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翔宇 上海大学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花呗、京东白条为代表的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市场上迅速占据重要地位,蓬勃发展的速度对传统金融业造成了冲击。在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已形成错位竞争的局面下,互联网金融究竟对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有多大的影响力,以及在这些影响下商业银行该如何应对,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
学界目前对互联网金融还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中国人民银行在2014 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指以主营互联网的企业所开展的金融业务,而狭义仅指互联网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使用相关技术完成金融业务。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主要存在两种方法:一是沈悦等人利用“文本挖掘法”,在此基础上构造互联网金融词库,根据关键词出现的频率合成互联网金融的文本指数[1];二是吴成颂等人采用网贷和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规模的度量指标,同时增设虚拟变量来度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程度[2]。
如何评价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学者们对指标的选取各有千秋,胡文涛等人以非利息收入占比来衡量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程度[5],国外学者则从组织内部进行研究,将创新能力归纳为银行的服务、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及组织文化的创新。吴成颂等人,陈孝明等人,廖戎戎等人将商业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作为其衡量指标。曹蒸蒸,侯华歆等人则先建立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再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构造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综合指标[4]。
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研究上,申壮壮通过构建互联网金融发展综合指数研究得出,互联网金融业务通过破坏存款稳定性、加速资产质量恶化、改变传统业务结构对城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造成影响。[8]刘忠璐等人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的削减是显著的,在城商行中体现最为明显,大型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相比受影响较小[7]。
关于互联网对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范志国等人通过对我国16 家商业银行的数据进行实践检验得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对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有推动作用,但其发展规模对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从长远来看有消极作用[9]。陈孝明则利用我国18 家商业银行近20 年的数据进行面板回归,结果显示互联网金融的确提升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但是根据股权性质的不同,影响的大小也不同,在股份制银行中的表现更加显著。[3]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定性研究,多以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创新能力影响的相关研究较少。此外,研究大多数聚焦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对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发展风险,对其积极的一面却关注较少。因此,本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影响进行进一步探讨,希望能得出更为全面客观的结果。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填补了商业银行难以顾及的小微金融,扩充了金融市场的结构层次和产品,资源能够得到更有效的配置。由于我国经济环境和金融理念的特殊性,社会经济结构伴随着高储蓄率,而高储蓄率是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互联网理财产品高回报、低门槛、方便快捷的特点分流了商业银行大量的储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利率管制,对高储蓄率形成冲击。同时,互联网金融借助发达的网络科技在客户信息处理,用户画像及风险管理上实现更便捷,更高效的处理,在很大程度降低了信息交易成本,从而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
从支付端来看,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主要是利用存款、信用卡、票据等方式给用户提供的货币支付和资金清算等服务,银行则通过提供服务收取手续费。而互联网金融模式中主要依靠移动支付完成资金结算和货币价值的转移。因此,互联网金融结算业务的发展大幅削弱了商业银行的中介功能,减少了商业银行的很多中间业务,削减了商业银行的利润。
从负债端来看,互联网金融利用差异化的利率,将用户的活期存款整合成货币基金进行投资,更实惠的利率以及更便捷的方式分流了一大部分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将这些零散资金进行集合投资与银行进行交易时,银行的融资成本无形间被提高了。
从金融理念来看,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主张是更高效和更便捷的实现交易。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信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低收益和高流量。互联网金融通过价值主张、价值实现以及价值创造等金融理念的影响倒逼商业银行做出创新。为此商业银行从战略层面到组织运营都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从金融功能来看,互联网金融在清算和支付渠道拥有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达到的便捷程度和领先程度。同时,基于互联网的海量用户数据,互联网金融可以对用户的偏好及消费习惯进行准确定位从而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商业银行想要在这样的冲击下保持其原有的垄断地位,要求其必须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服务创新来适应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通过系统性的创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刺激了商业银行的自主创新,另一方面启发银行结合线上便捷高效的优势。将传统业务线上化,不仅可以补传统业务受地理和时间上的限制较多等问题,也能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利用智能设备和线上广阔的操作空间为客户提供更多样的金融服务,开发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这样一来也能降低银行传统业务的成本,提高银行的利润空间。
互联网时代下的客户选择性更多,需求也更加个性化,商业银行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下“突出重围”必然需要增强服务性,利用商业银行的信息优势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以及不同行业的人群提个性化的供定制服务。此外,还需要简化线上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满足客户的需求才能增强客户粘性和活跃度。现阶段各家商业银行基本都开发出了自己的掌上银行app,银联更是推出了“云闪付”app,与多个品牌商家合作推出优惠活动,与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展开竞争。
第三方支付目前已经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比起互相竞争,商业银行主动与互联网金融合作可能会带来更好的互利共赢效果。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平台,商业银行可以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节约运营成果。互联网金融可以依靠商业银行实体经济的发展优势,在制度和运行上学习商业银行的经验,未来发展的更加稳健。互联网巨头如阿里巴巴、腾讯等在云计算、大数据甚至区块链上已经取得了相应的突破,结合这些技术,开展深度合作,可以商业银行传统的交易、授信、投资和贷款等业务线上化智能化,促进金融服务的智能化发展。
目前国家尚未形成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管制和规定,P2P 爆雷事件每年都在发生。而商业银行作为我国传统的金融业,也是我国社会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相对互联网金融具备着与实体经济连接紧密、客户群体广泛和信息获取便捷的优势。在结合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时,要保持业务主体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外部监管和内部自律,不能因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传播和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