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的五大基本规律

2020-02-23 10:43周志太
宜宾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经济体制体制市场经济

周志太

(淮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70处出现“改革”,此后,习近平同志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出发,立足中国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形成并积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蹄疾步稳、把改革向纵深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重要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布局,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的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明显增强。

经济改革经验的研究,既有文献大多局限于某一方面的总结,在中国知网CSSCI数据库检索“改革经验”发现,2012-2017年我国学界关于改革的经验研究共发表论文351篇。其中,教育改革与司法改革的文章要占半数以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文章主题集中在如下方面,按照文章数量多少排序如下:行政审批制度,大部制,城镇化,反垄断,区域经济,新区发展模式方面;财政,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房产税,增值税,税务营商环境方面;中国金融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资产证券化,养老金金融化方面;土地市场,农产品价格,农业改革,农村合作金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扶贫方面;国企,混合所有制,股权激励方面; “一带一路”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制度建设,上海自贸区方面;能源供给侧方面;服务业改革。

综合性改革经验研究的文献只有两篇。一是,白乙辰提出,在市场体制的起步阶段,存在民间自发主体的规则创新与官方的立法确认二者之间的前后相继;在市场体制的拓展阶段,存在以市场效率为导向的优胜劣汰与以政治偏好为导向的地方规划两种制度博弈选择机制运行;在市场体制的根本变革阶段,存在地方政府破除体制壁垒的制度创新与企业重塑市场习惯的规则创新间的互补互动。[1]二是,乔榛提出,一个成功的经济改革必须遵循正确的逻辑,即适时启动改革,并适当选择一条正确的改革路径。中国经济改革巨大成功,就是非常适时启动改革,并基于国情选择了一条渐进式的改革道路。[2]

综上所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超越行业和区域视角的整体研究仍然不够。中国没有理由不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改革——进行认真总结和归纳。这有利于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取得更大的成就。

改革的根本经验是坚持唯物辩证法。首先,坚持唯物论,即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结合,把国际通行的做法和多年来已经形成的惯例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才能成功实施改革。这要求把专家意愿与群众意见相统一。全面获得专家队伍的参与和支持,人民群众永远是改革的“主角”,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改革方案公布于众,尽量听取社会意见。其次,坚持辩证法,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既要快马加鞭推改革方案,又要持之以恒抓改革落实,坚持“取势”与“取实”的高度统一。

一、 整体协调与局部改革相结合,系统配套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整体思维,要求从经济社会系统与因子、因子与因子、系统与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整体性,要求改革的思路与方案能够全面涵盖现行体制的各个领域和主要环节,实现各系统有机融合、形成合力。改革的成功有赖于其他改革的协力和支撑,许多改革事项是互为条件的。相较于激进式改革,渐进式改革是局部、分步骤的改革,其强调通过一个个局部变革入手来改革体制,最终转变整个经济体制。

(一)坚持改革的基本路径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4)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一系列新观点。其强调“有计划”,与当时“公有制”所占的极大比重是相适应的。以这一认识为基础,我国的资源配置方式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整体协调与局部改革原则的贯彻,基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一理论前提展开,并日渐清晰。

1985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并不存在矛盾,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才可以更好地解放生产力。1992 年春,在南方谈话中,他提出著名论断: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373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历史经验。

2015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辩证法和两点论,又继续发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两个方面的优势,在二者结合上下功夫,这具体表现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发挥决定性作用,有效市场要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市场产生动力和活力,有为政府产生导向和发展的平衡。一辆经济“列车”需要这两者的统一。发挥两者的各自优势,规避两者的各自不足,生成协同效应,破解这道世界性经济学的难题[3]64。

在保持发展整体协调的同时,强调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分步推进,在不同的部门、地区和不同的历史阶段,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各不相同。

(二)坚持渐进破解新旧矛盾

改革开放后不同时期,针对新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不能单打一,要促进各个方面综合平衡。他提出一系列的“两手抓”战略。

进入21 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不平衡、不全面、不可持续问题不断积累而凸显。从这一阶段性特征出发,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创立一系列重大理论,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一系列方针政策。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2016年,习近平在重庆调研时,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技进步提供发展动力,协调发展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破解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破解内外联动发展问题,共享发展破解社会公平正义问题。[4]26

我国经济结构大量存在的失衡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按照社会主义的理念和原则,基于公有制优势,发挥国家有效调控的作用,并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这一时期,一系列反映当时阶段性特征的结构协调型平衡原则重要改革措施出台,如,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统分结合,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国企实行“放权让利”、承包制、股份制改革。这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齐头并进,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针对“国进民退”的问题,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保证我国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以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针对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习近平提出,要处理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即共建共享、渐进共享,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建设成果;将经历从低级共享到高级共享、从不均衡到均衡的发展过程。

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计划经济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的突出矛盾,也是今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健全体制机制,以工补农、以城补乡,打造新型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使得广大农民平等建设现代化、共享现代化成果。

(三)坚持旧体制向新体制渐进转轨

新旧体制之间不是断裂的,而是具有明显的连续性和继承性。其在时间上具有继承性,这就要求:

一是依据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科学安排相应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次序,不能滞后也不能超前;先从改革成本较低、而收益较高的部门开始改革。采取先易后难的顺序,可以分解难题,降低改革的风险。一些率先改革并获得成功的可以产生连锁反应。二是依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承受能力安排相应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因惧怕困难而使改革裹足不前,科学确定改革的力度大小。三是改革方案的策划与制定要考虑内在系统协调性和逻辑合理性,也要考虑有关的外溢效应,采取应对措施。

改革具有明显的连续性和继承性。各个具体部门和领域的改革也经历相应的改革过程。如,价格改革历经改革伊始的调价、1984年以后的调放结合、1992年以后的以放开为主,这三大变革。国企改革历经改革伊始的让利扩权、1986年以后的厂长承包制、1992年以后至今仍在实施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空间上,与此同时,不同领域间,改革有次序先后和改革程度不同的明显区别,因而形成农村“包围”城市、沿海地区“包围”内地、民营经济“包围”国有经济,最后实现经济体制整体转换的独特道路。

渐进性改革思想,要求坚持整体协调与局部改革的统一的统一。

渐进式改革,是为了规避激进式的休克疗法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主要采取整体协调与局部改革、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相结合、双轨过渡与增量先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进相结合、改革与开放相结合、增长与稳定相结合、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这九个方面相结合的举措,我国实现了成功的体制转型。

渐进式改革,基于新旧界限不是泾渭分明,而是具有很大的兼容性、连续性。在我国,这些因素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包括在新体制的框架中。这就更清楚地看到,那种主张整体推进、一步到位的激进式改革在我国多么缺乏现实基础。经济体制的转换显然难以毕其功于一役,新旧体制长期并存、摩擦和融合,是渐进式改革的必然产物,双轨制不可避免。

中国改革,最具特色的是双轨制,其既存在于价格改革中,又渗透于企业、部门、所有制诸方面改革[5]。

关于双轨制的地位和作用,众说纷纭。但是,不管人们对它的利弊作如何的评价,都不能否认,双轨制不是人们主观臆想的结果,而是对现实改革难题作出的必然选择。双轨过渡,可以保持现有经济体制、经济秩序和利益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保证经济正常运转;又可以逐步引入新的经济体制,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调节机制,加快生产力发展。当然,双轨过渡、新旧体制并存,旧体制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还要继续发挥作用。理论上,这可能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还可能导致旧体制复归。但是,任何制度都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并发挥作用的,计划体制的存在具有自己的历史合理性,市场体制的成长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双重体制在过渡时期就是有效率的。从新的进化论看,若多样性缺失,选择则不复存在。制度快速创新,则可能降低效率。与此相反,新旧体制并存,制度摩擦虽然存在,但是制度具有多样性,为新体制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有利于新体制的成长。

激进式改革的理论主要来源于新古典经济学,这种理论要求:企业自由、价格自由、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宏观调控完善等条件并存,才能发挥作用,部分改革必然导致部分成功。这种观点表明,新体制与旧体制之间在时间上是断裂的,在空间上是排斥的,新旧体制的转换时间越短越好,中间环节越少越好。这一理论并不正确,承认世界的普遍联系并不否定事物的相对独立性。经济体制的整体性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改革措施要同时展开,不能有任何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相反,采取分步骤改革的方式更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更具有合理性。

其一,改革发生于成本较低、阻力小而收益大的部门。如,农村承包制改革,绕开传统体制的主体部门,农民积极性得到调动,提高农业生产力,取得了成功。企业始于扩权让利,阻力也小,而引入市场体制,解决了国企动力不够的问题。

其二,率先改革并首获成功的部门产生了积极的连锁效应,推动有关部门的改革。从区域上看,沿海地区在改革开放与发展两方面先行,带动全局的改革与发展。

其三,改革由易到难,逐步分解破解难题,降低改革风险。新体制的各个部分在发育中所需条件不同。这些难易程度不同的改革若同时推开,必然引起改革条件缺失部门的混乱,不利于整个经济改革与发展。相反,若系统联系是松散的,改革内容以及改革次序则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体制的不同因子均可适应各自环境,形成相互适应与促进的良性关系。

面上推行和点上试验与兼顾。对风险较大、难度较大的改革事宜要先行试点,然后推开。这是改革深入的良好途径,可以大幅度降低风险,大幅度降低制度变迁成本,大幅度提升改革的效率。

当然,部分改革与整体改革的区分是相对的,实际上所有分步骤改革的措施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有机整体,服从于党和政府总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改革战略,是在党和政府统一指导、协调和推动下有序进行的。

(四)坚持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统一

关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处理这一矛盾,要坚持整体与局部的统一。一般来说,市场机制是与分散决策不可分离的,而宏观调控则与中央政府的决策难解难分。改革开放之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逐步形成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的体制模式。

改革是关乎全局的系统性强、协同性的宏大工程,要坚持举国体制、整体把控和宏观策划。其他具体改革,特别是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应交由地方依据有利的原则进行策划,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等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包括:一是国家重大决策的原则性与地方创新的灵活性相结合;二是国家的统一性与地方的多样性相结合;三是统一指导与分层决策相结合。

坚持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原则。中央政府代表着国家全局和长远利益,承担着制定发展战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等重要职能,是推动经济发展、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主导性力量。

在坚持中央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经济领域中的地方分权得到广泛发展,包括:通过改革立法体制,下放立法权;通过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下放经济管理权;通过改革财政税收体制,扩大地方财政自主权;通过建立经济特区、自由贸易区、改革试验区等多种形式,赋予地方以更大的经济自主权等。这些分权,在我国的渐进式改革中发挥重要的历史作用:

首先,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特别是对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打破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财政分配的“大锅饭”,地方政府成为一个利益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

其次,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政府调控的效率。地方分权改变政府内部的组织结构、利益结构和信息结构,形成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新型央地关系,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

最后,增强地方政府改革的动力,提高地方政府在改革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各地区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与试验,选择和推行合理有效的改革政策和体制机制,创造广阔空间。

二、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

激进性改革的顺序是自上而下,渐进性改革则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是经济改革的两种不同办法。激进式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预先设计出一个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样板的市场经济体制,并据此制定出一揽子的改革方案,然后通过政府法令自上而下全面实施,而渐进式改革则强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改革的有机结合。

我国改革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特点: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改革目标的提出、完善、改革理论的产生、演化发展、改革方案的设计、优化、改革政策的讨论制定、落实实施,直至宪法修订、市场规则建立与完善,重大改革措施的渐次出台等,均为党和政府自上而下指导推动的结果。

改革伊始,虽是自上而下的,但这是对早已存在的改革渴求的一种响应;改革是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循序渐进进行的,但各地、各部门的改革内容和步骤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提倡大胆创新体制、大胆改革试验,并在实践证明是科学合理的情况下,加以推广。因此,单位、个人都应该在体制创新中大显身手。

自下而上改革的优点:

第一,在一个地域辽阔、情况复杂的大国中进行改革,充满了不确定性,即使小的政策失误可能导致整个经济转型的失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应进行全方位的思考,充分收集信息,严格论证政策可行性,防止经济改革走到错误的轨道上去。第二,自发性改革,是在主体预期收益大于成本的条件下才会出现的。第三,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过渡,是以部分否定行政命令、扩大企业和个人的自主权为改革方向的。激进性改革的顺序是自上而下,渐进性改革则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

改革,既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也缺乏成熟理论指导,由政府自上而下推进,信息不足而风险巨大。而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在制度创新中的创新性、积极性,使他们能够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以分散状态存在的信息资源,能够避免大的失误,减少损失。

自发性改革是主体为增加自身利益而进行的制度创新活动,只有在主体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时才能出现。单个主体为了提高其活动收益,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其必然会选择那些能够提高效率和竞争力的制度形式,而改变那些效率较低、阻碍发挥自己能力的制度形式。

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是以扩大企业和个人选择权为方向的,制度选择权由集中到分散、由政府到群众,是必然趋势。逐步扩大群众的制度选择自由,增强制度变迁的自发性、多元性和竞争性,才能为新体制成长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

单纯自下而上的改革,弊端明显。第一,许多改革属于全局性改革,只能自上而下的加以推进,如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体制、基本制度等。第二,由于预算软约束和市场机制扭曲,单纯强调放开并不能使竞争有效和效率提高,反而会使市场混乱,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因此,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应统一起来,不应当把两者相对立。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统一,要求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辩证的统一,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久久为功。深化改革阶段,不能像过去那样“摸着石头过河”,必须进行顶层设计,但也不存在一种现成的理论拿来使用。需要人们不断总结概括、梳理有关理论和实践,得出规律性设计体系。坚持统筹集成、整体推进,让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内容上相互配合与协同,成为政策体系;在政策实施中相互促进,在改革过程中、在成效上互补互动互惠。

三、 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相结合

经济改革具有系统性,各领域、各环节的关联性、互动性凸显,必然要求统筹谋划改革深化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趋利避害、进行一系列相关改革的设计,以经济改革为主线,紧密兼顾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领域,使经济改革与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以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随着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我国政治体制也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步很大,即人民当家做主,主要实现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步形成,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政治体制的民主化和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可靠保证。

第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政治领导,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前提条件。

第四,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社会阶层的差异日益显著,各级政府的独立权、利益和行为均更加明确明晰。

四、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胆子大和步子稳关系相结合

市场经济系统的特点:第一,整体性;第二,历史性,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处在发展与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三,不确定性,市场经济体制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6]。

作为改革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崭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逐步建立、逐步完善。同时,作为一个完整的制度变迁体系,绝非是一种简单地追求经济利益大小计算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充满选择与创造的历史过程。

所有制是决定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因此,所有制改革是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决定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我国经济改革坚持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改革相结合。改革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即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结合,使我国的所有制改革走出了一条的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进相结合的特殊道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多种所有制形式特别是非国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其绕过国有经济的诸多难题,创造出比较充分的市场关系和竞争的市场环境,并会对国有企业改革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但是,强调体制外改革的积极作用,不能因而忽视国企改革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巨大作用。第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保证改革的社会性质。第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第三,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相结合,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和中心环节。国企改革与非国有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促进渐进式改革的顺利进行。

改革目标的是建立一个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理解这一复杂系统要把握以下特点:

计划经济体制下普遍存在商品短缺和价格扭曲问题,随着改革中价格的调整和放开,物价总水平必然会大幅上涨。因此,宏观经济稳定对于经济转型来说至关重要。

与“休克疗法”不同,我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在社会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推进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政府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要考虑稳定的需要,也要考虑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要考虑总量问题,也要考虑总量、结构和体制问题的相互关联。这种综合供求、经济结构和行政协调等多种因素而形成的渐进主义的宏观政策,保持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渐进性改革的优点是:

第一,改革具有整体性。市场机制是以价格为核心配置资源的经济系统。但是,若产权不明晰,价格信号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产权改革又要求要素市场完整,法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要求政治法律制度,意识形态与之配套。这些因素又最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转向市场经济既涉及资源配置方式变革,更包括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深刻变革的演化发展过程。

第二,改革具有历史性。市场经济并非是可以脱离开社会结构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物质工具,可以在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任人搬来搬去。相反,历史阶段、社会结构、市场经济所面临的制度条件、生产力水平和意识形态千差万别。因此,市场经济体制间有共性,更有差别。古典市场经济有别于当下的,欧美市场经济有别于德日的,东亚模式当然有独特之处。我国市场经济是处在发展与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十分特殊而丰富。

改革立足化解当前突出矛盾,重塑中长期经济增长动力,战略上坚持持久战,战术上打好歼灭战。

第三,改革具有不确定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非是改革伊始就明确提出的,而是改革实践不断深入与发展的结晶。市场经济是历史的,必然会随着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总之,作为改革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新的市场经济制度,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逐步建立和完善的。

改革本身不是目的,经济发展、生产力发展才是改革的目的,“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为发展服务的。中国的改革是一种以发展为中心导向的渐进性体制转型。因此,要坚持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的统一。

其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国民收入和就业机会的增加,增强政府、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对改革的承受力。这就有效预防因破产、失业和收入下降而产生的社会动荡,为改革的深入、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物质基础。

其二,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经济发展为增量改革创造巨大的空间,使新体制比重迅速增大,为旧体制的改革支付物质成本,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三,改革带来经济高速增长的收益。同时,保持新旧体制的过渡中的连续性,减少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的成本,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组织资源和信息资源,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其四,改革在较短时期内带来经济快速发展,缩短改革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时滞,增强各方面对改革的信任,实现改革与发展良性循环。

其五,改革要考虑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性,也要考虑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需要。特别是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制度转型需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如实行长期的紧缩政策势必要导致经济长期衰退,这是任何国家都承受不起的。

其六,改革与“创立”统一。边探索边总结,边反思梳理提炼、边建章立制,把那些经过实践和时间证明是成功的模式与做法,通过规则、法制加以确立,由点到面,循序渐进,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反映全球化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制度体系。

总之,我国经济转型是不可能通过放开价格在短期内完成的,需要总量、结构和体制三方面配合才能得到解决,努力做到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市场有效,才能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双赢。

五、 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

现代市场制度是按照两种不同的变迁道路发展起来的:一种是内源性变迁,这是西欧的变迁道路;一种是外源性变迁,即西欧以外的较多国家和地区的变迁道路[7]。前者是在内部力量的驱动下,通过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方式,经过漫长的演化过程,逐步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的制度变迁。后者则是在外部冲击的刺激和诱导下,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方式,经过激烈的冲突和急剧变革,在较短时期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制度变迁。

我国的现代化和市场化是资本主义列强入侵的产物,它最初是一种被动反应、一种外源性变迁。后来,这种被动反应转变为主动回应,外源性变迁推动和刺激内源性变迁。改革就是对外部挑战所作出的主动回应。历史上,对内改革是对外开放的一种必然结果,改革与开放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改革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而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形成的。因此,对外开放,就是向发达的市场经济开放,引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技术、产品、管理方式和经济体制。遵循“国际惯例”和共同做法,应该是按照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一些规则,推动我国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

改革与开放是一致的,但又存在深刻矛盾。总体上,现代世界体系是资本主义主导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和政治秩序支配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则支配国际市场和国际经济关系。因此,社会主义的生存和发展,只能在与世界资本主义秩序保持相对独立的条件下才能实现。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与世界市场体系之间存在着一种既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又相互区别、相互矛盾的复杂关系。通过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促进国内改革与发展,加快现代化进程,但同时也会使国内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受制于国际资本主义秩序。因此,为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的同时,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同时,对外开放必须是渐进、有条件的。独立自主与改革开放有机结合,是我国的渐进式改革重要的制度保障。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改革是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根本路径,遵循唯物辩证法,基于系统论、协同论,坚持整体协调与局部改革相结合,系统配套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蹄疾与步稳、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诸方面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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