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社保局社会保险工作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惠企举措,创新社保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为抓手,紧扣“稳、准、快”三字诀,着力落实“六稳六保”举措,切实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认真落实延续享受“减免缓”政策。为进一步纾解企业困难,增强企业稳岗促产的信心,县社保局根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延续享受社保费减免的具体措施,落实困难企业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延长时效期,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1-6月,有34 家大型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10.4万元,325 家中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110万元,2 家企业免缴工伤保险费1.5万元。
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收力度。由于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县社保局在工伤保险工作中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提高参保意识,增强扩面实效,强化征收措施。会同县人社局执法大队开展现场办公,着重对全县部分在建、新建的42 家建筑项目以及5 家煤矿和矿山等工伤易发的高危企业开展了工伤保险实地稽核检查,确保建筑、煤矿、矿山等企业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截至目前,全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763 户,参保30444 人,同比增加18 %,工伤保险基金同比增加28%。
县社保局针对疫情期间发生的工伤案件,不断优化受理流程,建立健全工伤认定应急快速处置机制,将法定60天的办结时限有效缩短。
成立工伤专班实现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人社部门牵头、县社保局配合的疫情期间工伤认定专班,宣讲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及时收集工伤信息,全力保障受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极简审批。按照“快速反应、准确认定、及时转报”原则,优化认定、核实、审批、支付四个环节,精简工伤认定申请表、伤病情证明、用人单位信息材料等多项申报资料,开通网上申报、电话申报渠道,以上门受理、主动查证等方式,确保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组织专班会审。
工伤受理预案精准有力。严格执行“三必到”,即重要案情必到事故现场、重伤人员必到医治机构、重大纠纷必到用人单位。对疫情预防和救治类的工伤案件,用人单位一旦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将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立办立结,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3 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并依法送达。对辖区内重大伤亡事故类的工伤案件,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及时对接、及时受理,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10 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并依法送达。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项目参保类的工伤案件,用人单位提出参保人员工伤认定申请,案件受理后,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10 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并依法送达。
县社保局为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按照“特事特办”原则,通过优化流程、精简要件、信息共享三项措施,快受理、快审批、快支付,及时给予社保支持。
压缩审核层级,提高审核效率。在压缩经办要件上,全面取消了工伤待遇支付非必要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经办要件9 项,以“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及时完善业务功能。
强化经办责任,规范惠企举措。今年起将工伤登记和工伤鉴定录入等环节涉及的人社行政部门法律文书全部实现信息导入,用人单位仅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号即可办理全程业务。利用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为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经办管理服务。截至目前,县社保局累计支付各项工伤待遇600 余万元。其中,支付定期工伤待遇516 人次,金额145.26万元;支付供养遗属310 人次,金额48.48万元;支付3 家企业工亡人员一次性补助共235万元,丧抚费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