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永勤 鄢 奋
(1.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2.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
隔代抚养即老年人代替子代对孙辈进行一段时间的抚养照料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是我国传统家文化的一种反映。中国自古就有祖辈参与家庭教育的文化传统与习俗,他们认同照顾孙辈并视为当然,认为这是天伦之乐,因而祖辈会自觉承担起隔代抚养责任[1]。进入现代社会,多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核心家庭所取代,双薪家庭普遍化,女性纷纷走出家门进入工作领域,以及幼托服务的滞后发展使隔代抚养具有较强的现实逻辑性,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一种普遍选择,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压力则强化了这种逻辑性。同时,由于我国的退休年龄较早,老年人可以在精力尚且充沛、衣食无忧的状态下帮助子代进行隔代抚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子代的经济压力,降低了子女的养育成本[2]。尤其是在我国的农村地区,人口大规模流向城市,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又使这种流动不具有完全性。结果是农村地区的隔代抚养行为更具有普遍性,在农村,70%以上的孩子都是隔代抚养[3]。当前国内对隔代抚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隔代抚养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关系、老年生活质量的研究,缺少针对老年人经济收入变化的研究。本文采用方差分析方法分析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的影响。
从整个家庭分工的视角看,隔代抚养是一种有效的家族分工机制,老年人发挥余热,用自己丰富的经验抚育孙辈,年轻一代则利用充分的时间和经历赚取收入。但是,从老年人个体的角度看,隔代抚养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等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长期的隔代抚养难免会与农业劳动发生时间冲突,这意味着农村老年人可能会因此而收入下降,影响到自身的养老经济资源积累,并最终影响到养老生活质量。本文通过对子女经济支持、农业劳动收入的测量探讨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的影响。
本文基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2015 年全国基线调查的相关数据(以下简称“CHARLS2015”),提出以下几个假设。
假设1:隔代抚养期间子代对农村亲代的直接经济支持会增加。
由于隔代抚养行为直接减少了子代在养育孩子上的时间精力投入,子代因此而受益,可以投入更多时间专心赚取收入,并且农村浓厚的攀比风气和残存的道德舆论监督也使子代难以逃脱责任,一般来说,在隔代抚养期间,子代提供给亲代的直接经济支持会有所增加。
假设2:隔代抚养期间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收入会下降。
隔代抚养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易与农业活动发生时间冲突,影响农业劳动,相应地,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收入可能会因此下降。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源于CHARLS2015全国追访调查的截面数据。跟踪调查数据,CHARLS2015 的调查涵盖了全国28 个省份,150个县(区、市)的12073 个家庭,对于养老问题的研究,无论从样本覆盖范围,还是问卷内容上看,都具有其他微观调查无法比拟的优势。在此基础上,本文筛选出年龄为50 岁及以上、常住地为农村的受访者数据,并做缺失值处理,最终纳入870 个观察对象。
本文使用SPSS22.0 对CHARLS2015 数据依次进行描述性统计和方差分析,其中方差分析包括对子女经济支持、生产农林产品价值、生产养殖产品价值的方差分析。
2.3.1 测量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影响的因变量
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农业劳动收入、子女提供的经济支持。通过分析子女直接经济支持、生产农林产品价值、生产养殖产品价值的变化可以有效测量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变化,CHARLS2015 数据收集时间为2015 年,数据中过去一年子女直接经济支持、过去一年生产农林产品价值、生产养殖产品价值三个变量所对应的时间为2014 年,故本文采用以下三个变量来考察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的影响;2014 年子代直接经济支持,2014 年生产农林产品价值,2014 年生产养殖产品价值。三个变量都是连续型变量。
2.3.2 测量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影响的自变量
本文的研究旨在探讨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的影响,故自变量为过去一年是否有隔代抚养行为,对应问卷中的问题“过去1年,您或您配偶是否花时间照看了您的孙子女?”,以此来确定隔代抚养行为是否发生,有隔代抚养行为取值为1,没有则取值为0。
隔代抚养变量的赋值情况以及子代2014 年直接经济支持、2014 年生产农林产品价值、2014 年生产养殖产品价值等变量的均值见表1。
表1 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影响变量描述
有隔代抚养和没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人在子代经济支持、生产农林产品价值、养殖产品价值三个方面具有不同表现,具体如表2 所示。
表2 变量交互表
对隔代抚养和子女直接经济支持的分析结果表明:是否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的子女直接经济支持有显著性影响,具体结果见表3。
表3 隔代抚养对子女直接经济支持总和影响的方差分析
如表2、表3 所示,农村老人在隔代抚养期间得到的子代2014 年直接经济支持约为10561.00元,没有隔代抚养行为的农村老人得到的子代年直接经济支持约为8175.00 元,差距为2386.00元。由分析结果可知,这一差异是统计显著的(Sig=0.000),故接受假设1,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和没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在子女直接经济支持上具有显著差异,农村老年人的隔代抚养行为使子代增加了对父代的直接经济支持。
对隔代抚养和生产农林产品价值、生产养殖产品价值的分析结果表明:是否隔代抚养对农村老年人生产农林产品价值(Sig =0.246)、生产养殖产品价值的影响(Sig=0.157)的影响没有显著性意义,具体结果见表4、表5。
表4 隔代抚养生产农林产品收入影响的方差分析
表5 隔代抚养对生产养殖产品收入影响的方差分析
如表2、表4、表5 所示,对于农村老年人的2014 年生产农林产品价值、2014 年生产养殖产品价值两个因变量而言,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2014 年生产的农林产品价值为8014.62 元,没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2014 年生产的农林产品价值则为7728.66 元,二者差值为285.96元 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2014 生产的养殖产品价值为3070.43 元,没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2014 年生产的养殖产品价值为3194.69 元,二者差值为124.26 元。对于农村老年人2014 年生产农林产品价值的方差分析,结果没有显著性意义(Sig=0.246),对于农村老年人2014 年生产养殖产品价值的方差分析也是没有显著性意义(Sig=0.157),故拒绝接受假设2,隔代抚养并没有对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收入起到显著影响,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和没有隔代抚养的农村老年人在农业劳动收入上的差异没有显著性意义。
通过表3、表4、表5 的分析结果可知,隔代抚养期间农村老年人收到的子代直接经济支持有所增加。农村老年人生产农林产品价值、生产养殖产品价值并没有因隔代抚养而降低。
通过结果分析可知,隔代抚养不会降低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收入,并且会增加来自子代的直接经济支持。隔代抚养既是一种有效的家庭分工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家庭资源互换机制,农村老年人在这个机制中并不会影响自身的经济资源积累,这证明了从经济角度出发,隔代抚养是应对当前家庭结构变化的有效机制。
隔代抚养期间子代增加对父代的直接经济支持,符合家庭中父代和子代基于隔代抚养间的资源交换关系。父代投入时间、照料成本为子代抚养照料孙辈,子代则相应地增加对父代的经济支持,保持着两代人资源交换的微妙平衡关系,符合双向交流、均衡互惠的“反馈模式”[4]。通常来说,隔代抚养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而农业劳动又属于劳动密集型劳动,但隔代抚养并没有显著降低农村老年人的农业经济收入,这有两种可能性,一是隔代抚养没有减少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时间投入,农业机械化的普及降低了对农业劳动力的要求,2014 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6%,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超过75%,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过程机械化[5]。 农业劳动力不需要再像从前一般精耕细作,一些繁重的劳作可以用机械代替人力。二是老年人可能原先就不需要在农业生产上投入较多的时间,老年农业具有不同于普通农业生产的独特性。老年农业主要以自给自足为目的进行生产,主要关心如何降低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和方便田间管理,尤其关注土地连片经营,因为这可以极大地方便机械下田、农田灌溉及田间管理[6]。所以老年人农业的强度较低,对劳动者体力、时间投入要求不高,并且如果遇上一些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的劳动,老年人可以将孙辈带在身边进行劳动,需要成年人照看的儿童跟随成年人在田间地头劳作在我国农村地区极其平常,或者可以通过夫妻轮流照看以及邻居亲戚帮忙照看的方式完成农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