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延石
摘要:革命纪念馆作为红色文化教育活动开展的重要载体。红色文化传播与继承为革命纪念馆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机会,革命纪念馆的存在与建立,便于对红色文化進行保护、宣传以及研究。本文主要对革命纪念馆中红色文化教育的作用进行分析,指出革命纪念馆在红色文化教育中开展的有效路径,希望通过革命纪念馆落实红色文化教育。
关键词:革命纪念馆;红色文化教育;路径
丰富多样的红色文化内容作为一种教育资源,能够揭示革命历史文化、革命精神等多方面的内涵。同时,革命纪念馆作为红色文化传播的重要手段,必须担负起自身警示与教育的责任与使命,将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革命先辈身上所具备的优秀品质传播给后人。
一、革命纪念馆在红色文化教育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一)能够起到以史育人、醒人的作用
革命纪念馆内所藏的历史图片、文物资源等所承载的精神具有极大的教育价值。比如,在对青少年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过程中,可以利用革命纪念馆中这部分教育资源,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起爱国主义情操、革命传统主义精神。另外,利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英雄身上所具备的艰苦奋斗、不困难等精神品质,对党员干部等进行教育,使其能够运用自己好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谋取利益[1]。比如,在党风建设过程中可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纪念馆,从馆中生动的历史图片、翔实的文物等受到启发、教育,从而凸显出革命纪念馆在红色文化教育方面的作用。
(二)革命纪念馆是对红色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革命纪念馆中所蕴藏的史料,文物等资源,能够丰富红色文化教育内容,使传统红色文化教育内容充满生机与活力。比如,当前革命纪念馆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进行科学陈列展览,确保人们在参观过程中能够完整的了解革命传统文化内容,带给人们穿越时空般的体验感。当前我国大多数革命纪念馆是在原有的旧址、故居上进行复原,结合史对其进行配置、陈列,最大限度地对历史事件进行还原,使参观者从馆内所陈列的图片、文物中真实的感受历史事件。比如,当前部分革命纪念馆采用现代化技术对场景进行布置,并且融入纪念馆主题,使参观者透过相关历史事件、人物获得精神上的鼓舞,一定程度可以增强红色文化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2]。
二、革命纪念馆在红色文化教育中开展的有效路径
(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红色文化渗透
由于革命纪念馆本身具有特殊性。为了将革命纪念馆的内涵与价值真正展现出来,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将其爱国主义精神、奉献精神传达出来。比如,在文物陈列方面,可以借助其他辅助性展品或艺术形式将其内涵展示出来,便于将红色文化直观地传播给参观者。另外,为了迎合当前参观者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革命纪念馆可以采取情景剧表演的形式来拓展纪念馆教育功能,或者采取高校巡演这种比较文艺的方式进行红色文化渗透。
同时,在利用革命纪念馆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过程中,可以尝试对革命纪念馆的内涵、隐藏性价值进行挖掘,将其红色文化教育方面的优势展示出来。比如可以将文物与文物相关的历史故事相结合,让参观者联想历史文物与英雄人物事迹,以及这些人物身上所展示出来的革命精神,这样才能达到与参观者心灵上共鸣的目的。另外,在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为了凸显出革命纪念馆信息有效传播的价值,可以通过创建网站的方式,为大众提供便捷地红色文化知识获取和传播渠道,有利于加强与大众之间的有效连接,一定程度是对传统革命纪念馆红色文化传播方式的创新,在打破时间与空间限制的情况下实现红色文化教育[3]。
(二)充分发挥革命纪念馆宣教功能
宣传教育作为革命纪念馆职责之一。在红色文化教育过程中,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红色文化宣传教育活动[4]。比如学校、企业可以邀请革命纪念馆讲解人员开展专题讲座活动,使参与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接受革命史、爱国史等相关红色文化教育。
另外,革命纪念馆可以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相关的红色文化教育活动,使不同群体在参与活动过程中有所感悟,有所启迪。改变参与者固有的思维模式、行为习惯等。同时,为了确保红色文化教育内容具有时代性且充满活力,要求革命纪念馆以原有史料文物为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不断对史料文物当代价值进行延伸,以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结束语
革命纪念馆中所蕴藏的红色文化教育资源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积累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和继承价值。为了充分挖掘革命纪念馆教育、宣传以及传承等功能,需对当地革命纪念,进行实际考察、调研,在此基础上采取科学的手段对革命资源进行挖掘和利用,以达到对当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渲茹.浅谈革命纪念馆中的红色文化教育[J].视界观,2018,(04):105-106.
[2]李媛.浅议新形势下革命纪念馆与红色文化发展[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8.
[3]刘晓华.红色文化与革命纪念馆的发展[J].世纪桥, 2017,(001):58-59.
[4]宋晓敏.发挥革命博物馆社会教育自身优势传承红色文化精神[J].未来英才,2015(12):3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