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茗珲
近年来,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引领,紧盯重要领域、重点企业,不断增强监管力度,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但同时也面临着劳资关系日益复杂化、疫情形势下经济下行压力大等诸多困难,劳动保障监察制约因素凸显,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严重短缺。青白江区目前仅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5 人,而核定编制也仅6 个,监察人员严重缺乏,难以全面监管用人单位。且近年来,青白江区劳动保障违法处置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上升64.8%,多数监察员已力不从心,无法高质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今年疫情影响,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低学历、年龄大的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时,维权意识差,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有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出具欠条,不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导致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也给劳动监察执法依法维权办案造成较大难度。
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远远不及法院、公安等部门,而且执法手段单一,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配合执法的情况,来自劳资双方的抵触情绪对开展执法行动有着直接的消极作用,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力。
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亟待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和现阶段劳资关系的深刻变化,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管理服务方式、业务流程规范、工作作风改进提出了更高、更强、更严的要求,必须加强业务培训以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建议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规格,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编制,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能力,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能够及时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受理投诉,及时处理投诉。一些轻微违反法律法规的用工行为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纠正,避免成为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这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执法环境。要利用新媒体及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把法制宣传作为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重要手段,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使人们从观念上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劳动保障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
加强执法力度,突出警示作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定期开展劳动保障执行情况综合体检,提高预警作用,力争“早预防、早介入、早处置”。加强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无故拖欠工资人数多、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将办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增加经费投入,增强业务素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增加劳动保障办案经费和业务培训费,配备必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摄录工具等基本办案设备,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丰富监察员的知识储备,增强监察员利用业务知识及经验找准切入点,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便更加有效地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更好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