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丽,乔亚男
(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 太原 030009)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 [2014]92 号)指出: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这为政府采购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领域安全防治任务明显加重。以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为例,区范围内在建工程共 87 个大项,施工单位 160 多家,涉及公园、住宅、别墅、学校、医院、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管廊工程、景区建设等项目,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由于区安监站配备的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套难以满足监督检查这些工程项目的要求,实现统一管理的难度非常大。面对安全监管压力的逐年加大,经区委、区政府多次开会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安全管理专业机构专家组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监管。经过招标投标评选,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终承接晋源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工作。
公司选择土建、电气、水暖、设备安装、安全管理等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晋源区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在建项目的数量,对各专业的人数配备进行动态调整。安全监管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1.1 对在建项目施工方进行安全培训
每年春季复工前和 6 月安全生产月上旬各举办一次培训。培训期间,专家组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宣贯力度,着力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宣传贯标活动,使得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真正实现“安全防护、动态控制、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从细节抓起”的良性管理。与此同时,宣讲团专家组与一线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互动,对建筑工人重点关注关心的问题,如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防护保障等,逐一进行回答。安全培训教育助力一线人员转变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1.2 对建设各项目双重预防机制进行技术指导
(1)对各项目划分为黄色(预警)、橙色(整改)、红色(停工整改) 3 个风险等级,并且提出各自的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及方法。
(2)对于一些安全管理状况比较差的项目,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人员除了要提出建议以外,还要组织持续时间比较长的专项排查,以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达到最有效。
(3)对于施工单位众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监理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状况较差的工程,专家组着重对施工塔吊、现场消防、高空坠落、临时用电、参建单位行为等进行专项整治,分别给出整改建议和方法。例如:某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0.8 km2,安置了 90 余台塔吊,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这些塔吊进行安全合格检查,派驻安保人员 150 人次,共计排查安全隐患623 条,拆除 6 台不合格塔吊,强制停工 24 家,配合区建管中心、安全科约谈施工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守住安全底线,实现平稳建设。
(4)对在建工地的集体土地和重点区域的 26 家在建工地进行每周全覆盖安全检查,对国有土地、重点工程进行每月全覆盖检查。对于(局部)停工整改的项目,第三方专家组成员持续跟踪,实时监督动态,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2.1.3 对项目施工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开工前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必须对项目施工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其他情况应随工程进展及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交底记录、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2.1.4 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监理总监执业证书、安全监理规划的编审程序和内容、危大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和内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安全监理日志、安全检视检查记录。
2.1.5 现场安全检查
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深基坑、高支模、爬架、悬挑架、落地架、塔吊、施工电梯、吊篮、卸料平台、“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临边、楼层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临水临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2.1.6 其他配套服务
专家组展开工地安全巡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完成其他事宜,包括责任制挂牌、安全责任制承诺书编制、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危险化学品排查、巡查发现新工地登记、综合打分评比、优秀工地表彰等,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很好地诠释了第三方服务的宗旨,为今后以一种宣传、创新、积极的创造力完善第三方服务特色奠定基础。
梳理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将其分门别类后以不同的方式加以处理。
(1)对于国有土地、重点工程的重大隐患,以书面函件的形式上报委托方,同时上报市住建委、市城管委。
(2)对于国有土地、重点工程的一般隐患,以不合格项的形式督促、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对于集体工地的安全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对于个别不配合、难管理的项目,采取约谈、停工、派驻保安等管理手段进行管理。
经过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团队的参与管理,一批专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了治理。
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的介入有效地缓解了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压力,降低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人数,促进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地提高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在晋源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公司顺利开展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工作,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 年,晋源区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了双下降。为此,公司被评为太原市安全生产模范单位。
(1)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缺少相关的计费标准。对于采购第三方安全咨询管理服务如何计费,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可依,常用的方法是按照估计拟派人工数量和工资水平进行成本测算,再加上一点点利润。这个定价方式有其缺陷:既然一个行政区的在建项目数量和每个项目所含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数量是动态变化的,那么所需投入的检查人数也应是动态变化的,也必然加大估计人员数量的难度。按实际投入人数调整咨询服务费,既加大双方的工作量,又不适应现在的财政预算体系。随着项目数量和人员投入数量的增多,这种估计人员成本的定价方式可能会导致第三方安全服务供应企业在此项业务上无利润甚至亏损,同时降低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的质量。这些负面影响都不利于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行业的发展。
(2)不能准确界定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的工作范围。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性质与委托代理具有相似性,是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按委托方要求完成委托事项的过程。这里的委托事项就是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的工作范围。这个委托工作与行政区里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关,具有临时性、随机性的特点,导致第三方的工作范围不能在事前被准确确定,继而对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3)缺少第三方咨询的工作标准、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目前政府采购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仍在小范围内开展,采用的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没有定性要求,基本上是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根据政府部门的工作习惯制作工作表和汇报材料,在服务过程中根据双方的使用感受进行临时调整的。对于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的考核,目前还没有相关标准,习惯性用安全事故发生率、死亡人数等指标进行验证。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用这些指标来考核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其合理性有待考量。
(1)从推广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模式的角度看,在初期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定价的情况下,根据行业特点、工作模式和工作精细度要求等确定计费方式,既有利于规避市场恶性竞争,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供应方的道德风险。
(2)随着政府采购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业务的大量开展,需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定期对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供应商进行考评。一方面,通过动态考核可以促进第三方服务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能及时发现第三方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以免影响服务成效。
(3)已经在试点开展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积极总结自己的工作,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制度规定等,有条件的话,可以向行业相关部门申报,将其推广为行业通用的标准。
(4)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供应方可以积极提升自己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筑业的信息化发展促进许多计算机应用开发商积极投身于建筑业相关产业的创新与拓展,在此契机下,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供应方可以联合开发商定制自己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或者结合现有的信息化工具改进监督管理措施,以提升管理效率和扩大业务范围。
(5)为了适应政府采购第三方安全服务模式的发展,监理企业需要在各专业人才数量储备、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和相关资质申报上下功夫,提前做好准备,以迎接更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