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华,鹿爱莉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在矿产品的国际贸易定价中,无论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否有优势,几乎都没有话语权。稀土,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供给者,价格不由我们决定。铁矿石,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者,价格由三大矿业巨头(淡水河谷、必和必拓、力拓)决定。尽管我国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并没有改变价格被控制的局面。2002年之后的几年,由于我国铁矿石进口量每年都在大幅增加而且价格也在大幅上涨,使得国际垄断集团的实力越来越强大,控制价格的能力也越来越强。
在矿产品国际贸易定价权方面的研究以及在应对策略中,大多都在微观或中观层面考虑问题,即从企业层面或行业层面去解决问题,缺少宏观的、整体的、全面系统的研究和应对策略。而国际垄断集团则动用军事、金融、资本市场、外交、舆论等多方面力量,从宏观、中观、微观各层面全方位考虑,以石油牵头,铁、铜等矿产协调配合,全面系统地来应对一切竞争者。这与我国企业以单打独斗的方式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理论上,我们是以市场化理论来应对国际垄断集团的垄断控制。本文就国际垄断集团控制矿产品国际贸易定价权的现状、采用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我国需要采取的应对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
由于我国铁矿石进口定价权的长期缺失,只能被动地接受三大矿业巨头(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一次次的大幅提价。如:2003年较2002年上涨8.9%,2004年上涨18.6%,2005年上涨71.5%,2006年上涨19%,2007年上涨9.5%,2008年上涨65%~96.5%;2010年之后,随着年度谈判定价机制的取消,控制价格的方式也发生了转变。
由于涨价,中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如2002年,我国进口铁矿石仅1.115亿t,进口额27.69亿美元,进口平均价为24.83美元/t;到2012年,进口量已达9.44亿t,平均进口价格上涨到128.75美元/t[1]。10年上涨了103.92美元/t,仅涨价一项,若不考虑货币贬值等因素,2012年进口的铁矿就多花了773亿美元。而当年中国的贸易顺差有2 303亿美元,中国只能获得贸易顺差,铁矿石巨头获到的却是净利润。
2006年,中国的铁矿石进口量已占到世界贸易量的48%,我国开始积极参与国际铁矿产品定价的商业谈判,几年的谈判轰轰烈烈,但所起的作用不大。到2010年3月,全球第一大铁矿石生产商淡水河谷率先宣布,原有年度基准定价机制改变为季度定价,持续了近30年的铁矿石年度定价机制由于中国的参与终于土崩瓦解了。三大矿业巨头利用其垄断地位,甚至利用停止供货的威胁手段,迫使我国放弃了统一谈判定价机制,并先后接受季度定价、月度定价、现货定价、指数定价等定价方式,最终主要以完全由欧美制定和控制的普氏指数来定价,达到了完全控制定价权的目的[2]。中国为了打破垄断集团的垄断,提升我国矿产品定价的话语权,2013年10月18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设了铁矿石期货交易,尽管铁矿期货每年的成交额很大,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铁矿石的短期价格,但期货交割结算量很小,主要还是投机资金和套期保值资金在起作用,并不是供需双方的主力资金起作用。即使将来交割结算量大了,也是卖方市场,卖方的产品仍然需要进口才能解决。大商所的铁矿石期货市场并不能改变全球铁矿石的垄断局面和定价权。
中国在石油的定价中完全是被动的接受者。石油的定价最初是由垄断美国石油业的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决定;之后是由控制了世界大部分储量的“七姊妹”卡特尔即七大石油公司来决定[3-4];再之后就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对石油定价权的控制,以及OPEC内部对石油定价决策权的争夺与控制;最后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对OPEC成员国的控制。为了控制OPEC,西方发达国家采取的手段多种多样,如对OPEC成员国中的强硬派,萨达姆时期的伊拉克、卡扎菲时期的利比亚、伊朗等国,不是用武力推翻其政权,就是实施经济制裁,使其不能分享高油价带来的丰厚收益。目前,油价已不可能完全由OPEC组织来决定,真正的决策者应该是能控制“董事长”的幕后“大股东”。
世界石油的价格从始至终绝大部分时候都摆脱不了垄断组织的控制,只要垄断组织严格控制住低成本石油供给市场的量,石油就能为垄断组织源源不断地提供丰厚的垄断利润,几年间原油从10美元/桶上涨到147美元/桶,可见其控制水平之高,已达随心所欲的地步。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了获得中国的低于成本价的廉价战略资源,必须要让市场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为了实现市场的供大于求,必须要让中国政府放松对稀土稀有资源开发利用和销售的管制,要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战略资源的开发中来,让每个开采企业都大量增加产量,让供给方即开采者相互恶性竞争,诱使我国的优势战略资源,由于过度开发,从全球的稀缺资源变成全球的过剩资源,最终在大部分时候产品都是以低价甚至低于成本价供给市场和出口。当我国想提高关税和减少出口配额以减少出口损失时,西方发达国家就以违反WTO规则等各种方式来迫使我国取消关税和出口配额。由于稀土稀有金属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产品成本低到迫使西方发达国家的此类矿山全部关闭,他们都从不提出反倾销。
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资源由市场配置,也就是说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价格主要是由供需决定并大幅波动。在经济上升期,需求增加,供给有滞后期,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经济增速下降或经济下降期,需求增速下降或需求下降,而供给初期增速不会下降,产品供大于求,价格开始下降,供给增速也开始下降直至供给开始下降,大量的企业开始停止投资、出现亏损、直到倒闭,达到新的平衡时,再开始新的一轮循环。
矿产品相对于其他商品,其供给的滞后期更长,对矿产品价格的影响更大,价格的波动幅度也更大。
2.2.1 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确定矿产品的价值量
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消耗的人类劳动量所决定的,构成包括物资转移价值C、劳动者报酬V和剩余价值m。其中,矿产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矿产品所消耗的人类劳动量和该矿产品自身的价值(绝对矿山地租和级差矿山地租)所决定的[5-6]。由于最劣等资源的自身价值为零,也可以说矿产品的价值是由市场所需的开采最劣等资源的成本(C劣+V劣+m劣,也称极限费用)所决定,当市场价格低于这一成本时,开采最劣等资源的企业就会亏损、停产,市场就会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直到价格回到最劣等资源的成本时,才能达到供需平衡。
2.2.2 按西方经济学原理确定的矿产品价格
西方经济学不谈价值,只讲价格的决定,认为产品的价格是由供需平衡决定的[7],即矿产品的价格等于市场所需的最后一单位该矿产品的成本(包括生产者的利润),也就是该矿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简称边际成本)。
2.2.3 矿产品的价值或价格是不稳定的且易被操控
上述确定的矿产品价值量或价格在表述方法上不同、含义不同,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下,上述矿产品价值量和价格基本是相等的、不稳定的、易变化和易被操控。随着消费的增加或低成本矿的消耗,最劣等资源的成本(或边际成本)是上升的;随着消费的减少或新发现低成本矿的开发,边际成本是下降的;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企业规模效益的实现等,也可以使边际成本下降。除了上述客观现实的变化,还有人为控制的影响,无论是谁,如果能够大量控制开发成本低的矿产资源,就有了控制产品价格的能力。如果谁能够控制低成本的产品进入市场的量,不用完全控制所有的资源或产品,谁就控制了矿产品边际成本的变化,也就控制了产品的市场价格。而国际矿业垄断组织由于无法使用技术垄断、品牌垄断等其他垄断方法来获得高额利润,就只能采取这种垄断方式来获取巨额财富。
在矿产品价格操控中时机的把握很重要。随着经济增长、消费增加,矿产品价格上涨,产品供给增加,此时价格上涨的幅度取决于两部分产品的供给量:一是由于边际成本上升导致新增企业生产的产品供给量,这一部分有滞后期,影响比较小;二是低成本企业增加的矿产品供给量。低成本企业增加的矿产品供给量越小,价格上涨幅度越大,是价格的主要决定者。垄断集团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一定会控制低成本矿产品的供给量。
当价格上涨的幅度足够大时,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就会吸引大量的投资者或企业,不断地投资和开发更高成本的矿产资源。
当经济增长速度开始下降时,消费量增速开始下降,供给量在初期增速仍会保持,矿产品由于供大于求价格开始下降,此时垄断集团往往仍会继续增产,向市场投放低成本矿产品,使边际成本不停地下降,不断使后进入的投资者或企业亏损出局,垄断集团的垄断地位不断得到加强,同时为下一次获取高额利润做准备。
矿产品的价格是以其价值为基础的,是矿产品在市场上供需平衡的结果,在一个非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影响矿产品供需平衡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对产品的垄断程度。若企业垄断产品的程度高,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就会限制产品产量、减少供给,使供需失去平衡,以提高产品价格。反之,若产生恶性竞争,价格就会低于价值。
影响矿产品供需平衡及价格的其他因素:一是政府管控的影响,当政府管控严格时,如限制产量、增加税收、提高对企业环保的要求等,都会使产品价格升高,反之会使产品价格下降[8];二是库存的影响,库存的增减,影响人们对供需形势的预期,也影响着价格的波动;三是突发事件的影响,突发事件使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也能影响产品的价格;四是其他影响因素,心理预期、货币政策、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如运输成本的变化等对矿产品价格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矿产品价格的波动一般要遵循市场规律的变化,但我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矿产品市场是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矿产品的供给量对价格下降的弹性不足,也就是当需求增速减小或需求减少、产品价格下降时,部分生产企业尽管亏损,但考虑到企业关闭的成本、职工的安置成本等因素,往往仍在生产,供给减少的并不多,有的还在增产,往往使价格降到远远低于价值时,只能是政府下令去产能,才能真正实现减少供给,稳定价格。
如我国政府近年来的去产能政策,压减了钢铁产能,钢铁产品价格开始上升,使钢铁企业不再亏损。但同时铁矿石价格也紧跟着上升,挤压着钢铁企业的利润,钢铁企业的利润增幅并不大,获益最大的是铁矿石生产企业。按照充分竞争的市场规律,压减钢铁产能时,铁矿石的需求减少,若铁矿石价格也随着钢铁产品价格上升时,铁矿石的供给量就会增加,就会供大于求,只有铁矿石价格下降,供给才能减少,达到供需平衡。但实际情况是,由于铁矿石的垄断,供给量已与价格的涨跌关系不大,只要钢铁产品价格上升,铁矿石的价格就紧跟,只要价格符合垄断集团的期望,铁矿石需要多少就供多少,遵循的是垄断规律,而不是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律。
在我国的矿产品市场中,无论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为了实现充分竞争和由市场配置资源,市场主体都比较分散,企业众多。而在国际矿产品市场上,则由垄断集团控制。在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中国企业总是处于供需中的过剩一方,而对方为稀缺的一方。如我国需要进口某矿产品时,国外供给方往往只有一家出面,而需求方则是数家,需求方通过互相竞争总是以较高的价格满足一部分的需求。而当需要出口某矿产品时,这时,国外需求方也只有一家出面,而供给方则是数家,通过自己的竞争,往往又以较低的价格出口一部分产品。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我国总是自己在竞争,这就是为什么在世界上,中国需要什么,什么就涨价,中国卖什么,什么就降价的真正原因。
我国企业走出去收购国外的矿业企业或矿业权时,也是这种情况,国外供给方往往只有一家,而需求方则是数家。如果出售的矿业企业是开采成本较低的企业,我国企业的收购价即使高出别人30%或50%,国际垄断集团也会运用各种手段,让我国企业无法完成收购,这是为了防止我国企业影响到他们的垄断地位。
无论谁能有效地控制供需平衡,让自身始终处于供需中不足的一方,谁就能控制产品的价格,就能在贸易中占有主动地位,而重要矿产品的这一控制权,无论是局部还是全局,一直都在国际垄断集团的手中。
自从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9],从最初的自由资本主义,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现在已经发展到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我国的矿产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而且市场的各企业主体比较分散、众多,以这些分散的企业为主体与国际垄断资本和金融寡头争夺矿产品国际贸易定价权,由于所处地位不对等,差距太大,要获得这一定价权非常困难。
获取垄断利润,是垄断集团的唯一目的[10]。当经济和矿产品价格处于上升期时,金融寡头和垄断资本为了获取超额的垄断利润,掌控矿产品定价权是它们的唯一最有效的办法,为了推动价格的不断上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①垄断集团控制低成本的资源是基础,并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阻止竞争对手的进入;②垄断集团处于垄断地位,而让竞争对手处于市场化、分散化、无力抗争的状态;③有节制地控制低成本矿产品流入市场,既要扩大产量,让小部分低成本矿产品进入市场,解除人们对其垄断的嫌疑,满足人们要求增加产量的呼声,但决不能让大量低成本的矿产品进入市场,决不允许供大于求的局面出现,影响矿产品价格的上涨;④提高企业信用评级,利用信用扩张,增加信用货币,同时利用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全球的货币流动性过剩,让美元贬值,助推矿产品价格的上涨和产业资本的增长;⑤以控制供需平衡为基础,控制未来的矿产品价格,在资本、期货、期权市场上消灭一切做空力量,如中航油事件等,并助推矿产品价格不断上涨,从而获得更丰厚的金融垄断利润;⑥垄断组织大联合:金融寡头和垄断资本的联合、主要石油输出国之间的联合(OPEC)、垄断企业之间的联合,如三大矿业巨头,在铁矿石年度定价谈判中,往往只有一家出面谈判,其余两家都认可谈判结果,而决不干预谈判,也不相互竞争;⑦由政府出面,发动战争和利用制裁来控制难以控制的国家和相关公司(如对待中东的部分国家),减少低成本的矿产品流入市场,以此方法减少矿产品价格上涨的阻力,同时还可以达到减少难以控制国家和公司的矿产品收益;⑧利用舆论,利用权威咨询机构,不断发布涨价预测,改变人们心里的涨价预期,达到控制矿产品价格的目的。
国际垄断集团通过控制低成本矿产资源,来控制低成本矿产品的市场供给量,以达到调控供需平衡、控制边际成本的目的,再利用多种手段,最终达到控制矿产品的市场价格,通过矿产品的高价获取巨额财富,同时利用资本、期货、期权等市场,使财富成倍地增加。因此,国际垄断集团必然要争夺矿产品国际贸易定价权。
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是为垄断资本服务的,是代表垄断集团利益的,幕后的决策者是金融寡头和垄断资本,垄断集团自然要求政府少干预市场,只有在垄断集团要求干预的时候才出面,如为了反倾销的方便,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11]等。为了垄断集团的利益,政府甚至可以发动战争、利用金融危机、利用制裁等手段,让其垄断集团来控制和掠夺其他国家和地区[12-15]。
在中国,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的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监督管理,基本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反。我国市场的主体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政府若不干预市场、不干预企业,国有企业之间也会出现相互的恶性竞争,一旦企业由于恶性竞争,造成的损失就是国家的损失、全民的损失。若在此种状态下,让我国的企业去参与全球的竞争,就会表现出群龙无首的状况,企业就必然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被国际垄断集团所利用,这也是西方金融寡头和垄断资本最希望和最想要做的。
2016年,我国对稀土产品提高了资源税,这是个好的开始,但远远不够,提高资源税只是提高了国家的部分收益,而企业、职工、当地群众所得利益非常有限。我国应尽快结束重要战略资源的低价出口,尤其是关系国防安全的战略资源出口。
在矿产品的国际贸易定价中,我国要实现从有影响到有话语权的转变;对“走出去”的矿业企业,要实现从重数量、重规模向重效益、重竞争力的转变。我们必须要从价格的被动接受向价格与数量调控的主动参与和灵活运用转变,要用好现代版的“轻重术”,要坚决打破国际垄断集团对矿产资源的控制[16],为此,我们需要在许多方面做出努力。
1) 在战略上、谋略上要更胜一筹。从政府到企业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正确的认识是第一位的,要在战略上、谋略上占得优势。
2) 要善于联合国内外的友好力量。要充分利用好“一带一路”倡议的有利形势,灵活应用“近交远攻”等策略,积极扶持和我国友好的国家发展壮大资源类企业,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打破国际垄断集团的控制做出积极的贡献。
3) 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服务的作用。政府要为企业解决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为企业参与矿产资源的全球竞争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组织与协调方面的服务,而不是任由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时各自为战、互为竞争对手。要扶持和组建有竞争实力的龙头企业,让国有企业形成一个对内有竞争,对外有合作,能联合起来,一致对外的局面,能以金融做后盾、以产业资本为主体、以资本运作为主要手段,能充分发挥中国人民的才智和谋略,全面系统的、全方位的去参与国际竞争,努力削弱国际垄断集团的力量。
4) 人才与机制是关键。我国企业能否在全球的矿产资源领域竞争中取得成效,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有一个正确的领导和决策,而正确的决策,又取决于能否做到知己知彼、多谋善断和时机的把握;而领导是否有能力,则要看是否有能力把不利的事情转化为有利的事情、把曲折复杂的事情变为简单易行的事情,是否能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既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又能解决执行中的灵活性、及时性,更重要的是要能够吸引各类人才为我所用,能够灵活合理地调配各类机构和各种资源,能使企业不断的提高经济实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