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学基本问题及研究内容探究

2020-02-23 04:24吕志伟
上海地方志 2020年1期
关键词:方志规律学科

吕志伟

所有能够成为独立的学科,都有该学科基本问题及研究内容。该学科围绕这个基本问题而建立,其所有研究内容都围绕这个基本问题而展开。

基本问题的认识和提出决不是那么容易的。学科基本问题的寻找、琢磨、认识、了解和准确把握,对于任何想要取得超出前人成就的研究者来说,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非常有必要的科研之旅。下面试举各类学科基本问题之牵牵大端者:如政治学的基本问题就是政治家、行政管理者与建设社会及其成员的关系问题。文学的基本问题是文学艺术家与所塑造艺术形象的关系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历史学的基本问题是历史学者与发掘、利用史料反映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关系问题。教育学基本问题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问题。这些哲学社会学科,总是围绕一个基本问题展开研究,从而使得该学科的内容逐渐生动、丰富起来。方志学也不例外。

基本问题就是特殊的矛盾。“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学科的对象。……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或特殊的依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别科学研究的领域。”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9页。因此,探究方志学基本问题就是寻找方志学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

方志学一词始见于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而方志学理论则萌芽于宋元时期,成型于清代,成熟于民国时期,繁荣于新中国改革开放后。其发展与修志实践密切相关,总的趋势是螺旋式逐步上升,与我国社会历史同进步共发展。民国时期是方志学体系开始形成的时期。民国时期方志学理论研究呈现出兴盛的面貌,方志学者们对方志性质、编纂方志的宗旨、方志的作用、方志的体例、方志的内容、方志目录学、修志的方法、修志者的学识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民国时期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方志学著作有梁启超著《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学》、李泰棻著《方志学》、黎锦熙著《方志今议》、瞿宣颖著《志例丛话》、甘鹏云著《方志商》、傅振伦著《中国方志学通论》、王葆心著《方志学发微》等等。近年来,新编地方志学科建设得到高校有关院系、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学界的高度重视。方志学研究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著作颇丰,有来新夏《方志学概论》、巴兆祥《方志学新论》、卢万发《方志学原理》、仓修良《方志学通论》、黄苇《方志学》、林衍经《方志学综论》、陈光贻《中国方志学史》、黄勋拔《方志编纂学论纲》、韩章训《普通方志学》、王复兴《方志学基础》等等。上述著述,把方志实践的开拓和方志理论的创新融为一体,对地方志事业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诸如地方志工作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定位,如何构建方志学学科体系,地方志编纂如何适应时代发展趋势,以及志书的本质特征、基本架构、编纂要求、质量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度思考,或辨章学术,或考镜源流,其中所展现的新思维、新探索、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启示和借鉴意义,对指导修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关方志学的基本问题,学术界也做了许多积极的探讨,巴兆祥《方志学新论》认为:“方志学是研究方志编纂行为、编纂思想与学术活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主要研究对象主要指历朝历代的修志活动、方志学者的学术成果,以及方志应用等。用较为抽象性的语言来概括,即为:方志学是以方志编纂及其关联的种种事物和形态为对象进行研究的学科。”①巴兆祥:《方志学新论》,学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来新夏《方志学概论》说:“方志学的研究对象是方志领域中所具有的特殊矛盾运动,换句话说,它是研究方志产生和发展规律的。”②来新夏:《方志学概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页。

梁滨久《方志学的研究对象不可似是而非》说:“方志学是研究方志、方志编纂与方志事业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③郑正西、周永光主编:《中国地方志争鸣》,黄山书社1988年版,第91页。

卢万发《方志学原理》认为:“地方志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就在于方志编纂及其与之相关联的诸如组织、管理、队伍、经费、政策法规、志鉴的推广运用等种种事物和形态,方志学就是一门研究这些矛盾和地方志的产生与发展规律的综合性社会科学。”④卢万发:《方志学原理》,巴蜀书社2007年版,第29页。

林衍经《方志学综论》说:“地方志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即地方志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就是方志学研究的对象。”

《中国方志通鉴》认为:“方志学是研究地方志形态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⑤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方志通鉴》,方志出版社2010年2月第1版,第1000—1001页。

诸多方志学者对方志学基本问题的表述虽然各异,但本质实是一致的。方志是方志学研究的主体和中心,撇开方志,方志学就不成为“方志之学”。方志学的基本问题是研究方志编纂规律。这些观点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把方志学局限为方志编纂学。

要对方志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做出回答,首先得对“基本问题”本身是什么做出解释,对“基本问题”本身的内涵、结构与特征加以分析。

问题是针对一定对象而言的,即问题都是关于一定对象的问题。因而,任何问题都有自己的对象范围、对象领域,或者说都有自身的问题来源。

一旦谈论基本问题,逻辑上就意味着不是一个问题,而是针对一定的有机问题系统而言的;有机问题系统,是指构成问题系统的不同问题之间具有内在的关系,可能有些问题大一些,有些问题小一些,有些问题重要一些,有些问题次要一些,如此等等。只有在至少由两个具体问题构成的有机问题系统中,才能在逻辑上讨论基本问题与其他问题或非基本问题的关系问题。理解“基本问题”的前提,关键是对“基本”的理解。基本的词典含义是“根本、根本的、主要的”。

显然,这样的词义具有内在的相对性,即根本、根本的、主要的是相对非根本的(末节的)、非主要(次要)的而言的。因而,基本问题就是根本问题、主要问题,在一个有机问题系统中,相对基本问题的其他问题就可以说是非根本问题、非主要问题。基本问题的“根本性”表明:在一个有机问题系统中,基本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是本源性的问题,是第一问题。

基本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都根源于基本问题,或者说,非基本问题都是由基本问题(根本问题)衍生、派生、延伸出来的问题。依据这样的逻辑,就意味着对基本问题的确立与解释,必然决定着对非基本问题的解释。只要基本问题变了,关于一个有机问题系统的解释也就变了。进一步说,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基本问题的变化,将从根本上影响对基本问题来源对象的解释。

作为基本问题,不能是单一概念所揭示的实体对象,必须是至少两个概念形成的关系。单一基本概念,只能构成学科的逻辑起点,并不构成学科的基本问题。基本问题中的两个基本概念,一定是学科中最基本的一对概念,并且,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基本关系,不然,就难以构成学科的基本问题。

方志学基本问题,必须是方志学特别是方志学理论(一个学科的基本问题主要通过其基本原理或基本理论体系来体现)中的根源性、贯通性和总体性问题。如果在理论上确立的问题,不具有这些特征,那就不可能成为基本问题。

方志学的基本问题,不能仅仅来源于理论逻辑本身,更重要的是,必须来源于方志实际,来源于方志实践活动,来源于方志实际活动中的核心活动或基本活动。而所谓基本活动或核心活动,就是定性或规定方志活动为方志活动的那种活动,以它为中心的、并对它能够形成作用和影响的活动,只能称为与基本活动相关的方志活动。从方志实际出发,从方志实践出发,这是寻求方志学基本问题最重要的、最根本的途径。

因此,笔者认为涉及方志学的基本问题两个概念是:方志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学基本问题就是反映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方志运动规律。

方志学基本问题是反映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方志运动规律。但这还是一个总体性的问题,显得空洞抽象。要理解这一基本问题的实质,还需要展开具体的分析,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揭示其实质内涵。

第一,面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与方志运动规律的关系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与方志运动规律在客观逻辑上哪个优先的问题。相对方志运动规律来说,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具有时间上的先在性,这是直观的事实,不需要多少证明,因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是本原,方志运动规律来源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或者说,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是方志运动规律的本体。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在时间上先于方志运动规律的关系理论,就是方志学的本原论或本体论。

从方志学理论体系建构角度看,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是方志运动规律的本原,构成方志学本体论的第一命题,它在宏观上揭示客观社会历史世界是方志符号世界的对象和根源,在微观上揭示任何一部方志的本原都是具体的客观社会历史事实,从而确立“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决定方志运动规律,方志运动规律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呈现”这种不可颠倒的根本关系,确立方志的出发点是社会历史事实、方志的根据是社会历史事实、方志的标准是社会历史事实、方志的根本特性是反映社会历史事实等这样一些基本观念,这也构成唯物主义方志观的前提或基石。任何偏离如此本体论的方志观念,必然在根源上背离方志的本性,从而有可能使方志不再是方志,而是其他什么东西。因此,对于系统的、内在成体系的方志学理论来说,这些基本的方志学本体论观念会贯彻在方志学认识论、方志学价值论和方志学方法论之中。当然,这样的基本观念更需要落实在方志编纂实践当中。

第二,方志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呈现(能动反映、陈述、再现),这是方志学认识论的基本命题。马克思说:“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5—506页。

实践是认识的根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人类有无认识事实世界的能力,能否符合实际的认识世界,也只能通过认识活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去回答。尽管时至今日,仍然存在着认识论上的不可知论和怀疑论,但人类能够认识事实世界的基本信念已经普遍确立起来。在方志学视野中,方志能够认识、把握社会历史发展事实,也已成为基本共识。

方志可以真实、客观、全面呈现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从而达到方志与社会历史事实内容上的同一。作为一种具有自身个性特点的认识方式,方志能够认识事实世界,但它也像所有其他认识世界的方式一样,在各种主客观可能因素的影响制约下,只能有限度地认识和把握方志自身的事实对象。需要指出的是,有人因方志真实的有限性、客观的有限性,以及方志呈现历史事实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建构性,而怀疑甚至否认真实方志、客观方志的可能性,显然是错置问题、搞混逻辑。

第三,方志有选择地呈现历史事实,这是方志学价值论命题。方志是人类认识事实世界的重要方式,是沟通人与事实世界的基本方式,也是人类生活世界的基本资料。

由于人的能力的有限性,人所在环境的约束性,事实世界本身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使得人类以方志方式处理方志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关系时,需要选择也必然选择,不存在无选择的主体,也不存在无选择的方志。方志都是选择的结果。选择就是取舍,其中蕴含着真善美的标准,体现着选择者的立场倾向、需要愿望、利益追求、理想信念,一言以蔽之,体现着选择者的价值标准、价值取向。以什么样的价值标准处理客观事实与方志的关系问题,关系到什么样的方志是有意义的方志,关系到方志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不同的价值取向服务的主体对象是不同的,这是方志学价值论的核心问题。

方志运动规律与社会发展历史规律的关系问题,作为方志学的基本问题,贯穿于整个方志活动过程之中,意味着方志学价值论必须是关注整个方志活动的价值论,必须是系统的方志学价值论。完整系统的方志学价值理论,自然包括事实的方志价值与其他延伸价值,自然包括方志传播的价值,方志媒介以至于整个方志学界和方志运动规律对于人类、对于一定社会、群体、组织和个体的价值和意义。顺便可以指出的是,目前关于方志学的价值现象的研究,还是初步的,尚未建构起系统的方志学价值论体系。

方志学的基本问题,决定方志学的研究内容。有关方志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学术界做了很多积极的探讨。牛润珍认为方志学的主要内容基本包括方志学理论、方志编纂学、方志文献学、方志目录学和方志地理学等等。②牛润珍:《再论方志属性与方志学学科建设》,《中国地方志》,2005年第9期。2016年,牛润珍具体阐述方志学主要研究内容:“方志学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方志学发展史,包括志书编纂史和方志学史;二是方志学理论,包括方志学原理、方志学概论等;三是方志编纂学,包括编纂原则、宗旨、体例及编排、篇目架构及概述、大事记、地理、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等部类撰写方法;四是方志文献学,包括方志目录、综录、旧志辑佚与整理等;五是方志管理学,包括志书编纂法令法规、业务指导、社会参与等;六是志书及资料管理、收藏及应用,包括方志馆建设、数字化等;七是国内外地方史志编纂与研究:八是中外地方史志交流与比较研究:九是年鉴编纂与年鉴学。”①牛润珍:《关于构建地方志体系》,《光明日报》2016年9月20日。

《方志学概论》一书认为,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决定方志学的研究内容,它包括:方志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方志的分类;方志的性质;方志的特征和作用;方志的整理和利用;方志编纂理论;方志学史。②来新夏主编:《方志学概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40页。

黄苇等著《方志学》一书认为方志学的研究内容与任务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关于地方志书发展史的研究;二是关于方志学发展史的研究;三是继承方志遗产;四是向地方志书要材料;五是发展方志理论;六是明确新方志的编纂原则和方法;七是健全修志队伍;八是深入了解国外收藏、研究、利用中国地方志的情况。③黄苇等:《方志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14页。

胡惠秋、刘光禄在《方志学引论》中,论述“方志学研究的范围和任务”,其内容有方志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方志编纂原则和方法,方志的内容,方志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等四个方面。④胡惠秋、刘光禄:《方志学引论》,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版,第2—4页。

《方志学综论》把方志学研究内容概括为七个方面:1.地方志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与规律;2.地方志的性质、作用和特征;3.编纂地方志的原则和方法;4.地方志的收藏、整理和利用;5.地方志研究工作的文化交流;6.方志学发展史;7.方志事业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⑤林衍经:《方志学综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页。

《方志学新论》列出八个方面的研究内容:一是方志发展史的研究;二是方志理论发展史的研究;三是整理和利用方志遗产;四是发展方志理论;五是修志事业管理;六是续志编纂理论探讨;七是地方年鉴理论研究;八是深入了解国外收藏、研究、利用中国地方志书的情况。⑥巴兆祥:《方志学新论》,学林出版社2004年,第5—10页。

关于方志学的研究内容,各种方志学论著多有涉及,说法大同小异,可以大致分为方志学史、方志编纂方法和方志学理论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有着内在必然联系,但三者研究重点是有区别的。方志史重点探讨的是中国方志的发展历程及其规律,研究各个时期方志理论和方志编纂的特点,有历时性的明显特征;方志编纂方法(当然也包括编纂原理),重点是对方志编纂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操作性原理和方法的研究,侧重于技能知识,有着明显的共时性特征。而方志学理论则是建立在对上述二者的概括、抽象之上,对学科自身和学科研究对象的一种整体认识,重点是对方志学范畴、基本原理与规律的探讨,既源于前者又高于前者。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没有准确区分方志学的研究内容与研究任务两个概念,而是更多地侧重于研究任务。方志学的研究任务,则是指从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所衍生出来的具体研究科目,其范围包括方志学学科体系所属的全部分支学科。方志学的研究内容比研究任务层次更高;研究内容比研究任务的概念要大、内涵更广泛。方志学的研究内容当从学科整体层次上研究方志事业的内在规律与价值问题。

一般而言,方志学研究内容分作四个层次:一是实践经验总结,如对古代特别是当代修志实践的经验总结。这是方志学能否建立的基础,一切理论来源于实践并受实践的检验。二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对某些重要问题的专题研究,如志书编纂方法、体例结构,志书性质、功能等。三是学科理论的研究,如学科对象、性质、本学科的本体论、价值观、认识论、方法论的抽象归纳,建立范畴概念体系,探讨基本原理等等。四是学派理论,在对学科基本原理的认同下可以有不同的论证方式或发展本学科的不同主张。这四个层次在理论价值上并无高下之分,各有不可替代的学术地位,而只能是相互依存。就目前而言,当代方志学研究中大量的是从具体事例中总结本届修志经验,范围广泛,内容众多,虽见仁见智,但争议不大。而专题研究主要是推陈出新,在继承中国古代和近代方志理论的基础上阐述新见。

目前方志学研究内容对规律的探讨不够,侧重于事实例证,缺乏对各种例证事实之间的抽象归纳,分析其内在联系到运转规律。在方志学研究对象的讨论中,大家都承认学科划分的标准是该学科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但对揭示该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运动的内在规律则重视不够。要想证明方志学是具有独立形态的一门学科,不可缺少的就是对它所研究的特殊运动形式所包含的特殊矛盾及其所呈现的特殊规律,给予科学的说明。仅阐述学科对象是什么,只是这个理论命题的开始,还要说明只能是此而不是彼,其中一条重要的标准,就是能否说明此事物的特殊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规律。说方志、方志事业、区域发展、方志文化是方志学的研究内容,它们可能都具有矛盾的特殊性,但其所呈现的特殊规律是什么?是否能被实践检验,尚未作出较为系统的理论说明。很难设想,不涉及学科意义上的规律能构建一门学科。①梁耀武:《方志学研究中的规律认识》,《黑龙江史志》1998年06期。

笔者认为应当把方志学研究内容的设定建立在研究对象的特殊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规律之上,才能给予一种理论的说明。否则争论来争论去,总是处处在经验层次的辨析之中。

方志学的学习、展开研究,有赖于对方志学之基本问题及研究内容的提出、把握和探索并加以深人研讨。这里,有必要对探讨方志学学科之基本问题及研究内容之意义进行极其简要的概括,以便于方志学研究者和践行者能够有所自觉,有所警醒,以致有所发现,不断进步。

它的意义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实践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就实践的现实意义来说,探讨方志学之基本问题及研究内容,将有助于方志学理论工作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际的原则,紧紧围绕这个基本问题之如何解决建立起自己的科学理论体系;将有助于方志学活动的实际工作者围绕这个基本问题开展职业工作,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获得新成果,争取新进步;将有助于方志学专业的初学者和方志学活动的初入门者能够从一开始就建立起清醒的认识,起步时就能围绕这个基本间题来进行,以少走些弯路。

就深远的历史意义来说,探讨方志学之基本问题,将开拓方志学之学科研究的新生面,开启方志学研究的新时代,围绕其中重大的基本问题而展开的全面、系统、准确、科学的方志学之学科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以往的方志学研究,其中所有的成果积累,都将会成为这种研究新阶段的宝贵之原始基础和第一手资料,以此作为研究的起点并从此出发。一个围绕方志学之重大的基本问题而展开的学科理论体系就将逐步地形成。

什么样的问题才是方志学的基本问题,方志学研究内容是什么,在以往的研究中提问不多,或提问并没那么明确,研究成果就更少,这也许是多年来方志学原理体系难以令人满意地建构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明确提出研究反映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方志运动规律是方志学的基本问题,只是做了初步的阐释。以基本问题为起点,阐述方志学现有研究内容,本文也未能有所突破。问题很多,答案很少,衷心希望感兴趣的学界同仁,能对这一重要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展开更多深入细致的探究和讨论,这对创建方志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可能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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