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 楚
在我国,人道救援组织为非营利性组织,其主要职能为接受社会捐赠,开展募捐活动,为灾区筹集赈济款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当地提供救援服务。非定向捐赠款项及物资由人道救援组织代为运用,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其中人道救援组织负责人在捐赠物资的监管和使用方面担任十分重要的角色。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人道救援组织系统已经曾经不止一次面临信任危机,2011年发生郭某某事件后,2012年的全国各级人道救援组织系统总共接收了社会捐赠21.88亿元,相比2011年接收的捐赠金额下降了23.67%,共计6.79亿元。某市捐赠给人道救援组织的蔬菜被发现在超市销售事件等均由于未能得到妥当解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使人道救援组织备受公众质疑。
为了规范和约束人道救援组织的运行,我国设置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等。
在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环境下,社会上各个职能机构都暴露出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人道救援组织作为疫情中最主要的灾害应急组织,重要性尤其突显,其不足之处也在社会关注的聚焦下逐渐放大。
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接受的社会捐赠从总体上可大致分为物资捐赠和资金捐赠两部分。
在资金方面,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了捐赠单位、捐赠个人及金额并公示了资金使用明细。根据公示,截至2020年6月9日24时,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在疫情期间共接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资金捐赠10,123.40万元。2020年02月01日至06月10日之间一共59条公告公示了10,076.11万元的使用明细。
在物资方面,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了捐赠单位、捐赠个人及物资价值并公示了使用明细。根据公示,截至2020年6月9日24时,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在疫情期间共接受了来自社会各界价值10,834.12万元的物资捐赠,同时向各医院和单位拨发了价值10,848.84万元的物资捐赠。捐赠物资主要包括来自医药或科技公司的医疗器材,试剂,也包括来自个人或公司的食品或生活用品捐赠及储备物资。
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十分注重对于受赠救灾救助款物的管理,在疫情爆发之前就于2019年11月21日对《浙江省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款物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供应商的选择规定“等价择优,等优择价,就近采购”的原则,并规定健全捐赠回访制度。
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开展的审计工作中主要包含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灾害专项审计及预算执行审计。其中,针对不同灾害事件的捐款进行的专项审计从2013年起就已开展相关工作,至今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已对雅安地震,四川庐山地震,云南鲁甸地震等灾害进行了专项的捐款审计。
相关审计工作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浙江省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款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其中《浙江省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款物监督管理办法》是浙江省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救灾救助的特点修订的。
浙江省宁波市提出可以采取“一审多项”方式,统筹实施宁波市人道救援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宁波市人道救援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取“1+N”方式,与人道救援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软件正版化审计、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审计项目有机结合,力争做到“一审多项”,“一果多用”,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果,避免对同一个审计对象进行重复审计。
浙江省瑞安市积极率先探索应急模式,为避免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必要影响,审计小组创新方法,坚持数据先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大数据审计,加大非现场数据分析力度,同时应对大量流动的资金物资及其管理分配给人道救援组织的压力,提出管理分配环节的建议。
作为非营利性组织的人道救援组织,主要在突发灾害事件时发挥作用,但是灾害发生具有随意性,因此灾害专项审计的时间难以预测,审计周期也难以稳定。同时,人道救援组织的收入和支出也不稳定,收入与社会关注度与社会信任度有关,支出与灾害严重程度及收入有关。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只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并不涉及所有者权益表和利润表,这一特点也与一般的审计模式有较大差异。
受捐物资通常种类丰富多样,来源广泛,这对于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有所提高。营利性企业的供应商大多会有固定的名录或者来自固定的行业,与审计人员经常接触的营利企业不同,人道救援组织的受捐资金相对较为零散,来源广泛,不仅涉及个人还会涉及规模不等的单位,其中资金若暗藏异常,将会难以识别。具体审计工作中为了符合工作要求,常常需要大量的审计投入。现有审计机构在工作中能够接触非营利组织的机会较少,对环境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熟悉程度较低,因此具有的知识与经验也尚有欠缺。
由于人道救援组织的日常运营情况受灾害破坏程度影响较大,通常只有在面临灾害事件时才需要大量人员,日常工作中仅需够维持人道救援组织运转即可,工作人员中既包含稳定的招聘人员,也包括临时招聘的人员和志愿者,人员流动性较高。
审计工作需要在了解现场情况的基础上开展,人员流动性高的特点会为现场审计工作带来困扰,临时工作人员不熟悉现场情况容易给审计人员带来误导或者沟通障碍。由于人道救援组织在灾害事件中的运转压力较大,不熟悉情况的审计人员也可能会对救灾救助工作带来额外的压力,影响灾害救助救援工作的效率。
一方面,非营利组织目前在国内的关注度仍然相对较低,灾害事件中引起的争议随着灾害事件在社会印象中的淡去往往不了了之,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的审计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缺失。
此种情况下,也不免会有个别人道救援组织选择敷衍审计检查。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的审计工作在整个人道救援组织的体系内相对来说较为公开透明及高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对于境外捐赠款物缺少专项审查。
同时,审计机构及人员往往根据审计营利组织的相关经验和一般的审计条例开展工作,比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但是鉴于非营利性组织的特殊性,审计工作的开展由于缺乏审计标准,往往面临困难,难以产生预期的审计效果。
审计机构及人员面对非营利组织审计时要正视其特性,与营利组织审计加以区分。灾害事件发生的时间,规模虽然有不确定性,但是仍然需要固定审计衡量标准。可以尝试改变非营利性组织在审计中的定位,非营利性组织审计相对于关注结果的外部审计更像是关注过程的内部审计,因此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评价应当另外设置标准,主要关注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及物资运用合理性及周转效率而非获利能力。
如今的社会是数据爆炸的时代,使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既是必然趋势,也能带来帮助。以浙江省为例,通过建设大数据审计平台,可以实现与地市及其他各级人道救援组织的交流,也可以在人道救援组织高压运转救灾时减小现场审计带来的影响。
同时对于复杂收入支出,利用大数据审计处理技术也能充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更容易识别人工难以识别的异常之处。在利用大数据审计方面,浙江省瑞安市走在学习的前端,其他地市可参考学习其相关做法。
疫情期间浙江省人道救援组织的救灾工作相比平时工作强度增大,每天的仓库物资进出频繁,数量较大,又是临时人员集中的区域,仓库负责人员需要对现场情况进行指挥调配,无暇回答审计人员的疑问,而临时人员通常只了解局部区域的物资摆放,因此涉及盘点工作时,审计人员如果不熟悉仓库情况时会容易感到混乱,也会影响救灾救助工作进行。因此,审计人员需提前了解人道救援组织的环境,并及时了解其变化。
审计人员对人道救援组织的审计不仅需要关注资金及物资运用合理性及周转效率,还可以关于如何进行人员管理提出建议。
首先应当在非营利性组织层面制定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工作做出指导,其次需要针对人道救援组织制定专门的,更加细化的法规制度。由于法律制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因此在出台之前可以先由人道救援组织总会结合其开展的审计工作,就典型问题结合相关实例予以指导,帮助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开展工作时更迅速的理解其要求。
我国的人道救援组织只有在审计监管法律体系足够能够到位的情况下,才能充分保证其职能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募捐者的要求。
虽然人道救援组织在平日里不常进入大众视野,但是其在灾害环境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世界形势的不稳定表明人道救援组织的审计不可忽视。在对其进行实践操作时,应当结合相关理论,合理进行审计工作。同时我们也应当正视人道救援组织审计中尚且存在的众多未解决问题,并积极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