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高额彩礼治理的路径探析*

2020-02-11 14:28包先康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高额彩礼婚姻

刘 桃,包先康

(安徽工程大学a.人文学院;b.皖江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安徽 芜湖 241000)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而做出的战略调整,这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1]。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然离不开乡风文明的构建,它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源泉和灵魂,关系到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方向,是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只有把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推进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然而,乡风文明建设却遇到了来自失范的巨额彩礼的巨大障碍,极大地影响了乡村振兴的建设进程。因此,探究农村高额彩礼的治理问题,对乡风文明的培育以及实现乡村社会全面振兴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农村高额彩礼规治势在必行。本文在实地调研和整体感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对高额彩礼的形成原因、社会影响等问题进行探究,尝试为解决当前农村高额彩礼问题提供些许可行建议。

一、彩礼的合理性及历史必然性

早在商周时期,就对婚姻礼仪做出相关规定,婚姻嫁娶必须遵循“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就是当今社会仍然流行的“彩礼”,彩礼实践的完成意味着此桩婚事合乎礼的规定。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多传统文化已经淡出历史舞台,唯独彩礼文化依然经久不衰、历代传承。

婚姻是个人或家庭在整个生命历程中必然发生且必须妥善处理的事情,彩礼又是婚姻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因此支付彩礼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每一普遍现象都有其独特且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彩礼也不例外。历代以来中国婚姻形式都是“从夫居”,这就意味着女方家庭要将花费巨额资本和精力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嫁到男方家庭,女方家庭不仅要承受嫁女之亲人分离之苦,还意味着劳动力的损失。民间有句俗语“闺女是赔钱货,养大了人财两空”也正体现了人们对养女后嫁女的心里不平衡。面对这种不公平的社会传统,自然会生成另外一种社会传统补偿其中的失衡,彩礼正是社会补偿机制的产物,它不仅具有补偿性,还具有约束性、象征性。首先,由于婚龄女性是家庭劳动力的重要成员,此时嫁女儿就意味着家庭劳动力的缺失,男方家庭理应向女方家庭赠送一些财物作为补偿;其次,彩礼实践的完成便意味着夫妻关系在名份上已经成立,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约,此时彩礼就类似人们创造出的用以保证婚姻契约关系的有效机制。第三,彩礼是男方能力及经济实力的体现。男方赠送的礼物不仅是为了表示结好意愿和尊敬女方家庭,也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女孩提供好的生活[2]。女方家庭通常会考虑男方家庭的经济实力及男方的能力,彩礼的实现能力则是男方经济条件的重要体现。

因此,彩礼在历史的长河里经久不衰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但是近年来农村彩礼数额呈攀比性暴增趋势,异化发展,严重影响乡风文明,一定程度上冲击乡村振兴的实现。农村高额彩礼的暴增如同传统彩礼一样,既属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有当下特殊的助长因素。

二、农村高额彩礼的触发机制

农村社会高额彩礼实践之为可能,是多重因素合力型塑的结果。很多学者对此做了深入研究,代表性观点有婚姻补偿理论、婚姻资助理论、婚姻市场要价理论、婚姻市场理论等。笔者主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探究高额彩礼的触发机制。宏观上有经济发展因素、人口结构因素、缺乏外力管控、政府失能等因素,微观层面有面子竞争、个人主义的家际模式、父母心等文化心理因素。

(一)宏观之社会经济因素

1.农村低水平经济发展状况与高物质生活需求相矛盾

农村地区经济资源匮乏与青年男女对理想生活的向往之间的矛盾是天价彩礼的根本驱动因素。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进入一个飞速发展时期,农民生活水平普遍大幅度提高,此外,随着打工经济及教育的普及,农村年轻女性生活圈不断扩大,长期受城市奢靡生活的影响,逐渐对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高品质生活有所向往。低水平的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与高品质物质生活向往之间的落差致使婚龄男女为满足个人需求通过最快速且合理的剥夺父母财产的途径——索要高额彩礼来获得新家庭的生活启动金及保障金。年轻一代“是时候结个婚改善下伙食了”的讽刺说辞,进一步证实了高额彩礼对婚龄青年男女存在巨大的经济诱惑。

2.人口结构失衡及狭窄的通婚圈[3]加剧农村男性婚姻压力

在计划生育和男孩偏好的合力型塑下,农村社会性别比严重失衡,男性占比畸高。人口结构的失衡使婚龄男子在婚姻市场中处于严重不利地位。另外,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打工经济加速了人口的社会流动,年轻女性流向全国通婚圈,而外地婚龄女子一般又不愿意嫁入贫困的农村地区,形成了女孩从经济条件差的家庭流向条件较好的家庭、从经济差的地区流向经济条件好的地区的单向婚嫁流向格局,经济条件差的农村婚龄男子处于婚姻市场的底端,使得农村原本结构失衡的人口结构再次裂变[4]。因此,为实现婚姻目标,身处婚姻市场底端的贫困农村男子在婚姻竞争中被迫给出高额彩礼以取得相对优势。

3.法制不健全,致使婚姻市场缺乏外力管控

首先,法制不健全是农村社会彩礼畸高不下的重要原因。虽然颁布《婚姻法》做出严禁买卖婚的相关规定,政府也出台很多关于禁止天价彩礼的文件,往往因过于宽泛、不切实际而收效甚微。其次,村民本身受教育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忽视高额彩礼的买卖婚本质,认为彩礼习俗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就是理所当然的,且作为传统礼俗的彩礼收受行为属于农民的家务事,使得地方政府在行使治理职能时无法可依、无从下手。最后,基层政府的相关人员也是彩礼实践的主体,自利性趋使其缺乏对高额彩礼治理的积极性,所做宣传也大都停留在口号和标语上,难以付诸实践。因此,高额彩礼在缺乏外力管控的环境下一直居高不下、愈演愈烈。

(二)微观之社会心理因素

1.乡土性的“面子竞争”导致彩礼成为面子表演的舞台

在农村乡土社会,面子是村民毕生的追求,是对其生存价值及身份的社会认同[5]。作为农村社会活动较为重要的婚姻活动内容——彩礼,就成了人们面子表演的重要标的。面子总是村民进行社会交际的逻辑起点。一方面,彩礼的高低成为衡量闺女优秀与否的重要表现[6],彩礼愈高则愈有面子,女方家庭通常会趋向于索要高额彩礼保面子;另一方面,男方家庭也存在攀比挣面子的现象,经济条件好的出高额彩礼有面子,条件不好的尽全力与条件好的看齐防止丢面子,这些新的“面子观”无时无刻不在重塑着人际关系,如此往复,高额彩礼在此种攀比从众的面子竞争中盘旋上升,不可逆转。

2.“貌合神离”的新型家际模式是彩礼走高的催化剂

随着彩礼的财产代际转移性质增强,行高额彩礼意味着家庭父系财产的利益分配,家庭成员间各自利益诉求的不同将直接催化彩礼高涨。按照传统子辈对父辈财产拥有天然继承权。但是,调研发现,即使父辈就一个儿子,新婚夫妇仍然倾向于通过索要高额彩礼来提前占有父辈资产。伴随社会变迁农村社会思想观念的转变,子辈们开始关注自身生活需求,为了提早继承父辈财产,拓宽自己的生活启动金,便企图动用唯一合理的预支父系财产的机会——索要高额彩礼。父辈也逐渐从意识上觉醒,认识到传统的孝道已经失去了意识形态及制度基础,为了增加晚年生活的安全感,一旦子辈顺利完婚,便开始为自己养老盘算,如:买保险、存养老钱、买保健品等。因此,整个家庭看似不分伯仲,实则贪心杂念、各自打算,这种“貌合神离”的新代际关系催化彩礼上涨。

3.由“补偿”到“资助”的彩礼性质的转变

彩礼性质的转变也成为彩礼要价的内生动力。彩礼性质的核心即为谁拥有彩礼支配权,彩礼归属主体的不同直接决定了彩礼强度及其可行性。传统意义上的彩礼在本质上具有偿付性,即男方家庭对于女方家庭抚养女儿所作贡献的补偿,此时彩礼完全归于女方父母支配,彩礼高低主要体现女方父母的意志。虽然彩礼因其补偿意义拥有较高额度,但是地方婚姻传统及村庄舆论约束了女方父母要价的随意性。一旦女方父母过分索要,则会致使婚姻破裂,并摊上“卖女儿”的骂名。随着彩礼主体的改变,新婚家庭成为彩礼直接受益者,彩礼的资助性质逐渐显现并强化,这就重构了女方父母索要高额彩礼的动力。一方面“父母心”致使女方父母为了给女儿及新婚家庭积累更多经济资源而索要高额彩礼,另一方面,彩礼大都以嫁妆形式返还,规避了“卖女儿”的舆论压力,这再次为索要高额彩礼的行为提供合理性的支撑[7]。彩礼的资助性质掩盖了巨额彩礼的舆论批评,致使索要高额彩礼就有了相当的正当性。

三、高额彩礼引发的社会问题

当今社会,由高额彩礼引发的纠纷案件屡见报端,高额彩礼已经从具体在家庭场域的“微问题”[8]演化为影响农村发展的“宏问题”,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并且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尚会鹏在其研究中总结出中原地区婚姻消费存在较为严重的铺张浪费的现象。这种属于非生产性消费的婚姻消费,将会对农业生产性消费带来一定影响[9]。雷洁琼也指出我国农村的婚姻消费不同程度地存在铺张浪费的情况。在农村中,婚礼仪式在盲目攀比的心理影响之下大摆排场,是为了面子而进行的炫耀式的消费[10]。高昂的彩礼费用已经严重超出普通农村家庭的经济能力,这一非理性群体行为若不加以控制,将会助长非理性的攀比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一)引发男方家庭“经济危机”,养老问题突出

当前农村普遍存在彩礼增速超过家庭收入增长速度,在父系强责任观念支配下,农村普遍认为支付高额彩礼,为儿娶妻是父母天经地义、义不容辞的责任,完不成就是失职。然而现实中高额彩礼却给他们带来超出自己偿还能力的经济负担。普通农民家庭通常在儿子婚后一贫如洗、入不敷出,家中但凡出现一点问题就会使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危机”。同时,在这场婚姻实践中,男方父母承担所有支出费用,子女是婚姻支付的最大受益者,老人则成为婚姻消费的牺牲者。随着农村社会个体性崛起,家庭重心偏向年轻一代,养儿防老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在青年人心中渐渐淡化,而农村新的养老体制还未健全,因此,这一代农村父母在毫无保障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陷入养老困境,农村养老问题将成为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

(二)代际剥削性质的强化造成家庭秩序的失衡,家庭关系紧张

彩礼作为代际间财产转移的重要方式,支付主体是父母,受益主体则是新婚小家庭。在这一有利的话语体系中,新婚夫妇理所当然地将彩礼作为提前进行父系财产转移以增加自身经济资本的手段[11]。农村家庭本身收入水平有限,绝大多数家庭为了凑够彩礼往往债台高筑。传统中国家庭中,父母与子女是抚养和赡养的关系,父母在经济和精神上资助子女的同时子女必须以履行赡养义务为理所应当的回报,在投资与回报中实现代际关系平衡。然而,当今新婚夫妇在享有父母彩礼资助的同时不管父母的生计及养老问题,一味追求自身利益,两代人之间的投资与回报关系不断失衡,原本温馨和谐的家庭秩序在“利益”的驱使下被逐渐侵蚀成了不平等的代际关系,父辈的投入预期与子辈的消极回报为日后各种家庭矛盾埋下隐患。

(三)彩礼纠纷骤增、“娶妻难”常态化,致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剧

人口结构失衡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现了大量娶妻困难户,随着通婚圈的扩大,农村婚姻资源的流失,原本稳定的地区婚姻结构被打破,这就造成农村婚姻市场结构性矛盾的出现,出现“娶妻难”常态化。高额彩礼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可能是父辈辛苦一辈子攒下的血汗钱,甚至向亲属借的,在此情况下一旦发生婚变极易引发彩礼纠纷。也有一些家庭因无法完成彩礼目标而被迫退出婚姻市场,这部分婚龄男子往往容易滋生反社会情绪,在脱离家庭束缚的情况下必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同时,面对彩礼的巨大诱惑,部分农村出现了大量贩卖妇女、“放鹰”式婚姻诈骗等非法行为,严重影响婚姻稳定性。常理上说,彩礼具有保障婚姻关系的契约性质,然而社会现实正好相反,彩礼非但不能保护婚姻关系,反而成为影响婚姻稳定性的重要因素,扰乱农村婚姻市场,不利于村庄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高额彩礼降低农民生产性投资比率,新融资势力抬头,不利于当地生产发展

高额彩礼减少了农村家庭的各项投资,在彩礼凑齐之前很少有人敢于冒险投资,甚至减少农业生产性投资,且高额彩礼流入子女手中多被随意挥霍,难以转化为资本。同时,由于天价彩礼远远超出普通百姓的承受范围,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民开始趁机违法放高利贷,而那些无法完成彩礼任务的家庭往往通过借贷方式解决,这些贫困家庭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驴打滚,利滚利”陷入年年还利息的利息漩涡无法自拔,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基于皖北农村调研发现,近几年村庄高利贷小有规模,每个村庄都有公认的“抗账人”,专门负责高利贷的收发。这种实则违法,但是村民拥护的民间融资行为使农民在无知中触犯法律,冲击着法治的村庄秩序,恶化了乡风文明,进而不利于乡村振兴的实现。

四、遏制天价彩礼的可行路径

彩礼是联结两个家庭的重要纽带,它不仅是简单的物质交换,更是姻亲关系建立和情感表达的重要方式。而今彩礼的本质内涵遭到漠视和扭曲,异化为青年夫妇揽夺父辈财富的主要手段,本该纯洁的婚姻关系因彩礼而带上了“铜臭”的气息和买卖的性质,爱情因金钱而异化。高额彩礼不仅影响农村个人及家庭的生活,而且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恶化乡风文明。因此,加强农村彩礼治理就显得格外重要,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相关部门积极引导,避免天价彩礼成为乡村振兴道路上的绊脚石。

(一)繁荣农村经济,打破“越穷越要”的婚姻怪圈

研究发现,越是经济发展状况好的地方彩礼数额越低,相反越是贫穷的地方彩礼数额越高,即“越穷越要”。农村彩礼高额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家庭及婚龄青年想要摆脱贫穷落后的家庭状况往往死命索要高额彩礼,“越穷越要”成为农村社会不争的事实。因此要想彻底根除高额彩礼现象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破除巨额彩礼的生存土壤。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农民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村民培养子女自力更生、独立自主的精神,通过自身努力或创业来获得财富、增加收入。只有通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水平才能有效减少婚龄青年通过索要高额彩礼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现状以及缓解农村女性流失问题。

(二)发挥各主体治理职能,形成网格状婚俗治理体系

首先,强化政府文化治理职能。通过成立监督委员会,与当地村委会形成对接,根据规定的彩礼标准对农村彩礼实施监控。同时,定时组织婚姻法及传统婚俗文化的宣讲大会,引导村民树立爱情为本、勤俭节约的婚恋观。其次,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节作用,积极引导农村成立各种社会组织、协会及民间小团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示范作用”。如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大众认可的统一的彩礼等婚姻消费项目标准,并且鼓励村民主动遵守。最后,鼓励农村社区内部村民的“微参与”,要求农村居民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自身做起,转变婚俗价值观,自觉抵制攀比、拜金等恶劣风气。同时,互相监督,对高价彩礼行为进行规劝、批评。此外,调动乡贤、新乡绅、村干部等村内有影响力的人践行低额度彩礼,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如是,形成一种由“宏”至“微”的治理体系,实现彩礼秩序的常态化重构。

(三)发挥教育的导向作用,培养村民正确的婚姻观念

教育在从意识形态改变乡风文明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的导向作用。第一,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提高人们总体素质。通过提高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从意识形态改变拜金主义彩礼之风。第二,加强彩礼观念的宣传教育,使村民在宣传教育中认识到彩礼的本质是美好的生活祝愿而不是负债累累、矛盾横生,淡化不给足彩礼不结婚的扭曲婚恋观,还彩礼以“礼”的功能。第三,加强青年财富观的宣传教育,鼓励青年男女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在奋斗中实现自我及回馈父母。第四,加强“面子观”及高额彩礼危害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村民参与的文娱活动在宣传婚俗传统文化的同时引导村民在婚姻消费中避免盲目攀比,客观了解自身经济状况。如是,一正一反双管齐下,从根本上扭转村民的婚俗观念来遏制高额彩礼。

(四)重构孝道家庭秩序,改变婚龄青年一味索取的价值观念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单元,家庭关系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彩礼规治还应以家庭为突破口,重塑农村家庭秩序,在代际平衡的同时实现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自古以来“百善孝为先”,孝道思想在传统中国作为家庭秩序、代际关系的强力粘合剂[12],而今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年轻人个人独立化趋势[13]开始彰显,孝道式微。因此,须大力提倡孝道,使婚龄男女在传统道德的感召下改变一味索取且理所当然的不良婚嫁思想,在反哺中实现自我,进而促使代际关系平衡稳定,家庭合睦。第一,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农村大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来广泛宣传孝道思想,使孝文化深深植根于乡村文化之中。第二,建立孝道奖励制度,对积极行孝、践行低价彩礼的家庭予以表彰,从而调动村民在婚姻消费中践行节俭的婚姻消费、理解父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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