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壮大新时代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2020-02-22 10:24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宗教团体宗教界团结合作

作为党外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与广大信教群众是“一根头发与一把头发的关系”。团结争取宗教界代表人士,通过他们把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对于巩固党与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稳定、国家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巩固壮大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首先,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同宗教界人士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与爱国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的历史经验总结。早在20世纪50年代,周恩来在同基督教界人士座谈中就指出:“你们是有神论者,我们是无神论者,我们无意在这里同诸位展开有神无神的争论。我们认为,唯物论者和唯心论者,在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应该互相尊重,我们之间有合作之道。”[1]1991年,江泽民在会见我国各宗教团体主要领导人时的谈话中进一步指出:“我们处理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信仰上互相尊重。”[2]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指出:“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政治上团结合作就是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由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的。我国信教群众长期与不信教群众和睦相处,绝大多数是国家各条战线的劳动者、建设者。他们在维护国家安全与民族团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上,与不信教群众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标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实现这一共同理想、共同目标,由此决定了广大信教群众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其次,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构建积极健康政教关系的题中应有之义。2018年,“中国约有2万名宗教界人士担任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3]。无论是宗教界人士以公民身份担任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还是作为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责,都是政治上团结合作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不是立法机关,不是权力机关,而是协商机关。宗教界人士通过担任各级政协委员,以宗教界别形式,在政协参加政治协商,反映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诉求。政教双方在参加政协大会、参加专题会议、提交提案和调研等工作中,深入地协商对话、交流互动,在各个方面协调立场,增进政治共识,深化政治互信。

再次,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落实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战略、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重要要求。2015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明确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战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新时代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主要是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目标以及落实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战略的具体任务,实现党与信教群众的大团结、大联合。

通过统一战线的协调沟通机制,可以助推宗教法制建设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通过沟通对话、交流互动的统一战线机制,政教双方可以厘清宗教与社会之间事务的边界,有利于立法和行政机关更精准地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更有效地制定、执行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也有利于宗教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有利于宗教界人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从而增强宗教界人士维护法律尊严、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意识。

最后,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必要条件。当前,全球化给我国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带来了巨大影响,中国社会与整个世界息息相关,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国内的政策和决策。全球化不仅催生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也给政教双方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提出了新的要求。政教双方应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展开全方位、毫无保留的对话沟通,在事关国家安全、民族复兴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统一立场。通过对话交流,识破敌对势力在宗教话语后掩藏的政治图谋,在国际上可广交朋友,甚至能化敌为友,赢得世界宗教界绝大多数人士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认同、理解和支持,获得一个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在国内则可增强广大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不同信仰者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巩固这些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要求宗教界人士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关于这一点,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宗教团体有规范,最低要求是遵纪守法,最高要求则是个人活动和宗教界人士主持的集体性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这需要宗教界人士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觉悟,特别是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上,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

总之,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关系。在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才能真正做到在信仰上互相尊重;而在信仰上互相尊重,才能有效巩固和加强政治上的团结合作。党和政府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的法律政策,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宗教界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在国际国内环境日益复杂的时代背景下,宗教界要自觉地与执政党建立起积极合作的关系,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使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更富有时代性。

二、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

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是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在新时代的重要文化使命。宗教界人士主持宗教仪式活动,研究宗教文化,阐释宗教经典教义,进行宗教教育等活动,是宗教思想、文化、组织、制度建设的关键群体。宗教界人士的宗教学识、政治素质和品德能力关系到中国宗教的未来面貌,关系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的程度,关系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程度,最根本的是关系到我国宗教中国化建设能否行稳致远。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核心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自从党中央提出新时代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任务之后,各级党委统战部门积极引导五大宗教界,结合自身实际,探讨宗教中国化实施路径。一是组织宗教界开展“宗教中国化:怎么看、怎么办”学术研讨、座谈交流、宣传培训等活动,深化对这一政策命题的理解和认同。二是推动国旗、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东宝·仲巴活佛说:“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有利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强化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三是推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思想阐释的现代化。通过一系列理论探讨,宗教界普遍认为,新时代宗教中国化建设关键在宗教思想建设,核心是教义教规阐释与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宗性认为,新时代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应重点“致力建设继承佛教优良传统、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佛教思想体系、制度体系、教育体系和文化成果,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教风建设的有效方式,推动佛教健康传承发展”[5]。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指出,道教中国化“关键是构建新时代的教义思想体系、戒律体系、人才体系、管理模式、服务模式等,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更好地服务于当代中国发展进步”[6]。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提出,“将批驳和防范宗教极端主义作为解经工作的重中之重,祛邪扶正、正本清源”[7]。中国天主教房兴耀主教认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神学思想体系是中国天主教健康发展的保障”[8]。基督教界人士认为,“基督教中国化的目标是实现从‘基督教在中国’向‘中国基督教’的转变”[9]。四是经党和政府支持,各宗教团体先后出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5年工作规划纲要。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徐晓鸿认为,党和政府“应从政策和财力上重点投入包括宗教院校,特别是与中国化相关的教材编写,与中国化有关的课题研究。宗教团体应有明确的规划,长短线结合,既要明确当前任务,又要清晰未来目标”[10]。

正如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王伟光所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各宗教,这既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历史过程,也是一项从现在做起、从各宗教做起的时代工程,希望党政部门、宗教界、学术界共同努力,从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探索,做好宗教教义教规阐释这篇大文章,把我国宗教中国化不断推向深入。”[11]

三、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宗教团体约5500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团体高举爱国、团结、进步旗帜,带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贯彻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教务活动、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开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巩固发展新时代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迫切需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2020年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实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对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通过统一战线协调沟通机制,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12]《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赋予党政有关部门在监督规范宗教团体负责人产生、履职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近年来,各地统战部门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团体协作、广纳谏言、勇于担当、有所作为意识,推动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思想稳定、运转正常、内部和谐,成为凝聚人心、围绕中心、党政放心的团队。

其次,通过统一战线协调沟通机制,支持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在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各全国性宗教团体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院校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教务活动规范等方面入手,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构建了以全国性宗教团体章程为核心,由办法、规约、规定、通则、制度等多种规范构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相衔接的规章制度体系。宗教团体的制度化建设,在指导、规范和管理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方面,起了统领性作用。

再次,建立健全党与宗教团体负责人的联系制度。近年来,各级统战部门与宗教团体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情况通报、民主协商、座谈交流、书面建议等联系机制,积极与宗教团体负责人交朋友,遇到重大问题双方及时通报信息,交换思想,相互配合。宗教团体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和政府,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努力讲好新时代中国宗教故事。

四、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党曾花大力气培养了赵朴初、丁光训、傅铁山、十世班禅等一批很有影响的宗教界代表人士,为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出了巨大贡献。新时代,宗教工作面临日益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急需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能够承担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历史重任的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深入有效地开展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宗教界人士的思想动态、价值观念、利益诉求,利用社会主义学院在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的特殊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共识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以来,根据宗教领域意识形态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结合统战人才教培工作新需求新要求,各级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积极探索以文化认同促政治共识的教培新路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面向民族、宗教界等人士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培训,进行文化引领,以文化认同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目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已经形成面向五大宗教界人士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培训的格局,仅2019年一年,就开设宗教类培训班次45期,培训2600余人,占全院年培训学员30%以上。

作为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包括宗教界人士的联合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在宗教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第一,推动党和国家“积极引导”宗教工作方针有效落地。社会主义学院是党对宗教界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各类宗教界人士培训是党对宗教界进行“积极引导”的重要抓手。通过教育培训,对思想模糊偏差问题及时纠正,积极引导,既可以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也可以培养与党通力合作的人才。第二,促进各宗教相互尊重,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社会主义学院可以将各大宗教界人士集中到一起共同学习,突破了各宗教院校的封闭性,为各宗教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创造了条件。比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除了举办专题讲座外,还组织开展宗教界学员跨班次、跨宗教、跨界别对话,深度讨论宗教中国化等重要议题。第三,整合宗教院校和高等教育资源。社会主义学院可以与高校合作,面向宗教界人士开展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解决宗教界人士不能进入国民教育体系接受人文社科教育的问题。社会主义学院也可以与宗教院校合作,向宗教院校输送师资、教材和教育专题,解决宗教院校人文社科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

综上所述,巩固和壮大党与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是巩固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内容。新时代巩固和壮大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核心是构建积极健康的政教关系,目标是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万众一心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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