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目前阶段我国国企承担着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配合国家宏观和产业政策,振兴国民经济的重要职责。在国企改革不断推进,国企市场化转型工作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之下,国企必须要统一完善企业制度,而完善内控体系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能够有效防控风险,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准,帮助提升国企会计数据水准以及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效率。
目前阶段不少国企依然处在政府职能部门转型期,关于国企内控体系内容并不完善,还需要进行不少的更新优化工作。
我国有一部分国企法人体系还处于一个不成熟的阶段,国企领导人员受行政作风的影响很大,造成国企内部工作人员过于重视一部分人的命令以及思想,这一部分人的命令以及思想甚至比国企管理体制还要重要,这一部分领导人员经常忽视或者抵抗建立并且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有一部分领导人员因为政策要求不得不确立专门的内部控制部门,但真实情况是,在国企进行决策时,完全没有考虑企业内部控制部门的工作内容,该部门在企业内部经常被忽视;有一些国企内部控制体系缺少完善的跟踪管理以及评价体系,在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时,工作内容常常浮于表面,缺乏灵活性,就算知道目前阶段企业内控体系内容已经无法完全包括企业风险点,不符合国企实际发展要求,也不愿意花精力对国企内控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国企相关领导人员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并不充分,有时候还会妨碍内部控制体系改革优化,同时国企内部工作人员也忽视内部控制体系跟踪管理以及跟踪评价工作的开展,国企没办法创造一个促进内部控制发展完善的环境,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也不够。
一些国企并不重视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制定工作,制定的标准不够规范,界限不清晰,最后的评价准确性以及可靠性无法保证;有一部分国企在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指标过程中,不够灵活,没有把企业本身具有的特征以及真实发展情况考虑进去,更没有主动观察外部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国家政策改革方向;一些国企内部对外公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不具体,内容空洞广泛,讨论的问题模糊不清,相关数据不完整,这是由于国有企业本身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设置不规范,内容不客观准确。缺乏联系实际情况,不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无法有效反映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真正情况,极有可能影响到国有企业设定下一阶段的内部控制方案。
有一部分国有企业考虑到成本方面,尽管有内部控制评价咨询的第三方机构,但是聘请来评估的频率十分低,不会每隔一段时间就邀请第三方机构给自身企业进行评估,偶尔几次评估也只是为了达成国有企业内部评估任务;同时国有企业并没有主动积极的去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没有在第一时间和国家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数据交流,常常等到内部控制出现困难,发生危险情况时,才会想到投入精力去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国有企业内部没有科学完善的预警体系,也不具备科学的动态跟踪。内部控制评价咨询的第三方机构在进行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国有企业有关信息,但是国企有时并不会给第三方机构提供完全的数据,对于国有企业不利的数据可能会压下不报,并且因为第三方机构是为国有企业服务,有一定的服务压力,因此评估工作也极其容易受到不少不定因素的影响。
大部分国企在准备并且上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目光仅仅局限于走完目前阶段的流程,忽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关于内控问题的内容,也不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整优化,同时国有企业在制定下一阶段内部控制体系时,依旧不会考虑该问题,无论是内部控制跟踪评价方案还是有关的激励体系的内容中,都没有对该问题进行优化调整。一部分国企主动优化调整内部控制体系,不过缺少科学有效的评估反馈体系,关于国有企业优化调整内部控制体系以后之执行的效果,并没有积极的跟进观察,可能会粗略判断整改效果,但是缺乏有效的跟进观察工作,无法详细掌握该整改方案对国企运营管理的真实影响。如此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只能进行一时的整改优化,并不能长时间段的不断动态完善优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改进不及时,体系内容极容易落后国有企业管理现状。
国有企业有其自身特殊性,除了企业自身努力,还需要有关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一起共同参与,协作解决。
国有企业想要建设好内部控制跟踪评价改进体系,就离不开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国有企业需要让企业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够正确认识内部控制,正确了解内部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认识到优化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是一个被动完成国家政策要求的一项硬性任务,这是一项有利于提升国企效益的一项改革优化工作,企业全体工作人员都需要积极参与到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工作中去。完善规范内部控制体系,使得该体系能够完全贯彻到国有企业日常运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中去。同时国有企业不能忽视内部控制人才队伍的建设,应当积极吸收专业水平高并且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并且企业内部控制部门还需要积极提升企业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参与度,不可以只是止步于完成本职工作内容,还需要主动开展内部控制培训工作,清晰明确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职位的内部控制职责。国企在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跟踪评价改进体系,加强跟进监控工作,并且每隔一段时间进行相关评估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反馈,积极采取优化完善措施。
明确三方职责,确立披露充分,及时联动的信息系统。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确立科学完善的预警体系,针对需要重点观察的国企可以专门派驻相关监督小组,长时间段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控制,或者主管单位可以在某个时间突击检查,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可以科学结合这两种方式。监管部门需要实时进行监督控制,防止国企出现为私人企业谋取利益的情况,这些现象会造成国有企业资产大幅度流失,还有可能助长国有企业胡乱投资以及违背国家政策的投资行为发生。国企还需要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工作,除了企业内部纪检部门需要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其余部门应当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力,纪检部门负责对监督的再监督。同时国有企业还需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比如采取重要岗位每隔一段时间进行轮岗等这些措施,并且国有企业在制定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积极主动将反腐败机制融入其中,从而有效避免舞弊,贪污的违法行为发生。国企还可以和评级企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从而帮助国有企业得到专业评估,不过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对此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避免国有企业和第三方机构进行恶意串通。
随着国企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国企应当重视优化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工作的开展,结合文章以上提到的一些优化措施,国有企业,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一起合作优化健全国企内部控制体系,帮助提高国企管理效益,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