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非遗扶贫实践困境与路径优化探析

2020-02-12 07:57张喜云
焦作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焦作贫困村助力

张喜云

(焦作大学法政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凝结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文明的一部分,特别是对于贫困地区,它是重要的文化资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契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是扶贫开发的一种新形式,将文化资源通过创新转化为生产力,创造财富和价值,不仅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还能助力扶贫攻坚工作,使民众摆脱贫困境况。

1. 焦作市非遗扶贫基本状况

焦作是华夏民族早期活动的中心区域之一,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作为一个有着丰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具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这是焦作灿烂历史文化的生动体现和延续,是助力城市发展的宝贵资源和无价财富。焦作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项、省级项目70项、市级项目172项、县级项目615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8人、省级86人、市级290人、县级977人。

同时,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焦作各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很平衡。焦作全市有建档立卡全口径贫困人口29940户108551人,涉及8个县(市)区76个乡镇(办事处)1603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90个,深度贫困村43个,至2019年底,全市剩余5665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安定团结,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由于天然具有使用价值,非遗在商业领域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非遗扶贫”是一种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理念,不仅是出于维护文化生态、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考虑,而且可以促进服务业、旅游业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非遗”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独特优势,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非遗扶贫是在文旅融合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创新扶贫模式,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传统工艺与现代商务无缝对接,实现贫困户增收的一种扶贫模式”[1]。

2. 焦作市非遗扶贫实践困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出台专项政策, 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2]。

“非遗”开发扶贫作为一种新的扶贫模式,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实际因素,“非遗”开发扶贫的成效并不明显。

通过梳理相关材料和分析探究,笔者以为焦作地区在非遗扶贫方面的主要困境有三点。即非遗扶贫理念、制度缺乏梳理研究、非遗扶贫创新动力不足、非遗扶贫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2.1 非遗扶贫理念、制度缺乏梳理研究

焦作非遗产业化的研究还比较薄弱,非遗扶贫的实施面临诸多思维观念的障碍,需要加大制度层面的研究和建设。实际生活中,并非所有“非遗”项目都适合产业化,因此,需要对其是否宜产的潜在能力进行判断、梳理,并找到适合的产业化途径,然后制定出适宜的政策,确立适合非遗扶贫的制度机制,还是具有一定的困难。

2.2 非遗扶贫创新动力不足

“非遗扶贫本质目的是让群众增收,只有真正调动贫困户积极性,方能发挥其作用”[3]。

非遗研发转化机制周期长,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在短时期内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有的不能与时俱进,偏离市场需求;后继乏人,也是影响非遗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推动非遗创新脱贫攻坚所需的体制机制建设还不完善甚至缺失。在文化创新的市场准入、资金配置、人才流动、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等方面还相对滞后,与充分依靠传统技术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稳定增收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非遗”项目产业化精准扶贫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如何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非遗扶贫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脱贫后返贫现象在扶贫工作中十分普遍,导致成效和效率较差。首先,“非遗”产业化精准扶贫是一种市场化的产业扶贫模式,因为参与扶贫的贫困群体经济背景差,市场存在各种风险。如果管理不善或仅仅是短期市场收缩,贫困人群的经济效益就会下降,已经脱贫的群体将立即恢复贫穷;其次,一些贫困群体自身能力和素质有限,借助精准帮扶系统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脱贫目标,但缺乏没有外力的独自脱贫能力,一旦脱离帮扶系统就会返贫,给扶贫项目带来很大压力,不利于扶贫项目的长期发展。

非遗帮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扶贫成效,但要把非遗变成稳定的脱贫生产力并不容易。

3. 焦作市非遗扶贫路径优化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扶贫攻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非遗助力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重要抓手,但是也不是轻易就能做好的任务,任重道远,需要集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才能构建起具有发展远景的非遗扶贫格局。

3.1 改进非遗扶贫思维,注重顶层制度设计

3.1.1 摸清资源情况,明确主攻方向

基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以传统工艺为重点,对地区内非遗资源进行系统梳理,重点选取面广量大、从业人员较多、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对选定项目,要进一步开展深入调查,明确项目带头人和带头单位,摸清其从业人群数量、生产规模、产品类型等基本信息,了解其现存困难及主要需求,确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路径和行动计划。

3.1.2 出台相关政策,保证顺利推进

众所周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它涉及种类繁多,政府应该统筹制定长远规划,建立专项规划和制度等;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统筹进行立法、普查、研究、传播、发展等顶层措施安排并保证相关程序的顺利推进。

3.1.3 构建转化平台,实现经济效益

搭建非遗保护传承与精准扶贫的实践平台,培养非遗传承人才,培育和推广民族文化品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非遗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传承是为了保护,开发利用是为了弘扬。同时,也要注意通过非遗进入校园,培养从事非遗产业的高学历人才。

3.2 加强宣传动员,筑牢社会基础

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开发利用积极性普遍有待提高,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在民间才能有效传承、保护和发展壮大并弘扬利用。公众与非遗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息息相关,只有公众才能使非遗扶贫具有生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静止不变,它只有进入普通百姓们的生活,才能使其价值最大化,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要让其重回民间生活并发挥出积极的经济效益,依靠的不仅仅是政府引导,更多的是需要社会广泛参与。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非遗扶贫专项宣传发动工作,凝聚思想共识,为非遗扶贫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加深对非遗扶贫重要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地方文化的缩影,代表一个国家一个地方的文化软实力。宣传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遗”,可以筑牢文化小康的根基,助力扶贫攻坚取得彻底胜利。

3.3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可持续良性发展

非遗扶贫,需要传承人的觉悟和实践,也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助力。开展传统工艺技能培训依托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帮助当地传承人群掌握工艺技能,提高技艺水平。支持非遗工坊组织开展扶贫技能培训,动员、遴选当地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习技能,参与就业。鼓励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合作,联合开展多种类型的技能培训,扩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面和覆盖范围。

培育扶持非遗扶贫带头人、培育扶持非遗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培学员参与深度研培及交流、展示、传播等各项活动,提高保护传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扶贫部门要按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遴选程序和标准,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培学员中,遴选培育一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结合传统技术工作站建设,开发和升级传统技术产品,积极引进高校、企业、行业组织等相关资源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形成更好满足社会需求、具有更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支持各地组织设计师、专家、相关高校教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到非遗工坊所在地开展讲习、交流、研讨等各类活动,帮助非遗工坊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再设计和改造提升,解决工艺难题,改善产品设计,提升整体品质,对接市场需求。

4. 结语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其实,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不仅是经济上的富足,还包括改善生活生存环境、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正好具有这方面的优势,其一,许多项目具有特定的经济效益,可以转化为具有一定特色的经济资源; 其二,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身的内在价值而言,它可以促进当地人民的文化认同和自豪感,从而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进程中, 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和义务”[4]。“提高非遗传承发展水平, 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5]。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要把非遗变成稳定的生产力来摆脱贫困并不容易。 非遗扶贫是否能长久,还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 将非遗资源真正转化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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