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金伶(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近几年来,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非常迅速,据统计资料显示,到2011年初,在我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小微企业有34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中的60%以上,并且全国进出口53%的商品也是由小企业来完成的,在众多小微企业中,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我国培育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发展迅速,却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其中融资是其最主要的问题。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很多种,虽然科技型小微企业比较倾向于信贷融资,商业银行给予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服务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现实中,不少科技型小微企业仍存在着信贷融资难的问题。
现阶段科技型小微企业具有以下三个特点:高投入、低资产、高风险,且在市场中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融资中显得比较困难。
据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近80%的大中型企业可以轻松地从商业银行得到银行贷款,而80%以上的小微企业却很难从商业银行中获得银行贷款,仔细分析其中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三类原因:
第一,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抵押物普遍价值较低。科技型小微企业不会将大部分资金用于置办固定资产,因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比较注重如何将技术转化为服务或产品,因此它们将大部分资金都用于产品研发中。
第二,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素。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着会计信息不真实或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导致银行难以判断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不敢轻易给予贷款。
第三,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小。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其创业初期投资风险比较高,因此企业内部资金积累或亲友借贷是其主要融资方式,而其他获取资金的渠道比较难以利用。
因此如何改善融资环境,如何扩宽融资渠道,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政府会采用多种形式给一些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适当补助,而比较常用的就是政府专项资金无偿补助。例如,将2亿元的政府专项资金,每户企业平均获得100万元,那么最后也只有两百户企业获得补助,这对于众多的中小型企业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支持力度和覆盖面非常有限,同时更容易滋生走后门、权力寻租等不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而事实上真正需要和受益的企业非常有限。在这样的背景下,“财园信贷通”应运而生,其设计核心就是让为数不多的财政资金带动担保体系的正常运作。具体来说,“财园信贷通”是江西省政府针对工业园区内具有技术、市场及信用等优势的中小型企业推出的创新型融资方式,由于这些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资质,由江西省财政和工业园区共同存入贷款风险补偿金,这笔金额的比例为一比一。银行会按照这笔补偿金额的8倍来设置贷款总额,以此为园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而单个企业的这种贷款在一年期内的限额为500万元。在贷款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风险,风险补偿金就发挥作用。根据研究发现,“财园信贷通”模式下,银行、政府和企业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互动:
“财园信贷通”模式下政府通过介入信贷市场,依靠自身的政府信誉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从而降低道德风险和逆项选择等问题,进一步缓解银行和科技型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政府担保可以提高银行的信贷意愿,刺激信贷资金的增量,进一步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在同等信贷资金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存在着明显的降低,进一步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压力,从而缓解该类企业融资难、贵等系列问题。
通过政府的介入,银行更有意愿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而在这过程中政府需要提供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资金池规模,充分发挥好杠杆作用。由于企业的还贷诚信是影响企业能否顺利贷款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一方面银行要加大小微企业的贷款追偿力度,另一方面政府也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惩戒力度,将违约诚信损失降到最低。
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诚信履约来实现贷款收益,因此该类企业与银行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至关重要。银行放贷除了考察企业的经营资质以外,还会重点关注该类企业以往的贷款及还贷情况,因此小微企业要着重建立良好的还贷信誉。根据银行的调查发现,现阶段我国中小型企业不良贷款的现象占据贷款总额度约2%。因此,只要企业不出现行业性和系统性的风险,那么“财园信贷通”就能够缓解该类企业的贷款压力。
在“财园信贷通”模式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管控作用。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该融资模式的管理,不仅对小微企业同时也对银行实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最大程度上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具体措施包括:
(1)政府要加强并规范代偿保证金的管理。本级财政要加大预算安排,做大保证金规模,而县级财政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实现一比一的比例。
(2)管委会在信息管理方面应实现监督功能。由于工业园区内的管委会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信息在时效性和准确性方面有绝对的优势,因此在资质审核流程上,管委会要利用该类企业的纳税、环保、资产、经营内容等各个方面的信息筛选出有利的条件。贷款成功之后,管委会要进一步联合税务、国土、工商、人保等多个部门,对该类企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检测,进一步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明确政府的管理范围和内容。该融资模式下应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职责和能力范围。当市场处于失灵的状态时,政府要及时有效地准入,为小微企业提供适当的扶持和帮助。同时政府也应该充分遵循市场本身的规律,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适当发挥补充作用,同时政府也应该尊重小微企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4)组织有效的政府工作测评。对于政府准入市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工作自评,客观、科学地评估该融资融资模式的运作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该模式下小微企业实际贷款的现状,就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对策。
虽然在各方的努力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是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依然普遍融资困难,即使有部分科技型小微企业愿意付出高额利息,也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以此看来,科技型小微企业需从改善其自身的条件起,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做一个既有实力又有前景的企业。
1.科技型小微企业应对其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创新
科技型小微企业应抓住时代机遇,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通过对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创新,快速研发,将科研转化为产品,尽早让产品占领市场,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快速有效地占领市场份额,从而提升企业价值,更易于从其他方面进行融资,使企业不断壮大。
2.企业应对经营、财务、决策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
科技型小微企业,只有先对自身经营、财务、决策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掌握,才会了解企业在未来市场中是否有存活的几率,在了解了企业自身问题之后,做出对策,进行改善创新,使企业发展有前景,才会让更多社会力量对其进行投资。
银行在信贷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保证市场的有序运行。例如基础调查,银行应该组织专业的业务团队,对园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其他类似企业展开基础性的业务调查,包括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信息验证。同时银行也应该提升自身的信贷技术,除依赖政府的征信担保和资信审核以外,银行应加强对园区管委会、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等各个单位的沟通交流,进一步获取该类企业的资信状况,从而为银行放贷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此外,放贷之后银行也应该加强和政府及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对小微企业的资金使用和经营内容的有效监控,对潜在风险及时做出预警和处理。还贷违约行为产生之后,银行要积极联合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追偿活动。与此同时银行也要对诚信较好的小微企业,给予适当的激励。如银行可以放宽信贷额度、降低利率、信贷承诺等各个措施,为优质的小微企业提供便利,从而促使双方的长期合作。
各个社会力量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挑选优质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投资,各个网络金融机构或平台,也可制定相关的严格的创业扶持信贷制度,助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只有集中政府、银行、社会以及企业自身等各方力量,才能真正地帮助科技型小微企业从融资困境之中走出来。
尽管“财园信贷通”模式基本可以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暂时的融资问题,但市场时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希望我们的政府、社会也能关注到这一点,不断优化、调整与之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这样未来科技型小微企业会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