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积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的及时落实到位。
市财政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志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组及办公室,研究和解决财政部门在防控工作中的问题。
会同市相关局转发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紧急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执行零收费的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
一是统筹安排财政预算,保障疫情防控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的落实。截止2020年2月25日统计,共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786.6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资金2505.6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669.97万元、县级补助资金安排5611万元。二是实施有效融资,支持疫情防控需要。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忻州汇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由其确定所属企业)作为融资(借款)主体,拟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向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分别融资8000万元、2000万元,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医疗救助、物资采购、应急设备采购等,确保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申报过程中,国开行接人行通知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