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社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

2020-02-20 22:51周毅黄大立马小林成本敏
四川劳动保障 2020年11期
关键词:胜诉泸州市工伤

文/周毅 黄大立 马小林 成本敏

2015 年以来,泸州市人社局在行政应诉工作方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

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5-2019 年,泸州市各级人社部门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82 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经人民法院审理,人社部门最终胜诉159 件,胜诉率为87.36%,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过去5 年,绝大多数行政诉讼案件是因对行政确认或社保待遇给付不服引发。人社部门一审应诉案件中,由公民提起诉讼96 件,占52.75%;由法人提起诉讼39件,占21.43%;由其他非法人组织提起诉讼案件47 件,占25.82%。从案件审理程序看,经法院审理案件266 件次,其中,一审182 件、二审73 件,案件上诉率达到40.11%;再审案件11 件,再审率为6.0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0.79%。

主要特点及原因

案件总量偏大,但争议发生率较低。行政诉讼案件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是“立案登记制”降低了法院立案门槛;另一方面是人社部门服务事项多,服务对象庞大,直接涉及群众的经济利益,相对其他部门更易引发行政争议。但是,泸州市行政诉讼发生率很低。以2019 年为例,各级人社部门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485.7 万件次,仅引发行政诉讼案件57 件,行政争议发生率1/30 万。

案件胜诉率较高。在全市行政部门中,人社部门行政诉讼案件总量较多,但案件胜诉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75个百分点,且近两年胜诉率大幅提升。

案件争议类型高度集中。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案件两项合计为90.10%。

案件分布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和地域特征。从行业看,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区域看,主城区案件数量较少,古蔺县、叙永县等案件数量较多。

工伤认定案件诉讼风险较高。全市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量较大,但办案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导致工伤调查深度不够,工伤认定争议发生率较高。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不为职工参保是导致行政争议的主要原因。二是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未能有效衔接,是导致案件实体性败诉的主要原因。三是行政机关程序规范意识不强,是导致案件程序性败诉的主要原因。全市败诉的23 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因程序问题而被撤销原行政行为的案件6 件,占败诉案件总量的26.08 %。四是社会经济形态多样化,导致案件处理难度日益增加。新经济新业态发展迅速,用工形式多样,导致工作岗位与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的界定更加困难。此类问题无统一的裁判标准和尺度,客观上增加案件败诉风险。

对策建议

强化源头治理,减少工伤认定争议。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争议发生;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作用,对劳动争议频发的企业进行指导,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事前预防功能,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

依法行政,提升公共服务质效。要进一步细化工伤认定操作规范,统一认定标准,确保认定事实清,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推进科学立法,解决适用法律上的冲突。关键在于完善立法,在统一法律适用,并严格执行。

加强对外沟通,避免争议在程序上空转。加强与政府法制机构和人民法院的密切联系,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建立行政诉讼案例指导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升人社部门应诉能力;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法治培训,全力培养一支能力强、懂法律、善治理的人社队伍;充实法治人才队伍,提升办案水平;鲜明法治用人导向,为有效应对挑战、化解风险、依法行政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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