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圣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宋理宗朝是南宋后期政治中最为重要的时期。从淳祐十一年(1251)拜相,直到宝佑三年(1255)被弹劾罢相,谢方叔大部分时间独居相位。笔者试图从谢方叔与四明集团的对立、余玠之死、内侍贵戚的斗争三方面加以考察,分析谢方叔在淳佑、宝佑间理宗朝政治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四明”泛指鄞县周围地区(今浙江宁波)。宋代四明地区文化昌盛,培养了大批科举出身的进士,特别是宋室南渡后,四明地区的士大夫更是活跃于朝堂内外,俨然成为一股不可小觑的政治势力。但四明集团真正主导政局始于史弥远,凭借着诛杀韩侂胄、与金国达成合议以及拥戴理宗入继大统,史弥远逐渐成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其后,四明籍贯的官员纷纷得到重用,史载:“自嘉定戊辰(1208)至淳祐辛亥(1251),四十四年间,四明仕宦甲于海内。”
淳祐末,谢方叔为相时,四明集团的主要代表人物为史嵩之。关于史嵩之与谢方叔的矛盾,早在淳祐五年就已初露端倪。淳祐五年(1245)六月,刘汉弼、杜范、徐元杰相继暴卒,朝堂内外都怀疑是史嵩之致毒所至,于是太学生们纷纷付阙上书,希望严惩真凶。理宗虽然迫于压力“置诏狱”,但是始终都在维护史嵩之,当时身为左司谏的谢方叔上书言:“元杰之死,陛下既为命官鞫狱,立赏捕奸,罪人未得,忠冤未伸。陛下苟不始终主持,将恐纪纲扫地,而国无以为国矣。”[1](P12510)他从维护皇朝纲纪出发,希望理宗要一以贯之,直到把真凶绳之以法才罢休。毫无疑问,谢方叔知道真凶就是史嵩之,他的上书把矛头直指史嵩之。淳祐六年(1246)四月,已经升迁为殿中侍御史的谢方叔又在进对时“请录朱熹门人胡安定、吕焘、蔡模”。[1](P12511)希望通过朝廷的表彰进一步扩大朱学的影响力,而这显然与四明集团的利益不符。四明集团不仅是一个政治共同体,而且具有学术共性。以陆九渊为首的陆学,到南宋中后期,中心已从江西转移到四明。四明人独守陆学而与朱学相抗,“朱文公之学行于天下而不行于四明,陆象山之学行于四明而不行于天下”。[2]同时,四明集团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其主政时期的宰执成员大部分来自于两浙东、西路和江南东、西路等东南地区,而京湖和四川籍的宰执则难觅其一。以谢方叔为代表反四明集团在朝堂上主要担任言事官,并以此为基础和重点,对人事任命和政策决定提出意见,从而影响政治方向。当然,这点也与理宗在史弥远死后为了防止擅权再次发生而采取的措施有关。
理宗时期,朱子之学不仅大盛于民间,而且权力中枢内部也开始逐渐出现朱学人士,在他们的推动下,理宗更是亲书《道统十三赞》,从而使朱学成为官方正统思想。在既失去朝堂内外的士大夫基础,又得不到皇帝支持的情况下,四明集团独守陆学而与朱学相抗,显然是以卵击石。同时,对于史弥远的专权,理宗很难说全然不介意。端平初年,理宗亲政后罢黜了薛极、莫泽、梁成大等史弥远的心腹,转而召回真德秀、魏了翁等一批被史弥远排斥的臣僚,并且亲自选拔台谏官员,以防止再有权相的出现。基于此,在淳祐十一年(1251)左丞相郑清之死后,理宗原想起用史嵩之为相,但一想起史弥远专权让自己渊默十年,同时朝中朱学派官员纷纷反对,于是改变主意任命谢方叔和吴潜并相。可以说,谢方叔在动荡的时局中敏锐地观察到了理学盛行和皇帝对四明集团的压制,凭借着四明集团反对者和理学家的身份成功拜相,而四明集团在郑清之死后,除了被闲置的史嵩之外,人才也凋谢殆尽,逐渐地退出了政权中枢。
蒙宋开战后,四川由于处于长江上游,得四川则得长江天险,故而成为了蒙宋必争之地。但南宋面对蒙古的攻势却屡战屡败。在这种情况下,理宗任命余玠为四川安抚制置使,“许同制臣共议措置,先行后奏”。[1](P823)余玠入蜀之后,任用播州人冉琏、冉璞兄弟修筑山城,诛杀恃功骄恣、不受节度的王夔,同时轻徭以宽民力,薄征以通商贾。在他的治理下,边关无警,蜀地人民得以修养生息,渐趋富庶。宝佑元年(1253),理宗采纳谢方叔、徐清叟等人的建议下诏召余玠回临安,余玠深知回朝后凶多吉少,于是服毒自杀。
耿少将先生在《羌族宰相谢方叔》一文中认为,谢方叔与赵葵、余玠之间的矛盾在于对蒙古问题上双方有不同的政治见解,赵葵、余玠是主战派,而谢方叔是主和派。但是,根据淳祐六年谢方叔升任殿中侍御史进言:“今日为两淮谋者有五:一曰明间谍,二曰修马政,三曰营山水砦,四曰经理近城之方田,五曰加重遏绝游骑及救夺掳掠之赏罚。”[1](P12510)其主要立足于整顿两淮的内政和军备。宝佑二年,谢方叔又奏请严加防备蒙古军进攻云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谢方叔被定义为主和派是欠妥的,他从未提出对蒙古议和。但是谢方叔也不是一个积极的主战派,这主要是基于当时南宋内部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钱荒和楮币贬值引发的通货膨胀不断恶化、土地兼并日趋严重。谢方叔在一份奏章中指出:“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而极……小民田日减而保役不休,大官田日增而保役不及,兼并浸盛,民无以遂其生。”他请求理宗“严立经制以为之防”,同时也倡导权势多田之家“与其多田厚资,不可长保,孰若捐金助国,以纾目前”。[1](P4179)关于余玠之死,学界从上个世纪就开始了讨论。吕小园和艾小会先生认为,谢方叔假借理宗的名义召余玠赴临安,余玠明白自己将遭到陷害,于是服毒自杀。[3]胡汉生和骆兆伦先生认为,余玠在谢方叔、徐清叟等人的谗忌下被迫害致死。[4]王掬先生则认为,余玠因受小人谗言,遭理宗怀疑,自己忧闷不乐,最后服毒身亡。[5]笔者认为,以上诸先生的言论失之于偏颇。
关于余玠之死,笔者认为,首先是余玠自身的原因。余玠治理蜀地时“凡有奏疏,词气不谨,帝不能平”。[6](P975)又据《宋季三朝政要》记载:“时,余玠专制于蜀,每交结权要及中外用事者,奏牍词气悖慢示敢专制之状,上意不平之”。[7](P29)不可否认的是,余玠苦心经营蜀地,为支撑南宋王朝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他“不知事君之礼”却惹恼了理宗,作为一个在史弥远专权下渊默十年的皇帝,理宗对于“悖慢”的大臣想必是非常不满的。
其次是理宗的疑虑。除了前文提及的余玠在奏章中“词气不谨”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两个更深层次的原因:第一是余玠久镇蜀地问题。从淳祐元年到宝佑元年,前后共十二年,虽然余玠苦心经营蜀地,为支撑南宋王朝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四川在宋朝向来是敏感之地。北宋有王小波、李顺起义,南宋有吴曦之叛,这两次事件都沉重打击了宋王朝的统治,同时轻徭以宽民力,薄征以通商贾的做法,使余玠在蜀地人民中具有很高的威望。第二是兵权集中问题。为了防止将领割据蜀地,蜀地军队实行举代制度(上一任将领调离或阵亡后,军队自行推举接班人),但是余玠“素欲革军中举代之弊”,在“戎师欲举统制姚世安为代”时,派遣金某去取代姚世安,同时,在诛杀利司都统王夔后,安排自己的亲将杨成代之。[1](P12472)如果说余玠态度傲慢、词气不谨,理宗还能稍微容忍的话,那么余玠欲专制蜀地就不是理宗能够容忍的了。
最后是士大夫的反对。南宋时期,虽然长期处于外患的巨大压力下,但在长期惯性思维的延续下,崇文抑武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影响宋廷的主流意识乃至于治国理念。[8]正所谓“国家用人之法,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9](P5305)行伍出身的余玠专制于蜀且“恩例视执政”,实际已经招致了满朝文官的“义愤”。除了谢方叔“言玠失利州士卒之心,又阴嗾世安密求玠之短,陈于帝前”[1](P12472)以外,参知政事徐清叟奏云:“余玠不知事君之礼”,希望理宗“出其不意而召之。”[7](P29)在论及蜀中军事布置时,同知枢密院事董槐也认为应该让将领们分权,已达到制衡的效果,并称此为“二矛重弓之意”。[10](P2820)胡汉生和骆兆伦先生在《余玠治蜀刍论》中认为,余玠只是受到了谢方叔和徐清叟两人谗害,但是笔者依据《宋史》考察:淳祐末、宝佑初宰执共有三人,分别为谢方叔、徐清叟和董槐。也就是说,当时整个宰执队伍对余玠帅蜀持反对态度。此外,临安府学教授徐月卿也上书称“玠无义”,侍御史吴燧等更是论及“余玠聚敛罔利七罪”。[1](P852)由此观之,朝堂内普遍弥漫着反对余玠守蜀的政治气氛。
淳祐末,理宗开始消极怠政,宠幸内侍、贵戚。根据《齐东野语》记载:“宦寺肆横,阃帅朝绅出入其门,朝廷群臣多不敢言。”[11](P120)又据《钱塘遗事》记载:理宗“在位既久,嬖宠浸盛,中贵卢允升、董宋臣,女冠吴知古等荐引奔竞……又用外戚子弟任畿辅……卢允升等以奢侈导上,意信方士……禁中排当频数,娼妓傀儡得入供应,宫嫔廪给泛赐无节。”[12](P7)
首先,对于内侍、贵戚的专权擅政,谢方叔无疑是持反对态度的。早在淳祐五年(1245)六月,谢方叔就在《论人主防微杜渐疏》中强调:“人主宅如法宫蠖濩之邃,朝夕亲近者左右近习承意伺旨之徒,往往觇上之所好,不过保恩宠、希货利而已。而冥冥之中,或有游扬之说,潜伏而莫之觉。防微杜渐,实以是心主之”。[1](P12510)提醒理宗要注意身边的近习戚里,防止他们投其所好,以弄权擅政。正如李韶所说,理宗“所谋者嫔妃近习,所信者贵戚近亲”,[1](P12632)内侍不仅被委任处理若干政务,而且还承担土木兴造和敛财的任务。他们为理宗“作禁苑芙蓉阁、香兰亭,以供游玩……又置修内司庄、御前庄,开献纳之门,没入两争田土,名曰献助,实则百取”。[12](P7)针对以内侍、贵戚为代表的豪强地主,淳祐六年(1246)十一月,谢方叔进言“定经制,塞兼并”,希望理宗“勿牵贵近之言以摇初意”。[1](P4180)宝祐二年(1254)三月,谢皇后兄弟谢奕修守丧期满,理宗想“以郡予之”,谢方叔表示:“年来戚里予郡太多。祖宗时,官高者必换右,盖有深意。”不久,谢方叔又奏说:“外论皆以谢堂兼江西提举,恐自此外戚缘例者多,反费陛下区处。”[10](P2834)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宰相,谢方叔劝谏理宗要注意防范内侍贵戚,对内侍贵戚专权起到了一定限制作用。但是,也为谢方叔罢相埋下了伏笔。
其次,宝佑三年(1255)六月,洪天锡弹劾内侍董宋臣、卢允升,希望理宗罢黜二珰,但不想却导致了宰相谢方叔的去位。关于此事的经过已有详细记载,故无需赘言。[11](P121)笔者主要想重点探讨洪天锡是否受谢方叔指示而弹劾董宋臣、卢允升。据《新安文献志》记载:“天锡……阴与谢修深交,以干方叔……入台第一疏劾宋臣等。”[13](P1932)从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洪天锡和谢方叔父子有很深的交情,做监察御史的第一封弹章就弹劾了卢允升、董宋臣,有受谢方叔指示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有人传言“天锡之论,方叔意也。”等到洪天锡去位之后,又说“方叔意也。”[1](P12511)挑明了洪天锡的后台就是谢方叔。但是,杨宇勋先生通过对《宋史》的文意判断,认为谢方叔似未授意洪天锡论劾卢、董二人。[14]笔者赞同杨先生的观点。一方面,谢方叔明白理宗非常信任卢允升、董宋臣等内侍,尽管朝堂内外已形成强大的反内侍、贵戚舆论压力,但是在没有十足把握的前提下,谢方叔并不想搭上自己的前途去与内侍做正面交锋。另一方面,谢方叔误用余晦帅蜀,造成蜀地动荡的舆论尚没有完全平息,在这紧要时期,谢方叔的首要任务是巩固相位,没有理由去与内侍做你死我亡的斗争。基于此,笔者认为洪天锡弹劾卢、董二人,完全是出于自发,没有受谁指使。至于谢方叔为何会受洪天锡牵连而罢相,笔者认为原因有二,其一为朝堂公论逼迫谢方叔表态。洪天锡上书弹劾卢、董二人后,谢方叔原本打算静观其变,不曾料到这次奏劾闹得很大,太学生池元坚上书论劾卢允升和董宋臣,乞留洪天锡。不久,三学诸生上书乞请,左史李昴英上封事声援,公论大多支持洪天锡这边。作为谢方叔党派成员,侍御史吴燧明白表示“今日之事,留则俱留,去则俱去”,[11](P121)大宗寺丞赵崇嶓先是责备谢方叔“今日阉寺骄恣特甚,宰执不闻正救……公议不责备于他人,而责备于宰相”,进而希望谢方叔支持洪天锡,并分析“丞相得君最深,名位已极。傥言之胜,宗社赖之;言之不胜,则去。去则诸君子必不容不争。是胜亦胜,负亦胜,况未必去邪?”[1](P12511)其二是内侍、贵戚想借这次事件罢黜谢方叔。作为宰相,谢方叔主张限制内侍、贵戚,这无疑使他成为了内侍、贵戚的眼中钉,必欲拔之而后快,但是苦于没有好的时机。洪天锡主动上书弹劾卢、董二人,使他们看到了机会。他们先是散布谣言说谢方叔指示洪天锡上书弹劾内侍,等到洪天锡去位之后,又说“亦方叔意也”,于是谢方叔上章自解。但是内侍、贵戚在理宗面前大肆诋毁谢方叔,使理宗逐渐丧失了对谢方叔的信任。宝佑三年(1245)七月,在监察御史朱应元的弹劾下,谢方叔被罢去相位。总之,谢方叔鉴于当时政坛,内侍“一时声焰,真足动摇山岳,回天而驻日也”,[11](P120)没有轻举妄动的地去与内侍、贵戚进行正面交锋。但是洪天锡弹劾卢、董二人完全打乱了谢方叔的计划,在朝堂舆论的逼迫下,谢方叔放弃了静观其变,上书力保洪天锡。而内侍、贵戚利用这一机会,诬陷洪天锡的弹劾是受谢方叔指示,在理宗面前诋毁谢方叔,使理宗失去了对谢方叔的信任,从而导致了谢方叔被罢相。
综上所述,鉴于史弥远专政对皇权的侵蚀,宋理宗亲政后,积极地消除四明集团对朝政的影响以强化皇权,重塑君主的独尊地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淳祐末,作为言事官的谢方叔,凭借宋理宗的青睐,登上了相位,同时终结了四明集团主导政局的时代。余玠专制蜀地,每次上书态度傲慢、“词气不谨”,不仅引起长期受崇文抑武思想影响的朝堂文官“义愤”,更是对理宗皇权的巨大挑战。所以,他的死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能简单归咎于谢方叔。理宗后期,通过控制言路与御笔中出的方式,对皇权的制约体系全面崩溃,皇权的恶性膨胀导致了内侍、贵戚这一群体开始擅权乱政。谢方叔没有认识到内侍、贵戚是理宗权力强化的必然产物,在与内侍、贵戚斗争的过程中逐渐丧失了理宗的信任,从而导致自己被罢去相位。谢方叔被罢相后,理宗重用外戚贾似道。度宗继位后,皇权更是进一步旁落,贾似道集大权于一身,由此开启了贾似道专权时代。