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涛 周王瑜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将减贫脱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这也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决定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①国务院公报2015年第3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近年来,精准扶贫的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在农村和城市中都取得了巨大的进展,2020年也是中国实现全面脱贫并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社会工作作为反贫困事业中的重要力量,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反贫困社会工作的实践,基于对“贫困”的不同理解认识,可有不同的介入行动路线,由此使之呈现出多样的理论向度。本文尝试梳理有关“贫困”的不同理论解释,特别是以大卫·豪关于社会工作实践理论的四大范式分析框架为依据,分析提出反贫困社会工作的四种主要的理论路线,并试做具体阐释。
贫困的字面解读即指因为贫穷而生活窘困,而贫穷既有客观标准也有社会主观的尺度。世界银行(1981)将贫困定义为:“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那个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依据对贫困的不同定义,贫困又可以分为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绝对贫困指的是个人收入在根据一定的标准核定(如“菜篮子法”)的收入线之下。例如根据世界银行(2018)的标准,日生活费低于1.9美元的人就属于极端贫困人口。而相对贫困指的是,个人已经能够维持最低的物质生活需要,但是相对于当地仍然属于生活较为困难的群体。
自工业革命以来,原本嵌套在社会生活中的经济生活开始了“脱嵌”的过程(波兰尼,2017)。经济因素或者说市场开始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个人如果不能够跟上资本市场的节奏,不能从市场的初次分配中获得财富,往往就会因此陷入贫困。而在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下,其假定市场给予每个理性人以公平的竞争机会,如果在市场竞争中失败,那么主要的责任就在于个人,因为市场给了每个人“相等”的机会。在这样的思潮之下,关于贫困解释的理论,往往就倾向于将贫困的原因归咎于个人。在此视角下,一些理论倾向于探讨导致贫困的个人因素。
但若仅仅将贫困的责任归咎于个人,似乎很难以解释一些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何以整体陷入贫困,并且仅仅将资本和技术引入到这些地区,也很难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地区贫困的面貌。社会大众应该意识到,没有任何一个人是自愿陷入贫困的,也不能忽视个人已经在脱离贫困中所做的努力,如果我们仅仅将目光放在个人身上,很容易陷入“社会达尔文主义”中。
与个人责任论不同,社会责任论对于贫困的解释更倾向于去寻找社会中使得个人或地区陷入贫困的结构性因素。将个人的贫困放置到宏大的社会结构中加以思考,寻找出压迫个人和造成社会排斥的社会因素。从马克思以来的诸多社会学家就注重资本主义对个人的压迫和剥削,工人辛苦工作之后,仍然可能会陷入贫困中(马克思,1986)。所以对于贫困的解释,我们还需要将视角转到更为宏大的社会结构上。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一个理论都不是单纯的个人责任或者社会责任,在这两种主要的解释框架下,不同的理论和学派根据经济、政治、社会和权利的因素对贫困原因分别展开论述。本文尝试以个人和社会两个角度分析和梳理当前主流的贫困解释理论。
贫困恶性循环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纳克斯(Nurkse)根据资本的供需两个方面来解释不发达国家何以贫穷的理论。纳克斯认为,欠发达地区之所以贫穷是因为低收入造成了资本规模的不足,从而难以带动地区生产率的发展,最终使得该地区落入了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Nurkse,1953)。
纳克斯从资本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展开了论述。从供给侧来看,处于低收入的人们由于生存的需要,不得已将几乎所有的金钱都投入到了生活的必须品当中,由此造成了低储蓄。在低储蓄的情况下,当地的资本难以形成必要的规模对于经济建设进行投资,最终导致了低生产率带来的低收入。从需求侧来看,由于当地收入较低,人们的购买力严重不足,难以吸引资本对当地进行投资,在事实上也造成了资本规模的不足,资本不足又使得地区的生产率低下,其结果就是当地人们的低收入(Nurkse,1953)。
从纳克斯的理论可以看出,两条因果链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低收入,地区的低收入和资本规模不足的恶性循环使得低收入地区难以走出贫困。但是我们也不难看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将贫困的成因几乎全部归结到了经济因素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社会和政治等结构性因素。为何该地区的人们一开始就处于低收入状态?为何资本难以引入到当地?仅仅从经济的因素入手往往难以真正的剖析地区贫困的成因。
美国经济学家纳尔逊(Nelson)在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发展中国家人均资本与人均收入增长、人口增长与人均收入增长,产出的增长与人均收入增长三方面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低水平收入均衡陷阱理论。
发展中国家过快的人口增长是使得人均收入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故应该提高资本的投入,使得投资和产出高于人口的增长才能脱离这一陷阱。低水平的收入陷阱是由于人均的收入不足造成的,且人口的过快增长会使得人均收入进一步下降,原有的投资在人口的增长之下,其效果被庞大的人口数量所削减(Nelson,1986)。纳尔逊的理论与纳克斯的理论有着相似之处,其关注的核心点都是资本投入的不足,在资本不足的情况下,当地的生产效率往往不足。解决贫困的根本方式是大规模地进行投资,并且将投资覆盖面尽量扩大,从而解决当地资本稀缺的问题。
与贫困恶性循环理论一样,低水平收入均衡陷阱理论过度地强调资本投入在反贫困中的作用。诚然,两种理论都剖析了贫困形成的经济因素,但从世界扶贫的经验来看,仅仅引入资本是不能在根本上解决贫困的问题,甚至会出现“越扶越贫”的困境。
贫困文化理论是由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Lewis)在对墨西哥的家庭进行考察后,在社会文化的层次上对贫困作出解释的一种理论。贫困文化理论认为,贫困的人群有一套特殊的生活方式,例如轻视教育、储蓄和投资等,这种生活方式在贫困的群体中产生互动,并使得他们渐渐脱离了主流的社会文化,形成了一种贫困的“亚文化”。并且这种文化非常容易在代际之间传递,从而也造成了贫困的代际传递(Lewis,1975)。
在刘易斯对墨西哥贫困的研究中,认为贫困的文化包含很多方面,主要体现在经济、教育、心理和社区等几个方面。在经济上,贫困的人们往往倾向于从事低报酬的临时性工作、抵押个人物品、借高利贷、一天内多次少量购买食品。在教育方面,贫困文化轻视对自己的人力资本培养以及对子女教育。在社区和心理层面,贫困的人们居住在狭窄的社区中,毫无隐私,并且家庭暴力、酗酒、街头斗殴等事件时常发生(Lewis,1975)。
刘易斯的理论在贫困的成因中引入了社会文化因素,虽然其充分论述了贫困文化的特征和后果,但是没有对贫困的起源进行分析,也没有看到个人因何会陷入贫困的文化中,对于如何消解贫困也仅仅将着眼点放在个人和社区的层面上。
人力资本理论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时期,古典经济学家如斯密和李斯特都对人力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有着精彩的论述(斯密,2015)。对于人力资本理论进行完整论述的人是舒尔茨(Schultz),他在美国经济学年会上详细阐述了人力资本理论。他的理论阐释了人力资本形成方式与途径,并定量地对教育投资的收益率以及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了分析。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是经济发展的核心,人力资本的投入与国民的收入成正比(Schultz,1961)。人力资本的作用远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而提高人口质量和加大教育投入是提升人力资本的关键(Schultz,1961)。
在人力资本理论的视角下,贫困往往是由于地区或者个人缺乏人力资本,不能够从事高效率的生产工作,从而收入也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人力资本理论将视角从物质资本转到了人力上,从另一个角度阐释了贫困产生的原因。但单独将人力资本剥离出来,也很难解释贫困的发生,人力资本的低下往往不是个人或者的地区的原因,其背后可能存在着结构性的社会因素。
依附理论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的拉丁美洲,阿根廷学者普雷维什(Prebisch)率先提出这一理论。依附理论将世界上的国家分为先进的中心国家与较落后的边缘国家,由于边缘国家在世界的政治和经济体系中处于较低的地位,使之受到中心国的盘剥,故难以获得发展而陷入贫困当中。依附理论认为,考察一个地区的发展不应以孤立的眼光来看待,应该将地区放入世界的体系中去思考,并且外来因素对于社会的发展更为重要(Prebisch,1949;孙立平,2005)。
在依附理论看来,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其代价就是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孙立平,2005)。现在之所以有贫困的地区,究其根本是因为发达地区对其剥削。发达的地区可能从贫困的地区掠夺资源,以此吸引人才,并且对该地区的劳动力进行剥削,甚至还污染了环境。从依附理论的视角就能够看到贫困的结构性原因,不是该地区的人不努力,而是现有的经济和政治体系使得他们永远处于边缘的、被盘剥的位置。想要改变贫困的现状就需要先改变现有的体系,将地区的地位提升,才有可能真正脱离贫困。
将结构视角引入到贫困的解释中,在很大程度上扩展了视野,避免了个人责任论的片面,从而能够系统地解释和解决贫困问题。
阿玛蒂亚·森有关贫困的理论中,将贫困的概念从收入扩展到权利(entitlement)贫困、可行能力(capability)贫困和人类贫困,将贫困的原因分析从经济因素扩展到政治、法律、文化、制度等领域,将传统的经济发展观扩展到人与社会的自由发展观,认为只有让人们享有更大限度的行动自由,拥有更多的机会,作出更多的选择,才能从本质上消除贫困。
阿玛蒂亚·森用贫困权利的方法分析了孟加拉湾的饥荒史。在孟加拉湾,1943年约有300万人死于饥荒,而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到了1974年,更多的人陷入了饥荒,大约有435万人沦为饥民。阿玛蒂亚·森对1974年饥荒的调查后发现,与以往整体粮食数量不足的情况不同,当饥荒爆发时,正是孟加拉国粮食产量的高峰时期。1974年孟加拉国粮食产量比前一年增长13%,人均粮食产量增长5.3%。他通过对受灾人口的统计发现,饥荒时期受害深重的是工人,尤其是农业工人。饥荒期间,工资水平与粮食价格的交换比例急剧下降,农业工人的就业机会减少,表明了贫困者贫困的原因在于,其禀赋权利不能充分发挥和交换权利的缺乏(阿玛蒂亚·森、让·德雷兹,2006;马新文,2008)。
阿玛蒂亚·森的理论不同于以往对于贫困的单一维度解释,他将贫困的原因扩展到各个方面,特别是将其与权利和自由进行紧密结合。“繁荣过程自身就有可能成为饥荒的诱因”,主张把饥饿置于权利体系中来理解。阿玛蒂亚·森的贫困理论强调应该对人们进行赋权,自由并不一定就是低效率,确立人与社会的自由发展观,寻求经济正义之道,他吸收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财富显然不是我们所追求的东西,因为它只是有用,而且是因为其他事物而有用”(阿玛蒂亚·森,2002)。
阿玛蒂亚·森的权利贫困理论与方法表明,贫困不单纯是一种供给不足,还是权利不足,尤其是在繁荣时期。大量事实证明,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并不必然带来社会整体的富裕,如果不有效地调整公民与国家的权利关系,不有效地调节分配中的权利关系,繁荣发展必然造成巨大的社会分裂,以致“使社会衰败并毁坏”(马新文,2008)。
阿玛蒂亚·森的理论不同于之前所介绍的理论,甚至于他对“繁荣的贫困”的论述也是对其他理论的反驳。通过阿玛蒂亚·森的理论可以看到,仅仅对于贫困地区引入资本技术,提高人力资本是远远不够的,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视角和实践的方法应该放到权利上。
Burrell和Morgan(1979)提供了一个关于一般社会—行为理论的范式分类。Burrell和Morgan根据各种社会—行为理论在看待社会世界及人的行为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上的差别假设,加上关于社会的本质是有序的还是冲突的,以及与由此导出的理论追求的基本目标和功用这两个维度。主要的理论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或者范式:激进人本主义者的范式。强调社会生活的主观性质,同时也认为社会本质上是冲突的存在,因而又持激进的改变社会立场的那些理论者的范式。激进结构主义者的范式。强调社会生活具有客观性、社会结构是客观存在的,同时认为社会本质上是冲突对立和矛盾存在的,因而也持激进的改变立场的那些理论范式。与激进人本主义者的范式不同,虽然都追求对社会的某种批判与变革,但不是通过改变人的思想意识、某种主观上的东西,而是必须改变客观的社会结构,如经济制度等。解释主义者的范式。这一范式是基本假定社会生活的主观性,同时又认为其根本的性质是和谐有序的,因而并不以改变社会现实为其追求目标,而是重在寻求意义的理解和建构。例如马克斯·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或解释社会学,还有哲学中的诠释学等。功能主义者范式。是指认定社会生活的客观性,同时主张社会生活本质上是有序与和谐的这样一种范式。因而既不追求改变现实,也不寻求主观意义的理解,基本上是一种保持现状的范式。例如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但不局限于他的理论(Burrell&Morgan,1979)。
大卫·豪以Burrell和Morgan的社会—行为理论范式划分为基础,提出社会工作范式相应的四种类型,也就是功能主义者对应于他所谓的社会工作中的“修补者”范式,解释主义者对应于他所谓的社会工作中的“意义寻求者”范式,激进人本主义者对应于社会工作中的所谓“提升醒觉者”的范式,而激进结构主义者对应于社会工作中所谓“革命者”的范式(Howe,1987)。
从其基本特征来讲,这是将社会工作视为关于“秩序和客观的科学”的一种范式,强调社会工作的科学属性,社会工作是一种训练有素的实务。就较具体的理论基础来说,主要是以社会系统论(如结构—功能主义)、心理学中的行为理论为基础。
在修补者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的理论路线大多以个人责任论为基础,强调个人对于自己生活处境的责任。如上文所提到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低水平收入均衡陷阱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贫困文化理论。可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的反贫困理论路线中,修补者的范式一直占据着主流。在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强调在个人层面加强储蓄、能力的建设,在社区层面采用专家计划的方式,为社区“量身定做”一套发展计划,诸如引入资本和技术,改善当地基础设施等。不可否认的是,在修补者范式下,往往在初期就能够初步改善当地的生活质量。因为以专业人士的视角,很容易发现当地硬件上的欠缺,社会工作者以家计调查的方式摸清当地的贫困状况,再结合自然和物质条件,注重培养贫困人群的人力能力,甚至直接采取异地搬迁的方式。在修补者范式下,能够迅速在指标上“消除”贫困。
但也不难发现,与精神分析一样,修补者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理论路线中,被扶贫的群体一直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他们接受社会工作者的调查,遵循专家的方案,甚至服从政府的异地搬迁,但在这一过程中,看不到帮扶对象自己的身影。诚然,对于帮扶对象的能力建设能够很好地帮助他们从事生产工作,但仍然很难听到他们对于自己生活处境的理解,自己对于“脱贫”的意愿。可以说,很长一段时间的“输血式”扶贫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孙立平等学者将这一过程概括为“逼民致富”(马明洁,2000;孙立平、郭于华,2000)。
意义寻求者范式主要来自人文主义、人本主义或人道主义的传统。强调社会世界的主观性质,同时又相信最终是和谐地存在,在对人性的假定上基本属一种乐观的态度。其理论基础包括米德、库利等开创的符号互动论或者社会心理学,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还有哲学中伽达默尔等的诠释学,以及其他强调主体性和“互为主体性的理论思想”。
在意义寻求者范式下,反贫困社会工作的理论路线大致还是以个人责任论为基础,但是与修补者范式不同的是,该范式下更加注重帮扶对象自己的经验,帮扶对象不再是被动地受助者。上文中所提到的贫困文化理论和低水平收入均衡陷阱理论如果在具体实践的方法上注重个人和社区的经验,也可以归在这一范式下。
意义寻求者范式与修补者范式在贫困的归因上相似,都强调个人或社区的责任,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路径上有所不同。意义寻求者范式在更大程度上看中帮扶对象的主体性,认为“他们的经验”对于走出贫困的困境更为重要。
可以看到在这一范式下,反贫困社会工作的理论路线引入了社会视角,不再单一地将贫困的原因聚焦在个人身上。主张帮扶对象的参与,并且结合社会投资来消除贫困。事实上,目前我国的“造血式”扶贫大多属于这一范式,更加注重帮扶对象自身的经验,根据当地的经验综合考量,从而进行综合干预。帮扶对象不再是传统意义上被动的接受者,在很大程度上,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是协助者,帮助受助者达成目标。
从基本假设上讲,提升醒觉者范式是主张社会生活的主观与冲突的特性,主要来自批判理论的传统。包括早期马克思的强调人本而又反对压迫的思想,西方“新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如卢卡奇、葛兰西的思想,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如马尔库塞及哈贝马斯,另外也包括美国的批判社会学家米尔斯以及所谓激进心理学的一些思想。在基本的理论特征上,该范式的各种理论基础都共同强调社会意识形态而不是物质结构对人的压迫。这一范式下的社会工作者揭露现实社会生活中除物质压迫之外的多种压迫形态,特别是认知支配造成普遍的“虚假意识”(false consciousness),强烈批判传统的社会工作包括主流心理学在其中的“帮凶”角色,指它们是使人残废的专业。
提升觉醒者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理论线路转向以社会责任论为基础。强调贫困不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而在更大程度上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的结构性压迫和剥削。贫困不再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地区的问题,应该放在宏观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结构下来考察。在此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会关注到压迫在贫困人群身上的社会意识形态,甚至贫困文化理论也会在其批判的范围内。意识形态将一套“穷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文化压迫在人身上,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排斥,这使得贫困的人更加难以从社会中获取必要的资源。
这指的是以经典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社会工作范式,所谓激进结构主义主要是包括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某种程度上还包括一般的结构主义思潮(Structuralism),如所谓“巴黎五巨头”(阿尔都塞、列维·施特劳斯、拉康、巴尔特、福柯)等。其基本的假设即主张社会生活的本质既是冲突的也是客观的。这一范式的社会工作学者或实务工作者特别反感传统观点实质上是“责怪受害者”的立场,而不询问和质疑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并认为这一制度是真实存在的而不只是精神意识上的,其构成对人的实实在在的物质压迫。因此关键是改变制度和现实条件,而不是人的主观认识和态度。
该范式也主张个人问题本身即应被看作政治议题,要通过福利权的扩展——无论是革命方式的还是改良途径的,达到消除问题根源的目标。另外,当前社会工作中受到强调的“倡议”(advocacy)与“增权”(empowerment)模式,亦可看作是主要属于这一范式的。
革命者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理论路线仍然是以社会责任论为基础,认为贫困的根源是一套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制度所造成的。例如上文提到的依附理论和贫困权力理论,贫困在更大程度上来自制度的盘剥和权利的丧失,正是因为这样的社会和制度结构才使得穷人没有办法参与到财富的分配之中,从而陷入贫困。在该范式下,反贫困社会工作倾向于去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希望能够将贫困群体从不合理的制度压迫中解放出来。
社会工作作为反贫困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活跃在脱贫攻坚的第一线。在不同的理论取向下,社会工作在参与反贫困事业中所采取的实践路径也不尽相同。简单而言,在修补者范式下,社会工作者更倾向于采取社区策划和直接干预的方式,通过引入投资和加大就业培训等方式来消除贫困。在意义寻求者范式下,社会工作者更多采用社区发展的方式,重视个人或社区的经验,采取优势视角的理论,深入挖掘个人和社区的优势,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干预,协助受助者脱离贫困。而在提升觉醒者范式下,社会工作者会更加注重改变社会对于贫困的观念和穷人对于自身的看法,通过意识形态的改变来协助受助者脱离原有困境。在革命者范式下,社会工作者的焦点会放在造成贫困的社会不公正制度上,通过倡导或者社会行动的方式去改变政策,以赋权的方式让受助者有能力去参与社会事务和争取自己的利益。
修补者范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我国反贫困社会工作的主流范式。事实上,修补者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因为能够最直接地回应贫困带来的问题,能够在短期内提升贫困地区的各个指标。
在修补者范式下,社会工作往往会以家计调查和帮助贫困的个人申请各项补贴为目标,并且尝试通过技能培养和政策理解以达到再就业的目标。例如本文第二作者在本科实习期间,在Y机构通过家计调查和评估需求等方式走访B市H区的贫困户,了解其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困难,在此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以辅助当地民政等部门对贫困户实施点对点的帮扶。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社会工作的实践路径的落脚点是贫困群体的生活补助发放,并且对其进行综合评估以进行下一步的帮扶。虽然对于修补者范式存在着诸多的批评,但也需要承认,这一范式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对症下药,通过专业人士评估后进行直接干预,往往能够解决最为急迫的问题。
并且由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不足,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人员未必接受过专业社会工作教育。修补者范式强调社会工作者是精细的操作者,在实践中这一范式下的社会工作实践最容易在实践中开展。其次,由于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社会性”缺失(陈锋、陈涛,2017)和“教育降维”(郑广怀,2020)的问题,修补者范式的社会工作实践最为当前的实务环境所接受。
意义寻求者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强调帮扶对象自己经验,并且通过他们的经验通过发展性社会工作或社区发展的方法,采取“造血式”扶贫的理念进行帮扶。这一范式下的实践,近来被政府、学界和实务界所重视,希望通过这一方法使得地区能够整体协同发展,能够自己走出贫困。在这一范式下,社会工作者虽然也会进行评估和策划,但其角色已经从管理者转向了协助者。较为典型的实践方法是古学斌等人在云南开展的绿寨社区发展中使用的优势视角(古学斌、张和清、杨锡聪,2008)。
古学斌等在人云南开展的绿寨社区发展,以优势视角为基础,挖掘当地居民和社区的能力和资本,避免了专家的直接规划带来的水土不服等问题。通过当地的原生态农作物等优势探索出一条因地制宜的脱贫道路(张和清、杨锡聪、古学斌,2008)。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意义寻求者的范式更加强调帮扶对象自己的经验和优势,社会工作者所需要做的是帮助挖掘优势和协助其建设能力。在这一意义上,该范式的发展也更加符合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核心理念。自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执行以来,“造血式”扶贫也成为政策实践中的基本取向,这与意义寻求者的范式不谋而合,能够有效走出“越扶越贫”和“逼民致富”的怪圈。
提升觉醒者范式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路径更多的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意识形态的压迫上。该范式的实践路径希望通过改变社会对贫困的认识和贫困者对自己的认知来改变帮扶对象的处境。对于贫困和受助者的污名化和贴标签一直是阻碍贫困者走出贫困的一大障碍,该范式的实践旨在改变整体的社会环境以帮助对象认识到贫困并不是自己的问题,也不是无法改变的;同时也希望改变社会意识形态对贫困者“懒惰”“不上进”的刻板印象,没有人是天生愿意陷入贫困的,贫困的人们不是问题,人们的贫困才是问题。
在具体的实践中,该范式的反贫困社会工作主要与其他工作方法相结合,在社会宏观的层面上通过媒体、学者等途径去影响社会的意识形态。可以看到,提升觉醒者范式主要注重的是主观层面上意识形态的作用,它很难直接地去帮助帮扶对象立即走出贫困,这种范式的工作需要长时间发挥作用来改变社会环境。所以在实践上可以与其他方式相互配合,从而达到全方位反贫困的效果。
革命者范式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路径更多地关注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和权利的缺失。这一范式下的实践被称为激进的结构社会工作,强调应该通过改变当前社会制度中对贫困群体压迫的部分来使得其脱离贫困,同时也通过倡导的方式来影响社会政策,希望能够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上对贫困群体进行倾斜。
不可否认的是,这一范式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在任何的社会环境中都处于比较困难的处境。任何对现有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挑战都会遇到较大的阻力,在我国的政治环境下该范式的社会工作实践也是不被提倡的。但我们也需要看到在这一范式下,它切中了贫困的根源性问题,贫困并不一定是缺乏带来的,反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繁荣的贫困”一直在出现(森、让·德雷兹,2006)。这就需要我们将焦点转到权利上,正是因为权利的缺乏,才使得贫困的群体没有能力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获得他们所必需的东西。而权利的缺乏其背后的根源往往是社会制度的不公平和分配的不等,对于服务对象的赋权,除了要加强其自身的参与意识外,还需要改变社会制度使得其能够参与与他相关的社会事务,才能真正从根源上消除贫困。
发展性社会工作遵从发展性社会福利及社会发展的理念。它是一种强调将促进人们的经济参与、发展与改善其社会功能问题相结合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其突出的特征是综合干预和大量使用社会投资策略(陈锋、陈涛,2018)。作为一种综合社会工作实务方法,发展性社会工作很难简单地归结在上述的四个范式之中。它强调受助者对于其自身事务的参与,能为脱离自己的处境做出努力,在这一意义上有着“革命者”范式的意味。但与革命者又有所不同,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焦点没有放在宏观的社会结构上,其关注点更多的是受助者和社区当下的改变和变迁。相应的,它仍然注重受助者的“正常化”和“去病态化”(王小兰、陈涛,2017),强调其对于主流社会生活的融入。所以在这一意义上,发展性社会工作又带有“修补者”范式的色彩。从对于实务和理论的理解上看,发展性社会工作也带有主观的色彩,它强调个人意识的觉醒和个人在生活中的经验,因此从这个视角看又带有“意义寻求者”和“提升觉醒者”的影子。
发展性社会工作从实践上看较为典型的例子有陈涛等人在汶川震后介入的“青红社工服务站”(陈涛、陈锋、王小兰,2011)。在实务中,“青红社工服务站”明确采用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策略,以社区团结和生计建设相结合,鼓励当地的震后残障居民建立生计互助小组,社会工作者在其中的角色更多的是协助者。“青红社工服务站”在原先社会发展的概念上拓展了“生计”的广度,凡能有助于增进社区的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活动都是生产性的,因此发展性社会工作实务的核心内容也就是社区生产性组织工作(陈涛、杨锡聪、陈锋,2018)。
发展性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综合的干预策略,其分别借鉴了四范式中的一部分。它在强调帮扶对象应该迅速恢复生计,进行正常社会生活的同时,也通过赋权与培力的方式来促进帮扶对象参与各项事务。发展性社会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变革范式中的意识形态色彩,将关注点聚焦点个人和社区的发展上,但与此同时也不忘记关注阻碍帮扶对象发展的结构性因素。
反贫困社会工作的实践,究其根本是为了让贫困群体脱离当前困难的处境,因此对于实践路径的选择需要能够切实帮助到服务对象。不难发现,发展性社会工作在意识形态上的弱化和手段上的柔和,都非常利于其在当下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中开展。并且发展性社会工作因为强调帮扶对象的互助和当地经济、社会资本的积累,也避免了在扶贫工作结束后又“返贫”的困境。
反贫困作为人类发展中一项最为重要的事业,其目的是帮助社会中在经济上弱势的群体能够保障基本的生活,从而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因而在实践中,应该牢牢把握住提升生活质量这一基本原则。在大卫·豪四范式的关照下,可以看到当前的反贫困理论和实践都各自有着其缺陷和优势,客观与主观、激进与保守的对立一直贯穿着反贫困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但尝试以大卫·豪的视角梳理后,能够从实践中抽身,以一个全面的视角去重新审视当前的反贫困实践,清晰地发现各种实践所面临的困境。这样的反思不仅仅是理论和学术的争鸣,其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促进反贫困实践的发展。通过本文的梳理不难发现,单一向度的理论和实践方法已经远远不能够回应当前复杂环境下的贫困问题。多向度的理论解释和综合的社会工作干预策略应该是今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消除相对贫困的实务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