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娇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公安院校一贯坚持以政治建警、政治建校为基本原则,它承载着培养对党和国家忠诚、值得人民信赖的未来高素质人民警察的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在公安院校各项工作任务中始终居于核心引领地位。在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背景下,公安院校不能仅依靠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程)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及德育教育,必须深刻认识到“课程思政”对“思政课程”的有效补充和协同育人的重要价值,顺应新时代高校立德树人的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探寻“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新模式、新路径,将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渗透于学生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建构并夯实公安院校“三全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大思政”格局,从根本上、根源上全面提升预备警务人员的基本政治素养和人才培养质量,铸牢警务人员后备力量的忠诚警魂。
党和国家一贯高度重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12月和2019年3月分别出席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作了重要指示。特别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高校在开展思政工作时必须充分运用和发挥好日常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各学科、各专业都应当做到守土尽责,完成自身专业教学之外的思政教育使命,形成一种各个门类的课程教学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同向而行的效果。“课程思政”的概念随之生成,在这一概念思想和基本工作原则的指引下,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为代表的相关各级各部门(委)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相继出台,以“课程思政”为核心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即“三全育人”)的高校思政工作新要求被正式确立。自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怎样做到贯穿各学科各专业教育教学始终渗透于学生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怎样推进“课程思政”对“思政课程”的有效补充和协同育人,最终实现符合新时代教育发展规律的“三全育人”格局的形成,成为全国各个高校思政工作改革必须直面且必须攻克的两大难关。[1]
“课程思政”是相对于“思政课程”而提出的一种概念。“思政课程”就是我们熟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高校大学生的主要必修基础课程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核心课程,它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承担着对当代大学生开展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革命传统及爱国主义教育的使命任务,在其教学和实践过程中传播积极向上的主流意识形态,帮助大学生熟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其科学完备的理论精髓和客观真理的巨大力量引导大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养成并树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公民意识,提升他们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他们积极投身于拥护党和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际行动和伟大征途中。[2]而“课程思政”则是指思政课程之外的其他各门类、各学科、各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发散出来,进而使这些课程不断发挥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从本质上讲,“课程思政”就是其他学科知识体系教育与思政教育的一种完美融合,可让学生在获取专业学科知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德育教育、政治教育,实现专业能力提升与思想政治素养培育相倚为强的价值追求。“课程思政”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阵地之一,是对“思政课程”的一种补充,它的育人目标同样也是立德树人,这与“思政课程”完全一致,二者相辅相成、协同育人,共同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序开展。
公安院校大学生“初出茅庐”,辨别是非能力与心理承受能力远没有发展成熟,尚未完全形成健康稳定的心理状态和价值观念,面对纷繁复杂、充斥多元思潮的社会大环境,他们很难掌握“义”与“利”的平衡与取舍,很容易出现唯利是图、困惑焦躁、悲观失望等不良思想与消极情绪。这就需要公安院校根据学生所处的不同学习发展阶段特征,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全方位的、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自身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课程思政”非常契合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成长发展规律,其“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更是对传统思政课程的有效补充,为公安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再次推开了一扇窗。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及其实践课程是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业教育的主要途径与方式。[3]以往的学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都只局限于基础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以及业务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忽视了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蕴含的大量宝贵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学生成长成才不可或缺的价值指向。而随着“课程思政”的开展,课程教学会面向不同专业背景的大学生,将学科中蕴含的包括专业伦理、治学态度、学术道德、职业操守等在内的思政元素与德育内涵潜移默化地融入课程教学的每一个板块,实现业务能力培养与学科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逐渐形成“无处不思政”的教育格局,将有效增强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课程思政”作为推进新时代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三全育人”模式以及构建“大思政”格局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一环,其思政教育功能和德育渗透功能赋予了思政课程以外其他学科教学更加重要的地位、更加可贵的价值。恰恰是这样的“地位”与“价值”为公安院校学科专业教师增加了新的职责与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学科专业教师不能仅仅停留在专业知识传授这一教学层面,必须深刻认识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绝非思政课教师的“责任田”和“独角戏”,探寻课程内容的思政素材、实现课程讲授与思政德育教育在内容与形式上的有机统一、做到专业教学与价值引导同向同行也是自身责无旁贷的工作重点之一。因此,公安院校学科专业教师自身知识结构体系中的思想政治素养成为“课程思政”建设推进的成败关键,他们必须在掌握完备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基础上,了解国内外时事,了解和熟知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在教学中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导向,[4]注重培养和保持政治敏感性,不断提升自身思政素养,深入挖掘吃透教材内容,提炼其中蕴含的思政、德育教育元素,锤炼自身成为一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先进文化及正能量传播者。
之前,包括诸多任课教师在内的公安院校教育管理工作者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甚至有一些工作人员片面地认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由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权负责和具体实施,自己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即可,没有对自身承担的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有足够清晰的认识,忽视了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蕴含的大量宝贵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浪费了诸多宝贵难得的教育教学机会。诚然,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公安院校大学生接受思政、德育教育的主要途径,但绝非唯一渠道。长久的教育教学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思政课程根本无法做到对大学生的全面教育及人格塑造。据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专门指出,各高校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即构建高校“三全育人”格局,其基本要义就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全体师生员工和弦同奏,共同努力,改变以往思政课教师“唱独角戏”的窘境。而“课程思政”在公安院校的提出和实施,彻底激发了作为高校教育教学根本核心力量的教师队伍的思政、德育教育的巨大潜力,将公安院校全体教师回归到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团队中来,利于公安院校“三全育人”和无处不思政的“大思政”格局的迅速形成与巩固。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推进公安院校“课程思政”最为关键的环节。教师的能力水平很大程度决定着一堂课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效果。能否打造一支有能力承担起“全课程育人”的高政治素养、高能力水平的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关系到“课程思政”的效果与成败。首先,要强化公安院校教师师德师风教育,使教师们回归本我、潜心钻研、专注育人。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对教师师德师风的培育和养成提出了增强实效性的要求。[5]公安院校应通过不间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大力提升各专业学科教师的思想政治与道德文化素养,帮助他们厘清自身教师使命感以及社会责任感,养成自觉向榜样教师学习、破旧立新不断更新自身教育教学理念的习惯,塑造新时代公安院校教师应有的精神风貌和气质形象,以自身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念感染影响自己的学生,为培养具备忠诚警魂的社会主义人民警察预备力量做出贡献。其次,通过开展高质量教研活动,在深化专业学科任课教师对自身讲授课程育人职责的认识上下功夫,深入发掘讲授学科的社会价值及思政价值,逐步提升自身思政、德育教育能力水平,最终使公安专业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互融合,实现立德树人与能力培养协同发展。最后,增强教师培训力度,增加外出学习机会,在坚持“学生本位”和实事求是原则的基础上,侧重公安院校专业教师人文素养的提升,强化其对“课程思政” 的认同,培养一批思想清明、博学多才的公安院校骨干专业教师,为“课程思政”的推进蓄力。
公安院校“课程思政”就是要在公安专业课堂教学中将学科蕴含的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素材进行巧妙植入,开展点滴式育人、体系化渗透,做到在“授业中育人,在育人中解惑”,在课堂上实现正确价值观的传导,充分发挥公安专业课堂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作用”。首先,在课程建设以及专业教材的选择上,必须以坚持科学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导向为基础,坚定马克思主义在公安院校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当中的指导地位,突出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的价值引领,强调积极引导公安院校大学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全面了解国内外格局及发展大势,正确看待当代中国及外部世界,明晰自身时代责任树立远大抱负,将“忠诚”二字始终牢记于心,为塑造未来合格人民警察的基本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在全面推行“课程思政”的背景下,公安院校课程改革势在必行,必须打破以往过度专业化、单一化的学科教育教学方式,在备课、教案、教学、反思、评教等环节均注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基因,各学科专业必须基于“课程思政”的总要求和大原则,适时调整符合自身专业发展规律的“思政化”“警务化”人才培养方案,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使其“立德树人”培养目标更加具化,最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学科教学的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完美融合;最后,教师应当有意识地在讲授专业知识点的同时,将与之相匹配的思政、德育教育元素同步释放出来,做到有理有据以增加教育的说服力,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此外,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更加注意自身言行举止、教容教态,特别是警服穿戴应当规范整齐,以自身强大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师德师风作出表率和示范,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自己的学生,增强课堂德育教育的效果。
“课程思政”是一种非显性的思想意识教育模式,这样的性质就决定了“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理念能否真正贯彻落实、发挥实效,不仅仅需要公安院校完善保障制度、加快学科课程建设、更新专业培养方案,还需要制定出台符合学校思政工作现状、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课程思政”专项评价体系。这样的一套评价标准必须以“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基准,以实现专业能力提升与思想政治素养培育同向同行、相倚为强作为价值追求,从学生本位、知行合一、能力提升、考核评教等诸多层面考量。从总体上看,“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具体内容应有独立具体的“课程思政”评价标准。首先,从“人的全面发展”和“高质量人才培养”这样更高的教育追求上来看,专业知识技能的传授、专业能力的训练以及思政德育渗透是专业学科教学的三大中心工作,因此,公安院校不能仅存在学科教学评价体系,需要单独建立以“学生本位”为原则的“课程思政”评价标准,以培养出专业素质过硬、思想政治过硬的知行合一的人民警察后备力量为根本目标,将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规格上升到更高的层面,以达到更高的教育水平和培养要求;其次,公安院校必须进一步制订完善更新专业学科课堂教学考核管理办法,加入具体的思政教育和德育渗透考核指标,形成“课程思政”课堂教学评价板块,实施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实效性考核机制,使“立德树人”的成效成为专业教学评价标准中的一项核心考核打分项目,时时刻刻重点监测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的思政、德育教育效果;[6]最后,作为直接受教育者,学生的教育感受相对更为直观,更为真实,他们的评价更为中肯、更有价值,他们的反馈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必须要在学生阶段评教中开辟设置教师师德师风及其思政教育渗透评价指标,使之成为“课程思政”专项评价体系的重要一环,用大学生群体的“心声”不断改进课堂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内容,巩固课堂教学的育人阵地作用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