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佳琳,张艳清
(1 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公共教学部,北京 101300,zjl1010519@126.com;2 首都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1300)
德性伦理学作为一种伦理理论,是指把个体的德性作为道德判断的主要标准。它强调个体的道德行为以其内在的德性品质为基础,源于个体自身道德意识的内在呼唤。与规范伦理学单纯考察人的外在行为是否合乎规范相比,它更加强调从德性这种内在品质出发考察人的道德。儒家德性思想由来已久,它根植于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其理论形态的产生和形成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伴随着历史的变迁不断进行演变。在两千余年的传承中,儒家德性伦理建构了以“仁爱”为核心精神,以天理良心为价值尺度,以主体“幸福”“修齐治平”为目标要求,以情理交融、“存养扩充”为方法机制的道德教育思想,对整个中华民族产生了持久而强烈的感召力和凝聚力。随着现代伦理学中心话语从规范伦理学到德性伦理学的转向,与中华民族个体存在有着更为切近联系的儒家德性伦理也被重新审视。医生作为一种强调仁爱、忠诚、尊重等美德的特殊职业[1]。研究儒家德性伦理的合理内核、普及教化的有效经验,对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效果有着重要的内在支撑作用。
儒家德性伦理认为,人有德性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德性作为人内在的美好道德品质,根植于人的内心,其本质和内涵是情感。郑玄注:“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周礼注疏—卷十四》)所谓“在心为德”就是指道德已化为人的一种内在品格,而这种美好的道德品质在行为中体现出来就是“施之为行”。在儒家看来,德性转化为德行的过程,既是将普遍的道德准则、道德规范与主体的情感、认知、信念等相融合的过程,也是将这些道德认知、道德信念转化为外在行为的过程,个体对道德的认知只有真正转化为个体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才可能真正外化为个体的道德行为。德性能够转化为德行依靠的是主体的自觉,是“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这里的“仁”不仅仅是一种德性,是一种美好的道德品质,更是一种终极道德原则,是一切人的道德实践的最终根据。“仁”的目标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仁”要求道德主体以仁爱良知为本心,在道德践履过程中真诚地与对方进行情感的沟通交流,将内在于心的“善”的德性外化为现实的德行。
在儒家看来,个体德性修养是儒家德性伦理的起点,但是个体道德修养的目的绝非仅仅为了个体本身,而是在“天理良心”主体性价值尺度的规范下,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终极目标。换句话说,个体德性修养的增进是为了建立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在儒家德性伦理思想的发展史上,不管是孔子的“推己及人”思想、孟子的“仁义礼智”四端学说、朱熹的“天理”学说还是陆王心学的“致良知”之说,虽然各有侧重和特点,但通过加强自我道德修养从而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思路却是一致的。他们均认为外在的礼制伦理规范仅是作为人性修养的外在标尺,这种约束作用是外在浅层次的。只有主动向善求仁,不断进行向善复性的修养努力[2],才能够真正促使个体自觉进行道德践履。儒家这种极具情感性的德性伦理是单纯考察人的外部行为的规范伦理所无法相比的,而这也正是儒家德性伦理的优势和特征所在。
儒家以人们的德性作为其行为的出发点,主张道德教育应立足于人的情感,以天理良心为价值尺度,以“仁爱”“不忍”为学理基础,以情理交融、“存养扩充”为方法机制,最终达到主体“幸福”、社会和谐的目标。
良心包括良知和良能,是道德理性与情感或意志的统一。良心的确立是道德自我诞生的标志[3]。儒家强调,道德教化要基于人的本性来施教。教化的基础在于人先天具有的血缘情感和德性萌芽。孔子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他认为人皆具有“仁”这一德性萌芽,“仁”就是一种普遍化的道德情感。孟子更是直接说“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将“仁”设定为人的本质规定性,将“四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设定为人之良善本性,并且他认为“四心”作为德性的萌芽,要想生长为“仁、义、礼、智”这四种后天的德性,必须通过后天的努力和教化。到了二程、朱熹那里,“仁”则演化为“天理”本体,是天然存在的良知,人与万物都有“仁”,天地人心皆以仁为根本。而在陆象山、王阳明看来,仁者具有“一体之仁”“生生本性”,人的仁爱之心与自然万物的生命节奏是同一的,并且他们认为“本心即理”,“天理”就在人的心中。儒家德性伦理的这种以“人性善”为内涵的思维模式奠定了儒家德性伦理主体性价值尺度的哲学基础和根本特征。仁爱良知既然根植于人的内心,那么道德教育则要以符合“天理良心”为价值尺度,以培育人的情感赋予能力为根本内容。
儒家德性伦理以孔孟学说为基础,主张“仁爱”“不忍。”儒家认为,仁爱发端于同情心,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和“不忍人之心”。在孟子看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孟子·公孙丑篇上》)“不忍之心”是每个人先天具有的,它潜藏于人的内心深处,是驱动人们关切生命、爱惜万物的自然情感和道德动因。个体只有能够设身处地地体验他人的遭遇、痛苦和困境,才可能对别人表现出关爱、仁爱的情感。这种情感虽是自发的,但确是仁爱的发端,是首善之端。人在实施“仁爱”的时候,内心才变得更加敏感、生动。王阳明强调“仁者浑然与万物一体”的思想[4],并强调通过“致良知”来实现这一至上境界。可见,“仁爱”“不忍”作为修身的根本和具有普遍价值的伦理原则,是道德实践的动力和源泉所在。儒家对“仁爱”“不忍”的诉求充分体现了儒家的生命情怀和道德责任,也凸显了其在整个儒家道德教育中的学理基础地位。
在儒家看来,德性的本质和内涵是情感。“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性自命出》),意思就是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行为源自人的情感。情感是道德信念的核心力量。道德教育与其说是道德知识灌输的过程,不如说是人文化成、价值传递的过程。要想使人将道德知识、道德信念真正内化于心,道德教育的方法进路就需要立足于情感的学理本位和思维向度,遵循情感之理。同时,儒家还强调“义理”“性理”,强调自我的道德超越,主张情理交融。此外,在儒家道德教育的方法机制中,还要求道德主体要注重扩展自身先验的道德善性,从道德本心出发,保持道德情感的敏感性。所谓“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离娄下》)一方面,道德教育要保证对“赤子之心”或者说道德本心的存养,避免被外界的诱惑和欲望所遮蔽。通过培养自己的浩然之气来与仁义道德相配,使之真正具有道德力量,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道德修行境界;另一方面,由于修养之道在于从“心”内求,所以“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也就是说在道德实践上人们要经常“反求诸己”,注重对自我的追问与思考。儒家这种以情理交融,“存养扩充”为内容的道德教育方法,不仅体现了对道德主体的依赖和重视,呈现了强烈的人文关怀,也更加彰显了德性的力量。
蒙培元先生曾经总结:“西方哲学更重视人的知性和知识,而知识就是权力,从中可以得到幸福;中国哲学更重视人的情感,实现人生的价值,从而得到情感的满足——这就是幸福。”[5]这里的“幸福”更多的是指人作为“情感存在者”对生命存在、发展的感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倾向于一种情感的满足,而不仅仅是感官和欲望的满足。在儒家看来,这种幸福源于人的情感能力,所要解释的是自我与他人的存在关系,是儒家德性精神的内在目标。它要求人们在进行道德实践时,是出自情感的纯粹目的。人作为情感存在者赋予自己的道德命令就是做道德的事情。人先天的具有“恻隐之心”,这是人能意识到自我与他人作为整体性关系的所在,也是个人发展情感能力、具备幸福人格的充分条件。若要做到对他人、万物等生命的大爱,最终实现幸福,还要将这种“恻隐之心”进行扩充、完善、发展,并且将这些德性品质自觉贯彻落实到自己的道德行动中,从而达到知行合一。儒家虽然十分强调修身,并希望通过修身来达到道德主体“幸福”目标的实现,但是修身并不是最终目的。儒家德性伦理的终极目的是希望个体通过自我道德修养的“内圣”阶段,成长为“大人”,最终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外王”追求。换言之,个体进行人性提升和自我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经世致用、济世安民、建功立业的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为人民提供最好的卫生与健康服务。”[6]医学的道德属性和医务人员职业的崇高性决定了在对医学生的培养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对他们道德品质、道德情操的养成。儒家德性伦理关注个体道德自我的培育、精神修养对提升个体生命质量的意义,强调通过内在的情感规约来引导人们践行道德行为规范,显示出情感与理性的统一,对人们形成稳定的价值体系支撑及其道德实践信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依托优秀传统文化根基以培育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仍然是今天加强医学生医德建设之所需。
马克思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7]道德教育要想真正有效,就必须唤起人的道德觉悟,强化人对社会道德规范的认同感,使之真正内化为人的内心自觉,获得道德自律。而道德内化的关键又在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人的道德主体性。儒家德性伦理十分注重个人的自我修养,认为道德教育要根植于主体的人性基础,强调通过内省、反思和自我教育来达到自我完善。孟子曰:“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他认为仁、义、礼、智这些善端以萌芽的形式潜藏于人的内心,要想成就道德就需要通过反身内求人的良心本心,把自我内心的良心、善端发掘出来。朱熹则进一步提出“内无妄想”“外无妄动”的思想,认为道德力量根源于主体内在的品质,外在的道德规范必须为道德主体认同才能发挥作用。这要求进行医学生道德教育时,要重视发挥医学生道德主体性,注重对医学生道德自我意识的培养。在实际教育工作中,要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改变以往单纯灌输的教育方式,积极与学生沟通互动。从医学生的专业情况、实际身心状况出发,帮助他们充分认识、理解、吸纳与接受社会道德原则、规范,唤醒医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医学生职业道德自律内驱力,使之成为个体自觉、自愿的行动,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中国传统医德历史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医学发展中,形成了以“医乃仁术,无德不立”为核心的医德思想。“仁”乃关乎性命之道,是德的表现,亦是医术的根本。唐代“药王”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强调:“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认为医者要秉持仁爱救人的医德,对待患者要有慈悲心、同情心,即“见彼苦恼,若己有之”[8]。清代儒医吴鞠通则强调医德在医术中的地位和作用,他在《医医病书》中指出:“天下万事,莫不成于才,莫不统于德……有德者,必有不忍人之心。不忍人之心油然而出,必力学诚求其所谓才者。”认为学医当以医德为中心,医德至上。传统医德的这些思想充分展示了德性的理想和追求。在对医学生进行医德教育时,首先要重视提高他们的医德修养,将道德教育的重点放在医学生道德善端的扩充和德性行为的完善上。通过“存心养性”“养浩然之气”的功夫方法,来启发和滋养医学生的诚善之心,使爱人之心和同情心充盈于医学生的内心。同时,医学院校德育工作者还可以通过开展生命价值观课堂教育和实践活动,来引导医学生认识救人性命、解除病痛是十分高尚而有意义的。作为一名医学生不仅要探索医学真理、努力掌握医术本领,更要涵养自己“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情怀,在学习和诊疗过程中始终抱有仁爱之心,同情之心,端正淳良、一心赴救,全心全意帮助患者解除疾病的威胁与痛苦。
长期以来,我们的道德教育强调对学生道德认知的灌输,侧重于教育的解惑传道作用,而对学生的道德情感、内心感受却相对忽视。这就容易造成学生“知、情、意、行”四环节的割裂,学生无法将情感与认知、意志和行为相统一。
情感作为人的一种内心体验,对个人的行为态度和行为结果具有重要的调节和激励功能。当前,医患关系问题备受关注,而医患关系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务工作者的医德修养和职业精神。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增强他们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就成为加强医德修养的重要学习内容。因此,在对医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时,一方面,我们要意识到提高道德情感培育的重要性,强调道德教育要浸透情感关怀,从医学生的个性心理着眼,关注他们的生活、思想、情感、兴趣,在诊疗实习中帮助学生强化对医学、生命、健康乃至生活的内心体验,为医学生提高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提供情感基础、心理支持;另一方面,除了传授学生医患沟通的理论知识和沟通技巧外,还可以通过开展诸如健康教育志愿者、临床实践等活动引导学生设身处地体会患者的处境,在医患互动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只有唤起医学生心中的善良感情,才能使他们真正理解和认同“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职责与誓言,也才能主动自觉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践行医德规范。
在儒家看来,道德是一种立身处世、学以为人的学问和艺术。道德的内化认知和外化行为都必须经由个人的实践历练方能确证完成。道德的实践本质决定了道德教育的过程本身就是实践活动的过程,道德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育德育人。这就要求德育工作者切忌纯粹空洞的理论说教,要重视德育理论与实践养成相统一。首先要引导医学生积极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在现实生活中身体力行,在实践中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其次,医学专业“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学教育中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的特殊诉求。医学人才质量的内涵以及医学职业素养的要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层面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9]。因此,对医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仅在医学教育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也是医学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儒家德性伦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方面有很多可资借鉴的资源。如,“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黄帝内经》)指出了生命贵重,告诫我们要有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生命责任意识。“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礼记·中庸》启发我们在对待医患关系、师生关系等人情互动时要以诚信为基本原则。“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教导我们要爱岗敬业;“见利思义”“先义后利”的义利观则启示我们如何摆脱“物欲”的奴役,不为外在利益左右,做一个具有真正道德自觉的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患意识则有助于医学生培养社会责任感,增强对国家命运的关心。在对医学生进行医德教育时,德育工作者要善于挖掘这些资源,传承汲取传统价值的精华,结合医学生的专业设置、身心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