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水泥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将在法律治理、标准治理、政策治理、规划治理、职工治理、文化治理等方面统筹推进。
2.错峰生产常态化。鉴于去产能是长期任务,污染防治是持久战,水泥错峰生产应当常态化。各地水泥产能利用率水平和环境容量约束条件不同,错峰生产也应当区域差异化。下一步,将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错峰生产。
3.减量置换政策从严。根据“十三五”期间产能置换执行情况,考虑到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要想真正实现减量,有必要加大减量置换比例,取消部分地区和项目的1∶1 置换比例优惠。国家规定的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加大减量力度。今后违反错峰生产规定和停产3 年以上的僵尸产能均不得用于产能置换。对于水泥企业和磷化工企业联合在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安徽五省新建利用磷石膏生产水泥项目,给予产能置换优惠政策。将进一步有序跨省置换,加大跨省置换的减量比例,减轻跨省置换给建设项目所在地带来的新增产能压力。
3.建立市场化去产能机制,设立结构调整基金创新试点。目前行业效益稳增长主要是得益于产业政策红利、大企业市场主导和协会的协调服务作用。因此,利用现阶段市场需求稳定,企业效益尚好的时机,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市场化去产能机制,设立结构调整专项基金创新试点是当务之急。下一步还将加快水泥粉磨站企业市场整合、加大淘汰落后力度。
5.推动水泥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培育行业信息化供应商,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形成大数据、云计算、5G 通信、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使用场景;打造水泥行业数字化矿山和数字化工厂,培育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示范项目;探索建设水泥企业商用密码支撑体系。
6.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垃圾焚烧飞灰等危废及磷石膏等大宗废弃物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生物质燃料、替代原燃料使用比例。
7.加大特种水泥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应用。鼓励核电水泥、海工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