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玲,尹 梅,王子颖慧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1,904192066@qq.com)
2018年《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指出我国需要专业化养老照护师,医养照护师应当是医养结合模式下的老年照护群体中具有一般医疗护理、照护知识和技能的“多面手”,如老年人的营养、安全与跌倒管理、运动与康复护理、沟通与慰藉等,都是医养照护师需要完成的工作。因而要求医养照护师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奉献精神,具体的照护职责要根据医养照护师的分级来确定。
相对于欧洲国家和部分亚洲国家,我国的医养照护师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发展也较为缓慢,对其他国家的医养照护师培训制度进行考察与借鉴,既是促进我国医养照护师培训制度完善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健全医养照护师服务内容,促进其水平的提高,使我国医养照护师提供更优质化的照护服务。
域外医养照护师的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实施:服务内容的难度与范围,区分等级;参与相关培训及考试,取得国家资质;取得资质后进行在职学习,以增强职业技能。
欧洲国家是世界上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在欧洲国家相继成为超老年型国家之际,欧洲各国积极培养医养照护师,并制订了相关的政策制度以管理医养照护师人群。以英国、德国为例,英国规定50%的成人照护工作者必须符合国家职业鉴定二级或相等的程度。所谓国家职业鉴定是为提升照护工作者的知识基础和技能,特别重视训练并将照护者的资格认定列为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规范社会照护者应通过国家职业鉴定以获得职业资格,并试图通过构建一个完整的职业生涯框架,提供健康照护体系内从业人员职业升迁机会,以维持工作与留任动机。2008年英国公共卫生资源和技能单位将健康领域工作者的生涯架构分为九级,依次为资深指导、咨询实务工作者、进阶实务工作者、资深/专精实务工作者、实务工作者、助理/副实务工作者、资深健康照护助理/技师、支持工作者及初始入门工作者[1]。
德国的照护师是以“照护助理”命名,需具备责任感、多元照护能力、亲和力、决定/判断能力、照护伦理、音乐与艺术等能力。德国的“高龄照护人员”,其性质与我国护理人员较为类似[2]。
日本照护者的分级制度,依层级高至低分别为介护福祉士、介护职员及访问介护员,其中访问介护员之养成训练可分为三个等级,3级为最基础者,须具备基本照护能力,随着层级往上,则须具备更专业之照护能力与技巧;晋升到1级时,除照护能力外尚须具备管理的能力。
韩国将老年护理人员称为“疗养保护师”,其分级制度以及证照考核制度与日本相近。其分级制度将照护者分为2个等级。
英国照护服务者属于健康领域第一层的初始入门工作者,仅要求较少的正式教育或者相关的知识及技能,大多数情况并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但雇用单位在新进人员开始工作前的六周提供职前培训。有些地区规定16岁即可投入社会照护行列,有些地域职业年龄规定为18岁。工作前必须到刑事局认证无犯罪记录。同时,在完成职前培训之后,机构督导评定工作者所具备的技巧及担任工作项目的状况,建议其参加国家职业鉴定(NVQ)。国家职业鉴定是对工作能力的肯定,认可照护工作者的知识及技能足以胜任工作,有助于工作士气的提升。
在德国想要成为高龄照护人员,前提条件须为高职相关专业毕业且至少两年职业训练,经过国家考试检核,才能正式成为专业照护人员。
日本对于每一级的晋升有严格的规定,须达到基本的训练时数(包含授课、演练、实习等内容),且须参加地方所举办的讲座。以1级访问介护员为例,须具备一年的实务经验才可取得资格。2013年4月开始,日本厚生劳动省针对养老服务的养成训练进行改革,将“访问介护员养成研习(1-3级)”以及“介护职员基础研习”统一整合为“介护职员初任者研习”,当研习者完成介护职员初任者实习130小时、通过笔试考核、由都道府县认可具公定资格,即属介护职员且可从事照护工作,若想成为介护福祉士,则需具备三年以上实务经验,并补足“实务者研修”“访问介护员养成研习(1-3级)”“介护职员基础研习”“其他全国研习”课程者,仅需补足课程的部分学分,即可参加学科考试以取得国家证照[3]。
日本依据社会福祉士即介护福祉士法案提案理由说明,介护福祉士是为了“对于老人、身体残障者增加的照护需求”,以“培训针对老人、身体残障者等的相关福利提供咨询或照护的专业人才”为目的而创设的职称,照护制度于1987年5月国会通过,1988年4月开始实施。根据“社会福祉士即介护福祉士法”的国家资格,使用介护福祉士的名称,是指拥有专门知识和技术,陪伴因身体上或精神上的障碍导致日常生活不便者,执行洗澡、上厕所、用餐及其他照护服务,并对该位日常生活不便者及其家属提供有关照护的指导[4]。介护福祉士的资格取得可分为经国家考试与不需要考试两类途径:需要经国家考试者是具备三年以上照护工作经验者,以及自厚生劳动省认定相当于有三年以上介护经验的资格者,后者是指福祉科高中或专科学校里厚生劳动省指定课程和学分分数获得者;不需要考试者包括三种情况:县高中学历并在介护福祉士实习部门接受两年以上专门培训者;指定的大学福利相关学历毕业者,进入介护福祉士实习部门接受一年的专门培训者;曾接受介护福祉士实习部门培训毕业者再进入介护福祉士实习部门接受一年的培训者,结业后即可获得证书。
韩国自2008年推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后,为适应庞大照护服务人力的需求,于2010年实施疗养保护师证照国家考试,其参训资格无年龄、性别、学历的限制。针对一般资格者须通过240小时的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包含学科、术科、机构实习等,针对有护理师、社工、护士、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的证照者,则须接受40~50小时的训练时数,训练完毕后须经过国家考试的检核[5]。
综合各国医养照护师管理经验得知,成为一名医养照护师最少需要经过两轮培训,即通过考核参与的培训以及职前培训。
英国照护服务者职前培训通常由各服务单位自行举办,其内容涵盖三大项:机构简介,包括雇用程序、环境介绍、服务对象简介等;介绍工作内容,着重于工作相关资讯的提供,特别是处理突发状况所需具备的知识和技巧;实习,职前培训主要目的是协助工作者具备相关工作技巧及经验,实习项目是在健康照护机构提供服务,时间约为12周,而后再参与实际工作[6]。
德国在培训的部分,各教育培训机构可自行决定上课规则,上课时间全时者为1年、非全时者为2年,于课后有考核鉴定。
日本对于介护福祉士证书取得后的进修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进修:补足经验能力的差异,培育能实践有尊严的照护。第二阶段技能进修:以介护福祉士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为主题的进修学习。第三阶段进修:关于“组织志向、教育志向、熟练志向”的进修。第四阶段照护统筹负责人的进修:担任专业机构照护服务品质管理、提升及改革的负责人的进修。
在职训练的正向结果包括:改善沟通、增加自信及知识、降低压力及崩溃煎熬感、提高士气、提升工作满意度、以及减少员工受伤率。
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9亿,占总人口的17.9%。失能老人人数从2012年的3600万增加到2018年的4060万,进一步增加了占总人口的比例。老年人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每天都在增加。但是,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并不相互衔接,不能有效地满足老年人的护理和医疗康复服务。虽然医养照护师是一个劳动密集和人力密集的职业,我国对医养照护师的需求也正在上升,但我国对这一职业的规范化研究才刚刚开始,我国医养照护师的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的缺失,亟须改进。
我国医养照护师是医养结合模式指导下衍生的职业,故医养照护师多就职于社会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护中心、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体系,这与日本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我国给现有的医养照护师等级区分不够细化,以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为例:其对提供服务的对象和层次模糊,不能准确给其角色定位,医疗和养老服务的衔接工作不到位。同时伴随着医养照护师短缺的问题,参考日本的医养照护师分级经验,每一级别的照护师都有各自负责的服务项目,为了让医养照护师多方面发展,保障其在分级范围内提供极致的服务,我们应建立医养照护师培养体系,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人才。细化医养照护师分级制度,补充阶段性服务,调整服务内容单一、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平不够清晰有层次的状态,促进我国医养照护师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加大了护士、家政服务员等其他职业与医养照护师的职业关联性,为相关职业从业人员转型发展为医养照护师提供路径,但相关职业者的工作内容只能涵盖一小部分医养照护师的职能范围,与经过正规培训考试的医养照护师还存在极大的距离。
借鉴英国及日本的考核经验,培训针对老人、身体残障者等的相关福利提供咨询或照护的专业人才,可通过两种考核方式决定是否颁发证书。过去的护工和护理员主要来自下岗职工或农村务工人员,而未来“照护师”行业应有更多高层次人才加入。所谓“高层次”并非普通的学历高,而是强调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为此我国设置了鉴定要求: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二者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可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但这并不能够完全适应医养融合新需求。医养照护师的培训增加了医学基础知识、康复护理学、心理护理学、营养学、职业化训练课程等相关内容,但在考取相关职业证书的部分与英国的国家职业鉴定相比还不够规范。
我国需要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制订详细的医养照护师证书取得规范。借鉴英国的国家职业鉴定要求和日本的两种资质取得方式的经验,圈定我国不同级别医养照护师参与培训的内容范围后再进行考核,进而决定是否颁发证书。
国内有关医养照护师培训的内容非常有限,培训课程内容的适用性需加以修改完善,内容的适用性是指“照护者训练实施计划及其相关事项“中所规范的课程内容,是否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增强培训内容的适用性有利于日后医养照护师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此同时,保持医养照护师的良好精神状态、积极的工作心理是他们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最佳保障。
参考英国及日本的研究结果,职前培训能有效地提升医养照护师的工作效率、增强医养照护师的信心、提高其对工作内容的熟练度,对我国医养照护师在职培训的课程进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以便达成“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目标。
2012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特别是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家庭照护需求日益庞大,而现有老年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所以为了能够给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我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将“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这是适合我国现阶段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互补结构的一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