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建议促水源保护区大变样

2020-01-21 09:38蒋佳伽张龙峰黄玉湄
方圆 2020年24期
关键词:顺德区佛山市水源地

蒋佳伽 张龙峰 黄玉湄

2019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出的一份通报引起了顺德区检察院的关注。在报告里提及,在距离逢简水乡驾车半小时路程的杏坛镇右滩水源保护区,用于保护水源地的围网出现破损,且河岸有垃圾。

顺德区杏坛镇拥有逢简水乡、锦鲤江畔等优质水资源区域,水资源以及水环境极优。?

“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由我区负有环保职责的相关单位组成,顺德区检察院是成员之一,主要以开展公益诉讼业务的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杨娟女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为使全区的环保工作更有成效,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定期对污染源进行排查,并将情况通报给所有成员。

“我们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就跑去现场核实通报是否符合事实。结果没想到,现场的情况比通报的还要糟糕。”杨娟女谈及第一次去杏坛镇右滩水源保护区的情形,呈现在眼前的是水源地外围的保护网已严重破损,行人可穿过围网走进河堤;多处河堤堆积着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部分区域垃圾堆积如小山,有的垃圾已开始腐烂并招来蚊虫;有一处河堤有大量白色塑料袋、破砖瓦、碎玻璃,与水源很近,随时要往水里蔓延。

“有人穿过破损的围网,搭了一个梯子去到河墩上钓鱼,还有人直接驾着小船在水中央捕捞,这是不被允许的,我们都拍照取证下来了。”杨娟女说。

检察官办案组取证的行为引来了周边居民的注意,有人主动围拢过来提供情况。“这里虽然是水源保护区,但是感觉没人重视”,“这围栏丝网破裂、栏杆掉漆,看起来太破败了。还有人在这里随意倒垃圾。”“隔老远才有一个警示牌,根本起不到作用。”

居民的顾虑,被检察官仔细记录下来。右滩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是顺德区居民饮用水的重要取水地之一,也是水源一级保护区。该处水源地的破坏不但影响生态环境,还将直接影响到居民饮用水安全。

诉前建议令整改

作为全市第一例饮用水源保护案件,检察机关是否有权进行监督、应监督谁,并无先例可循,这对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挑战。

面对难题,杨娟女思路清晰地开始着手推进工作,“我们已经确认水源地环境遭破坏的事实,也已取证固定了证据,下一步就要甄别这是否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是否有权监督),应适用哪些法律法规(法律依据),对此负有管理职责的是哪些行政机关(监督谁)”。为此,检察官办案组从网上寻找外省相关案例,查找与水、水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区行政机关的三定方案(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后检察官办案组结合各种资料初步认定该案件线索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最终经集体讨论并经领导审批,决定立案。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杨娟女告诉《方圆》记者,“检察院虽已立案,但环保等部门也是顺德区环境保護委员会成员,肯定会收到相同的通报,应该给予他们一定的时间自觉履行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他们知道该情况后不依法履职,检察院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遗憾的是,直至2019年12月,历经三个月,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遭破坏的情况并未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情况依旧并没有任何改善。检察官办案组经过再次现场勘查并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查后,确认相关部门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经过集体讨论并经领导审批,最终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书。

2019年12月20日,顺德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区行政机关三定方案,确定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既涉及环保部门职责,又涉及水利部门职责,于是分别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两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消除该水源保护区的饮用水安全隐患,并限期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院。

堆积如山的垃圾不见了

2020年2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分别向检察机关作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检察建议的复函》《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落实右滩水源保护区存在问题检察建议的复函》,称收到检察建议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员进行跟进、调查、整改,消除了右滩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安全隐患。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复函中就如何消除饮水安全隐患做出了详细答复。水源地破损围网原计划于2020年6月前完成修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经过现场踏勘,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迅速组织协调,优先对右滩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及围网进行更新修复,对水源保护区滩涂地被倾倒堆放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也进行全面清理,2020年2月已经完成所有修复及清理工作。

2019年12月12日,佛山市顺德区右滩水源保护区河岸垃圾尚未清理。(来源:资料图片)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完成垃圾和废弃物的清理工作后,表示为杜绝日后可能出现在水源保护地继续倾倒垃圾的行为,将联合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杏坛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右滩村委会等部门,落实安排人员日常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乱倾倒垃圾行为将及时反馈至相应单位实施跟进处理。

收到复函后,检察官办案组再一次来到水源保护区现场,实地勘查整改情况,发现右滩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大不相同,堆积如山的垃圾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平坦整洁的水泥地,围网焕然一新,围网内的绿色植被也悄然茂盛起来,保护区增加了崭新显眼的黄色警示牌,提醒人们此处禁止倾倒垃圾与垂钓等。

“整改前去取证时,居民过来反映情况,这次我们再去勘查,就没人过来找我们表达不满了。整个水源地望过去,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看着舒服,住在这里也就放心了。”杨娟女说。

这份诉前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更让检察官欣慰的是,这里的整改成效将会一直持续下去。除了对右滩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出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外,相关部门都表示将认真指导属地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形成联动机制,落实日常巡查和及时反馈机制,设置警示牌,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检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职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该案是顺德区检察院在饮用水安全保护领域办理的首宗公益诉讼案件,它的成功办理,把问题和隐患在萌芽状态解决,破解了水被污染后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打开新的思路。同时,还厘清了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中职责不清、机制不全等问题,切实提高相关部门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顺德区检察院通过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提高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检察蓝时刻闪耀在祖国的碧水蓝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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