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堪舆》本事考辨

2020-01-20 05:33刘晓臻
蒲松龄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聊斋志异

摘要:《聊斋志异·堪舆》中的宋君楚被注译界认为是明代沂州侍郎宋之普。故事中宋君楚家重堪舆和闺阁之中也能读其书的情节与宋之普的实际家庭情况有相合之处;但在委柩于歧路多年、兄弟继逝、嫂娣合谋、长孙武庠等方面也有诸多不合之处。这与蒲松龄对宋之普有了解但了解不深入有关,也与时人对宋之普的评价较为负面、堪舆之风较盛行有一定的关系。《堪舆》一文属于蒲松龄在宋之普家实事基础上进行了艺术的再创作,虚实相生,由此反映并批判了清初过分重视堪舆盛行的行为。

关键词:聊斋志异;堪舆;宋之普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创作的短篇小说集,但其中的故事并不都是虚空创作出来的,有相当一部分故事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的,真实度较高。对于这类问题,朱一玄先生的《〈聊斋志异〉资料汇编》对《聊斋志异》中的相关篇目与相关资料来源进行了系统的整理 [1],对了解《聊斋志异》背后的历史与文学的生发创作有较大的意义。后来张崇琛、冯伟民、聂廷生、孙大海等学者又对相关的本事资料进行了深入地考证补充 ① ,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空间值得挖掘。《聊斋志异》中的《堪舆》就是此类以真实历史人物事件作为依据创作出来的故事,但被人关注较少。本文拟对此故事的本事做一番考证,以期能让人真正了解《堪舆》创作背后的人物事迹,探究《堪舆》故事与宋家本事的异同以及成因,有所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宋侍郎君楚其人

《堪舆》讲述了沂州宋侍郎君楚家尚堪舆的故事,宋家即闺阁女子也能读其书,解其理,宋君楚死后,两儿子因为堪舆争讼不休,致使棺椁委弃路侧,多年不得下葬,后来两兄弟去世后,两妯娌合谋,勘验后下葬。那宋侍郎君楚是谁呢?朱其铠先生的《全本新注聊斋志异》在《堪舆》篇宋侍郎的注中写到:“(宋君楚)指宋之普,崇祯戊辰(1628)进士,官至户部左侍郎。入清后,任常州知府。‘顺治十二年乞休。见康熙《沂州志》及《常州府志》。” [2]704马瑞芳先生的《马瑞芳重校评批聊斋志异》在注释中也确指为宋之普:“宋之普,崇祯年间曾任户部左侍郎。” [3]627这说明宋侍郎君楚即为沂州宋之普在《聊斋志异》的注译界已成为共识。

诸家注释都认定宋侍郎是宋之普与宋之普是沂州唯一的一位侍郎有关之外,还与宋之普一贯的负面形象有关。

宋之普(1601-1669),字则甫,号今础,明天启七年举人,崇祯元年进士,沂州(今临沂市兰陵县)人,任翰林院庶吉士转给事中,历任礼科给事中、兵科右给事中、工科右給事中、太仆寺少卿、右佥都御史。崇祯十五年(1642)升任户部左侍郎,同年削籍回乡,崇祯十七年(1643)南渡浙江任职于监国政权,做过内阁大学士,顺治三年(1645)降清。顺治九年以户部侍郎的身份担任顺天会试同考官,同年调任常州知府,顺治十二年(1655)卸任,康熙八年(1669)离世。

从明末清初的部分文献来看,宋之普在明末的风评较差,他依附温体仁等人结党营私,贻人口实的事情较多。

先是崇祯七年(1634)为同门王国宾谋取职位而摊派新饷,遭到滋阳知县成德的抵制,事见成德的《一门死节六命行略》:“甲戌夏御史峄县褚德培、给事沂州宋之普为其同门王国宾讨补本府缺,即将二处新饷二万有奇洒派滋阳、宁阳、济宁、平阴等七州县。德五具禀,申文各院一移书。褚宋以去就争之。” [2]606-607

接着崇祯九年(1636),因参与山东巡抚劳永嘉贿赂营干事不成而参与弹劾侯恂、宋学显。《明史·许誉卿传》:“适山东布政使劳永嘉贿营登莱巡抚,主给事中宋之普家,升等列之举首,为给事中张第元所发……御史张缵曾乃独劾升,升疑出誉卿及震孟意,之普又构之升。” [5]6647文秉《烈皇小识》:“劳永嘉之推登抚也,实辇金入兵科宋之普家,代为营干。德州复三过宋显,谆谆戒以言路交章,而登抚另推;之普辈怀恨,未尝须臾忘也。至是,之普以马豆事参恂及学显;学显以科臣巡视,而恂则为乌程所久侧目者,乌程票旨:以恂‘徇私养奸,革职提问,学显以从未经手,免议。之普与学显同年同官,修私怨,悦当轴,不难手出弹章,人心叵测,亦已甚矣。左佥都宋鸣梧,以子之普参恂与学显也,终身以为大垢,遂谢归里。” [6]141-142

后是崇祯十三年(1640)袁恺弹劾宋之普引出的宋之普杀人案。杨士聪《玉堂荟记》卷上载:“袁忍西恺参宋之普,亦以鹤啄死尸为言,至烦御史按验。” [7]33孙承泽于崇祯十五年(1642)上疏皇帝证实宋之普家发现的两具尸体为宋家的苏管家和麻面厨子,同时抨击宋之普杀人后不俯首认承,却“蔑视法纪,自恃身为负嵎之虎,势同凭城之狐,乃肆口反啮,坚言子虚。邻右总甲可以势压,属下御史可以情嘱” [8]435。所以说宋之普自身的德行有亏给了攻击他的政敌更多的口实。

上面都是影响较大的事件,杨士聪的《玉堂荟记》还记载了一些日常小事,如姻亲任者泰因拜谒宋之普时没有下跪而被宋之普唆使巡盐御史弹劾降调事,宋之普与宋玫为兄弟但互相争长后被处分去事等,都可以看出杨士聪对宋之普的鄙夷之色。

宋之普的风评差与他的结党营私行为有关,也与明末的党争有关。赵士锦《恸余杂记》:“宋今础(之普)在佥院,附德州威势,相比为奸,东林畏之如虎。有刑垣袁忍西(恺)者,亦东人,首发大难击宋。宋知为东林所困,计窘力穷,乃于辩疏中盛述东林一二表表者。一日,先帝语阁臣曰:‘宋之普原非东林,徒著人笑,亦何为者?东林闻之愕然曰:‘原来皇上乃老声气也。大哉王言,洞若观火矣。” [9]81由这则材料可知宋之普当时的窘迫处境,攀附谢升的权势,东林党人以他为敌,称述东林党人又受到时人嘲讽。姚希孟的《宋则甫馆课序》为官场上的环境影响了宋之普写文的才情而发出悼叹:“曹景宗有言曰:‘今来扬州作贵人,闭置车中如三日新妇,邑邑气尽,何日骑快马如龙,拓弓弦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耳后风生,鼻端火出。呜呼!此则甫今昔之分矣。” [10]明亡后宋之普于弘光元年七月以原官兼东阁大学士,顺治三年降清。虽然未入贰臣传,但降清的行为对推崇忠孝节义的士人来讲也属于士行有亏。所以,宋之普在明末风评差,形象负面,放在《堪舆》之中不违和。

二、宋之普家重堪舆与《堪舆》相合

《堪舆》都认为是宋之普家事,实际上宋之普家也确与《堪舆》有相合之处。

(一)素尚堪舆有依据

《堪舆》中开篇就说:“沂州宋侍郎君楚家,素尚堪舆,即闺阁中亦能读其书,解其理。” [11]711此事与宋之普家情况基本相符。

宋之普应该是重视堪舆的。顺治八年宋之普的好友刘正宗有诗为《送宋今础假旋改葬兼视家于淮》,知宋之普在顺治八年时请假回乡改葬,具体为谁改葬没有涉及。而翻阅宋之韩《海沂诗集》中此年份的诗歌反映的是他居于乡村,现世安稳的样子,没有任何关于改葬的记录,所以这次改葬应该属于宋之普这个小家庭内的。查家谱知宋之普侧室王氏卒于顺治三年,而正妻宫氏卒于顺治十一年。那么顺治八年宋之普回家改葬的也许正是他的这位侧室王氏。刘正宗在《送宋今础假旋改葬兼视家于淮》这首诗中写道:“应有牛眠兆,批图更卜年。” [12]牛眠地是堪舆上推重的风水宝地,可知宋之普回乡改葬有堪舆的考虑。

宋之普下葬时是有堪舆方面考虑的。这从下葬时间和葬地可窥一斑,宋之普康熙八年(1669)十一月三十日去世,康熙九年(1670)八月二十六日下葬,中隔差不多九个月的时间。最后葬在其父宋鸣梧的右侧,《缄斋府君年谱》中说:“葬我先大父于曾大父墓之右。” [13]其弟宋之韩同年去世,且时间较宋之普要早五个月,卒于六月二十四日。宋之普葬于金桥屯村(今兰陵县大仲村镇金桥屯村)其父墓葬之右,而其弟宋之韩的墓葬没有葬于父旁,另葬于万凤窝(今兰陵县大仲村镇寨子村东)。二兄弟在葬地上有没有纷争不得而知,家族文献上没有留下文字记载,但宋之普的儿子们却在墓葬上有个小小的纷争。宋之普有两子宋念祖与宋瞻祖,长子宋念祖(1642-1717),字陟庭,号敬思,历官安肃县令、广东儋州牧;次子宋瞻祖(1663-1732),字绍庭,号缄斋,累官大理寺政、刑部员外郎、山西司员外郎。《缄斋府君年谱》记载宋之普长子宋念祖去世后,宋念祖妻史氏与其子相信堪舆,去争宋瞻祖在祖坟中的右侧位置,“季冬葬我伯父儋州公于先大父墓之右。按昭穆,儋州公当左,史孺人与伯兄辈信堪舆家言,谓右胜于左,请于府君” [13]。从中看到宋之普的大儿子宋念祖是信堪舆的,且两家因为堪舆有一定的冲突。宋念祖子想把宋念祖葬于本属于宋瞻祖的右侧位置上,宋瞻祖的儿子们不同意,“不孝等不欲” [13],但是宋瞻祖没有支持儿子的做法,而是说:“吾故不信堪舆家言,倘果贵显,犹之吾也,祖宗宁异视乎?人谓后人不如前人信哉。” [13]后来宋瞻祖就把属于自己的右侧让给了哥哥宋念祖。宋念祖和宋瞻祖兄弟争宋之普墓葬右侧的位置,而宋之普作为长子也葬在了其父宋鸣梧的右侧,宋之韩后葬于万凤窝,由此也许可以推测宋之普兄弟去世后在墓地左右的位置上也有过子辈类似的摩擦。

宋氏家族是重视堪舆的。《缄斋府君年谱》中记录了家族中因堪舆而引起的另一起纷争。康熙二十八年宋氏家族中有在墓旁建房子者,挖出了红土,宋氏族人认为坏了祖宗墓地的地脉,要处置这个建房者。宋瞻祖说:“地理微难知。” [13]因合族数语解之。这件事被记录在宋瞻祖的年谱中,那么此事在当时应该有较大的影响。由此也可知宋家是重视堪舆的,但是宋瞻祖却不是非常相信。另外,从宋氏家谱世系表中来看,事迹较清的成员下面都会详细介绍墓葬地及墓葬的朝向,这也可以体现宋家对墓葬方面的重视,并且他们并不都是直接葬入祖茔,而常是另辟新地,如宋鸣梧和宋之普父子葬在金桥屯,而宋之韩则葬在万凤窝。

所以宋之普家素尚堪舆是真实的,并且宋氏家族的堪舆习气一直到清后期仍然存在,宋之韩后世孙宋澍撰有堪舆文章《知止说》收录在宋氏家谱中。

(二)闺阁中亦能读其书

从《堪舆》一文中看到宋之普一家的女子在堪舆与处事方面都特别优异,实际上宋之普家族中的女子确实都很优秀。宋之普弟宋之韩妻马氏,沂州庠生马建中女,其子宋契学在《马孺人行实》中把她描写为孝慈典范,在战乱中带领全家辗转避难,护佑一家平安,灾荒年救护亲族故旧。且在家闲居能以大家家训教育子女诸妇,“每朔望必焚香叩天地,聚子孙诸妇于堂。揖拜毕,教不孝等以居家持身之道,复为诸妇讲大家家训数则” [14]109,据传马氏还有诗作传世。宋之韩子宋契学妻为明代进士费县人王政敏女,也是一名诗人,著有《绿窗诗草》传世。以此看来,宋氏家族中的女性是较为优异的。

宋之普方面,因其出身,明末清初的京官,所以交友面广,联姻家庭往往是世家大族、书香门第。其次子宋瞻祖妻王氏为沂州明贤王雅量的侄孙女,在《余安人行实》中有宋瞻祖妻与其母共同读书的情节,“王安人时就太安人所观书,不孝数让之,谓‘余尚不免以家事弃书,尔胡不中馈是职,反遗老姑劳?太安人曰:‘余眼暗不耐细字,故遣汝妇诵,从旁窃听以为乐。其实太安人时时教安人识字解义也” [15]。其孙辈配偶也多出自名贤世家,唐建中在《缄斋府君年谱》中说宋瞻祖:“所与为婚姻亦惟先人之旧是图,如曲阜之孔、济宁之潘、宛平之王与张、桐城之方、武陵之胡、全椒之金皆不远数百里、数千里永以为好。” [13]因世家大族的联姻,所以宋之普家诸妇都出身名门,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聊斋志异·堪舆》写宋之普家的素尚堪輿,兄弟为墓葬地而争斗与女子亦能晓其理是有一定历史依据的。

三、宋之普家的真实情形与《堪舆》不同

赵伯陶先生的《聊斋志异新证》一书考证《堪舆》为宋之普家实事,只是嫂娣合谋为虚 [16]73。此观点有可商榷之处,《堪舆》所述与宋之普家实事有较大出处。

(一)两子各立门户因堪舆互不相让事

《堪舆》所记两子各立门户互不相让事与宋家真实情况不符。首先是宋之普去世时次子年幼并不能独立。据《缄斋府君年谱》记载,宋之普卒于康熙八年(1669)十一月三十日。此时,宋念祖二十八岁,而宋瞻祖只有七岁,两兄弟并未分家。宋瞻祖十岁时与兄子宋先立、宋爰立一起在中村东的私塾里一起读书。十一岁时宋念祖想分家,但是宋瞻祖母余氏认为孤儿寡母难自立门户,所以“长跪请乃止” [13]。宋瞻祖十四岁时,两兄弟才真正分家,“府君十有四岁,先伯父儋州公以食指浩繁决意与府君析异。先大母余太安人亦不复更请,遂浮于中村山庄” [13]。宋瞻祖居中村山庄,宋念祖居长新桥。因此,宋之普去世时,两兄弟并不像蒲松龄所说两兄弟能够各立门户,那也就不存在为争墓地而互不相让致使棺木堕于歧路不得下葬的事情了。

其次下葬时间不符。根据《缄斋府君年谱》记载宋之普于去世后次年康熙九年(1670)八月二十六日下葬,虽然中隔九个月的时间,但和死后多年不下葬的情节是不符合的。这事如果放在宋鸣梧的身上,宋之普与宋之韩兄弟二人年龄相仿,倒是可以为此起冲突,可是宋之韩的《海沂诗集》却多次写到了其父宋鸣梧葬于金桥屯。如《晚行九朵莲花山道中》一诗作于顺治二年(1645),诗序中说:“莲花山朗公寺西北先御史中丞邱垄在焉,地名金桥屯。” [14]顺治五年(1648)宋之韩作有《金桥屯谒先中丞墓》一诗也是明确说明了其父葬于金桥屯。那么,把宋之普的事情安在宋鸣梧的身上也是不成立的,不存在二兄弟因为堪舆不合而弃其父于路旁多年未葬的事情。

因此,因堪舆而弃其父的棺柩于歧路多年不下葬这么荒唐的事情在宋家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二)兄弟继逝,嫂娣合谋事

宋念祖卒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六月二十二,季冬入葬,宋瞻祖卒于雍正十年(1732)十二月初六,蒲松齡卒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根据去世的时间推算,蒲松龄去世的时候宋念祖两兄弟俱在世,所以蒲松龄在有生之年是看不到宋之普两子相继去世的。另外宋瞻祖的正室与继室都早于宋瞻祖去世,正室王氏卒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继室马氏卒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那么蒲松龄所写“积多年兄弟继逝,嫂与娣始合谋”之事就不能成立。

如果把此事放在宋之普与宋之韩兄弟的身上倒有相合之处,即宋之普兄弟二人均卒于康熙八年,前后仅差几个月的时间,可宋之普妻宫氏早已去世,家中仅有几位侧室在,宋之韩之妻马氏可独挡一面,但要嫂娣二人合谋恐怕也是不成立的。

(三)长孙武庠事

宋之普子嗣不繁,一生只有两子,次子生于其暮年,但是孙辈较繁。长子宋念祖生五子:先立、爰立、三立、中立、本立。次子宋瞻祖生子五:朝立、端立、成立、名立、建立。家族中称为十公孙。长孙为宋先立,考其生平,家谱中记载:“宋先立,行一,字心唯,号方平,候选州同知,生于康熙三年十二月廿日寅时,卒于乾隆七年正月初八戌时。” [15]与“公长孙果以武庠领乡荐”的说法不符。但是宋家确实出过武举人,宋本立次子宋熊图于乾隆十七年(1752)武举出身,议叙游击,诰授武翼都尉。但这也是蒲松龄无法看到的。

所以《堪舆》中虽有宋之普家的影子,但并不是宋之普家实事,多处描写与宋家不符。

四、《堪舆》与宋之普家本事出入原因探析

《堪舆》与宋之普家实事之间有一定的出入主要有两个原因所致。

(一)蒲松龄对宋之普家事有所耳闻但并不熟悉

从蒲松龄与宋之普的人生轨迹来看,二人存在直接交叉的可能性较小,蒲松龄生于崇祯十三年(1640),那一年的宋之普正在京城做官任督察院左佥都御史。顺治十二年(1655)宋之普从常州卸任回乡时,蒲松龄才十六岁,未应童子试。但是蒲松龄的交游圈子与宋之普的交游圈子有交叉,而高珩就是这样一个连接人。高珩(1612-1697),字葱佩,号念东,淄川人,崇祯十六年进士,入清后历官国子监祭酒、吏部侍郎、督察院左副都御使、刑部侍郎等职。高珩与蒲松龄的密切关系在学界已成共识,兹不论证。而顺治四年到六年高珩与宋之普同在京城为官,且属于同一个文化交际圈子。这个文化交际圈子中的重要人物有刘正宗、张缙彦、王崇简、丁耀亢、胡世安等人。

张缙彦(1600-1672),字濂源,号坦公,又号外方子,别号大隐,河南新乡人,顺治九年做过山东右布政使。他的《燕笺诗集》有写给宋之普的有《今础展墓》《今础分闱》等诗,也有写给高珩的《祝葱佩斋中留饮》 ① 。

刘正宗(1594-1661),字可宗,号宪石,清初重臣。他与宋之普是同年进士,二人关系莫逆,他的《逋斋诗》中多有关宋之普之作,如《寿宋今础》《夏日留葆光、行屋、今础共饮戏为醉歌》《送宋今础奉使淮安便道过里四首》《寒夜怀菊潭、坦庵、云斋、行屋、砺岳诸子,时今础偶游都门,皆戊辰同籍也》,也有涉及高珩的诗作,如《立秋日成青壇、高葱佩、周宁章、王敬哉诸馆丈邀饮汪园三首》《六月晦日同行屋邀青壇、东谷、葱佩、吉津、敬哉、宁章诸馆丈水亭小集二首》《送高念东少宰学士归省》等。高珩的集子《栖云阁全集》有写给刘正宗的《和刘宪石先生擢少宰序》。

王崇简与宋之普交往较密切,宋之普去世后,王崇简为他写了墓志铭,现存于宋氏家谱中。高珩与王崇简为同年进士,写给王崇简的有《赠王敬哉》《过敬哉斋头有赠》《次王敬哉秋怀韵四首》。

丁耀亢诗集中有关宋之普的诗有《答宋今础司农次辛卯雪中登超然台原韵》《赠宋今础司农初度》《宋玉叔月夜过访宋今础奇玉偶集》《送宋今础出守常州》《逢宋今楚》等诗,并且从《宋玉叔月夜过访宋今础奇玉偶集》诗中所写“旅人避暑常先卧,高客敲门夜到迟。小聚比邻还命酒,旁观时事正如棋”可以看出,宋之普与丁耀亢两人还是比邻而居。高珩有写给丁耀亢的《题丁野鹤梦游赤城卷》,也曾为丁耀亢诗集作《椒丘诗序》等。

由此可见高珩与宋之普在京师属于一个文化交游圈子,有较多了解宋之普的可能,那么蒲松龄可能通过高珩这个渠道了解宋之普。

蒲松龄了解宋之普的第二个途径是途径沂州时的见闻。康熙八年(1669),宋之普去世,康熙九年(1670)八月二十六日下葬。而蒲松龄正是在宋之普下葬的那年秋天由淄川路经沂州去了宝应。路大荒在《蒲松龄年谱》中通过相关资料考证蒲松龄去往宝应的路上经过沂州且住了下来:“自此经岩庄至沂州,而在沂州阻雨,休于旅舍。有刘生子敬出同社王子章所撰桑生(名晓字子明)传,约万余言,得卒读,遂作《志异·莲香》一篇。” [17]16此时正是宋之普下葬后不久,关于宋家重堪舆以及兄弟纷争的事情可能在沂州这一带得到广泛的传播,以致途径沂州的蒲松龄对这件事情有所耳闻,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堪舆》中所描述的兄弟相继去世情形也正与蒲松龄的见闻吻合。蒲松龄在康熙十年(1671)从宝应回淄川时又从原路返回,所以他有机会在沂州落脚对宋家堪舆的后续做进一步的了解。

以上所述蒲松龄有了解宋之普的渠道,但是都是间接的,不能保证信息的可考。首先是高珩和宋之普之间未有直接交往的记录,所以说二人虽处一个交际圈子,但是俩人并不是非常熟。在刘正宗、张缙彦、丁耀亢等人的诗集中也未见二人同时出现的情景。另外,高珩至少读了《聊斋志异》两次,都并未对《堪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异议,说明蒲松龄与高珩二人对宋之普家事不是非常的清楚,也可能二人也不是很在意这个事情本身真实有否。其次,蒲松龄路经沂州的听闻属于道听途说,也不是确凿的信息源。所以《堪舆》中部分情节会有与本事信息不符合的现象。

(二)蒲松龄借以批评清代堪舆之风

蒲松龄写该篇小说时宋之普的两个儿子均在世,也不存在二子因堪舆不合负气弃父柩于路多年不葬的事实。这个情节可以说是蒲松龄的艺术创作,也可以说是蒲松龄描绘了一个清代较为普遍存在的因风水原因而停丧不葬的丧葬现象。前文已述宋家全族上下对堪舆都较为重视,一直延续到清后期都没有改变。堪舆不限于鲁南地区,宋之普的好友张缙彦也对堪舆有着特殊的感情。他的《依水园文集》中专有一篇文章《卜兆纪异》记述为其父选墓地的特殊经历。文中载为父卜地,聘请了精于堪舆的长垣杜月湖孝廉,还带了郭公望、赵敬台、郭漱六、汪用襄和他的兄弟們一同前去勘验。经历的勘验过程复杂而又奇异,他自己在文末感慨“鬼神之道实不敢诬矣”,而其门生卢綋在后面评论:“以奇笔写奇事,磊落可观,益信天下事俱非偶然,计量之私无所庸矣。” [18]95张缙彦还是自诩“生平不喜言鬼神事”的人在堪舆上都深信不疑,可见堪舆之事在当时的深入人心。刘正宗在为宋之普作《宋今础假旋改葬兼视家于淮》之外,还为程邑作《送程幼洪之汉川迎榇归葬江宁》,诗中也写出了“好为卜牛眠”的句子,可见刘正宗也是认可堪舆的,对两位朋友的丧葬事上都祝愿对方能寻到一块风水宝地——“牛眠地”。除宋之普周围的人重堪舆外,整个明末清初的丧葬习俗上都有重堪舆的风气。《大清律例》规定:“凡有(尊卑)丧之家,必须依礼(定限)安葬。若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柩在家,经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 [19]296但是这条规定并没有真正的实行。康熙雍正年间的朱轼总结了当时停丧不葬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不得葬地:“近世士大夫,有累世不葬者,有累数柩不举者。诘其所以,则有三焉。一曰家贫不能葬……一曰不得葬地……一曰时日不利。” [20]447清乾隆年间这种停丧不葬的现象仍然存在,严有禧的《漱华随笔》“假葬”条说:“世俗过信堪舆,多停柩不葬,或以砖石甃土,至数十年犹不埋者。” [21]10

在蒲松龄的时代,因堪舆而停丧不葬的事件比比皆是,他才能写出兄弟相争,委亲柩于路旁多年不葬的情节。蒲松龄自己也是相信堪舆的,他批评的是过分相信堪舆的行为,这在《堪舆》的末尾评论足以说明:“青乌之术,或有其理;而癖而信之,则痴矣。” [11]711

蒲松龄通过《堪舆》中宋家重堪舆的极端化行为来批评这种过分相信堪舆的风气。本来宋之普两子因年龄的差距在宋之普去世时并不存在两兄弟之间的冲突,但蒲松龄却借宋之普的死,两兄弟的冲突,把清代家族中类似的冲突激化出来:兄弟各选一地,各举行仪式,在下葬之日,两兄弟的送葬队伍在歧路上争执不下,从而委柩于地不得下葬。既使这样,两兄弟的争斗也没有真正的结束,在庐墓上又激发了新的竞争,兄建房,弟亦建房,兄再建,从而三年成村。这种夸张的手法增强了故事的戏剧性效果,给观众造成强烈的观感刺激。同时,又运用前后对比的手法来肯定宋家女子的卓越。在史料中只能看到宋念祖妻史氏与其子信堪舆,宋瞻祖妻也是出身名门,但看不出宋家两子媳都善堪舆的相关证据。蒲松龄却通过艺术的创造重点塑造了两个卓越的女性形象,她们在兄弟相继去世后,联手合作,平息争斗,另选高明勘验,亲自把关,最后成功地为宋氏家族选择一个好的墓地,并通过三年后的宋家长孙武举的实现,进一步突出了宋家女性的远见卓识。宋氏两兄弟的愚蠢与极端,宋氏两妯娌中和的智慧,前后对比效果明显,由此让读者受到警醒而认识到过分相信堪舆是愚蠢的行为。正如何守奇评论此文说:“闺阁言如操券。乃知两公子都不及也。” [11]711但明伦评论说:“况如宋兄弟者,强作解人,以亲柩为负气之物,竟致委而不葬,卒之所云封侯拜相者,徒贻笑于闺中。何智出妇人下哉!” [11]711

如此看来,《堪舆》一篇是他有感于宋之普家堪舆事件,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堪舆风气,利用虚实相生、夸张等手法进行了艺术的生发,从而达到对清初过分重视堪舆社会风气进行批判的目的。此篇当作于康熙十年(1671)蒲松龄从宝应回乡之后。

参考文献:

[1]朱一玄.《聊斋志异》资料汇编[G].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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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  峰)

收稿日期:2020-08-04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明清琅琊宋氏家族文学研究——以宋鸣梧父子为中心”(项目编号:14CWJ1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晓臻(1981- ),女,山东兰陵人。文献学硕士,临沂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明清地方文献。

①详见冯伟民《〈聊斋志异〉本事琐证》,《蒲松龄研究》1995年第4期;孙大海《〈聊斋志异〉本事资料补说》,《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7期;张崇琛《〈聊斋志异·金和尚〉本事考》,《兰州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①详见张缙彦《燕笺诗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册第655页《祝葱佩斋中留饮》、第660页《今础展墓》、第670页《今础分闱》、第674页《送友人守常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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