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延海 滦州市审计局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关系审计部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能否发挥作用的决定性因素。在工作实践中,基层审计质量控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审计质量控制意识弱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审计质量的内涵认识不清。有些人片面认为审计质量的高低,就是看查处问题的多少。因此,不注重全面反映被审单位的真实财务活动或经济活动,在审计评价、审计意见建议等方面不肯下功夫,起不到“免疫功能”作用。二是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审计起点低。有些审计人员认为,都在一个县里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顾虑重重。所以在审计过程中蜻蜓点水,不深不透。三是由于审计机关的考核奖惩归当地党委、政府管理,往往忽视对审计质量方面的考核。这就使审计机关在审计质量方面没有压力,没把质量控制放在重要位置。
2.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主要是:(1)缺乏互相制衡的控制机制。基层审计部门接到审计任务后,一般都是由2-3 人组成审计组,从审前调査到现场审计,从起草报告到问题定性、处理处罚,都由这一班人马负责到底。这种“集权式”的审计业务管理模式缺乏必要的内部权衡机制,容易使审计质量打折扣。(2)“七级负责制”难以落到实处。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组成员、主审、审计组长、审计业务部门、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而基层审计机关由于人员少,机制不健全,(如基层一般不设总审计师、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往往是一人身兼多职,很难控制审计质量。(3)审理工作形式化。县级审计机关受人员编制短缺制约,多数没有设立审理机构,或虽设立,也仅是由某科室人员兼任审理人员。当大量审计报告摆在面前时,在短时期内难以作出审慎的审理结论,达不到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
3.审计队伍建设与审计任务不相匹配。一是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相当突出。比如,有时县里一次就安排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而靠现有审计力量,只能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突击式”审计,根本没有时间搞审前调查,这样的匆忙审计很难保证审计质量。二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审计人员受审计地域、范围的限制,多年来又缺少高层次的系统培训,致使他们产生了惯性思维,不能开阔审计的思路,方法少、技术水平低,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质量。三是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面对权力诱惑、利益吸引、关系干扰,有的同志难以抵制,很可能造成廉政风险,影响审计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就如何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出如下对策:
1.按照全新理念,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意识
所谓全新的理念,首先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来加强审计项目管理;紧紧围绕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来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来揭示经济运行中的客观规律及存在问题。其次,要牢固树立“零风险”质量管理理念。审计人员都要把每一次审计当作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一次“体检”,如不能真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身体状况”,稍有遗漏,就有可能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甚至危及生命。因此,绝不能因任务重、时间紧而忽视审计质量。再次,就是要形成以审计质量为导向的考评考核机制。上级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基层审计质量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或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出现质量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的体制机制
一是要完善分级负责、业务复核和集体审理等多项既有制度。增设机构,补齐人员,分职设置,防止“集权化”和身兼多职的现象。二是要建立巡察督导机制,强化对现场审计的质量控制。在项目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机关可以派出审理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直接深入被审单位,督导检查审计组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召开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三是坚持内控和外控相结合,拓展审计质量控制渠道。在审计报告底稿起草完后,要广泛征求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部门或人员意见。如上级主管部门、下属有关单位,个别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使报告更趋精准、完善、合理。另外,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只有审计结果适时公开,才能反促审计质量的提高和彰显审计部门在社会上的地位,才能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消除群众的疑虑。
3.大胆探索审计队伍职业化管理
一是要按照审计人员与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充实加强基层审计人员,尤其要充实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高层次人才。二是要着力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岗位。三是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实行定期轮岗和技能培训制度,防止知识老化不能胜任新的审计任务。四是对审计人员实行职业化管理。尽快制定审计业务人员准入制度、职级晋升制度、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审计职业道德标准等一些规范性文件,促进审计干部队伍向职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