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技术在公安院校教学中的应用:机遇、挑战与应对

2020-02-22 14:50:35黎慈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课堂教学

黎慈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南京 210012)

2018 年4 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迅猛发展,将深刻改变人才需求和教育形态。智能环境不仅改变了教与学的方式,而且已经开始深入影响到教育的理念、文化和生态。”[1]公安院校教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大数据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只有不断探索、迎头赶上,才能顺应教育信息化2.0 时代的新要求,实现“公安教育现代化”,培养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公安专门人才。为此,公安院校教师必须认清大数据技术给教学带来的有利条件,探索如何转变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方式,争取在教育信息化发展潮流中有所新作为、顺利步入公安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教学已经引发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笔者以“大数据技术”“教学”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CNKI 上进行搜索,结果显示:自2013 年起始有研究,至2019 年共发文2542 篇;以“大数据”“教学”“公安”为主题词搜索,结果显示自2016 年起始有研究,至2019年共发文13 篇,且发文篇数主要集中于2019 年(共9 篇,占比近达70%)。相较之下,公安院校教学应用大数据技术的相关研究起步晚,且数量偏少。从研究主题来看,侧重于大数据与公安实战化教学结合的研究,共发文8 篇占比达62%;其次是大数据与专业课程教学结合的研究,共发文3篇占比为23%。通过上述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大数据与公安院校教学结合的研究引发公安院校教师的关注度较低,但值得注意的是,2019 年的数量已经大幅增加,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 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警务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这不仅强化了公安实战部门对大数据应用的关注,也引发公安院校教师就此开展研究;二是2019 年8 月“公安院校大数据条件下实战化教学改革论坛”在江苏警官学院举办,论坛征文与研讨的开展激发实战单位和全国公安院校教师的研究旨趣。因此,可以预测,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未来这方面的研究会更多。已有研究表明,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教学具有传统教学无法比拟的优势,如教师收集切合实际的教学资料,把握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实现精准教学、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提升学生动手能力等,应当成为大数据时代公安院校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

一、大数据为公安院校教学水平的提升夯实了技术基础

何谓“大数据”?至今尚未存在一个明确统一的界定。学者们在论及大数据相关问题时,大多引用维基百科的定义,即“大数据,或称巨量数据、海量数据、大资料,指的是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人工,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截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人类所能解读的信息”[3]。大数据具有的大量性、多样性、价值性等特点,为公安院校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素材。与此同时,基于智能数据库管理技术,学生的学习需要和个性特点被勾勒得更加清晰,为公安院校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精准择取、师生互动局面的形成、教学目标的高效实现等,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一)促进公安院校的教学精准化

大数据记录具有的真实性,突破了传统课堂教学几乎凭借教师主观判断的局限,有助于公安院校教师深入了解大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进度,准确确定教学重点难点、设计课堂提问、实施课后辅导答疑,促进教育现代化所要求的精准化教学。其一,实现课堂教学疑难知识点的精准化。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采集、分析学生对线上教学资源库的使用情况,教师可以从学生在网络平台发言区的反馈内容、课前测试板块的答题正确与否等方面,归纳总结出学生难于把握、难于理解的共性知识点,确定为课堂教学设计中的难点,并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法予以突破。其二,实现课堂教学提问的精准化。从学生对线上课程平台的知识板块给予的关注程度,教师可以洞察学生的学习需求及其兴趣点,从而有针对性设置问题,能提升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吸引更多学生开展有效讨论。其三,实现课后辅导答疑的精准化。基于学生学习能力的个体差异性,课后辅导答疑应当是一种个性化的补偿教学。教师可以从学生课后在线上学习和完成作业的情况,分析得出对知识掌握不充分、理解不透彻的学生名单,从而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后辅导答疑。其四,实现下一次教学的课前回顾精准化。运用大数据技术采集、分析学生课后质疑的共性问题,教师可以确定下一次课堂教学需要重点回顾、提示学生进一步把握的问题。

(二)推进公安院校的教学民主化

民主,意味着“自由”“权利”和“参与”。民主化教学,即教学应当建立在师生关系平等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尊重学生的个性发挥和潜力发展,形成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合作式教学氛围。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公安院校大学生参与教学,实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研究性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一,大数据技术为民主化教学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平台。以慕课(MOOC)为例,网上平台设置“论坛区”“交流区”“讨论区”和“答疑区”等支持多方互动的板块,有助于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实务专家之间、学生与其他网友之间的多方互动,促进学生深度参与教学。其二,大数据技术提升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的能力。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实现了教学资源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学生通过互联网搜索获得参与讨论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其参与教学互动打下基础,进而会因为自己的发表的观点被认可、获得点赞倍受鼓励,从而增强其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其三,大数据技术拓展了学生参与教学的自由度。与传统教学局限于授课教室不同,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学生只要有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便携式移动设备,就可以开启数字化学习模式,在几乎不受时空限制的情况下,与教师、同学间开展互动交流,畅所欲言,在支持他人观点或与他人辩论中获取新知识。

(三)增进公安院校的教学效能化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教学的效率,而且强化了教学的效果。一是学生依托大数据进行课前预先学习,有助于课堂教学时间的有效利用。与传统授课方式不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教师引导学生在教学资源库中学习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自行进行相关测试,一方面有助于学生通过访问本校或其他高校的教学资源库,全面透彻地理解并把握相关知识的内容;另一方面则有助于教师通过大数据分析,归纳总结学生课前学习遇到的难题,从而在课堂上集中时间和精力帮助学生予以突破,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依托大数据的课堂教学,有助于学生积极有效参与。在传统授课方式下,即使公安院校教师预先布置阅读有关书本材料,但相当一部分学生出于主客观方面的多种因素,无法完成预习任务,因而,他们在课堂上要么沉默寡言,要么信口开河。借助于大数据技术的监测功能,学生的预习不再是任意的,他们必须阅读相关文字资料、观看相关视频材料、完成相关课前测试等,从而保证课前预习的完成。相应的,因为经过课前的有效预习和思考,学生在课堂上不但能积极有效回答教师的提问,而且还可以提出自己在预习阶段对教学内容的质疑,与教师和同学间进行深度交流讨论。尤其对于后一种情形,正如复旦大学原校长杨福家先生指出:“什么叫学问?就是学习问问题,而不是学习答问题。如果一个学生能够懂得怎样去问问题,怎样去掌握知识,就等于给了他一把钥匙,就能够自己去打开各式各样的大门。”[4]教学实践同样表明,学生在不断质疑和提出问题的过程中,综合素养与创新能力可以得到明显的提升。

三是依托大数据的课后辅导,有助于学生课堂教学的延伸与拓展。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公安院校大学生课后有疑问时,大部分需要找任课教师寻求帮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愿意求教于老师的大学生比例非常低。大数据条件下,学生课后有疑问时,不仅仅局限于找自己的任课教师,也可以与其他教师甚至是行业专家交流求得解决,从而促成他们进行“深度学习”。深度学习是“一种主动探究性的学习”,有助于学生进行“深度的信息加工、主动的知识建构、批判性的高阶思维、有效的知识转化、迁移应用及实际问题解决”[5],以便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二、公安院校运用大数据教学面临的严峻挑战

大数据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公安院校教学而言,它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推动公安院校教学向精准化、民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也对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成本以及警务信息安全等方面带来了严峻挑战,需要学校决策与管理层、教师群体、学生等多方主体清醒认识到大数据技术运用对管理、讲授、学习带来的深刻变化。

(一)教学理念的挑战

在教学理念方面,相当一部分公安院校教师仍然习惯于传统的正向思维教学理念,即遵循“我教你学”“先教后学”,将教师和书本置于教学活动的核心,课堂教学过程中实现“信息传递”,课后再进行“吸收内化”。大数据支持“先学后教”的逆向教学理念,学生接到教师的授课信息后,通过课前观看教学视频、阅读文字材料、自我测试等方式进行自主学习,把握教学环节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从而完成“信息传递”;至于在课堂教学阶段,则是学生实现“吸收内化”,在自身、教师、同学三方协作下,采用质疑、讨论、实训演练等多种方式,攻坚克难,把握相关法律的立法宗旨及其具体适用,理解执法程序设置的正当性真谛,从而内化于心,以便在今后执法工作中能有效实现“外化于行”。同时,过去由教师定制教学内容的“师道尊严”理念也受到挑战,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实现了由教师安排学生的学习内容向学生拥有学习内容选择权的转变,学生根据课前网上学习为自身寻找个性化疑难问题,通过课堂与教师、同学互动完成学习任务,更多体现出学生择取学习内容的主观能动性。

(二)教学方式的挑战

面对大数据的迅速发展,公安院校教师的教学方式也需要发生变化。其一,由“单向传授”向“互动交流”转变。传统的教师单向灌输式教学、学生被动参与课堂的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大数据时代课堂教学民主化的要求,理应逐渐向学生主动参与、互动交流的教学模式转变。其二,由以“传授知识”为主向以“答疑解惑”为主转变。基于学生通过教学资源库的大数据平台,课前已经预先掌握了专业课堂教学的知识,故教师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以“传授知识”为主、以“答疑解惑”为辅的角色出现,转向以“答疑解惑”为主现身于教学课堂,启发全体学生思考、引导学生讨论法律规定的相关术语如何理解、适用条件与具体案情如何相匹配、程序操作如何实现规范化等疑难问题。其三,由“经验凭借式教学”向“技术依托型教学”转变。传统的教学进程中,教师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揣摩学生学习中难于理解的知识点作为难点进行授课;大数据时代,教师需要运用大数据技术采集、分析课前学生预习的反馈、自我检测的实际情况,归纳出学生遇到的学习难题。

(三)教学成本的挑战

大数据技术在公安院校教学中的运用,对教学所需人力物力财力提出了更多要求。其一,大数据教学平台的建设,不仅需要学校购买相关支撑技术,还需要学校引进技术专业人才开展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其二,大数据教学平台的使用,需要学校聘请专家进校对教师进行指导,或是组织教师参加校外相关机构的培训,以促进教师掌握网络教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技术。其三,教学资源库的建设,需要教师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预先准备好大量的教学素材,包括教学大纲的编制、教学课件的设计与制作、教学章节内容的安排、案例的编辑和分析、试题的编写和分析,还需要任课教师录制大量相关授课视频。其四,学生课前个性化学习的具体情况,需要教师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和归纳,以找到学生学习面临的共性问题及其各自所占比例。其五,学生在网络平台上的质疑,需要教师随时关注动态予以实时解答,才能保障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

(四)信息安全的挑战

公安院校教师在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教学中,为了贴近实战,引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案例是必须的,但如果处置不当,极容易造成警务信息处于不安全状态。公安机关既是行政执法机关,又是刑事司法机关,对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实施管理,拥有广泛的执法权,在公安网络系统中录入了大量侦查信息、情报研判、图像视频等数据信息。公安院校教师有机会进入公安信息网系统收集资料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如果没有遵循保密规定,基于疏忽大意,或是判断失误,极有可能将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移植到自己的教学资源库。基于普通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的共享性,上述涉密信息一旦公之于众,容易引发网络涉警舆情、阻碍公安机关正常办案,或是导致威胁国家安全、损害商业利益、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不良后果的发生。

三、公安院校改善大数据教学的路径探索

大数据发展给公安院校教学带来的挑战甚至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相比之下,大数据技术为公安院校教学深化改革、培养出更符合公安实战要求的人民警察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因此,公安院校应正视大数据发展给教学所带来的双重境遇,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大数据的优势效应,主动融入大数据技术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时代潮流中。

(一)推进课程大数据教学团队的建设

公安院校大数据教学的顺利运行,涉及到专业课程教学计划的制订、课程教学的网络资源建设、线下课堂教学的实施、课后线上线下辅导答疑等,需要网络技术、专业理论知识、公安实战经验的支撑,单凭一个教师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必须组建强有力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应当以一门公安专业课程为单位,组织相关教学人员共同参与,以达到培养既掌握公安理论知识、又掌握公安实战业务技能的人民警察为教学目标。具体而言,公安院校大数据教学团队的组成应当包括:

其一,课程教学骨干成员组。课程教学骨干成员组应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将教学骨干成员按照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个性特征进行教学任务的分类:对于心理素质好、善于在摄像镜头前讲话、有表演天赋、普通话标准程度高的教师,可以安排他们从事教学视频录制;对于善于从事文字编制、逻辑思维缜密、不大习惯甚至不愿意在摄像镜头前讲话的教师,可以安排他们从事文字类教学资源的收集、整理,组织学生在线讨论、辅导答疑,批改、点评学生完成的作业;对于交际能力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教师,可以安排他们与其他组之间开展联络工作。

其二,课程教学实战教官组。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的性质和任务,确定需要聘请的实战教官,报请系部和学校批准,由学校联系聘请教官,参与课程教学。公安业务实战教官需要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一是参与课程视频录制,演示相关公安业务的操作规程;二是深入实训课堂,针对学生的实训活动进行纠错和评价;三是课后针对学生线上提出的业务工作问题给予答疑。

其三,课程教学辅助人员组。教学辅助人员由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干部组成,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是,为课程教学骨干成员组需要的办公条件、联系实战教官、确定视频拍摄单位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工作;学生管理干部包括大队长、中队长、教导员等成员,主要负责督促学生进行课前学习、按时完成平时在线学习考核。

其四,课程教学技术支持人员组。主要负责团队教学线上教学平台的开发、指导教师上传教学资源和开展线上教学、回答学生线上学习所需技术支持的疑问、对教学系统进行维护等工作。

(二)提升授课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大数据信息资源的极大丰富,无论对公安院校教师的教学还是学生的自学,都提供了信息获取的便利。然而,基于网络信息资源的数量庞杂、良莠不齐,教师只有不断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才能当好学生学习的设计者、引导者。

其一,提升公安院校教师对大数据信息资源的挖掘、整合能力。大数据对于公安院校的教学是一把“双刃剑”,教师使用得当,能有效获取教学参考资料,促进教学内容的丰富、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升;反之,教师如果只是充当“搬运工”,将相关教学数据资料堆砌到教学资源库、教学课堂,则会导致教学重点不突出,影响教学效果。因此,教师面对浩瀚的大数据信息资源,只有具备较强的大数据信息资源的挖掘、整合能力,才能筛选出符合学生专业学习需要的最有价值的学习素材,降低学生在形形色色大数据信息海洋中学习时迷失方向的风险。

其二,提升公安院校教师对大数据信息资源良莠度的判断能力。大数据时代的信息资源数量庞杂,良莠参差不齐,虚假信息比比皆是,有的甚至是网络谣言,无论对教师选择教学素材,还是对学生自行获取学习素材,都带来了严峻挑战。因此,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教师对大数据信息资源良莠度是否具有判断能力及其高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有助于教师择取的教学资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教师引导学生提升大数据信息资源的甄别能力,以达成这样一种教学目标,即“不是想把世界上所有的知识教给他,而是想教给他怎样在需要的时候去获取知识,教给他如何准确地估价知识的价值”[6]。

其三,提升公安院校教师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个性化教学能力。传统的单向度灌输式教学无法再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体验式学习、创新性学习、高效性学习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鲜明特色。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教师必须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兴趣等个性化特征,精心选取教学素材,开展个性化教学方案设计,才能真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他们在体验、思考、探索中获取知识、创新知识。

(三)规范公安信息网数据资源的使用

公安信息网是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使用的内部专用计算机网络,也是教师从事公安业务课程教学获取素材的重要渠道,但如果使用不当,极容易导致警务工作秘密、公民个人信息等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遭到泄露,以至于妨碍公安工作的开展、侵害公民隐私权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公安院校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教学的过程中,亟需规范公安信息网数据资源的使用。

其一,提升教师的公安信息网安全使用意识。公安院校应当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公通字〔2017〕8号),组织教师观看公安信息遭泄露带来不良后果的警示宣传片,让教师将公安信息网安全使用的规定内化于心,自觉养成安全使用公安工作信息资源的习惯。

其二,细化公安信息网安全使用的具体要求。公安院校应当根据《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制定相关使用细则,明确教师使用公安信息网收集教学素材的范围,以及建设教学资源库禁止上传至互联网的公安工作信息范围。

其三,加大对教师教学资源库素材上传的审核力度。为了防止不宜对外公开的公安工作信息遭到泄露,公安院校应当成立专门机构、委派专业工作人员,对教师建设教学资源库使用的素材进行严格审核。

(四)开发校局合作的大数据教学平台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与运用,有助于公安院校与地方公安机关建立紧密的校局合作关系,为培养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提供了技术支撑。当前,探索如何开发建设校局合作的大数据教学平台,应当成为推进公安专业课教学贴近实战亟需认真对待的问题。公安院校应当加快大数据教学平台的建设,为省内外地方公安机关开辟链接通道,为校局合作开展教学奠定基础。

其一,委托公安机关适时推送相关警务信息和执法案例。相对于公安院校教师,公安民警每天身处执法事务之中,他们对公安实战需要的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了如指掌,由他们推送的相关警务信息和执法案例,针对性更强,能促进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公安实战的需要。

其二,邀请基层公安民警通过大数据平台参与公安业务课教学。通过公安院校大数据教学平台,一线执法民警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参与到公安院校的课程教学中来。在学生课前预习阶段,公安民警可以了解到学生对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学习存在的困惑,并能在专门的答疑板块提供针对性指导;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邀请公安实战教官和专家适时介入,发表专业性意见,有助于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同时,在实战专家的权威效应下,有助于提升课堂的吸引力,促进课堂教学的学生参与度;在课后辅导答疑阶段,学生在个性化查漏补缺时,仍然可以通过大数据教学平台和公安民警取得联系,与他们探讨实战业务的相关问题。

其三,邀请基层公安民警对公安院校的实训教学进行考核评估。基于大数据教学平台,公安民警能全面了解到教师从事实训教学的活动过程、学生在实训环节的具体表现,并能凭借实战经验、用专业的眼光作出专业性判断,既能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参考建议,又能为教师对学生进行精准化考核提供帮助。

四、结语

正如中央电化教育馆原副馆长王晓芜所言,“教育正在走向大数据时代,谁能够发现数据,谁就能够赢得未来的生存;谁能够挖掘数据,谁就能够赢得未来的发展;谁能够利用数据,并利用数据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谁就能够赢得未来的竞争。”[7]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应当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尽量避免大数据发展带来的风险,促进公安教育现代化的早日实现。如今,大数据技术发展正在对公安教育教学产生深刻影响,这场新技术带来的教学变革也注定是一项系统工程,仅凭教师个人自身的努力显然是无法完成的,还需要公安院校教学管理层的全面统筹、主管部门的全力支持、公安实战单位的通力合作以及公安院校大学生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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