,2012年1月5日。

己未卜,貞: 婦鼠彳、歲〔于〕母庚?

《合集》19992

己丑卜: 婦石燎爵于南庚?

《屯南》2118

此外還有涉及祭祀,但無法確定被祭祀對象的内容如下:

《合集》2631正

貞: 勿呼婦好往燎?

《合集》2641

貞: 翌辛亥呼婦妌宜于殸京?

《合集》8035

《合補》383

《合集》2631正卜問呼唤婦好舉行禦、伐祭,《合集》2641卜問不要呼唤婦好前往舉行燎祭,《合集》8035卜問之後辛亥日呼唤婦妌於殸京舉行宜祭,《合補》383應爲卜問呼唤婦妌對某位祖先舉行禦祭。以往學者還舉出其他“婦某”祭祀的例子,但由於辭殘或可做其他解釋,僅能存疑。因此前面雖看出婦好、婦妌祭祀的卜辭較多,但實際上“婦某”群體參與祭祖的比例不高,顯然掌祭祖之權者僅限於個别“婦某”。

(五) 征伐

涉及“征伐”類卜辭有婦好、婦妌2位,比例僅占3%。主要卜問率軍出戰:

《合集》6479正

《合集》6412

《合補》332

貞: 王令婦好比侯告伐尸(夷)?

《合集》6480

《花東》237

《英藏》150正

《合集》7283

貞: 勿呼婦妌伐龍方?

《合集》6585正

(六) 農事

涉及“農事”類卜辭同樣只有婦好、婦妌2例,比例僅占3%。主要卜問墾田之事。如:

丙子卜,呼婦好……耤,受年?

《拼合》150(18)《合集》9506+《合集》9848。黄天樹主編: 《甲骨拼合集》,北京: 學苑出版社2010年版,頁167—168。

《合集》9530正

于乙酉〔呼〕婦妌往黍。

《合集》9531正

《拼合》150辭殘,不過從内容看應爲卜問呼唤婦好耕種,是否豐年;《合集》9530正卜問呼唤婦妌於丘商種黍,是否豐年;《合集》9531正卜問於乙酉日呼唤婦妌前往種黍。“婦某”參與“農事”的比例亦較低。

(七) 其他

“其他”類卜辭包含命令或涉及“婦某”的内容。例如:

《合集》8044正

《合集》2658

癸丑卜: 婦姼才(在)老?

《合集》22246

壬辰子卜,貞: 婦妊?

《合集》21556

二、“婦某”角色分析

以上可見涉及“婦某”的内容以“生育”、“進獻”類占比明顯較高。前者反映出殷商王室對“子嗣”的重視,從而確認“婦某”爲王室配偶;後者顯示“婦某”承擔王室占卜活動的前置作業。此二項説明“婦某”群體所在的空間應在王室活動及占卜頻繁的區域,也就是商王居地“王邑”的可能性最高。由於身爲王室的一份子,“疾病灾禍”類表明“婦某”的人身安危也受到一定的關心。

當然“婦某”參與的事務不止這些。以往學者常舉“祭祖”、“征伐”、“農事”等例説明商代婦女的地位,但實際上“祭祖”在“婦某”群體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征伐”、“農事”更只有婦好、婦妌二人。尤其學者謂“婦某受年”代表“婦某”有其封地可能只是誤讀卜辭的結果。(19)從相關卜辭來看,“婦某受年”更可能是卜問“婦某”進行某事,是否能産生豐年此一結果。其中“進行某事”被省略了。筆者將另文討論。再者,參與以上事務的婦好、婦妌均爲武丁的配偶,這究竟代表當時女性地位較高,還是商王因親近或寵愛而授予權力還有討論空間。至少根據77位“婦某”中僅有個别例子參與的事項,來論證當時的女性地位是不妥當的。更不能據此認爲是“婦某”的固有職責。

此外,“婦某”的另一個重要性在於昭示殷商王室與他族通婚的事實。根據表中統計(詳後),“婦某”的“某”做爲勢力名(族、侯、方等)、地名及貞人名者有34位,約占44%。而甲骨文中人名、地名與族名往往難以區分。這個比例正如陳絜先生所言不僅僅是巧合,(20)陳絜: 《商周姓氏制度研究》,北京: 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頁77—78。而是表明至少有一定數量的“婦某”來自他族。顯然殷商王室不僅依靠軍事武力,也藉由聯姻結親來達到穩固政權的目的。(21)郭静云: 《夏商周: 從神話到史實》,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頁353—394。

三、結 語

總之,以往通過甲骨文對婦好、婦妌其人産生“權傾朝野”、“征戰沙場”的印象,在“婦某”群體中僅爲特例,不能作爲判斷女性地位的標準。正如歷史上也存在少數活躍的女性。況且女性地位的討論實際上是一項複雜的議題,涉及運用何種材料,與哪個時代,以及同一時代不同階層、性别之間的比較。這個問題還須專門討論。從殷墟甲骨文來看,“婦某”在殷商王室中應扮演着生育子嗣、協助王室占卜活動的角色,且爲殷商與外族建立關係的橋梁。她們對於殷商政權的擴張與鞏固有一定重要性。

甲骨文所見“婦某”及相關内容分類表(22)原則上表中所列每位“婦某”屬不同人物。少數字形相近的“婦某”可能爲一人的情況,將另外注明。内容殘缺者,僅列出處不分類。

附記: 本文曾於2019年10月18—19日在河南安陽舉辦的“紀念甲骨文發現1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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