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阳,李 奇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七大队,江西九江 332000)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量。我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中,将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几种易出现的地质灾害纳入危险性评估的范围。
(1)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要注意与地层岩性的区别,地层岩性主要是说清楚地层是什么、岩性是什么即可,而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主要说清楚评估区内岩石的组合特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其可以是多地层相同性质的岩石组合,但作为多层岩性是不能合并为同一个地层的。
(2)膨胀土地基胀缩评估通常针对评估区内的土体具有膨胀性时才进行此灾种的评估。评估中应按工程概况明确建设工程哪些设施基础置于膨胀土之上,其埋至深度,明确基础砌置深度与大气急剧影响深度(这个对于此灾种评估至关重要,可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确定)的关系,才可能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
(3)评估报告中的防治措施一定要与评估的灾种以及建设项目所处的位置相结合,要有针对性。比如同样是人工开挖边坡,但由于项目所处的位置不同,与拟建工程的相互位置关系不同,其本身的危险性就有很大的不同,不能千篇一律地套用同一个模式来进行防治,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
(4)评估过程中注意收集原始资料,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来说,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不应该套用经验做法,要深入研究建设项目地处的区域位置和内外环境,尽可能多的掌握相关综合资料,至少要整理一套当地的地质评估报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掌握以前有的相关数据作为评估参考,在评估过程中做到不夸大、不缩小地质的危险性,确定评估区域可能存在、爆发的某种、某几种地质灾害,针对性地提出各种地质灾害的应对措施,发挥评估的实用性,使报告更加全面。
一方面,结合现今人口不断增长,向自然界不断索取后,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造成的环境问题,人的过度开采加上外界环境的影响后,极易引发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影响人类的生活。另一方面,结合目前的工程建设情况结合地质环境和工程特征来说,预测当前工程建设最容易发生的灾害主要分为以下几种:①崩塌(滑坡);②地面沉降,而这类地质事故发生后在建设期内主要的受灾人群为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以及项目建设的施工方,工程完工后的受灾人群主要是周围的居民住户或建筑物等等。
崩塌分为挖方边坡崩塌、填方边坡崩塌、河岸崩塌、基坑崩塌等几种。
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平整后的厂区由于标高、切坡、地块的不同,挖方边坡灾害的危险程度也不同。在发生强降雨的情况下,就容易发生崩塌等地质灾害,危害周边的建筑、机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相对来说,在挖方中,低矮的边坡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低,因此潜在的危险性相对低;中等边坡地质灾害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中等,潜在的危险性相对高,高边坡的地质发育强度强,潜在的危害性最大。
填方边坡在没有工程处理措施等情况的保护下,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就较大。一般来说,工程建设人员会采用挡墙支挡的等方式来进行相应的保护,并对其回填的土质进行压实处理。但是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也会危及到周边的建筑物、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等,一般来说,填方边坡崩塌和挖方边坡潜在的危险性和情况类似。
河岸边坡相对挖方边坡、填方边坡来说,相对稳定,但经过长期河流的冲刷,产生崩塌的可能性也不断的加剧,特别是在洪水泛滥及河水流量增加时,对河岸的冲刷力度也会不断地加大。这时就容易出现崩塌;其次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建筑队对河岸本身也产生了一定的挤压,这样增加河堤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
基坑崩塌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受积水的影响,土体本身的重量增加,相应的抗剪强度降低,就会诱使基坑发生变形。一般来说,下部的土层为风化岩层,因此危害性相对较小。
没有经过压实处理的填土层由于上方的负荷过大及自重固结,便会发生较大的地面沉降,危险的群体主要是地基较矮的建筑物及地面。发生地质灾害和危险性的系数和地面沉降量息息相关。沉降量高则危害大,沉降量低则危害较小。
通常来说,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当是一整套完备的措施,分为保护、勘察、预防、监测几方面。首先,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的压实责任主体,切实做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人类的发展与自然相辅相成,应当和谐共处,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地质特点,进行合理的开采,并加大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验收红线。其次,相关工作者也要进一步的突破,对地质灾害的勘察和监测力度加大,根据地质特点和地貌条件,针对性的分析不同的地质环境更容易发生哪些地质灾害,这样便可以有效进行防护。再者,研究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同时应及时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还能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因此今后,研究者应当在全面化提升和完善监控和信息系统方面下苦工,这样才能够从根源上为未来的地质灾害预测评估提供一定的数据基础。
相比于其他地质灾害,滑坡可谓是最普遍的一种灾害,滑坡的发生一般非常突然,并且危害性非常大。在日常对滑坡防治过程中,主要是重在预防及监测,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首先建立一套完备的防护措施,这样便可大程度的降低滑坡的产生和带来的危害。在容易出现滑坡的区域,应当尽可能的减少工程建设的规模,更要尽量避免人为开挖坡脚,减少人为的影响。如实在没办法避免人工切坡放坡时,便应选择合理的放坡坡率,同时做好坡面的防护和支挡、排水措施等,尽可能的减少降雨或地表水入渗坡体的可能性。此外,还应提升预警和监测的范围。
崩塌对于地质灾害来说属于其中的一种突发性的灾害。在崩塌时,许多人群都不能做到及时撤离和有效补救,因此,研究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进一步加强监测和预警,提醒人们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在进行边坡处理和填土处理的时候,应当重视崩塌地质灾害的一个防护工作,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崩塌现象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器械设备的影响,最大程度地降低对人员的伤害程度。由于不同的坡度的危险性不同,因此对极易发生崩塌的区域,应当建立起有效的指导和防护措施,同时应当与有关部门沟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能够尽快的疏散周围的人群。此外,应当在人群中宣贯一些崩塌保护小妙招等,降低地质灾害所带来的危害。
自然灾害中还有一类常见灾害是泥石流,泥石流的发生主要具有时间短、速度快等特点。在进行此类地质灾害防治的时候,相关的研究工作者应当做一定的阻挡措施以防止泥石流的突然发生。比如在容易发生泥石流的区域中,可以种植一定的树木花草作为保护层,因为种植树木具有稳固土地的作用,更能够提升当地土壤的一个稳固性,有效地过滤岩土和防止岩石的脱落。若不幸发生了泥石流,这类植物也能有效地缓解泥石流降落的速度,为现场人员提供足够的时间疏散人群撤离现场,必要时应当在泥石流频发的区域建立一套科学的方案,这样能够分散和规避该自然灾害的产生,降低对附近人员的损伤。
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害往往突如其来,这是因为他本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容易被人所察觉。但它的发生也伴随着一定的预兆,例如它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因此,对此类的地质灾害主要是重在监测和预防。例如,再去进行地下开采的时候,应当要求在能开采的范围内极其合理的开采,避免开采过度,并做好一定的防护措施,开采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及居住,而对于溶岩区域更要注意地下水的有序抽排,避免地下水的剧烈变动时腐蚀上层的土质,这样就容易导致地面坍塌的地质灾害情况发生。
突发的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经济都带来严重的破坏和影响。所以,专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人员应当要在灾害发生前做好预防工作,加强灾难的预警和监测,以尽可能的将可能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当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做好防灾的宣传工作,从思想上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