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
赣州位于江西省南部,俗称赣南,辖20个县(市、区),地处赣江、东江源头,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市水土流失面积7 000 km2,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6.4%。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致力于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探索形成了山地林果开发“承诺+联核联验”等监管模式,创造了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赣南模式”。主要做法有:
在全省水土保持强监管态势一年比一年强化,强监管成效一年比一年显著的情况下,牢记作为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的使命和发展机遇,创新水保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强监管”落地见效。制定出台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62号)、《赣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赣州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将治理成效纳入对县(市、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召开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市县乡村“两横一纵”四级网络化监管机制,建设水土保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坚固防线。率先开展《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地方立法,把全市水土保持改革成功经验固化成法规条文。
积极探索山地林果开发水土保持“承诺+联核联验”的监管方式,按照《江西省农林开发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手册》要求,力求水土保持与生态协调发展,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事前实行分级备案管理。由种植户提出申请,所在地村委会签署意见,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50亩(约3.3 hm2)以上的连片规模开发,报送县级水保、林业和果业部门联合审查。
事中强化“承诺制”管理。种植户书面承诺按照“山顶戴帽、山腰种果、山脚穿靴”的生态模式建园,水土保持部门监督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事后实行“联核联验”。开发建园完成后,由监管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对未经审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或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的山地开发项目,取消相关补助资金,并依法予以惩处。2019年,全市办理山地林果开发联审联批375件,否决88件,制止非法开垦45起,督促整改58起。通过全程严管,确保了林果开发项目全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2019年,全市脐橙种植面积达到163万亩(约10.87万hm2),产值132亿元,帮助25万种植户增收致富;全市油茶林面积达289万亩(约19.3万hm2),其中高产油茶林面积124万亩(约8.3万hm2),带动100万人增收致富。
始终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让制度“长牙”。
一是实行联合办公。检察机关在市、县两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均派驻了检察人员,建立了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高了“两法衔接”工作效率。
二是实行联合督查。建立现场联合督查机制,水保执法人员与检察官一同深入水土保持违法现场,共同处理水土保持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检查生产建设项目2 11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781份,约谈生产建设项目32个。
三是实行联合查处。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合办案,水保部门出具水土流失鉴定书,由森林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由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追究民事责任,追偿违法行为人生态修复资金。2019年,全市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14起,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处理检察建议书35份,其中立案20起,依法追缴生态修复费用500余万元。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抓好水土保持改革创新,为建设美丽中国赣州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