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现有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2015年底,全市共有贫困人口44095人,其中:娄烦县32106人,阳曲县11989人。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太原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任务,作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积极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力支持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到2019年底,全市贫困人口降为561人,其中:娄烦县493人,阳曲县68人。目前两县均已达标摘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打好脱贫攻坚战,事关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全局。太原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支持脱贫攻坚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为实现到2020年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使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使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重大战略举措,太原市财政局充分运用财政政策,积极筹措资金,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2016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在比上年增加1亿元的基础上,以后每年保持10%左右的增长比例,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2019年分别安排1.1亿元、1.22亿元、1.35亿元、1.49亿元,2017年-2019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0.9%、10.6%、10.4%。
2019年,为支持省定贫困县阳曲县脱贫摘帽后巩固提升,支持国定贫困县娄烦县脱贫摘帽。按照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工作总基调,2019年太原市共安排落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8992.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17万元、省级资金3751万元、市级资金15394.31万元(实际执行数比上年预算增长14%)、县级资金4830万元。截止2019年底,娄烦、阳曲两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率分别达到99.8%和100%,有效支持了产业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汾河水库库区生态补偿、干部驻村帮扶、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同时,继续加大统筹使用资金力度,对纳入整合范围内的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贫困县,赋予贫困县充分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保证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结合近年来脱贫攻坚的具体情况,太原市财政局及时修订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专项管理办法,从规章制度层面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主要包括:《关于印发太原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原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太原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等,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最大效益。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太原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遵循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抓推动、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格局,理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完善资金监管机制。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依据,着手搭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部纳入台账,最终形成全市扶贫资金总台账,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上下级、内外部大数据共享融合,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信息系统加强监控,合理设置预警指标,实现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全过程实时监控。经过梳理,在中央层面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资金清单42项、省级层面40项的基础上,太原市将25项项目资金清单纳入市级扶贫资金总台账,以实现各级扶贫资金信息监控信息上下贯通,打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提高扶贫资金运行和使用效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考核的政策精神,要求实现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要求扶贫资金分配进度和扶贫项目绩效指标填报比例都达到100%。太原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责任到人,深入两个贫困县财政局实地指导县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扶贫资金安排落实和绩效目标录入工作,要求贫困县牢固树立绩效理念,确保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和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扶贫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
太原市财政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的各项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对贫困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与贫困县沟通研究、交换意见,督促其按照问题清单立整立改,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以此建立扶贫资金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2019年9月,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娄烦县:优化扶贫资金支出结构,大力实施优势产业扶贫战略,以产业发展带动脱贫致富。2019年重点扶持项目主要包括: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公共服务提升工程;自主脱贫的贫困户奖励以及偿还易地扶贫贷款和扶贫债券还本付息支出等,贫困乡村面貌得到不断改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贫困人口数量不断下降,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确保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达预期效果,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成效,结合实际印发了《娄烦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选择,申报入库、管理实施、公告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资金安排更加合理;二是通过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果及自主稳定脱贫奖励机制,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制定了《娄烦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果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贫困群众与全县人民一道全面迈入小康社会;三是进一步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印发了《娄烦县落实“四个不摘”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强化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四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并防范化解好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提质增效,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发展,紧盯扶贫领域易发的风险隐患,主动摸排、积极化解、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切实提高脱贫绩效;五是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已脱贫户不返贫,防止非贫困户致贫,结合实际印发了《娄烦县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农户基本信息,对易返贫、致贫群众采取有效帮扶措施。
阳曲县:把探索创新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之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的原则,合理安排扶贫资金,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一是创新产业扶贫路径,组织县农企到江西南昌、山西农谷(太谷)等地参加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活动;举办2019年“农民丰收节”暨第四届特色农产品展销会,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举办脱贫项目招商(推介)会、乡村旅游推介会暨旅游项目招商会等8次大型招商推介会,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带动效应;远赴深圳沃尔玛(中国)总部参加“阳曲小米”和“阳曲杂粮”进驻沃尔玛超市洽谈会;结合举办“回村过年”、“回村踏青”、“回村避暑”、“回村采摘”等全域旅游系列活动,为贫困户免费提供展位,销售农产品,实现了“全域旅游”带动全面脱贫;开展“一减五增”、“四个10万亩”、“百千百万”等行动,调整农业产业布局,保证贫困村有带动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建立了利益联结长效机制;二是打造电商扶贫新体系,以电商发展为纽带,实现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消费的一条龙体系化服务;三是创新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改扩建原大盂中学,建成九年一贯制全封闭管理、全免费服务、全方位育人的现代化寄宿制学校——阳曲首邑学校大盂校区,将分布全县10个乡镇的贫困家庭子女,由政府给予补贴,全部安置到该校就读,让贫困户子女享受到了公平优质的教育,使教育成为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计,该校2019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四是创新部门联动带贫机制,林业、水务、市容等部门积极开发护林、保洁等公益扶贫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500余人;五是创新社会保障兜底机制,为切实解决阳曲县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充分发挥孝善文化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三心基金”政策,即“子女尽孝心、村委献爱心、政府保民心”联运互促的贫困老人脱贫养老体系;六是创新项目资金整合机制,为增强扶贫开发整体效应,各部门规划安排相关项目时重点围绕贫困村具体扶贫规划进行,有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七是创新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出台了《阳曲县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阳曲县精准脱贫项目联合审查审核制度》、《阳曲县财政扶贫项目验收办法》、《阳曲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意见》,坚持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联合”,即财政、扶贫和主管部门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监管,强化了扶贫项目精细管理、科学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八是完善提高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借本还息、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管理,切实保障项目持续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目前,全县116个行政村实现光伏电站全覆盖,62个村与企业、合作社实施“借本还息”资产收益扶贫项目,26个村与企业实施“折股量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九是创新精准帮扶机制,出台了《第一书记驻村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等,保证了第一书记在基层能更好的开展帮扶工作;十是创新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出台了《阳曲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操作细则(试行)》等,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脱贫难的问题,为贫困人口自主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提供保障;十一是创新抓党建、强队伍、促脱贫的人力资源机制。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组织部备案制度,进行跟踪培养。建立农村后备干部库,保证每个村都有1-2名后备干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制定了《阳曲县关于选聘农村“三员”的实施办法》,为全县行政村选聘乡村振兴助理员、巩固脱贫信息员、“三基”建设书记员,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基层人才队伍,以人才振兴助推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是从自身来说,仍然存在管理水平不够高、督导力度不够到位、信息化监管手段仍需有效贯通等一系列问题,需要不断改进提高;二是部分涉农部门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整合推动仍有难度。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广,涉及部门多,职责重叠,权力交叉,贫困县直接分配与管理农业项目资金的部门有十几个,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推动,财政部门掌握着资金安排的总体情况,但不是资金的具体使用和项目主管部门,整合资金协调推动仍存在难度。个别涉农部门包括上级主管部门部门利益仍未打破,对整合工作认识有偏差,对政策没有全面吃透,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存在为难意识,怕整合后影响到年度考核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工作机制有待健全,项目管理仍欠科学性。贫困县涉农项目分别由财政、发改、扶贫、农业、林业、国土、水利、交通等多个涉农部门管理,内容涉及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监管责任不同,管理方式各有侧重。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管理人员,对项目未能进行周祥地统筹安排,导致项目实施起来仍是分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涉农项目效益的发挥;四是项目进展迟缓,导致资金拨付缓慢。在项目建设中,许多入“库”的项目在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方面历时较长,导致贫困县“项目库”建立迟缓,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不够充分,直接影响到资金的安排使用,存在“钱”等项目的问题,难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五是仍存在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与资金安全难以兼顾问题。由于急于支出,应对考核,筛选出的项目缺乏可行性论证,科学性、整体性不足,项目带动效果不明显,存在着贫困县按上级要求赶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资金安全难以兼顾问题。
为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财政部门将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把握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好投入保障,坚决支持打好扶贫攻坚战;二是把握精准要义,发挥财政预算的约束和导向作用,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精准使用扶贫资金;三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加强扶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狠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用好扶贫资金总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强化绩效理念,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