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全县国资国企发展现状,加快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我们先后深入金泰汾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金穗粮油贸易中心、自来水厂、融霖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了新绛县属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就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截至目前,新绛县属国有企业共有12户,其中县政府直属企业(包括二级企业)3户、县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3户、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下属企业2户、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企业2、其余的2户分别是县房产中心下属的新绛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无业务无资产无人员安置的空壳企业)和新绛县农业农村局下属的新绛县绛州绿蔬菜有限公司(国有控股58.1%,正在进行改制)。
根据2018年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统计,新绛12户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9854万元,负债总额3861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5993万元;2018年县属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4741万元,净利润972万元,其中新绛县金泰汾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利润965万元,占利润总额99%,其他企业除新绛县金穗粮油贸易中心、新绛县建筑设计室2户企业略有盈利外,均有亏损。
近年来,新绛县各企业国资监管部门围绕国企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19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做好县域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更是把国资国企改革摆在了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2019年3月在机构改革中,明确县财政局加挂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管理局牌子,代表县政府依法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有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工信、财政等17个部门担任成员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机构,全力统筹把国资国企改革的“补考”“赶考”两篇文章做好做实,力争两年内把拉下的步子赶上来。
县财政局加挂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管理局牌子后,在实际操作中,结合我县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监管实际,实行了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和国资局宏观监管相结合的过渡期管理模式。
2019年6月县国资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县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企业申报,实地调查,初步摸清了本县范围内国资国企在资产、负债、经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目前,该方案已送县深改委报批。《方案》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推进我县国资国企改革进行了总体安排,明确了我县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实施范围、主管部门职责,重点改革内容等,确保我县国资国企的改革顺利开展。
根据县委县政府“绛州绿”品牌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绛州绿公司(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县社)2019年8月份启动了企业改制工作,标志着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正式启动。
新绛县国有企业规模小、基础薄弱,缺乏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大企业。除新绛县金泰汾河大桥公司外,大部分企业经营效益普遍较差,活力不足。
新绛县国有企业发展未制定战略性规划,未下达具体的经营目标任务,各企业发展方向不明确,功能定位不清晰,主业不突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十分薄弱。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公益性行业,在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不足,国有企业产业对全县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较差。
一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与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差距还相当大。二是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导向不明确,保值增值责任不落实,导致企业盈利动机弱化,发展动力不足。三是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进速度缓慢,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问题突出。
一是国有企业融资缺乏完善的投资回报机制,在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公益项目投入没有资金来源和合理的投资回报,致使企业偿债风险较大,融资成本较高,影响企业持续发展。二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在融资方式、渠道和筹资能力等方面缺乏突破和创新。三是企业投资决策缺乏科学规划,投资方向不明确,投资决策管理不规范,投资形式相对单一,对当前产业政策、投资布局的研究和相关项目储备还须加强。
行业主管部门和出资部门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有待提升,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新发展理念,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决策与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二是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应有作用。在产业布局上,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国有企业重点在交通、城市建设领域进行布局,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经营能力。在产业引导上,积极鼓励国有企业围绕相关产业链条重点在资本投资、旅游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养老健康医疗服务等领域加强资源整合,以此提升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在整合重组上,要进一步明确现有国有企业的主业,通过资产重组,促进国有资本向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国有企业围绕发展自身主业进行转型升级。
一要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实施县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二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监管部门对企业运营考核制度,形成考核结果与企业管理层薪酬、奖惩、任用协调联动的考核评价机制;三要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一是落实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模式,强化国资局的核准和备案职责,明确企业在投融资建设中的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强化投资计划监管,企业应当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本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三是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合理控制风险与成本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县属企业利用各类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转变监管机构职能。要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对标国务院国资委、省市国资委职能调整,厘清出资人审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职能部门。二是以“管资本”为导向,突出监管重点。要围绕服务全县发展战略,落实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强化资本类投资审核,落实企业投资主体主责,加强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流转等事项的管理;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加强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披露企业经营信息等各种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将国资监管具体要求体现在公司章程中,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将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同时要强化信息公开。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准确地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国有产权的梳理与管理。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确权工作,全面清理盘点国有经营性资产,分类处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手续,明晰产权归属,提升资产的流动性,增强县属国有企业融资能力。
一是要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和有序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各县属国有企业应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战略,对企业人力资源现状进行系统盘点、全面分析,据此针对性制定企业人才引进、培训培养、薪酬绩效管理计划。二是要做好国资管理干部、后备干部培养工作。适应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模式要求,加强国资管理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后备人才储备。三是要通过挂职、交流、培训、考察等方式不断学习其他先进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经验,强化国资管理干部在资本运作、企业管控、产业投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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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9年12月5日,忻州市财政局在市委党校报告厅举办了市直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就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0年至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预算绩效目标编审有关事项等内容展开了培训,全市三百多家预算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承办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忻州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