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翔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01305)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砂石市场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为了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国家对天然砂石的开采量进行了一定的限制[1],使得人工砂石的蓬勃发展成为必然。目前一些大型商混站纷纷投资兴建人工砂石生产线,以满足自身配套使用需求,但由于又缺乏相应的砂石加工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队伍,便出现将按“多筛少破”原则[2]建设成型的砂石生产线外包给专业承包商来管理,达到资源优化配置,集中精力做好混凝土生产管理的目的。
通常加工外包模式根据计价差异分为三种类型,下面分别对这三种类型的利弊进行探讨(不考虑承包商的资质能力):
发承包双方根据工艺条件对单位砂石产品约定统一固定单价,承包金额多少直接与产量挂钩,这种计价模式加工费与产品质量无关。
采用固定单价型商混站比较省事,在砂石生产现场的管控上几乎不用投入人力、物力,只需根据周期统计砂石产量支付加工费;承包商尽可能提高且维持砂石产量,会利用生产间隙见缝插针做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矿山资源得以最大程度开采利用,因除泥丢弃的石料相对较少。
固定单价型使得承包方收益与砂石产品质量无关,承包商没有原始动力进行质量管理,因而非常不利于产品的质量控制,这种不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砂石产品的含泥量波动很大,特别是人工砂MB 值通常较高有时甚至失控;二是砂石产品质量存在的固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将沉重打击技术、生产、设备等部门的工作信心和热情;三是商混站与承包商的工作协调难度大,比方说技术部门想要调整砂石的某项技术参数,而参数的调整涉及到生产工艺的变动,这种变动大多数情况下会增加承包商的工作量,所以往往遭到对方的抵触而难以实施。其后果是:砂石产品质量波动乃至失控直接导致商混站各部门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难度增大,设备运行效率也得不到充分发挥,混凝土生产成本显著增加等一系列连锁反应,严重时还会引发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事故。
这种方式在固定单价的基础上,筛选出两到三个核心质量指标,根据其控制水平给予一定的奖惩,单价和奖惩额度双方协商确定。奖惩金是双向的,质量全部达标按上限发放奖金;质量失控没有奖金,惩罚金从加工费中按奖金上限扣除;在两者中间可以根据控制水平高低划分3-5 个不同档位。
跟固定单价型相比,引入奖惩金后承包方有一定的动力进行砂石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通常有:加强源头控制——矿山作业面的除泥,挖掘机在装车时尽量剔除泥块含量较高的石料;合理安排挖掘机的数量和开挖位置,当遇到明显泥缝层或较多黄矸石区域,采用合理的装车和卸料顺序来稀释不良石料的影响;一般在石料卸料口有专人记录卸料车数,这名工人将会承担起不定时将卸料口处可见泥团掏铲出来的责任。为了判断砂石产品的质量好坏,承包方根据质量约定条款也会抽调人员按照标准规范不定时抽检砂石产品的质量水平,这样反过来也会进一步加强承包商的控制水平和质量意识。此外,商混站取样的砂石检测结果在第一时间告知承包商后,可以促进双方的信息互通和紧密配合。
虽然奖惩金的引入可以起到激励承包商控制砂石产品质量的作用,但这一作用的显著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检验。以作业面的除泥为例,丢弃的石料毕竟也是要经过钻孔、爆破、装载、运输几个步骤,为了控制砂石质量拿到那预先设定好的奖金,如果丢弃废料数量太大的话对于承包商来说可能得不偿失。所以这种模式只能使承包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质量控制的力度,而最终砂石产品质量还是受矿山本身的矿石质量影响最大。从商混站的角度来讲,混凝土质量波动大、生产成本高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对于砂石产品的检测权掌握在商混站技术部门手中虽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和配合,但无形中也容易引发双方的纠纷。因为砂石的质量检测是一个变异性较大的试验,同样的操作可能连续两次结果都不一样。特别是人工砂MB 值的判定,个人目测水平的不同往往会给结果带来较大差异,这个差异的长期存在可能使得承包商与商混站技术部门之间的矛盾升级,双方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都比较大。
砂石产品加工单价不固定,而是根据质量好坏上下浮动,质量好对应核算单价高,质量不良则核算单价低,此时承包商的收益不仅受产量影响,质量水平也起关键作用。采用这种计价类型,建议首选工艺前端产出人工砂的MB 值作为制定浮动单价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讲砂石生产线都是一次性产出所有产品,砂石的粒型、级配、含粉量主要取决于设备类型、工艺条件和石质硬度,一旦确定则上述参数基本不变。而含泥量是存在的最大变量,也是对混凝土应用起决定性影响的参数,那么想要控制含泥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控制工艺前端产出人工砂的MB值,一旦这项指标控制下来,后面所有产品的含泥量都会相应受控。
与前面两种计价类型相比,浮动单价型无疑更利于砂石产品的质量控制,解决了承包商的根本性痛点,统一了商混站和承包商的共同目标。承包商会自觉通过管控前端除泥、合理组织工艺、加强末端均化等一连串措施来保证含泥量的受控和稳定。当砂石含泥量得到明显改观后,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不用疲于奔命应付混凝土质量波动,可以集中精力着手降低此前较高的混凝土生产成本,提高公司营业利润,同时有利于打造公司质量品牌。
但这一模式由于承包商生产控制难度增加,会一定程度减少砂石产量;同时为了控制含泥量,更多的石料不得不被丢弃,这部分被丢弃的石料很难产生价值。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砂石质量检测结果的固有差异仍然存在,承包商与商混站的潜在冲突始终难以避免,而且这种冲突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变得不可调和。
综上所述,砂石骨料加工外包存在的三种计价类型各有利弊,采用固定单价型商混站比较省事,矿山石料得到最大程度利用,砂石质量主要依赖矿山石料本身的好坏;采用固定单价型+奖惩金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承包商控制质量的积极性;采用浮动单价型商混站会损失部分石料、砂石产量亦受到影响,但砂石质量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不管怎样,商混站都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矿山的总体特点选择最适合自身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