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琪琪
(中国矿业大学 环境与测绘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关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诸多学者之间一直存在争议和分歧。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意识形态不仅是局限于一般意义的理论概念,更是与国家政权兴亡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安东尼吉登斯认为意识形态是数百年来一直饱受争议的概念,受到来自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诸多学科的关注,大量的专家学者以其作为核心展开相关的思考和研究。[1]
作为经济和政治不断发展的产物,“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社会的产生而出现的。德·特拉西最早在19世纪时就在《意识形态要素》一书中提出:“我们无法认识事物本身,只能认识对事物的感知所形成的观念。如果我们能系统地分析这些观念与感知,就能为一切科学知识提供坚实的基础,并得出更为实际的推理。”[2]在唯心主义理论的基础上,特拉西提出了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的科学,是理念所形成的,它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意识形态不同。后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从历史的角度研究意识形态,在他们看来,历史是思想的历史,陷入了唯心主义的困境,从而使意识形态带有虚假性的特质。马克思将对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观的认识作为出发点,从多个维度对意识形态的本质进行了探索和分析。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基于现实提出的虚假设想,阶级社会的生产方式是产生意识形态的根源,因此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质,只有当文明发展到一定高度后,阶级性质才会消失,赋予意识形态更加丰富科学的内涵。对于统治者来说,意识形态成为统治者征服被统治者的重要手段。[3]列宁以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为前提,进一步指出,马克思主义将科学性和革命性辩证统一起来,是科学的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此外,西方很多学者,例如卢卡奇、葛兰西、马尔库塞等都从不同领域对意识形态进行了新的阐释。卢卡奇从阶级意识理论引出了“物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物化”意识,人的劳动成为独立于人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反过来控制着人,使人失去了一切批判和超越的维度。葛兰西在卢卡奇“物化”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意识形态领导论,认为统治者要想维护好统治,就必须充分掌握好意识形态理论。阿尔都塞则将意识形态表述为“个体与真实生存环境之间想象性关系的表征”。马尔库塞以及哈贝马斯等人认为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其本身也“异化”成一种意识形态,成为奴役、统治人们的力量,使人们失去超越和批判的维度,正如马尔库塞所提出的“单向度的人”这一命题。
不论是资产阶级还是马克思主义学者,他们都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从不同的角度不断拓展丰富着“意识形态”这一理论。他们的共同之处便是承认意识形态的引导约束功能,即意识形态是一定范围内民众所共同拥有的思想认识以及价值观念,它能够引导和约束这一范围内全体成员的思想。统治阶级认识到并通过利用意识形态的这一功能,来达成对被统治阶级完全控制的目的,每种意识形态都充分体现处于统治地位的政权所主张的核心价值观,其目的也都是为了保障统治阶级的政策主张和制度需求,为统治阶级实施统治提供合法性支撑。为了使统治阶级的合法性得以维护,不仅需要利用军警、法律等暴力机器,更需要发挥好意识形态的作用,意识形态明显在获得人民的支持以及认同方面比使用暴力机器更有效果。因此意识形态关乎国家的核心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讲,只要动摇和瓦解一种意识形态,就可能推翻一种制度,甚至推翻一个政权。根据毛泽东同志的观点,颠覆政权的首要工作就是从意识形态入手,营造一定的舆论氛围,使其对人民的思想造成动摇,这一特征同时适用于革命和反革命的阶级斗争工作。[4]在冷战时期,美苏两国进行了长期的全方位对抗,当时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在谈及对苏联进行的涉及军事、经济和政治等多个方面的对抗时,同样也将意识形态作为战争的基础阵地。[5]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也讲到:“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6]由此可见意识形态对于维护政权的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意识形态是伴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而产生的,所以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全球各国之间的往来日益密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传播速度不断加快,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者之间,尤其在社会主义国家成立后,两者之间的阶级意识形态斗争越来越猛烈。
根据有关学者的叙述,广义的意识形态安全同样应该包含对道德、宗教以及政治等方面的风险防控;还有学者认为意识形态应该是属于文化范畴的观点,认为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否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身意识形态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样,有学者将意识形态安全理解为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受认可程度。
总的来说,意识形态安全是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本文将“意识形态安全”界定为:占主导地位(即代表统治阶级和国家利益的)且没有受到其他异质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威胁的意识形态,是处于安全的状态下的。
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之下,社会的信息化程度逐渐加深,众多“新媒体”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出,逐渐与传统的报刊、电视等媒体形式形成了鼎足而立的形势。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以微博、微信、博客等为代表的新兴媒体以形式丰富多样、传播速度快、互动率强等优势在整个传媒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并且极快地被民众所接受,成为人们了解国家政策、知晓新闻资讯、发展人际关系的主要工具。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信息的传播与共享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环境,但同时也完全颠覆了传统媒体对信息传播的控制力,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极大冲击。
传统媒体比较尊重事实,而新媒体刻意创设受众认为是事实的“事实”,干扰和破坏受众正常的思维逻辑,进而操纵意识形态。与传统媒体形式相比,迅速崛起的新媒体在信息传播量和传播速率方面都具有相当大的优势,这就使得当社会中谣言和缺乏真实性的信息出现后,将会以难以遏制的态势迅速传播开来。造假者往往处于主动状态,而澄清事实者处于被动状态。[7]由于新体媒技术的便捷性、互动性、广泛性,人们喜欢在这一平台上谈论政治和社会热点问题,交流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网页新闻或推送消息的标题越是新奇,点击量也就越高,越是极端的言论越能吸引人的眼球,人们对新鲜事物的好奇远远比考察这些信息的真实度更为浓烈。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使管理者一旦丧失了舆论影响力的主导权,就会对党执政的权威性构成严重威胁。而新媒体的高速发展更是加剧了社会舆论的管控难度,造成这一不健康趋向的蔓延,也加剧了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危害。
此外,西方反华势力借用新媒体这一舆论平台作为他们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工具,借以实施“和平演变”战略。这一战略设想最早由凯南提出,后经杜勒斯正式提出并付诸于实践,主要目标是通过传播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并借助文化渗透来发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步骤在于首先让民众崇拜他们的“普世价值”标准,然后再反过来用这种标准否定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否定马克思主义,颠覆党的政权,从内部瓦解共产主义。
早在20世纪50年代时,西方国家将大众传媒作为工具,开始对苏东国家频繁、大量地传输西方国家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以此实现“和平演变”这一战略。现在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也正是如此,以文化交流为借口,凭借其在政治、经济、科技等硬实力上的压倒性优势,对我国广泛输出他们利用新媒体技术打造极具意识形态色彩的各种文化产品,向我国民众全方位灌输西方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观念。为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西方国家以新媒体为平台,通过舆论来发动“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并对这种情况保持高度警惕。这些图谋主要表现在:
(一)利用新媒体这一平台,西方国家以“民主”和“人权”为由,大肆向我国灌输西方的“普世价值”观念,依靠完全虚假的价值理念来迷惑我国民众,诋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随着全球经济、文化交流越来越多,西方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以及拜金主义等思想严重影响着我国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二)蓄意炒作热点话题,歪曲事实,放大社会矛盾,挑动民众的不满情绪。西方国家针对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所出现的矛盾,引导一些反对党和政府的人借题发挥(类似于在苏联培养反对派组织一样),在新媒体这一平台上散布负面言论,极力散布悲观论调,宣泄不满情绪,从而影响我国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例如,新冠疫情期间,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借社会出现的贪污腐败问题来抹黑党群干部,其最终目的在于否定党,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利用宗教和民族问题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势力,进而达到分裂我国的目的。西方国家始终将民族问题视为分化我国的突破口,借助新媒体这一平台,暗中鼓吹宗教极端思想,以“政治避难”等方式拉拢“持不同政见者”,挑拨民族关系。
(四)利用“网络自由”“网络话语霸权”侵犯我国。以美国为首的拥有先进网络技术的西方国家,大力主张要坚持网络自由的原则,但由于我国与他们在网络技术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西方国家所倡导的自由并不是真正平等的自由。某些西方国家一旦在涉及到其利益时,便会打着维权的旗号来进行虚伪的反抗,从而保证自身利益不受到波及;而如果某一问题与其自身利益无关,便换作崇尚自由、保护网络环境的嘴脸,肆意干预他国内务,伺机为自己牟取更大的利益。最近一段时间内西方国家着力于设计翻墙软件来躲避网络监控,加强在网络上的“话语霸权”,肆意发布不实的报道来干涉侵害他国内政。
近些年来,一些西方国家的政治目的就是通过充分操纵新媒体这一平台得以实现的。比如,在乌克兰等国发生的颜色革命,都是西方国家颠覆有关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行径,其后果十分严重。
无论是面向国内还是国外,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之所以对意识形态安全能构成威胁的主要原因在于对舆论引导的难度的加大。
以苏联为例,20世纪80年代戈尔巴乔夫上台后着手对苏联新闻进行改革,在“公开性”这一原则的指导下,给予媒体工作人员以极大的新闻自由,并极力鼓动新闻工作者揭露现实,提出“不应该有被遗忘的历史”这一主张,一时间各种媒介便开始争先恐后地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和一些政治敏感问题。在《来自上层的革命》这本书中,大卫·科兹和弗雷德·威尔对苏联的新闻业改革做出的评价:“……一旦市民社会在公开性的刺激下崭露头角,苏联领导层就会失去对讨论的完全控制权。在新生的自由之翼的扇动之下,戈尔巴乔夫的目标部分得到了实现,但也自然存在与其所想截然不同的做法和观点。”[8]最后在1989年后,苏联新闻舆论的发展出现了失控局面,使苏联经济和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不光是苏联,还有匈牙利、南斯拉夫、波兰等国家虽然都接连进行新闻改革,但最终都未能取得成功,其失败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放弃了对媒介舆论的掌控,给予新闻工作者不加限制的自由。事实上,没有党的领导,舆论很容易就被反对派、无政府主义者、民族分裂者等利用,成为攻击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工具。
新媒体形式相比于传统媒体而言,不再满足于之前的单向传播信息的方式,而是将其拓展为双向的模式,从而使得民众之间进行更为丰富的交流活动。这意味着民众在保持自己是信息接受者身份的同时也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在传统媒体时代,国家掌控着一切有关国家利益的新信息,对信息有着绝对的把控权,即使当时社会上出现负面信息和不良舆情,也可以及时纠正。但处在全球化以及媒体市场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媒体受资本的影响愈演愈烈。“资本精英”利用资本和收益增强对媒体的控制,通过策划和制造热点新闻,使大众的价值取向容易产生偏移,危害社会和谐发展。 有的甚至威胁到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新媒体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所构成的挑战,并从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来应对挑战。
葛兰西提出,在现阶段意识形态的传播力量中,占有主体地位的为那些接受过高等教育并具有相应的创新、传播和批判能力的“有机知识分子”。应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应该针对“有机知识分子”精准发力。根据最新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的众多网民中,根据其学历水平进行统计,其中高中学历以下的约占41.1%,高中以上,大专学历以下的约占22.2%;而大专学历以上的占比为19.5%,通过统计其从事的工作可以看到接近30%的网民目前仍是学生身份;在年纪方面,有40.8%的网民年龄在10-30岁之间。[9]这些数据表明,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已经成为我国新媒体背景下的“有机知识分子”。然而,大学生群体却极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难以有效甄别网络信息真假,因此,加强对我国青少年的思想引领,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地看待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辩证地分析网络上的言论已刻不容缓。第一,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年轻人应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与精神内核,不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形成科学的社会主义安全观。青年人的政治信仰影响着一代人的政治选择,也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此,既要让青年人从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增强对党的衷心拥护,也要让青年学生从国家改革开放辉煌成就、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的深刻变化和对比中认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和新思想,使他们在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中保持清醒头脑,让青年学子在“以梦为马”的积极进取中,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第二,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政课教师、大学生社团等队伍的作用,形成网络合力,不断增强青年学生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感,提高当代青少年政治站位,将他育转向自育,强化学生自我教育意识,自觉防范网络错误思潮。
国家应当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机制,保证网上的每一条言论都受到监管部门的合理审查,同时在迎合新媒体时代的大形势下逐渐落实相关安全责任,使网络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不断地提高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不断优化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为应对新媒体发展带来的网络意识形态威胁还需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进一步完善细化新媒体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网络行为和言论划定法律的底线和边界,明确全体网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适当引入相应的问责机制,从而达到震慑、严惩的效果。要不断加强引导自媒体运营商对各自平台发布的信息来源的审核管理,对于传递中国声音、传播正能量、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自媒体给予适当鼓励,而对于那些肆意传播谣言、内容低俗、诋毁主流意识形态的组织以及个人要坚决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惩罚。第二,加强群众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与完善法制法规并举,提升网民成为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监督人”的主动性。加强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监督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将网民逐渐培养成为具有新闻素养与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传播人才,共同构建一个健康积极清朗的网络空间。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的评判标准在于人内心的善恶观,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民众的内心信念维系社会关系,并通过不断调整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关系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社交的行为准则的总和。国家对社会的统治,不单是通过暴力手段,更应当是通过思想引领的方式来维系。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应强化道德和文化的引领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道德发展水平也会越来越高。因此,国家需要将保障自身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出发点,对目前崛起的新媒体形式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和道德风险进行有效的核验,提升民众的网络道德意识,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避免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故。首先要不断丰富我国网络伦理道德的教育形式。多元化和社会正义教育可以促进道德成长。通过博文、短视频等更易提高大家认同感的形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民伦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与治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提倡社会公德,培养职业道德,传承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以此推进我国网民网络伦理道德建设。与此同时,需要实现道德形式的过渡,即从之前的他律道德、个人主义道德和功利性道德逐渐转换成自律道德。提高网络中民众的伦理道德意识,培养他们的网络道德责任感,使共同的感受、一致性和期望要优先于个人利益,提高当代网民判断网络信息准确性和科学性的能力,遇到不良信息做到不看、不听、不信、不扩散,不在网上恶意炒作,勇于指出并纠正错误言论,以其健全、高尚的人格,自觉维护网络道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