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蓉
(四川省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629200)
非洲猪瘟暴发后, 我国针对相关问题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于对非洲猪瘟的分析,导致疫情跨区域传播,较为关键的一个原因即为对生猪的远距离调运,实际运输阶段,倘若没有针对车辆开展有效的消毒,会使得疫情蔓延和传播的几率大幅增加,由此,针对生猪运输车辆开展有效监管十分必要。
其一,应保证车辆使用的唯一性,参考生猪的体积、数量等相关因素,针对实际开展运输操作的车辆开展科学择选。
其二,应保证车辆底部和侧边没有出现任何腐蚀或者渗漏等问题,防止在实际开展运输操作时,诱发污染问题。
其三,在车辆内应安装粪便防渗装置,有助于提升后期车辆清洁及消毒工作开展的便捷性和效率[1]。
其四,在车辆中安装一些简单便捷的清洁消毒装置,使得运输过程中也可以保证车辆的卫生和清洁。 此外,车辆归属区域的畜牧兽医部分,也需要重视开展高质量的备案工作,并要求实际开展过程中,各车主及车内人员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最后,出示驾驶和车辆运营相关证件。
2.1.1 已备案车辆管理难度高
其一,备案车的车主不依规进行台账的填写。 对于生猪的运输来讲,在填写台账时,需要针对生猪运输的路线、数量、消毒及时间等信息展开细化的记录,并要防止信息遗漏问题。 但经由实践调查得知, 现阶段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 依旧存在信息遗漏、填写规范性和完整性等不足的问题。
其二,根据有关部门出台文件内容,进行生猪运输的车辆,需要以年为单位,进行信息备案。
其三,私自拆除或者移动定位系统。 现阶段存在一些车主存在私自拆除或者移动定位系统的问题, 对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管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导致其在实际开展各环节工作的过程中,难以针对各运输车辆的起始点和终点,以及运载的路径和时间等开展准确、有效地监督和管理[2]。
2.1.2 车辆备案和动物检疫无法有效衔接
因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没有加入到生猪产地检疫流程内容中,个别贩运的商户觉得车辆备案,仅为特殊时期的要求,没有提起应有重视, 导致车辆的备案和动物检疫相关工作难以实现有效衔接,大幅提升备案管理工作的难度,缺少应有的法律支撑。
2.2.1 强化宣传培训力度
通过深入养殖场,以及贩运户和养殖户周边区域中,利用微信群、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实施有效地宣传工作,从根本上深化相关人员对相关工作的认识,优化其工作认知,引导其如何正确的填写台账,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各项动物运输经营活动。 以认同和正面的态度,接受和听取贩运或者养殖户在受监管期间给予的建议和意见, 对于所发现的一些不足和错误等,应及时地改正和优化认识。 此外,应重视针对台账的记录人员,组织和开展多元化的培训教育活动,促使其业务素养和综合素质均可以大幅提升, 对于更好地保证各类资料的规范、准确和真实,都具有积极影响。
2.2.2 制定台账管理细则
基于现行政策,有效制定和完善台账管理细则,设置多种细节化的要求和标准,促使各环节车辆备案监管实现有法可依。 在生猪调运监督和管控内容中,加入运输台账管理相关规定,一旦发现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相关标准的调运行为, 应严格依照要求从重处理。
2.2.3 强化产地检疫实效性
具体进行生猪产地检疫相关工作的过程中, 需要将针对运输车辆的审核及查验纳入重点检验内容之中,各申报点,可设置备案卡检查,要求每个过往车辆出示相关证明,同时留存检疫照片,针对一些备案时间和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均不予开具检疫合格证明。
2.2.4 科学设计检疫证明
针对检疫证明的设计, 可考量在合格证明内容中添加运输车辆牌照或者备案号填写一项, 并要求对途经车辆开展逐一审查。 除科学设计检疫证明外,想要实现对生猪运输车辆的有效监管,还要重视充分考量现实工作状况,确保工作过程中的有效协调和方式优化等, 使得包括执法和交通运输部门在内的各部门在实际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以可靠、有效的技术作为支撑。
综上所述,为了实现对疫情的控制及对其传播的有效阻断,重视并有效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工作十分重要,其中,需要细化分析实践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并探讨各类问题出现的具体原因,随后及时、精准的探寻和创新出多种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有助于更好地推动畜牧养殖和运输等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